“婉儿,喝汤不?知道你要来,这汤我都炖了两天了!”
周牧父母的家里,一家四口人坐在餐桌前,冯丽君不停地给唐婉儿夹菜。
唐婉儿碗里很快就堆满了,她也不停地道谢“谢谢阿姨,这个真好吃!”
小嘴里也塞满了。
唐婉儿虽然平时也是个小吃货,可并不是大胃王,实在吃不了这么多。
但这是准婆婆的心意,她怎么也不好拒绝。
只得一边强颜欢笑,一边死命地往嘴里塞。
周知明在旁边看得真切,笑着道
“婉儿,没关系,吃不完就算了,你们做明星需要保持身材,我们懂的。”
冯丽君这才发现自己太过于热情,差点就要把准儿媳给撑死了,她瞪着周知明道
“你怎么回事?没看到婉儿都吃不下了吗?”
“?”周知明愣在那儿,心想不是你夹了那么多菜给人家吗?
现在怪我咯?
一家人吃完晚饭,冯丽君去洗碗,唐婉儿则跟着准婆婆进厨房帮忙。
冯丽君自然舍不得让乖儿媳做家务,但唐婉儿坚持,说是现在要学一学怎么做一个贤惠的妻子,以后才能照顾好周牧。
冯丽君这才勉强让她进厨房帮忙,不过洗碗什么的还是不让她做,最多就是帮忙递个碗,擦擦桌子而已。
另一边,周牧父子俩则在阳台上说话。
周知明朝厨房里看了看,把阳台门关上,这才对周牧低声问道
“儿子,你求婚的事准备的怎么样了?”
之前周牧就对父母说了自己准备在金曲奖上求婚的计划。
这是大事,周知明和冯丽君一直记在心里,冯丽君甚至还专门上网去查了金曲奖颁奖典礼的时间和地点。
今年的金曲奖将在十一月三十号,在京都举行。
到时又将是华夏乐坛的一场盛会。
冯丽君还查到,准儿媳入围了年度十大金曲,年度最佳女歌手两项大奖。
儿子则入围了年度最佳词曲人。
老两口很高兴,这段时间经常在网上看各种关于金曲奖的讨论。
总结下来,今年准儿媳已有三首歌入围年度十大金曲,很多人分析,《但愿人长久》和《勇气》几乎铁定获奖。
一人两首十大金曲,这已经非常不错了。
而年度最佳女歌手这个最重量级的奖项则很有悬念。
入围的都是歌坛大腕,谁都有实力拿奖。
至于儿子这边,年度最佳词曲人的情况也差不多,华夏乐坛人才辈出,今年也不是只有他俩才是星光闪耀。
竞争者不少。
对于周牧的求婚计划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两人都获奖,然后在发表获奖感言时,趁势向唐婉儿求婚。
这无疑将成为娱乐圈最盛大的求婚。
当然,这个就得看两人到底能不能都拿奖。
周知明问周牧的意思是,如果没能获奖,有没有第二方案。
周牧道“爸,您放心吧,我都想好了,如果我和婉儿都没拿到奖,那我就在观众席上向婉儿求婚,到时候就需要你和妈,还有其他亲朋好友们的助阵了。”
周知明道“没问题!儿子你也别想太多,我觉得你和婉儿都能拿奖!”
周牧点点头,对周知明问道“爸,你和妈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周知明和冯丽君要去“旅游见亲家”,两边家长见了面,唐婉儿和周牧两个人的关系才算是得到了双方父母的共同认可。
后面周牧的求婚才算是顺理成章。
周知明笑着道“你妈那个人你还不知道?她着急的很,要不是婉儿今天要来,我们前两天就已经出发了!今天总算见到了婉儿,我们明天就走。”
周牧道“婉儿已经和她父母分别说好了,常阿姨和唐叔叔都很欢迎你们过去,不过因为他们两个一直有心结,不愿碰面,所以还是只能麻烦你和妈深城和杭城都去一趟。”
“放心吧,只当是旅游了!这么好的儿媳妇,我们高兴都来不及呢,这点小事我们根本就没放在心里。”
父子俩聊了一会儿,那边冯丽君和唐婉儿也收拾好了厨房。
冯丽君还要收拾行李,周牧便带着唐婉儿离开了。
临走前“母女俩”拉着手又在那儿掉眼泪,周牧父子俩则照样在旁边尴尬地看着。
实在搞不懂这有什么好哭的。
离开了父母家,周牧和唐婉儿牵着手在街上压马路。
唐婉儿挽着周牧的胳膊问道“老公,你想在哪里买房子?”
明后天是周末,两人打算趁有空把苏城的新房和婚车买了。
当然,这个钱是由周牧来出,现在他也不差钱了。
周牧征求唐婉儿的意见“如果想离我爸妈近一点,可以在苏城新区这边看看,如果你喜欢安静,那我们就在老城区那边买。”
唐婉儿早就想好了“在新区这边吧,刚才来的路上我看到好几个新楼盘,离叔叔阿姨的小区不远。”
周牧侧头看着她“我听说很多儿媳妇都不愿意住的离婆婆太近的,你倒是不在意?”
唐婉儿立马道“当然啊,老公你想啊,以后我们生了孩子,小孩肯定是在苏城,住的近一点,公公婆婆过来看孩子也方便呀!”
周牧笑道“这就叫公公婆婆了?”
唐婉儿嘟着嘴“为什么不能叫?你不想娶我呀?”
周牧搂着她“和你开玩笑的。”
怕唐婉儿问起求婚的事,自己容易说漏嘴,便岔开话题
“那以后有了孩子,我们请保姆照顾?”
毕竟两人都有工作,以后只会越来越忙,照顾孩子确实是个问题。
“婆婆刚才说了,让我们俩随便生,照顾孩子的事她包了。”
唐婉儿笑嘻嘻地道。
周牧惊讶地道“我妈都开始跟你说这些事儿了?”
唐婉儿娇憨地仰起脸,眨眨眼睛“对呀,婆婆还问我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呢。”
周牧问道“那你怎么说的?”
唐婉儿脸颊微红,把头靠在周牧的怀里,小声道
“我说我已经准备好了,周牧什么时候想要,就什么时候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