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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前朝旧事(二)(1 / 1)

被宋清风领着入了府,沈烨一路上见得庭院楼阁,层层叠叠,这才更是感叹宋雨静的玲珑心思。

这豪园富宅,在她口中就是被叫做家中不富?

现在看来,是自己对所谓的贫富差距有所误会了。宋雨静来时肯定是想好了,一上来就说自己是富家子弟,白银万两答谢恩情,开始就让人家知道双方有着阶级差异,带太多礼物前来拜谢那沈家兄妹三人,他们或许肯定是不愿意接受的,所以她一番说辞,还特意只带了酒水特产,就是为了消除隔阂,也好让人接受。

进了客厅,沈烨被宋清风亲切的拉到了黄梨木椅上主座上,言谈之中询问着沈烨的喜好。得到沈烨的回答就是“皆可”后,宋清风一边招呼下人端来甜点,置于沈烨右边,一边让夫人催促女儿。

话音刚落,宋雨静亲沏上一壶大红袍,一双纤手,左手捧盘,右手扶边,缓步走来奉茶。

盈盈浅笑,目中清明,手中茶盘白气蒸腾,小脸似是微醺,步子轻轻,伴着头上钗子的叮铃作响,便似晨风抚过一般,驱散混沌,让人耳目一新。

她缓步走到沈烨身前,弯下身躯,注视沈烨,眼中无一丝杂色,红唇微启,道“沈大哥,救命之恩同再造小女子却难相报,万般感激捧手间千种谢语系一言,恩公,请用茶!”

沈烨一愣准备起身,可又想到这女子…罢了,此刻如若多言那便辜负其心意了。

见她眼中清明与期许,沈烨不再多言。微微躬身,双手接过茶杯,点头示意,揭开盖子,小酌一口,茶水入肚,肺腑之间顿时神清气爽,唇齿之间茶香四溢,嘴角勾起,开口一句“好茶,好人儿,人如其茶,沁人心脾,芳兰竟体,谢过宋姑娘了!”

全程注视恩公的宋雨静突闻此言,看着他英气又妖异的脸庞,自己脸上更红了三分,微笑点头之后再也不敢多待,双手捧着茶盘飞一般的逃去了。

见沈烨接了茶,但自己女儿又突然跑走了,一旁宋清风抚着胡须赶忙笑着开口道“好,恩人到访,能亲手奉茶答谢,也了却了小女心事。倒是沈贤侄要原谅我这不识礼数的女儿了,这话都没好好说一句,这就又跑下去了。”

“怎么会,宋伯父,这宋姑娘已经是礼到极至了,周到万分了,沈烨可是惭愧不已啊。”看着远处的倩影沈烨摇头叹道。

如此一番沈烨也就稍微放开了些,二人言谈之中也逐渐自然,开始东南西北的侃大山。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二人是越聊越起劲。宋清风眼见茶水没了,喊了丫鬟提壶过来,便要亲自拿起茶壶给沈烨再续一杯。

这可一下惊的沈烨就要站起来婉拒,可宋清风却是一手把他按下。

“沈贤侄,宋某向来是讲究自然的,闲聊一番也算得是论道杂谈,甚是欢喜。你可莫要和我见外,这是在家里,不是什么大场合,咱们就不用讲究那些有的没的。”宋清风确实是为人豪爽,一边拦住沈烨的一边也是直接倒茶入杯了。

沈烨见已经如此也只能作罢,急忙正襟危坐,五指并拢成拳,拳心向下,五个手指同时敲击桌面三下。话虽如此但他也不敢忘了礼数。

“刚刚提到咱们大武朝武林中奇人异士众多,却不知可真有能够一苇渡江能人?若是真能如此,那寻一风和日丽的日子,苍翠青山水中映,白衣乘风渡大江可真是又有诗意又有仙气啊!能有这般意境,才可称得上是真正的豪侠俊杰!”宋清风把茶壶一放,摸着胡须心神向往,眼中也是闪过一抹向望的神色。

虽是二人闲谈,但这一句也是肺腑之言。宋清风生于这样大家族中注定了未来命运无法自由选择,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要顾忌太多。所谓欢喜厌恶其实根本不由己心,而在于家族的利益。

金钱,地位他已经有了,但时值今时年至五十,突然有机会与沈烨这样的年轻小辈开怀畅聊一番,加之对方又是最接近江湖的锦衣卫。胸中那早已被磨灭的热血,和向往自由的激情又是回光返照一般涌现出来。

沈烨在旁听闻这宋伯父言语之中感情深深,语气也变了些许,知道这怕是他真心所言。

稍微想了下措辞,沈烨微笑开口道“这一苇渡江的神技,需要年月积累大量练习,沈烨也只是有所听闻,但未能亲眼见过。不过似伯父所说的负剑跃江过,若是寻个江面不宽的地方,倒也是真有可能!”

“哦?!贤侄所言不虚?难道是亲眼见过?快快,快与伯父好好说道说道,是怎么个神仙法?”一听此言,宋清风便来了兴趣,便宛如孩童听到好玩的故事一般,直接就凑过了身子,焦急的寻求下文。

见得宋伯父有些失态,与刚刚豪爽有礼的形象大相径庭,沈烨也微微一笑,知道他来了兴致,当下不再胡吹乱扯,认真的看着他,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是的,伯父。武学之道若能迈入宗师,武魁之境,蓄力一蹦,确实是能飞去二三里之远,但速度稍慢,飞出去后就似鸟儿滑翔,一会就着地了。但要是内修更甚,那闭气疾跑,使出凌波微步于江面踏水而行奔走百步,也是可以的。”

宋清风一听,更是好奇的接着追问“那,沈贤侄你可否做到如此呢?”

“嗯,沈某的话水面上奔走几步,倒也并非难事。但可能就只能踏几步,再多走一点也就跌入水中了。沈某练的外家功夫,却是不太擅长轻功,像是龙虎山,武当山的道长们修内息,气息绵长,便能施展凌波微步的绝技。”沈烨想了想江湖上的名门大派,几个隐世的他也未曾见过,思来想去在轻功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二山一

坊了,其他的门派都是半斤八两,看自己修为几分。

宋清风经商多年,头脑灵活,经沈烨这一点,他便明白了其中道理。

“沈贤侄的意思是,武学修为不一定与这轻功挂钩,但若是修为高深,也能做到如此。”

见到沈烨点头肯定,宋清风接着说道

“那如此说来,这江湖中轻功大成者也有人在。刚刚沈贤侄万亲眼见过,倒不知沈贤侄所见之人是何方英雄好汉?又是姓甚名谁?”

听到这一句,沈烨倒是不好意思了,他喝了一口茶才慢慢开口给出了答案“是沈某的弟弟!”

宋清风一听,愣了下,又是激动的问道“是么?如此说来,令第是功夫稍逊贤侄,但轻功卓绝?”

“是,二第沈七夜轻功了得,虽然我没见过他一苇渡江,但前些日子我们在玄武湖边抓贼,他就展示过一手三步越湖,虽然是踩在船上,借力不少。但仔细想来,如果他真的想做,那似伯父说的那般潇洒少年郎,负剑跃大江也是可以做到的。非是沈烨海夸,蜻蜓点水凌空步,电光神行踏叶飞,小夜他也确有这番能耐的。”当然这还是沈烨谦虚了些,要按照自己生平的所见所闻那二弟沈七夜的轻功绝对可以在大武江湖中堪称一绝,单论轻功可说宗师级别的人物,真的跑起来也只会逊于江湖上那些不怎么露面的老妖怪,其余所谓高手,遇见他追逐起来也只能感叹一句望尘莫及。

“诶,只是可惜,此次沈贤侄是一人前来。要是令第也在于此,那宋某今日便可大开眼界一番了。”宋清风说到这,眼中光芒散去,身上那股气也没有了,仿佛又变成了那个些许苍老的宋家老爷。

实际上他就生活在江湖中,但他手中无剑,有的时候江湖又离他很远,虽有交流,但未有涉足。如今突然遇到沈烨这样专治江湖侠客的锦衣卫,免不了勾出深藏心中仗剑走天涯的热血豪情,但此刻激情一散,心中悲叹,整个人似是沧桑了几分。

见得主人家心情低落,沈烨也心想这宋老爷待人确实不错,也就开口安慰道“宋伯父莫要遗憾,沈烨着了飞鱼服,经常出差,下次前来便带着小夜过来,届时可让小夜展示拙技,了却宋伯父心愿,而且,假所伯父信得过我们,还可让小夜带您腾空过江,亲自体验一番。”

一听这话,宋清风便似干涸的鱼儿等来甘霖,重新活过来。

“这等绝学,还可带人同行吗?”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而且似伯父这般青松傲骨,又不是如那日街上沈烨所见的蛮横的胖子一般身材臃肿。带伯父越江而过,那绝对是再简单不过的了。”

“哦?!原来如此么,那武学之道这外劲内息确实也是神奇不已啊。欸,沈贤侄所说的那蛮横胖子,莫不是刘知府的公子刘子文?”

“沈也不识得,但那日面馆中见她横行霸道速度无人敢管,心中有些映像罢了。”

“那便是了,那应该就是知府大人刘痴书的公子刘子文了,他啊…………”

“诶呀,老爷,你看你这茶水都喝了两壶了,聊的入了迷了。却是不知道照顾客人吃饭,小烨肯定已经饿的不行了。你们啊,一会再聊!沈贤侄莫要见外,来,跟着伯母到这边来。”宋清风的夫人生气的跑来打断了谈话。责怪了丈夫待客不周,接着就是不由分说的把二人拉到了饭桌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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