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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为永世之定法(1 / 1)

仔细听顾允说了案情,徐佑这才恍然。() | (八)原来钱塘县有一人叫仇羊皮,因家贫,母亲死后无力安葬,所以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给了同县的李冬。其女仇三只有七岁,出落的眉目清秀,十足的美人胚子,被李冬以十倍高价又卖给了句章县的梁青,但没有说明仇三的来历。

后来因邻人告,仇羊皮和李冬被抓归案。按照楚国盗律:“卖子孙者刑一岁……掠人、掠卖人、和卖人为奴婢者,处死!”,所以此案乍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顾允道:“……杜县尉的意思是,按律处仇羊皮一年刑期,处李冬绞刑。而李县丞却不同意……”

“按律自当如此!”鲍熙问道:“李县丞为何不同意?”

“说来话长!”

顾允转头高声道:“来人!”

立刻从屏风后转出一个黑衣男子,身形瘦长,神气内敛,低垂眉间却自有一派洒然风度。

“去大堂请李县丞、杜县尉来此叙话!”

“诺!”

黑衣男子躬身退下,徐佑观他步伐稳健,落地生根,应该不是县衙里的衙卒。不过想想顾允的出身,有几个高手护卫也在情理之中。

过了片刻,进来两个人,一个面容瘦癯,如枯叶将死,走起路来摇摇欲坠,正是钱塘县丞李定之。另一个高大粗壮,肌肤黝黑,顾盼间意气飞扬,却是县尉杜三省。

一县之内,以县令为长,县丞次之,也就是第二把手,县尉再次之,不过县尉主管刑狱盗捕,权力很大,有时候甚至不把县丞放在眼里。

“见,见过明府!”李定之说话时急喘吁吁,仿佛下一刻就会接不上气息似的,让人听来十分的难受。

“明府,还是我说的,李冬其罪当死,不管什么理由,都不能为他开脱!”杜三省的嗓门跟他的身子一样粗大,就像千金巨锤敲到了一枚破鼓上,闷声闷气,比李定之更让人受不了。

徐佑安坐一旁,突然有点可怜顾允,天天跟这样两个人共事,先不说性格为人如何,单单说起话来,就很是够呛!

“杜县尉,你先不要急!”鲍熙笑道:“让我们先听听李县丞的理由,要是在理,大家还可以商议,要是不在理,到时候明府自有决断。”

杜三省哼了一声,道:“鲍主簿,你是明白人,莫非还不清楚县丞打的什么主意?这个李冬,可是他的同宗侄儿!”

顾允一愣,奇道:“刚才在大堂,你怎么没说?”

杜三省眉角一挑,道:“明府,我虽然是粗人,但也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堂前那么多人在,说出去难免会让人觉得咱们钱塘县护短徇私……”

“杜三省,你少……少血口……喷,喷人!”李定之额头青筋暴起,指着杜三省怒道:“李冬是我侄儿不假,可早年两家交恶,已断了往来,街坊四邻谁人不知?我……我按律办差,尽忠于上,就算不是李冬,换,换了别人,同样要……”

“要怎样?要包庇袒护?”杜三省猛的跨前一步,李定之在他身边就如同三岁小儿,道:“李定之,别以为你的勾当我不清楚,真兜出来,第一个倒霉的是你!”

徐佑冷眼旁观,这两人的矛盾不是一天两天,应该在顾允来钱塘之前就已经水火不容了,只是在上司面前如此没大没小,公然撕逼,恐怕背后另有隐情。

“够了!”

顾允皱起了眉,无奈容颜太秀,连蹙眉也像极了女子,但这一声“够了”,听在李定之和杜三省耳边,却同时一震,乖乖的束手而立,不敢再说一字。

“李县丞,你说,为什么不该处死李冬?”

李定之清了清嗓子,平复下心气,道:“盗律有规定,卖子孙只有一年刑期,卖五服内亲属,是尊长者才处死刑,期亲及妾与子妇的均为流放,而买者却罔加死刑,虽然情由不同,但罪罚区别过大,不能使人信服!”

杜三省立刻辩驳道:“仇羊皮卖女之时,已经言明仇三是亲女,既不是奴,也不是婢,而是地地道道的良人。李冬知良而公买,诚然于律法无犯,但转手又高价卖给梁青,却犯了和掠与卖人之罪,两罪共罚,处死乃公允之极!”

李定之这会也不喘了,语极快,道:“律法有别条规定‘知人掠盗之物,而故意买者,以随从论’,李冬买了仇三顶多以随从论处……且仇羊皮卖女之时,已经言明不再赎回,仇三已成李冬的奴婢,属于家财,将家财转卖他人,有哪条律法规定不许的?所以属下以为,随从之罪,不得过仇羊皮,处李冬以流刑已经足以惩戒。”

顾允点头道:“县丞此言,确也在理!杜县尉,你还有何话说?”

杜三省口才不及李定之,此时有些急了,道:“仇三虽被仇羊皮卖给李冬,但其本质依然是良人,知良而买,然后又隐瞒良人的身份,转卖梁青。这等行迹,买之于女父,随即卖之于他人,就是闹到金陵去,也是死罪无疑。明府,你初莅钱塘,不懂刑名之事,且莫被小人欺瞒,遗祸己身。”

“放肆!”

顾允冷冷道:“杜县尉,朝廷定二堂议事,本就是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之举,我允尔等互辩,有理说理,无理就不要纠缠!你退下吧!”

杜三省一脸愤懑,显然很不服气,大咧咧的一拱手,然后掉头离去。

李定之眼中露出得意之色,道:“明府洞光烛照,实为钱塘百姓之福!”

“你也退下!仇羊皮和李冬暂且收押,梁青无罪开释,让他回家去吧!”

“诺!”李定之心知顾允还要跟鲍熙商议,但此事几乎板上钉钉,不会再翻出什么幺蛾子了,心满意足的离开。

“先生,你怎么看?”

鲍熙笑道:“杜县尉所言其实也有道理,盗律明文规定,若是不按律法裁决,真闹开去,对明府的前程有碍!”

顾允摇头道:“人命之事,岂能等闲视之?盲从律法而忽视实情,才是真正的阻碍了日后的前程。”

鲍熙手抚长须,道:“卖子孙者一岁刑,而卖良则是死罪,明府有没有想过,为何朝廷会制定这般的律法?”

“这个……”顾允诚恳的道:“我确实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请先生指点。”

鲍熙正要说话,却见徐佑在旁若有所思,起了考校他的心,故意问道:“徐郎君,你觉得呢?”

徐佑微微一笑,道:“佑粗鄙武夫,哪里懂的这些,主簿莫要为难在下了。”

他越是如此,鲍熙越是感觉他深不可测,更要探究个明白,执意再三的相请,连顾允也凑热闹道:“微之不要谦虚,此案关系人命,若有所思,还望直言相告。”

徐佑犹豫了下,道:“那恕在下献丑了!飞卿的谨慎是对的,狱事莫重于大辟,人头不是韭菜,割了还能再长出来,所以必须慎之又慎。”

“哈,微之此论妙不可言!”顾允鼓掌大笑,继而慨然道:“不过,日后恐无法再食韭菁了。”

韭菁就是韭菜花,汉朝崔寔 《四民月令》里有“七月藏韭菁”的句子,魏晋时为家常佐菜,深受大众喜爱。徐佑又道:“朝廷定律法,所虑实多,有时从宽,有时从严。譬如盗律,卖子女者仅一岁刑,这是因为非到了生死难处,没有父母会将子女做货物卖出,有时候卖了子女,父母得钱财以养老续命,子女也得以他处而安身,此事虽惨,但两害相权取其轻,故而从宽。至于掠人卖良者定成死罪,却是为了警饬世人,不得因钱财之利,而至良家骨肉分离,此等人灭绝人心,百死莫赎,故而律法从严,大快人心。”

顾允听到一半,已经收敛了笑容,正襟危坐,目视徐佑,款款深情处,几乎让人以为在窥视情郎。等他说完,立刻赞道:“微之真是良师益友,所见所知,我望尘莫及。前些时日,听你迁想妙得之论,还以为微之是出尘之逸士。今日听了从宽从严之说,才知微之也是入世之贤者。”

徐佑急苦笑道:“胡言乱语罢了,飞卿折煞我了!”

两人在这边卿卿我我,鲍熙的眸子里却掠过一道难以遏制的惊讶。要知道这个时代连主掌刑名的官吏也未必精通律法,更别说像徐佑这种出身于门阀世族的贵人们。他见识如此广泛,实在跟那个传闻中任性妄为的纨绔子弟大大的不同。

义兴徐氏,百年豪族,果然厉害之极!

鲍熙突然问道:“徐郎君,若依你之见,此案该当如何处置?”

既然开了头,徐佑也就不再藏拙,冷然道:“仇羊皮卖女葬母,处一岁刑,颇为妥当。至于李冬,他转卖给梁青时,没有告知仇三的真实情况,若是梁青以为仇三是真奴婢,更或转卖,因此流漂,罔知所在,家人追赎,求访无处,永沉贱隶,无复良期。按其罪状,与掠无异。且法严而奸易息,政宽而民多犯,水火之喻,先典明文。李冬,处死可也!”

无论前世今生,徐佑最恨人贩,他出身贫贱,孤苦无依,幼年时在孤儿院的玩伴,多有人被转卖而不知所踪,可当时法律对人贩处置过轻,难以形成震慑力,所以针对楚国的死刑,如何能不支持?

鲍熙凝视徐佑良久,转头望向顾允,道:“徐郎君所言,正是我的意见。今谓买人亲属而复决卖,不告前人良状由绪,处同掠罪。李冬,判绞刑!”

顾允沉思了片刻,定下了决心,道:“依两位之言,明日升堂,裁定此案!”

徐佑突然起身,对着顾允一揖,道:“佑尚有一事,请飞卿上书朝廷,以为永世之定法!”

顾允见徐佑说的郑重,脸色一正,道:“微之请说!”

“据李县丞所言,五服相卖,皆有明条,买者之罪,却律所不载。我以为治本之法,不在流,不在岁刑,更不在绞死,而在让掠人良者,无处可卖,无人敢买,此消彼长,自然掠人者日少!今买者如李冬,若是不转卖他人,又隐瞒情状,按律只能无罪释放,如此刑罚,不动皮毛,不伤筋骨,如何禁的住人性之恶?所以请飞卿上书,今后不仅卖者重罪,买良者亦是同犯,且不以随从论!”

顾允走到徐佑身前,一揖到地,允诺道:“倾我举族之力,必令朝廷通过此议!微之良善之心,足为万世表率,允为那些流漂异处的可怜人,谢过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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