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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焦骨牡丹(1 / 1)

入夜,悬瓠城,正堂。

澹台紫衣高坐,闭目沉思。

五剑盟,丢了汝阴城,五派弟子已然尽数退守悬瓠城。可即便城内有近万弟子,澹台紫衣依旧无法安心。

澹台紫衣并非担心自己的安危,而是担心拓跋家大举进攻悬瓠城,再让剑盟弟子血染城头。

袁守正走了,师傅在秋水剑中放弃祖地后,便也郁郁寡欢,旧疾复发而撒手人寰。

两位宗师离去,仿佛抽掉了五剑盟的筋骨,让年轻的澹台紫衣有些六神无主。再加上离帮闹腾的越来越欢,时不时便会混入城内,搞事情。

如今的局面,仅凭五剑盟,是扛不住离帮和拓跋家的。澹台紫衣需要找更多盟友,共同御敌。可是上一次绿林大会不但没开成,还让江湖同道死伤惨重。

现在怕是没人敢提绿林大会四个字,即便提了也不会有人响应。可越是这样,越容易被离帮逐个击破。

恶性循环,一旦开始,便很难止祝澹台紫衣心里清楚,却没有什么好办法。她有些想那个满肚子都是馊主意的小子了,若是他在,没准能另辟蹊径……

想起李太平,澹台紫衣不由想起江湖传言的事。

最近一段时间,悬瓠城有很多过路的江湖武者,经常会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谈论铸剑山的事情。

这些人,大都是小有名气之人,他们聊铸剑山,是因为他们想去登山碰碰运气。没准接了圣人一剑,便成了铸剑山的乘龙快婿呢。

要知道,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若是能寻一座大靠山,可就高枕无忧了。再说了,九天飞狐的美貌,哪个男人见了能不眼馋。

接圣人一剑,只有宗师之上能做到。可这天下间有几位宗师之上,又有几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登山接剑。

显然剑圣张鸦九的剑只是做个样子,更多的还是靠圣人那双眼睛看人。既然用眼睛看,说不准就看对眼了,机会也就来了。

澹台紫衣美目睁开,霍然起身。她已经做出了决定,她要登山。当然她可不是去接圣人剑的,她是借着江湖大事,想要为五剑盟找条生路。

澹台紫衣要去铸剑山,第一个找来的竟然不是五剑盟其他几位宗主,而是袁家的独苗袁克文。

那小子见到澹台紫衣,便扑腾一下跪了下去,且还成了闷葫芦,就是不说话。

澹台紫衣被袁克文的举动吓了一跳,因为五剑盟不讲跪拜大礼。

“克文何须如此,有什么话起来说。”

袁克文不起,不说,倒是把澹台紫衣闹糊涂了。

汝阴城大战之前,袁克文是个什么样的人,澹台紫衣了解不多,大战过后,她却知道了。

这是个沉默的,惜字如金的年轻人。

他用他的沉默告诉所有人,他在努力,他在拼命,他要成为祖父袁守正那样的人。

一年时间,袁克文用汗水,换来了五剑盟弟子对他的尊敬。

疯子,傻子。这是五剑盟弟子眼里的袁克文。

一个人的蜕变,也许只需要一件事。

每当袁克文闭上眼睛,就会看到滂沱大雨中,那个站在血水中老人家,朝他微笑时的样子。修炼,不停的修炼。哪怕吃饭睡觉,若是耽误了修炼,那就不吃,不睡。

澹台紫衣盯着布满红血丝的双眼,心头有些发酸的说道:“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会答应你。现在告诉我,为何跪。”

袁克文斩钉截铁的说道:“我要登山。”

“你想娶九天飞狐?”

“不,我要登山拜师。”

澹台紫衣摇了摇头:“我可以带你去,可你应该知道,圣人只有九名弟子。”

“我会是那第十名。”

若是一年前,袁克文这句话只能是个笑话。如今说来,却让人升起几分希望。

说动身就动身,一大早悬瓠城吊桥前,澹台紫衣看到四空门宗主,带着面无表情的释无相等在那里。

“年轻人也该出门看看外边的世界了,老守着一亩三分地,却也不知天有多大,地有多广。再说,有无相跟着还能多个照应。”

澹台紫衣点了点头,三人走过吊桥,回过头瞥了一眼悬瓠城,还有城头那些人。

澹台紫衣看到那些期盼的眼神,她晓得此行肩上的担子很重,重到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

一万多门人弟子,再加上数十万百姓,她瘦弱的肩膀挑着这些人的未来。她要披荆斩棘,找到一条乱世中的生路,带着他们好好活下去。

三人走官道,入密林,翻山越岭。这一路,他们遇过拦路劫匪,见过流离失所拖儿带女的可怜妇人,帮过孤寡无依的病弱老人。

释无相很少离开宗门,即便要出去也只是到悬瓠城购买一些必需品。如今见了更多,方晓得世间疾苦,方知澹台紫衣的不容易。

一个女人,能让悬瓠城方圆百里,人人脸上有笑,口中有食,身上有衣。要付出多少,要有多少个不眠之夜,才能做到这一切。

四空门修习佛门心法,以济世救民为己任。可释无相发现,他能做的,少的可拎。

他救济那些吃不饱饭的人,一顿,两顿,甚至三天五天,可是以后呢,更多的人呢。

现在他知道,师傅为什么让他走出四空门,到天下看一看,他懂了。

一人,一派,一地,改变不了大乾,想要改变大乾,需要更多的人,更多的声音。且要把这些人聚到一起,共同发声,才有希望。

陪着盟主去铸剑山,帮着盟主说服圣人,团结更多的人。

帮眼前的女子担下更多,哪怕付出的更多,他也心甘情愿。

三人一路有惊无险,终于在月余后到达铸剑山下的兵器小镇。

小镇不大,如今却挤下数千江湖武者。兵器铺子也就临时改成了能歇脚的客栈。

小镇客栈与大乾其他地方的客栈不同,家家户户门前挂满了刀剑,想要住店也简单,挑两把兵器买走就行。

澹台紫衣三人在小镇兜兜转转,却又回到小镇入口的兵器铺子前。既然是买剑住店,总要买一把可心的才好。

白头翁所铸之剑,虽说不是小镇最好的,却是小镇最抢眼的。

好看且好用,这是白头翁的独门绝学,别人想学却也学不去的。

画虎画皮难画骨,有些东西模仿是模仿不来的。就好比,天下画师画美人者大有人在,可却无一人能比得了崔氏大公子的十美图。

白头翁是个会说话的,毕竟能把慕品山那小丫头哄开心,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百花争艳,唯有牡丹不开。见到小娘,老夫便想起焦骨牡丹的故事。”

听了白头翁的话,澹台紫衣面有愧色,摇头道:“小女子不敢比作焦骨牡丹。大师傅过赞了。”

一旁的袁克文好奇道:“什么事焦骨牡丹。”

澹台紫衣见袁克文和释无相都在看着自己,不由笑着讲起焦骨牡丹的故事。

大乾曾经有位女皇,生宴时,命百花开放。百花刹那开放,争奇斗艳,唯有牡丹不开。女皇一怒之下将牡丹赶出大兴,发配东都。

可说来也怪,牡丹到了东都,便开放出美丽的花朵。女皇听闻气急败坏,命人火烧牡丹。

牡丹在火焰中烧成了焦骨,却仍不肯屈服,之后更是绽放出无比娇艳的花朵。

从此,世人感叹牡丹高洁不屈的气节,称赞其为,焦骨牡丹。

“我澹台紫衣何德何能,怎可比作焦骨牡丹。”

却听很少说话的释无相开口道:“盟主更胜焦骨牡丹,天下女子在无相眼中,莫不如盟主。”

白头翁眯着眼,微微一笑:“坍台大儒的孙女,五剑盟之主,当得焦骨牡丹。小老儿打过一把剑,却从未觉得有人能配得上,但是今天,小老儿知道,它的主人来了。盟主且稍等。”

白头翁转身就走,不多时手捧长条木盒回到铺子前。

“盟主若是喜欢,便赠予盟主。”

袁克文接过木盒,缓缓打开。便见盒子中,躺着一把淡紫连鞘长剑。

剑出鞘,有凤鸣。耀眼夺目中,一缕紫色萦绕不散。

澹台紫衣很喜欢,因为人和剑很配,相得益彰。

“大师傅,宝剑小女子很喜欢,您开个价好了。”

却见白头翁摇头道:“说好是赠,便是赠。小老儿怎会出尔反尔。”

白头翁见澹台紫衣犹豫,不由大笑着说道:“相见是缘,所以赠剑。若是盟主觉得心中过意不去,大可寻祖父给小老二的铺子要几个字。”

“剑翁白头。”

澹台紫衣扑哧一声笑了,点头道:“大师傅想要字,小女子保证给大师傅讨来。不过,该给的银子还是要给的,紫衣可不敢给澹台家的名声抹黑。”

白头翁见目的已然达到,开心的大笑道:“盟主给多少,都是多。一两银子如何。”

澹台大儒的字,又是专门为白头翁的铺子而写,恐怕银钱已然不能衡量其价值了。

有了这四个字,白头翁家的兵器,便见金字招牌,便要流芳千古。

澹台紫衣三人在剑翁白头的铺子住下,一晃便是半月。这半个月,澹台紫衣并未闲着,她很忙,忙到脚不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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