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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荒原的部分消息(3K字)(1 / 1)

“几位大爷饶命啊!”培根叔脸上充满了谄媚,他立刻扔下手中的弯刀,那跪倒在地的速度令人觉得惊奇。

“我们这些人也是被逼无奈,实在是吃不上饭了只能当一名强盗,家里还有不少孩子老人要糊口,求求几位大爷放过我们吧。”

“今天是我瞎了眼,打扰了几位大爷的出行,只要你们能放过我们,我这有60枚银币奉上!”说着培根叔解下了腰间的钱袋。

另一边瘦高个还搞不清楚状况,继续向前冲了过来,也根本没看到培根叔给他使劲打着眼色。

柯里昂看着眼前的高个子,毫不犹豫的挥出了手中的木棍,这一棍直接打到了瘦高个的大腿上。

瘦高个发出一声惨叫,直接倒在了地上,捂着自己的大长腿再次呜呜的哭了起来。

他哭的那叫一个伤心,连柯里昂都觉得自己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法克内走上前捡起了地上的弯刀,他打量着手中的弯刀,对着跪在地上的培根叔说道“这么说,你们几个确实想打劫我们喽?”

“这都是个误会啊,误会,是我们认错人了,求您饶了我们一命吧!”

另一边傻大个总算是缓过气来,他坐在地上,听到了培根叔说的话,立马就接话道“叔,不是你说要打劫他们的吗?没认错人啊。”

“我劫你吗了个巴子!你给我闭嘴!”

“不是啊,叔,你这样就不对了,你一路上总是跟我们讲什么要做一名专业的强盗,不能对不起这个职业。。。”

培根叔如果可以用眼神杀人的话,那傻大个怕是已经死了一百次了。

“行了,你们几个也别废话了,我会放过你们的小命,但是你们得满足我的条件,并且回答我的问题,明白吗?”法克内不耐烦的说道。

“是,是,是,您说!”培根叔连忙回应道,而另一边傻大个满脸纠结的看着他。

“首先把你们的衣裤和皮靴都脱下来,然后排成一列跪在地上。”

培根叔没办法,只能招呼他的小弟赶紧动手,顺便把晕倒在地上的小矮子也给拔得一干二净。

接下去柯里昂几个人开始试穿起了他们的衣裤,虽然不是很合身,但也比之前的破烂要好多了。

柯里昂腰间多了一把小匕首,法克内穿上皮甲拿着弯刀,鲍利手中拿着铁棍。

此时强盗们光秃秃的跪在地上,最右边还有个仍在昏迷中的小矮子。

“我问,你答,明白吗?”

“明白,大爷您说吧。”培根叔跪在地上恭敬地说道。

“这里离斯昆城还有多远,我们应该朝哪个方向走,附近可有什么据点吗?”

“另外最近无主之地的局势如何,有什么特别的消息?”

“这片戈壁离斯昆城还有三百多公里,要是步行的话大概需要7,8天的样子,朝着东北方向走,往前走二十公里左右,有一个小村子。”

培根叔咽了口口水接着说道“那处村庄叫做布勒村,里面的村民热情好客,只要有钱,就可以向他们购买食物和租借坐骑。”

“有了骆驼之类的坐骑的话,你们可以更快的前往斯昆城了。”

“另外,最近这几个月在无主之地倒是没发生什么大事,还是老样子,就那几名军阀互相勾心斗角。”

“不是‘血女皇’袭击了‘智慧者’的部队,就是‘黑魔王’又烧毁了哪个小村落,要么是“飞人”和“小巨人”互相屠杀对方的商队。”

“反正无主之地就是这样,只有无休无止的纷争。。。”

在说完这些话后,培根叔的脸上充满了失落。

独眼鲍利吐了口痰在地上,不屑地说道“你在这装什么呢,你们难道不是强盗吗?又能好到哪里去。”

傻大个连忙回答道“我们这是第一次抢劫,可不算上坏人,最多算是半个。”

培根叔看着自己的大块头侄子,真的很想掐死他。

“‘血女皇’是谁,‘智慧者’又是谁,这两位我倒是第一次听说过,你给我讲讲。”法克内问道。

“啊,是的,看来您有几年没有来无主之地了,‘血女皇’列卡林妮娅是新近崛起的军阀之一,占领了南部荒原的几处城镇和牧场。”

“并且还拿下了一处血纹矿的矿场,她的手下有着一支全身由血纹钢打造的重装步兵。”

“而且列卡林妮娅是一名外貌艳丽,身材火爆的人类女性,擅使两把巨斧,据说私下里养了不少男奴,嘿嘿,总的来说实力不容小觑。”

在说完“血女皇”后,培根叔脸上的表情变得猥琐起来,好像恨不得去当一名小小男奴。

接着他在几人鄙视的注视下连忙说道“至于‘智慧者’阿蒙,他是一名不知什么血统的野蛮人,没人知道他来自哪里,据说是被某支野蛮人的部落给驱逐出来。”

“他和一般的野蛮人不同,极度的喜爱金银财宝,穿着也是极其的华丽,手底下更是有着不少人类强盗和半兽人。”

“而他的称号‘智慧者’是自己取得,阿蒙认为自己的智力很高,什么问题都能靠头脑轻易解决,但实际上就是一个蠢货,谁都知道他被那些商人骗的团团转。”

法克内摸着自己的胡子,接着问道“那你说的这些纷争对商道有造成什么影响?海夫特城还是那些商团把控着吗?”

“当然没什么影响!要知道在这片土地上,各个军阀随时都有可能被杀死、被推翻。”

“但是那些庞大的商团永远有着稳固如山的地位,这是无法被动摇的。”

法克内又问了不少的问题,培根叔讲述了他所知道的其他军阀势力,目前看起来,他们前往海夫特城的路线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培根叔讲的口干舌燥,总算是让法克内他们满意了,此时他还跪在地上,眼巴巴的看着他们。

法克内看着眼前几个初出茅庐的强盗,随后说道“算了,我们今天心情不错,就放你们一马,以后也别出来当强盗了,要是碰上狠一点的人,你们几个都死透了。”

“谢谢!谢谢!大爷您真是好人呐!”培根叔连忙给他们磕了几个头。

“行了,赶紧滚蛋,要是下次再见到你们,我可不会手软。”法克内挥了挥,几个光秃秃的强盗连忙抬起地上的小矮子跑走了。

“运气真好,还有人给我们送装备。”连柯里昂都难得的说了句玩笑话。

“是啊,这袋子里还装着60枚银币,也算是一笔小钱了。”说完法克内打开了手中的钱袋。

随后他发现里面虽然有着接近60枚银币和一些铜币,但是这些银币绝大多数都不是真品,而是来自于鼠人仿制的“假币”,都是大量掺杂了白铜的。

至于法克内为什么能一眼看出这些是假币,那就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了。。。

这下子,只有几枚银币和那些铜币能用,要知道100枚铜币才换一枚银币,这里面根本没多少钱。

“可恶,被那个混蛋给骗了!”法克内懊恼的喊道。

而在另一边,跑的飞快的三人边抬着一个矮子边谈着话。

培根叔一脸狡猾的说道“还好老子机智,把钱都给藏到了内裤里,要不然怕是真变成穷光蛋了。”

“这几枚金币可是我的本钱,就算是我死了也绝不能被人抢走!”

“叔,咱们接下来去哪啊?”傻大个困惑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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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当然是先把那个瞎子给找回来!”

“培根叔,我想问你个问题,你之前真的加入了‘四十大盗’的匪帮吗?”瘦高个问道。

“呦呵,你小子是什么意思,敢质疑你的叔叔!”

“老子当年可是被‘四十大盗’匪帮求着加入他们的团伙,可惜这帮家伙下手太狠,我就不想跟他们混了,于是自己出来打算组建一个新的强盗团。”

“真是的,你这小家伙居然敢质疑我?”

傻大个和瘦高个相互看了眼,两人脸上的表情可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

瘦高个还自个嘀咕道“可是我听说‘四十大盗’是专门劫富济贫的义匪,怎么还会下手狠呢?”

“臭小子,不要听酒馆里的人胡说八道,这世道哪有什么义匪,他们全部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混蛋。”

“你听到的劫富济贫的传闻,都是他们花钱让那些吟游诗人宣传的,你啊,真是太天真了!”

傻大个听完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过来一会说道“叔,要不咱们搞个佣兵团吧,我感觉当强盗没什么前途,你看我们连3个乞丐都打不过。。。”

“你!你的志向连骆驼粪都不如。。。唉,不过大侄子,你说的也有道理,改天咱们去组个佣兵团吧,要知道新人的钱是最好骗了,嘿嘿。”

斜阳的余晖将几个人的身影拉得很长,这几个小角色又会做出怎样一番事业呢?

ps:

1本书中强盗团主要是以抢劫、打家劫舍、帮军阀打仗等为生的地方武装团伙。

2本书中匪帮有着偷盗、绑架、打劫、情报交易等更多元的“业务”。

3本书中军阀指的是不被贵族势力认可的,有一定的军事实力,自认为是领主的领导者,都被称作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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