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族的居住地靠近幽燕,对于日后牵制河内、河套地区的兵势有相当的地理便利。高云既然想让奥尔格勒成为自己的有力外援,那么自然要扶持这个鲜卑部落成长壮大。而在当前这种状况下,高云认为应该先让奥尔格勒明白应该怎样壮大部落的实力。
听了奥尔格勒的话,高云觉得他实在是太缺乏对大局势的了解,想了想说道:“岳父大人有所不知,这汉朝天下离大乱已经不远了,如果不提前做好准备,到时候恐怕就要成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了”。
“噢?”,奥尔格勒一听这话,顿时脸色大变,惊问道:“贤婿此话怎讲?”
“呵呵,这缘由嘛,岳父大人不必多问,总之这天下是必乱无疑。如此一来,岳父大人不就能壮志得酬了吗?”
高云话里有话,奥尔格勒听了脸色有些局促,讪笑道:“普方说笑了,我这般年纪还能有什么壮志啊”。
“噢?哈哈哈哈”,高云大笑起来,“岳父大人又何必掩饰,统一鲜卑,重返辽东,难道还不算凌云壮志吗?”
“啊…,哈哈哈哈,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奥尔格勒见被高云看穿自己的心事,只好坦诚相待,又说道:“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我鲜卑族可算是重生有望啊”。
“呵呵”,高云淡淡一笑,说道:“话虽如此,不过岳父大人还是不能高兴的太早,即便汉朝天下大乱,以鲜卑的实力,也是绝对无法与之抗衡的。如果不能选取有利时机,而贸然出兵,难免会遭受重创,甚至一蹶不振。这一点岳父大人不能不小心谨慎啊”。
“恩…,贤婿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这什么时候才是最佳时机呢?”
奥尔格勒这样一问,高云就不得不稍加考虑了。因为他所担心的是来自后来崛起的轲比能部的威胁,但是现在的轲比能还是个不出世的毛头小子,高云要是这时候就对奥尔格勒讲明,那就太过惊世骇俗了,而且也不可能让奥尔格勒信服。
所以,高云斟酌了一下,说道:“以现在的局势判定时机,还为时过早,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第一个出兵辽东的人,一定会惨败而归。小婿以为,岳父大人的当务之急应该是整训兵马,扩充实力,否则就算良机出现,也是无力把握的”。
“嗯!”奥尔格勒点了点头,对高云的赞赏之情溢于言表,喜道:“说的是,贤婿果然见识非凡,看来莎林娜真是选对人了啊,哈哈”。
“那是,我们妹子千挑万选,选出来的妹夫,自然得是个大英雄了,是吧妹子?”,巴音和巴图见莎林娜都快乐的合不拢嘴了,故意打趣她。
“哼,就是,就是,比你们强一百倍”。莎林娜趴在高云肩膀上,向两个哥哥反击,惹的奥尔格勒和巴音、巴图哈哈大笑。
欢闹之后,高云定了定心神,平静的说道:“虽然我从心里希望岳父大人能带领鲜卑各部返回故乡,让这些百姓重新过上安定平和的生活。但是我毕竟是个汉人,忠于民族是我最起码的原则,所以,有一件事,我必须先向岳父大人表明,还希望岳父大人不要见怪”。
“诶!贤婿怎么客气起来了,有什么话但讲无妨”。
“那小婿就直说了,有道是‘自古忠孝难两全’,如果岳父大人仅仅是为了带鲜卑百姓返回故乡,那小婿届时一定全力相助;但是如果岳父大人返回辽东以后,再往前进半步,恐怕你我就难免要兵戎相见了”。
奥尔格勒听了这话先是一愣,突然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好!贤婿果然光明磊落,不愧为大丈夫。我奥尔格勒向天发誓,他日重返故土之后,若再生贪念,觊觎中土,便叫我子孙后代永失神佑”。
高云没想到奥尔格勒会当场发下这样的重誓,也是吃了一惊,赶紧站起来说道:“岳父大人如此赤诚相待,我高云也对天发誓,只要岳父大人心意不改,我高云有生之年一定助岳父大人重返故里”。
“好!”,两个人举酒碰杯,一饮而尽,“痛快!哈哈哈哈”,两人一起放声大笑。
莎林娜爱高云爱的要死,在她心里,云哥要做的事比什么都重要。听了高云刚才的话,知道自己的云哥有什么样的抱负,心里就开始盘算。
知道高云刚刚就任县令,各项事务还都处于起步阶段,要发展壮大是很困难的。看见奥尔格勒兴高采烈的,莎林娜抿嘴一笑,计上心来,拽着奥尔格勒撒娇道:“阿爹,女儿从来没有去过中土,这次一下要去生活,女儿恐怕一时不能适应,想跟阿爹要一队勇士作为随从,阿爹不会吝啬吧”。
奥尔格勒听了哈哈一笑,满不在乎的说道:“当然可以,说吧,你想要多少人”。
“嗯…,”莎林娜“嗯啊”半天,有点儿不好意思的伸出两个手指头,冲奥尔格勒晃了晃。
“二十人?少点儿了吧?”,奥尔格勒觉得有点儿太寒碜了。
“诶~!”,莎林娜摇了摇头。
“啊!?你不会要二百随从吧”。
“诶~!”,莎林娜又摇了摇头,嘟嘟着小嘴儿说道:“两千”。
“多少!?”,奥尔格勒父子仨异口同声,连表情都非常的一致,全都瞪大眼睛盯着莎林娜。
高云这会儿算是明白莎林娜的用心了,差点儿笑出来。
奥尔格勒这下也听明白了,戏谑道:“好嘛,你这刚嫁出去三天就来掏你阿爹的家底儿啊,啊!?哈哈哈哈”。
莎林娜撒娇的笑道:“阿爹都答应了,可不能反悔噢”。
“好,好,不反悔,不反悔”。奥尔格勒又是一阵大笑。
其实奥尔格勒跟高云约盟之后,就有帮高云一把的打算,现在把这个人情让女儿做了,那是再好不过了。
高云自然能明白这父女俩的情意,心里暗暗感激。要知道奥尔格勒这两千勇士,都是经过长期整练和战场洗礼的,不但勇猛而且善战,可以说是精锐中的精锐。
这可把高云高兴坏了,乐的一宿没睡着,把莎林娜正过来、翻过去的爱了一遍又一遍。
和先前招募的那两千多人待遇一样,高云也给这两千骑兵每人发了三贯钱,作为安家费用。这些人虽然是奥尔格勒的正规军队,但是因为部落的收入有限,所以他们的待遇也就很低,各家都有各家的困难。高云给他们这三贯钱,可以说是雪中送炭,让每个人的心里都暖暖的,对高云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第二天是约好启程的日子,四千多名鲜卑勇士各自骑着自己心爱的战马,早早的在草场上集合完毕,等候主公下令。
高云和莎林娜向奥尔格勒父子道别之后,便号令出发。四千多名勇士、七千多匹战马,浩浩荡荡开赴中土。
走了十几天,眼见将近辽东地带,高云知道这里是肃慎族盘桓的地方,为了以防万一,便令高顺领两千骑兵在后,两队相距三里互为应援。
哈森受了塔赖的计策,带了两千骑兵化妆成肃慎族人,早就在高云返程的路上埋伏。本来他以为高云只有一百来人,连同苏双和张世平的伙计也不过三百多人,这下突然见高云带着两千多名骑兵,心里不禁有些紧张。
“云哥,你说玉儿姐姐会喜欢我吗?”,莎林娜和高云一边赶路,一边闲聊。
“恩,她一定会特别喜欢你的”。
“噢,太好了,我又要多一个姐姐了”。莎林娜在马上手舞足蹈。
看见莎林娜和高云这样有说有笑,哈森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嫉妒,大喝一声,带着军队冲了上去。
高云一见这情况,知道有变,急忙喝令,“迎敌!”,这一声令下,两千多名勇士各自拔刀,奋勇向前,杀入敌阵。
高顺和高云仅仅相距三里,这一带地面又空旷,看见前队遇敌,高顺急命后队分左右包抄敌军两翼,自己急奔到高云身边,保护高云。
“哈森?”,尽管两军混战,莎林娜还是认出了哈森,一惊讶就说了出来。
“什么?”,高云有点儿吃惊,“你说那个带头的就是哈森?”,高云在部落的时候,早听莎琳娜说过有这么个哈森,怎么怎么讨厌。
“恩,就是他,他为什么要带肃慎人来打我们?”
“这些肃慎人是假扮的,他们肯定是冲你来的”。以高云的聪慧,自然能想出其中的缘由,脸上顿时露出杀气,“lg,敢跟老子抢女人!你特么这是嫌死的慢了!”
一伸手,喝道:“拿我刀来!”。身边随从把一字斩军刀往前一递,高云接过来,倒提在手。
“主公,让属下去“。高顺急忙请缨。
高云一抬手,“守护二主母!”。
“这……?尊令”。高顺虽然十分担心,但是高云的军令他却不能违背。
莎林娜还没来得及劝阻,高云已经提刀冲了上去。她虽然感动于高云守护自己的这份情意,但她却不认为高云有上阵杀敌的能力,情急之下抽出腰刀追了上去。
高顺奉命守护主母,见莎林娜冲了出去,也赶紧拨马向前。
哈森本来恨的就是高云,见高云冲过来,大喊着迎了上去。
说时迟那时快,两马相交,寒光一闪,“哧!”的一声,高云一骑马便闪了过去。
“噗通!”,哈森倒撞马下,瞪着眼,手里各攥着两截被高云斩断的刀杆,胸前一道鲜红,皮肉翻开,血往外涌。
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不敢相信看似文质彬彬的高云,竟然在一回合之内就将哈森斩于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