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郁闷的离开法学院,一无所获。因为看着每个人升起一脸法律工作者的崇高神色,大有一种誓死捍卫法律尊严的决绝,刘知易实在无法开口问他们一句“法家秘术到底怎么用”这样俗气的问题。
刘知易不知道他的参与,在法学院造成一场多大的风波,他这天离开法学院之后,就被其他事情缠住了。
“周师兄。人现在如何了?”
周问卿回来了,带回来一个消息,方先生已经去了岭南。
那日托他捎信回去,就已经晚了。谁能想到方先生做事这么果断,刚说过打算去岭南,结果招呼都不打,背起行囊就走了。周问卿的信根本没送到方先生手上。然后当夜方戎女又发病了。周问卿留下照顾了三天,今天刚回来。
“已经醒了。没有大碍。不过要是不能医治,恐怕活不过三个月。”
周问卿说道。
方戎女前些天发过一次病,这么快又发病,恐怕跟方先生离开有关,心脏病不能太激动。
“有劳周师兄了。”
刘知易道。
神色凝重,血虫的事情不能拖了。血虫的线索,一个在王府,一个在董封。董封手里确定有一只血虫,来自王府的收藏。金川郡主那边还没有消息,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血虫来源,即便有,也在岭南,远水解不了近渴,去一趟岭南,回来师姐都凉了。
一番深思之后,刘知易决定去找董封。董封为人古怪,但医术水平极高,以他能给人换头的技术,医治先天性心脏病应该不难。如果是刘知易,哪怕从王府里得到了血虫,他也不知道如何使用。方先生认为血虫能治疗心疾,可方先生没告诉刘知易怎么做。
董封也住在悬壶院上舍,而且就住在掌院隔壁。一是他身份高,二是掌院不放心,把他放在身边,便于防范。屋外还有一些当值的学生巡视,防止闲杂人等误入。刘知易刚刚靠近,就被拦了下来。谎称是去求见掌院,加上学生中有人认识他,毕竟他现在是悬壶院的名人,于是这才放行。
假意朝掌院院子走去,到了跟前突然转向,奔向董封院门。
后面的学生防范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刘知易敲响了董封家门。
“董先生,我来了。”
大门瞬间打开,仿佛在等着他一样,董封出现在门后,笑容满面。
“小友,你想好了?”
刘知易苦着脸“董先生。商量商量,放血就算了,您开个条件,把血虫让给我如何?”
董封要放他的血,打死他都不敢接受。谁知道会被放多少血,就算约定了数量,谁知道董封会不会守信,根据传说,这老东西可没什么操守。
董封嘿嘿一笑“可以。换做以前,我还不能答应。现在吗,当然可以了。我听说你在做显微镜?”
刘知易点头。
董封笑道“得给我一架。”
刘知易深吸一口气,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试制显微镜,可每天晚上回宿舍睡觉,都能收到相关进度,进度还算顺利,因为原理上显微镜并不复杂,加工难度上也并非不可克服。但耗费的资金确实太惊人了,因为实验了好几种水晶,效果都不好。必须用最纯净的水晶,可遇而不可求。幸运的是,在一个胡商手里,找到了一对水晶杯,没有杂质,满足要求。但胡商狮子大开口,要价十万两银子。根据这个价格,岭南王世子送的那批礼物,最多只能让他做两台显微镜。关键是就算有钱,也未必能碰到这种极品水晶。
不过刘知易别无选择“成交。不过有一个条件,你得亲手帮我师姐治病。”
刘知易找血虫为了给师姐治病,这件事董封是知道的。
董封抚掌“一言为定。”
刘知易问道“那什么时候治病?”
他以为董封会选在显微镜做出来的时候,没想到对方很爽快“现在就可以。”
觉得自己多想了,董封是高手,不怕自己赖账,因此敢先把血虫交给刘知易。
事不宜迟,刘知易道“那好。就今日!”
心情大好,不用放血,就能救回师姐了。
转身想叫上周问卿一起回去接方戎女,结果又找不到这家伙人了,感觉他对义诊似乎有种病态的迷恋,刘知易觉得自己这样想不好,但总忍不住产生这种感觉。
出了太学,在不远处的车行雇了一辆车,给了五两银子赏钱,车皮不顾惜马力,拼命打马,赶中午前就回到了春风亭。
方戎女一个人,百无聊赖的看着铺子,脸色比以前更苍白了。以前以为她是戎女,肤色就是这样,现在想来,应该跟她的病不无关系。
“师弟!”
见到刘知易,方戎女露出纯真的笑容,师父走后,她一个人实在是太无聊了。
“师姐。收拾一下,跟我进城。”
“进城干什么?”
“治病!”
“啊?你都知道了。”
方戎女还以为刘知易不知道她有心疾,她也是最近才知道的,方先生临走前告知了她一切,以前不说是觉得说了没用,他要去找药,并没有隐瞒。在这点上,方先生信用很强,他似乎是个不会骗人的,不然也不会从小就告诉方戎女她是捡来的。
“师姐,快收拾吧。晚了就进不了太学了!”
刘知易催促道。
出门前,已经托董封接应,以董封的地位,放一个外人进太学并不难。
方戎女没什么可收拾的,背了一个包袱,关了铺子就上了马车。
在车上,她不说话,特意穿上了一双红鞋的脚无处安放,一会儿伸出裙子,一会儿塞回去。
“师姐。放心,我拜托了太学里最好的先生。医术十分高超,曾经割掉人头装上还能活。”
方戎女马上被吸引“啊,真的?”
刘知易点头“当然是真的,太学里人尽皆知。”
说着刘知易突然没有底气了,董封的医术没的说,就是人不太靠谱。大概即将给家属做手术的人都这种心态吧,患得患失。刘知易尽量平复心情,让自己冷静下来,他这会不能乱。
傍晚前,赶到了太学。对门子解释了一番,门子就放行了,果然董封打好了招呼。
马车一路送进董封门前,董封笑容可掬的站在门前后者,一副慈祥面容,像极了一个医德高尚的老医者。
这模样很能唬人,刘知易不会揭穿,此时方戎女能安心最好。
进了董封的院子,马上就显出不正常了。刘知易进过掌院的院子,种有绿植,董封这里,却摆满了各种大缸小缸,房檐下悬挂着密密麻麻的各种动物干尸,从寻常的猫狗,到不寻常的狐狸、黄鼠狼。
方戎女露出紧张神态。
刘知易马上解释“太学里的先生,喜欢钻研各种学问。这些小动物是拿来试验的。”
方戎女这才释然。
董封在前边走,一路带他们进入正屋,屋里也摆满了坛坛罐罐。刘知易不想猜测里边装着什么,既然不透明,权当装着咸菜。
穿过正屋,被带到后院一间石屋,石屋的风格跟其他建筑格格不入,应该不是原本的建筑,可能是董封自己搭建的。搭建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些目的。
石屋中难得的干净,堪称一尘不染也不为过。
石屋中间一张石台,大小足以让一个成年人平躺,高度刚好方便医生在旁边操作,这就是一个手术台。
“已经准备好了。”
董封指着石台旁边的桌子,上面依次摆开了一排刀具,各种刀具都有,还有一张钢锯。
这些工具,跟刘知易见过的许多安手里的工具不同,尽管太学开设了医科,但外科方面,却还没有标准教材,甚至没有标准课程。太学医科,主要是诊治和药石,换句话说,都是内科。外科则是各家不传之秘,许家是做军中医官起家的,外科的医术就是从战场上练出来的,尤其擅长骨科。
董封家族名声显赫,传承了上千年,内科、外科、骨科、疡科都有涉猎。不知道董封这一套技术,是家传的,还是自创的,或者兼而有之。
总之刘知易粗看了一眼,觉得应该能应付一台外科手术。
“那就请董前辈动手吧。”
事不宜迟,他急于将报酬收了,董封性格古怪,万一反悔怎么办。
“我来?”
董封一脸不情愿,瞥了一眼方戎女。
“她可是个女娃子!”
他还在乎这个?
刘知易看向方戎女,她此时一脸懵像,完全不知道要遭遇什么。
董封倒是告诉了刘知易,血虫应该怎么用。南蛮人养血虫,直接植入人心脏中,与人共生。不同的是,南蛮人从小就植入血虫,方戎女要用血虫治疗心疾,也应该放入心脏中。
刘知易深吸一口气,尽量用平和的声音道“师姐。是这样的,你不用担心。一会要把你的胸膛切开……”
说完之后,方戎女面无血色,一脸惊恐。
刘知易知道她害怕,只能耐心安慰“师姐。你的病不治不行的。”
方戎女终于点了点头。
刘知易松了口气“所以得让董先生帮你。”
方戎女却摇着头,手不由自主的抓住了胸襟,一脸戒备的看着董封。
董封哼道“看吧。我就说了她是个女娃子。”
不会吧,你也是学医的啊?
刘知易腹诽自己的小师姐。
询问道“那我来做?”
方戎女脸上浮上红晕,轻轻的点了点头。
深吸一口气,做就做吧,好久没做大手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