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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鹤毛笔(1 / 1)

洛泱留下来,并不是为了逗逗这个看见自己就说不出话的表兄,而是要证实自己的猜测。

据她所知,唐朝最大一个骗局,就发生在文宗朝,而且正是与萧太后有关。

萧太后父母早亡,只有个从小失散的阿弟,做了太后以后,她心心念念就是要找到这个阿弟。于是乎,隔三差五有人出来冒认国舅,其中有一个冒认时间长达十年。

这个“国舅”做过金吾将军、尚书、节度使,享尽荣华富贵,尽管最后被揭露,落了个斩首之刑。

裴煊没有给她看卷宗,不过,他把内容口述了一遍。

洛泱有了新的疑问如果刚才那个萧洪就是假国舅,那么马车上安排他的人是谁?

“你是说,萧洪是被人安排去见李留守的?那就是说,连身世都有可能是安排的。若李留守真把他推荐上京……受益最多的,应该是他背后之人。”

裴煊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他绕路先把洛泱送回府,掀开窗帘,对马车外的她说

“多谢你提醒,意思我都明白,我会见机行事。”

洛泱摆摆手,转身回府去。这事她管不了,至于对裴煊有没有用,就看他要做到什么程度了。

走在回廊上,远远就看见那两对鹤在扑腾翅膀,洛泱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她扫了一眼草地,没看见有现成的可捡,只好提着裙子朝它们冲过去,嘴里喊道

“哦嘘!哦嘘!”

鹤兄妹慌慌张张跑了,可鹤夫妻的窝在这里,它们拍打着翅膀乱转,眼看洛泱就要追上母鹤,那只公鹤不干了,挥舞着翅膀冲了过来。

“小心!”

阿慕正拿着袖箭往内院走,忽然看见这危险的一幕,吓得他忙把手里的袖箭筒甩了过去,哪知那生气的公鹤并不理会被打到,依然向洛泱扑去。

洛泱也看到它那骂骂咧咧的尖嘴,唬得赶紧掉头就跑。

“滚开!”

阿慕已经冲过来,拦在白鹤与洛泱之间。他本能的不愿伤害那鹤,除了挥动双臂吓唬它,一时不知该怎样将它赶走。

那公鹤已经出离愤怒,非啄到点什么才肯罢休。他只好纵身一跃,扑上前掐住它脖子,公鹤还是不屈不挠在他肩上啄了两下。

“泱儿!”

“小娘子!”

门前这动静,早惊动了屋里的夫人,小厮们提着扫帚跑过来“清风!住嘴!”

公鹤清风此时被掐了脖子,已经没法不住嘴了。

桃花扶着夫人快步走过来,夫人着急问到“泱儿,伤到没有?你好端端去撵它们做什么?”

“我没伤到,阿慕怕是被啄了几下……没想到它气性这么大……”

洛泱看见白鹤平时都挺优雅,就忘了人家又尖又长的嘴,不是只用来吃鱼的。

见清风被小厮赶走,她才心有余悸的说“我只是想让它们扇扇翅膀,好捡它们掉下来的羽毛。”

“羽毛?我们有呀!有时看见漂亮的羽毛,我们都会捡起来,用来挑油灯绳挺合适的。”桃花笑道。

听了这话,早有小婢女跑屋里拿羽毛去了。阿慕往地上看,走过去捡起刚才扔的袖箭筒,还有一根黑色长羽。

“要这个?”

他将羽毛递给洛泱。

洛泱接过来看了看,那羽毛杆还真是又粗又硬,便笑道“就是它……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从左边翅膀上掉下来的。”

旁边的人都笑了起来“小娘子还要挑左右,那还是要抓住清风、明月,直接拔毛算了。”

夫妻鹤远远的叫了两声,仿佛在表示抗议。

刚才阿慕开口说话,尽管只是三两个字,已经让李明珠很惊讶。

她是有听婢女们说,似乎洛泱在给阿慕治耳朵,没想到,还真能治好……女儿怎么突然就长本事了?

“阿娘,刚才玄庄头送果蔬回府,得了半篮枇杷,我让她们洗了送过来,您吃了没?”

洛泱挽起李明珠的手,母女亲热的往屋里走去。

“尝了一个,还酸着呢,小孩子才爱吃这个,你留着自己吃。我那盘送你五兄屋里去了。”

“那我给四兄也送一盘去……阿娘,您以后可别老是偏心我和五兄,难道四兄不是您儿子?”洛泱靠在母亲肩头撒娇道。

“老四是我儿子,我当然也疼他。可他比你们都大,理应让着你们。”老母亲有时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那我今年都要及笄了,算不算大?”

“及笄了,就没两年在家了我听你爹说,今年有先后有三位长公主及笄,圣上准备乞巧节在大明宫举办七夕宴,皇亲国戚的女儿家都可以去参加”

没等母亲说完,洛泱就拒绝道

“泱儿哪都不去,就在家里陪阿娘。”

李明珠笑道“你要想陪阿娘,还就得去。”

“为什么?”

“你外高祖身子已经不好了,太医说,在他这个岁数,什么时候去了都是有的,前天珍王府写信来,让阿娘带你们过去磕个头。阿娘想,个个都是有职务在身,就只让大郎、五郎和你,你们三个陪娘去长安。”

如今才三月,他们得六月才动身,若不是洛泱提起及笄,李明珠没打算这么早说。

再说,武将入京师,都得圣上亲批,元桢、元桥的申请已经递上去了,若是宫里想连同七夕宴邀约一起批,恐怕还要等上一阵。

如果是陪阿娘去看外曾曾祖父,那就另当别论了。

而且,到那时若我还留在大唐,当古人应该也当得很熟练了吧?

天下人景仰的长安啊洛泱不禁有些憧憬起来。她搂着母亲的肩,“吧唧”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把李明珠吓了一大跳。

洛泱挥挥手上的白鹤羽毛,“咯咯”笑着跑开了。

回了长川阁,洛泱叫丁香找来刀子和剪子,她准备给自己做支羽毛笔。

“羽毛可以当成笔写字?那岂不是写一笔就得蘸一次墨汁?”丁香是识得些字的,以前夫人教过她们几个大婢女看账。

“现在还不是笔,等我改造完就是了。”

洛泱一边说,一边将鹤毛最下面的绒毛拔掉,又用指甲将毛管上那层油脂膜去掉,毛管变成了透明的。

阿慕已经按照洛泱的要求找来半铜盆沙子,放到个小炭炉上加热。

再看洛泱,她用剪刀将毛管下端剪了个斜口,再用刀子把斜口刨出弧度,最后在尖部中间,用刀子割了一个裂口,这个裂口就是讲墨汁吸入毛管的地方。

现代的古典式钢笔,就是照着羽毛笔做的,现在洛泱又按照钢笔头的样子,还原出了羽毛笔。

“好了,最后插到热沙子里加固,等沙子冷了,笔就成了。”

沙子要烧到度,有没有温度计,这可不好控制。

洛泱撕下一条纸边,放在沙子上,告诉阿慕“你看着,纸快要糊了,就把火撤了,把鹤毛插进去。”

第一支羽毛笔插进热沙子的时候,洛泱又开始做第二支。

本来羽毛笔也是分左右的,右手写字,要用左翅的羽毛,那样毛的弧度才顺,现在合格的只有三四支长羽,也就没那么讲究了。

后面两支羽毛笔是阿慕削的,他乐呵呵的拿着几支笔去加热时,洛泱已经坐在桌前用鹤毛笔写字了。

现代基本都是键盘打字,所以她手写字只能算马马虎虎。

如今能用“硬笔”写字,总算挽救了她一点颜面。

“阿慕,把字条和这支笔送去给三郎君,告诉他,上回做的麻将,和这回做的鹤毛笔,都可以找家文房四宝铺子,把制作的法子卖给他。”

丁香笑了

“哪里还要去外边找人?隔壁二公子不就开着一家文房四宝茶庄?”

“裴煜表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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