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提议(1 / 1)

饭桌上的一幕只是一个小插曲,作为一家之主的明老二搪塞搪塞就过去了。

明锦芸能咋办?当然是凉拌!有大姐夫这个客人在,不能训爹。爹也是要面子的。

饭后明老二用火盆发好炭火,一家子团团围住火盆,一起烤火闲聊……

一家人都对明瑶他们在邢州的生活很是感兴趣,问了许多当地的风土人情。大家聊着聊着,突然明老二对明瑶道:“要不,你年后带着你弟弟妹妹一起去邢州闯荡闯荡?”

明瑶:“……”

我不!我不要带着两个拖油瓶!

明昭和明锦芸眼睛一亮:好想好想去……

罗二娘子的脸瞬间垮了下来,扬起巴掌就想朝明老二呼过去但又最终没有呼过去:“闯荡个什么闯荡?巴州城还不够他们闯荡的?!”

明老二根本无惧罗二娘子的“淫威”:“多出去见见世面有什么不好,呆在这山旮旯里有什么出息?”

罗二娘子都气疯了:“你……你、你说什么山旮旯呢?你不是在这里长大的,也在这里呆了一辈子?!”

明老二据理力争:“正因为我在这山旮旯里呆了一辈子,觉得憋屈!所以要让他们出去闯荡,听说外面都是平原,一望无际的都看不到边儿,我们这儿有什么看?左看右看,前看后看,满眼都是山!”

明老二确实在年少时有过出去闯荡的梦想,可最终没能实行。

他如今年纪也不小了,过几年就不惑了,家里还一大摊子事儿,再出去闯荡是不可能了,不过他可以让自己的儿女出去闯荡呀!

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老母鸡,自己飞不起来,下个蛋儿,让蛋儿可劲儿的飞!这样也就算圆了他的梦想。

对!就是这样!我的儿女,就得让他们出去“飞”!

罗二娘子见自己拿明老二的牛脾气没辙,于是转头拼命挤出笑脸看向独儿幺女:“你们也不会想去的,是吧?到底离家太远了,想看看爹娘也不容易,是吧。”

明昭低头,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不是!我想去!

明锦芸低头,眼珠子也滴溜溜的转:不是!我好想去!

罗二娘子见状只得拿出撒手锏:“哎哟,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哟,这辈子才生了这么几个东西哟……”

明老二一把捂住她的嘴:“你这婆娘,瞎嚷嚷什么呢,孩子们可都是好的,哪里就没孝顺你了?你吃的穿的,他们谁没给你买过?”

明昭的头,低得更低了。

明锦芸挺了挺胸脯,抬了抬头。

明瑶八风不动,稳坐如山。

田师爷表面波澜不兴,内里有个小人儿在跳啊跳:咱岳父这一家子,挺有趣呀!

明老二末了说:“就这么说定了啊,也不给瑶儿你增加负担,最多给昭儿出出路费,锦芸她自己有钱,她的开支就让她自己出。”

明锦芸:“……”

老爹你咋这么区别对待?!

明昭兴奋得满脸通红:咱终于又可以闯荡天下咯!

明瑶噘起嘴:老爹你都还没问过我的意见呢,我有同意吗我?

七七在空间里跳起了舞:“好芸芸,咱的机会来了!邢州,咱一定要去啊,咱们可以在那儿开创一个棉花基地!”

明锦芸:“滚犊子!我不要你了!”

七七:“嘤嘤嘤——人家那是在考验你的创造能力!”

前段日子明锦芸巡查火柴作坊,心血来潮自己也想动手做一做,谁知不小心“砰”的一声把自己面前的硝石给弄炸了,熏了个满脸黑,把上上下下都给吓死了,连忙“抢救”,洗了好几盆水,才把脸洗出原来的颜色。

还有小小的烫伤,幸亏有七七的烫伤膏,不然的话,会不会留疤这个问题,还真的说不好。

从这以后明锦芸就迷上了玩儿硝石,要是能弄出连续的“砰砰砰”的声音,那过年的时候拿出来炸一炸,可不热闹?

还有那硝石燃起来时的火花,可灿烂了,要是能在天空中绽放绽放,那多美!

嗯,这个七七肯定知道怎么做!

于是她就缠上七七要做那个砰砰炸响的东西,还要能在天上绽放火花的东西。

可七七不愿:那可不行,这种东西不能让她碰啊,这个曾经想要干掉皇帝做女皇的暴力女,让她知道这东西的杀伤力那么巨大,要造成天下生灵涂炭怎么办?那我可就万死不能辞其咎了!

可芸芸太缠人了,撒娇卖萌,撒泼打滚儿,无所不用其极,不行了不行了顶不住了本宝宝得装死!

于是七七干脆往地上一躺——休眠了。

这一修眠就是三天三夜,它忘了没有它锦芸出不去空间,差点没让她疯掉,等它结束休眠,放锦芸出去时,外面都过去了小半天,果然误了晚饭时辰。

明锦芸气得转回空间就对七七一阵拳打脚踢,压根儿忘了它的“电老虎”属性,七七任由她打:揍吧揍吧,本宝宝金刚不坏之身,这给我挠痒痒都不够呢!

最后还是她打累了收手,出去草草吃了一点糕点了事。

这次的事可把她得罪狠了,好久都没理过它。

此后她再没问过它这个问题,自个儿在埋头捣鼓,前几天终于让她捣鼓出来一串鞭炮,噼里啪啦的炸了一会,这才开心起来。

“肯定要不了多久,那烟花也是能被她捣鼓出来的。”七七心里想:“宿主太聪明也不怎么好呀,宝宝有些心惊肉跳呀!”

果然就在过年的那几天,烟花就被明锦芸捣鼓出来了。一家子放爆竹、燃烟花,这个年过得高兴得是不亦乐乎。

除了罗二娘子黑着一张脸。

可明昭明锦芸偏要装鸵鸟:咱看不见。

明锦芸想想自己三姊妹都走了,爹娘是很孤单寂寞,虽然娘手下有几十个长工,可那到底也不能代替儿女绕膝的乐趣呀。

于是她就在临走前,去府城跑了好几个牙行,终于寻摸到合适的一家人:一对刚刚三十出头的夫妻,带着一个十三岁的儿子,一个十一岁的女儿。

关键是这一对儿女和她与二哥的年龄相仿,让他们伺候她娘,总能慰藉慰藉她思念儿女的心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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