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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我阿爸说我应该是大城市的姑娘(1 / 1)

烈酒度数接近七十度,这哪里是喝酒,这大热天简直喝的就是一口口烈焰。

烧得发慌。

林剑在喝酒上不敢说打败谁,但真没认怂过,而在草原大姐头这里,他果断认怂,不是对人,是对那闷驴烧,这酒喝下去一股气从喉咙到气管到胃都是喝得带辣的像刀割一般,另一种气直冲大脑把人辣蒙圈,这口真受不了。

特别是刚一吃饭,大姐头搬出四瓶闷驴烧,其他人面前也不放喝白酒的杯子,只摆在她和自己面前,这是草原雄鹰展翅飞,一个翅膀挂两杯,是要让自己跟她2vs2干四瓶,一口喝的都难受,让自己整两瓶,挺吓人昂,果断怂阿。

但这个认怂,不让大姐头继续让你喝还得有门道了。

他招已发出。

刚才他是故意说出那句女人口大吃穷郎,大姐头是那种好强不是依靠男人的那种性格,给自己找怂的挡箭牌就是不在理,她心理有优势感就不刚你了。

因为大多数强势性格的人会跟强势的人硬刚硬,刀与剑的碰撞,但是对带点妥协的人,会有一些忍让的,觉得对方达不到自己这种水平那是正常的。

果然有点效果了。

“那你整啤的吧,我喝烧的,哥们。”大姐头没有不依不挠地说道。

一个大口喝白酒,一个喝啤酒。

大姐头很亏。

但做公关的小姐姐,喝酒吃亏那是家常便饭,今天本来也就是一屋子几人的家常便饭。

“谢谢小姐姐嘞,您这是饶了我呐,下次从草原别带闷驴烧,带蒙古王,我再陪你喝白的!”

蒋悦娥也来了。

嘴又刁了。

“林剑阿,难得见你怂阿,一点不爷们,像我们山东那边的爷们跟朋友喝酒能喝一斤绝不喝八两,你还是跟一个女生喝,你……按照我们地方叫真不讲究。”

“没办法,莫小姐姐是巾帼女英雄,是哥们,不输爷们,她有着她们长生天赐的喝大酒的胃,我没有而已,我也不是你们山东的,哈哈。”

“你还有脸笑。”

在莫兰那里吃瘪,看着胡佳。

林剑心思活跃,哥来找点场子昂,他喜欢逗胡佳。

喜欢看她脸红得跟苹果似的,喜欢看她咬嘴唇。

“来来,胡佳,来吃这个。”

林剑把菜夹到胡佳碗里,果然胡佳又在咬嘴唇了。

在大姐头那里失了的排面的林剑在胡佳那里找到了自信,哈哈哈。

蒋悦娥不岔道“林小剑你筷子给她夹菜,你这是三手接吻。”

“搞得我夹菜不会碰到其他你们吃的菜似的,我们这么吃那不都是三手接吻。”林剑道。

“呕……我才不跟你三手接吻。”蒋悦娥吐道。

“你什么没吃,我就吃那个。”

“我都吃了,就你碗里的米饭没吃,要不你就吃白米饭吧。”

……

聊着,聊着,蒋悦娥先回去了。

胡佳也洗刷刷回房了。

听着她的催眠曲睡觉。

房间里大姐头还在不依不挠地喝,林剑喝啤酒都喝撑了,她喝了三斤闷驴烧,要干第四瓶。

我的天呐。

林剑头皮都发麻的。

这多猛的女人,这女汉子,谁娶她是不是得喝死才能征服得了她阿。

“兰姐你不要再喝了。”

“不要叫我兰姐,也不要叫我莫姐,叫我,叫我格格!”

“喊你哥哥?”

“不是,是格格,还珠格格的格格!”

“为啥叫你格格阿?”

“我的全名是莫兰格格,你喊我格格,你说对不对?”

“也对。”

看了看手中一块表,这是万国葡萄牙七日链工价五万多。

林剑从带几千块的浪琴,短短时间不断升级,都戴五万一块的表了昂。

现在到了深夜零点多了,再喝一瓶不得到凌晨一点昂。

“格格姐姐,咱明天再喝,成不?”

“不,这瓶得干完,干完,我心里憋着事,喝点酒就好了。”

“你憋着啥了昂,要不跟我说说?”林剑问道。

她笑笑摇头又是一大杯咕咚完,林剑看着都觉得喉咙管烧得慌,她喝酒真是太豪横了。

似乎这杯下去,她有点上头了。

“我想在北京买下一套房怎么这么难……”

“我想做城里人怎么就这么难,我那么拼的,可是我的业务全部被那个周瑶抢了,她跟客户,她跟公司总监……”

“我凭实力赚钱,我不会做周瑶那样的,绝不会去出卖自己的身体。”

……

“林剑你知道吗,我阿爸说,格格,你像是城里的姑娘,应该做一个城里人,我拼命地努力,早日成为阿爸眼里的城里人,可是成为城里人怎么怎么就那么难。”

此时北帝的房子没有十几万一平,但是也已经一环内三四万,二环两三万,三环一万五,四环均价也是一万……

对于普通北漂四环买房一百万买房也是天文数字,要知道十年后,四环均价都十万一平米,北帝的房子百平米以上**百万千万一套房那更难了。

“格格姐,那公关工作做得不开心,换一个呗。”

“换工作,我除了喝酒,公关能会干啥?”

“还有谈业务阿,我想有一个好大姐那里挺适合你的,她是搞表玻璃的,我们国家这个奢侈表呢虽然暂时还没啥牌面的,但是假表和廉价表生产基地在我们这边,并且随着我们加入wto,举办奥运会,全世界知道中国,我们成为世界工厂那也不是事儿,她需要会喝酒的业务员。”

“不过对方的表厂现在深市那边,你这么好酒量,讲真北漂不如去南方,那里才是你的天下,深市也是大城市昂,考虑不?”

林剑想以后把草原大姐头留在自己公司给自己整业务,这推她去深市那个小姐姐那里,不是把大姐送走吗?

非也。

林剑绝对不会把自己的人才送走,那个好大姐现在昂,手表玻璃,手表屏上搞,但是明年智能手机面世,她人生的巅峰即将慢慢开始,从前她拿下几家手机的屏幕玻璃业务,最后拿下苹果手机玻璃屏幕,直接飞达了,成为上市公司女大老板,林剑虽是搞表的一大表哥,但是跟她还隔着挺大距离的,人家身价几百亿昂,营业额一年几千亿。

国内一半以上手机屏幕都是出自她旗下公司的生产线。

所以他一直就琢磨怎么跟好大姐来事,想到大姐头的酒量,早就有心思,只不过没好机会说,或者为时尚早,但是现在看莫兰格格的样子,似乎时机到了。

他若按上大姐头这个钉子,那好大姐飞姐到时候缺资金干智能手机玻璃,自己就拿钱去,入股,搞一大头,要知道飞好大姐上市公司见证过她巅峰市值五千亿,现在投资点,搞点原始股票,那后面巅峰一套现点,搞个两百八十亿的现金跑路,那多香。

跟莫兰格格正想说点正事。

但是三瓶还清醒的大姐头,第四瓶不中了,第一次看到她醉的样子了。

“林剑你娶了我,我家在草原的牧场都是你的啦,还有牛和羊,哈哈哈!”

“……”

“我信你个鬼,格格姐阿你坏的很,你家里不是还有几个哥哥,牧场能归我,走你,我扶你回房睡去。”

“哈哈哈,扶我,你是不是想睡我?”莫兰格格有点站不稳两边倒地说道。

“你要不要陪睡,我不介意的。”

“阿!你咬我胳膊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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