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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出去散步(求银票~)(1 / 1)

晚上,沈从军一个人去了王庭业家。

王佩珊没想到沈从军居然真的一点情面都不留,把下午发生的事原原本本都告诉了她父亲!

待沈从军走后,寂静的客厅里,王庭业失望地看着她。

过了一会儿,在王佩珊就要忍不住之时,他终于开口道:“自从你母亲走后,因为我工作比较忙,没有太多时间陪你,所以就尽量在物质上满足你。”

“现在看来,是我做错了。”

父亲沉重的声音,让王佩珊心口一缩。

“就算我陪伴你的时间不多,但你好歹上过学,别人都是高中上完就要念佛了,你连大学都读过,礼义廉耻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说完用力地一掌拍在桌子上。

王佩珊吓了一跳,她从没有见过父亲发这样大的火!

“还让人家找到了家里!这是打你爹的脸啊!这还是我的下属,你让你爹以后还有什么脸见他!”

王佩珊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抹着眼泪,哭的泣不成声。

看女儿这样,王庭业也不好继续教训下去,叹了口气,说道:“这几天你就在家别出去了,我会给你安排一些相亲对象,你一个个见见,你也到嫁人的年纪了,那沈从军就算没结婚,也有孩子了,你以为后娘是那么好当的?”

说完便离开了,想着让她一个人好好想想。

死拧筋,非吊死在沈从军身上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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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军一家三口吃完饭后,看时间还早,于是便问宋清清要不要出去散步。

自从她让他找来了高中课本,就开始整天闷头在家学习,他都担心她憋坏了。

宋清清想了想,自来了这,她都还没有好好出去转过,于是欣然答应。

然后二人就带着沈安出了门。

这个点大家都是刚吃完饭,坐在楼底下乘凉,当然尤其大妈们居多。

沈从军带着宋清清下来,瞬间吸引了一片人的注意,虽然大家都知道沈团长原来是有媳妇的人,而且媳妇还来了。

但是真正见过宋清清的人却不多。

皆因为宋清清现在为了高考深居简出,就算偶尔出个门也刚好是大家正忙的时候。

如今好不容易见了真人,怎会不多看两眼。

“哎呦,沈团长出来遛弯来了?这就是你刚回来的媳妇吧?”

沈从军对问他话的大娘礼貌致意:“是的,大娘,这是我媳妇。”

“哎呦,这沈团长的眼光就是好啊,你这媳妇还真水灵,看着就是个好姑娘啊!”

“怪不得看不上咱们院里的那些人呢,你说你也真是的,有媳妇也不告诉我们,是不是拿咱当外人啊?!”

沈从军赶忙回答:“当然不是,大娘您误会了,我只是那会儿还比较忙,没顾上这些。”

大家也只是随便说说,没人会去真怪他,而且有没有媳妇也是人家的私事,本来也没必要非得跟他们说。

“叫什么名字啊?现在在干什么啊?听说不是早就回来了吗,怎么也没见出来转转?”

然后就是各种七嘴八舌的发问。

宋清清是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烟火气的,瞬间有些局促。

沈从军自然看出了她的局促,牵过她的手替她解围道:“我爱人叫宋清清,刚回来想让她在家歇两天,好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不过她性子安静,所以就不太出来。”

宋清清看了沈从军一眼,悄悄往他身边挪了两步。

张阿姨看着沈从军这么疼爱媳妇的模样,又看到宋清清的小媳妇模样,不禁调侃道:“真没看出来,沈团长还挺疼媳妇。”

说完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沈从军笑着说道:“我爱人脸皮薄,您就别调侃她了,我们还要往那边去转转,就不打扰各位了。”

“行行行,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安安啊,来,把这个拿去吃。”

沈安因为长相可爱,又性格乖巧,来到这之后,没多久就俘获了众多大妈大婶的心,平时谁见了都要塞给他点零食点心什么的。

也因为这个,成为了大院众多小孩羡慕的存在。

不过沈安倒是每回都不吝啬自己的零食,都会拿出来和他们一起分享,所以这些小孩都只是羡慕却不会嫉恨他,而且还都和他玩的很好。

这也是沈安在被贺磊那般对待后,却依旧在育红班玩得很开的原因。

不得不说,沈安的变化真是巨大的,虽然在宋家村的时候就已经出现端倪,但宋清清看得还是怅然若失,觉得错过了沈安的成长。

不过要不是得益于沈安的变化,宋清清想在贺磊的那般欺凌之下,还不知会不会出现心理障碍。

沈安接过了零食,乖巧地道了声谢:“谢谢,张婆婆~”

“哎呦,跟婆婆还客气什么,快玩去吧!”

说罢,沈从军这一家三口才算离开。

待几人走远后,后面的大娘还在讨论着。

“沈团长的媳妇就是好看啊,怪不得能生出沈安这样的孩子呢。”

“看着把那文工团里的女孩子们都比下去了。”

“可不是么!”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这长相哪里像是能留在家里的,你看看穿的那花里胡哨的,这沈团长还敢往外带,也不怕到时候给他带回来一定绿帽子。”

说话这人是王佩珊的三姑婆,就是上次拦住沈从军的人。

听说这沈从军今天给自己的侄孙女没脸来着,现在是怎么看他怎么不顺眼。

听着身边这些人一个一个要把那宋清清夸上天了,忍不住开口讽刺道。

她这话一出,周围瞬间安静下来,过了一会儿,张阿姨冷笑一声说道:“王阿婆,您这话未免说的太刻薄了些,什么叫不像能留在家里的?那您老说说能留在家里的长相长什么样?”

“这长相是爹妈给的,长得好与不好又不是自己能选的,怎么,长得好了还不行?非得歪瓜裂枣的才能算个好人?那你家那王佩珊也不丑啊!”

“人家穿的那不是挺正常的吗,大大方方的长裙子,外边多少人不就是这么穿的,怎么,就因为人家穿的好看就是花里胡哨了?”

“您不能就因为您侄孙女嫁不成沈团长了,就这么诋毁人家媳妇吧?姑娘家的名声多重要,您这话要是传出去了,不是要逼死人家小姑娘?”

其余几人在旁边摘着菜,嘴角皆挂着一抹或不屑,或洞察,或无奈的笑意,心里也都纷纷赞同着张阿姨的话。

那王阿婆听到这姓张的这么说,又看到剩下的人没一个帮自己的,顿时站起来就指着张阿姨叫喊道:“你可别乱说,我什么时候要逼死她了!”

张阿姨冷哼一声:“那您刚刚那些话最好不要在别的地乱说,这要是外边开始乱传什么,作为大院社区委员会的负责人,我可不会对谁手下留情的,您可别犯糊涂啊。”

大院里有一个社区委员会,通常是来负责大院居民的日常生活的,而张阿姨作为负责人已经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办事公允,向来得大院人的信服。

王阿婆被气的指着张阿姨的手开始颤抖,然后愤愤地端起地上自家装菜的盆,冲着张阿姨啐了一口,随后上了楼。

“嘿,这老虔婆,越来越混不吝了!”

幸亏张阿姨躲得快,要不然这一口就吐身上了。

旁边的人忙扯着凳子让她坐下,说道:

“这院子里,也就你能和她对骂几句了,搁别人,越跟她吵,她还越来劲。”

另一人听到了说道:“还不是仗着那王旅长的势,你说这王旅长,就这么把人往这一放,他也不管管。”

“他哪知道自己养了个这么厉害的老货,觉得自己有这么个亲戚就能无法无天了,这要是以后惹到了一个比王旅长军衔还高的,看她还怎么猖狂!”

众人纷纷摇着头,感叹着王阿婆的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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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在前面蹦蹦跳跳地走着,沈从军和宋清清二人则在后面看着他的背影,慢慢跟着。

走着走着,宋清清感觉自己的手被一只温暖又干燥的大手包住。

看了一眼周围,发现人并不多,便没有挣开。

两人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夏日夜晚还带着一些白日里燥意的微风轻抚过脸庞,又赶往下一站地。

“清清,跟我说说你小时候吧。”沈从军突然开口。

听到沈从军的问题,宋清清想了想:“我小时候没什么好玩的事,就是一直在孤儿院,后来被宋妈妈......就是孤儿院的院长,她对我最好了,她收养了我,又送我去上学,后来她在我初中刚毕业那年去世,然后就一直自己一个人生活了。”

“哦对了,还有一个从小一直玩到大的大哥哥,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个。”

“你明明有家人,为什么还会在孤儿院长大?”

“据我小叔叔说,是我父母带我出去玩,结果出车祸了,我父母在那场车祸丧生,我也找不到了,后来等我记事起,就已经在孤儿院了。”

“那在孤儿院的时候,发生过什么让你忘不掉的事情吗?”沈从军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

然后他就发现宋清清突然停顿了一下,虽然动作很微小,但他还是发现了。

可是她却只是说:“没有啊,都挺平平无奇的,上学之前就是玩或者跟孤儿院的小朋友打架,上学之后就一直在学习了,没什么需要特意铭记的事。”

宋清清的语气很轻松,轻松的就好像她说的是真的一般,要不是沈从军发现了她那一瞬的异常的话。

揉搓了一下手中的小手,沈从军考虑了一下,最终还是放弃了再次询问。

毕竟她快要考试了,还是不在这时候扰乱她的心神了。

至少他知道了,清清在小时候确实发生过什么,足以让她产生终身阴影的事。

“爹娘,我也要那样玩!”沈安突然跑过来指着不远处的一家三口。

两个夫妻中间牵着一个小孩。

小孩被父母拽着胳膊拉着离地,荡着秋千。

这样的要求二人自然不会拒绝。

伸手拉过沈安,把他往起一提,一荡。

“哦~~~荡悠悠喽~~~~”

“爹娘,再晃使劲点!”

接下来的一个月,宋清清依旧把自己关在房里备考复习,而散步也成了一家三口的必备亲子时间。

一个月后,文工团训练室。

“姗姗,你知道我今天遇见了一个什么人吗?!”

“什么人?”王佩珊一边指导着几个女孩练舞,一边回应着莫文华。

“友谊街上新开了一家卖衣服店,老板是个女的,你猜她长得像谁?”

改革开放的政策一出,好多家店铺纷纷开业。

“谁啊?”

“像......”莫文华看了一眼周围,然后把王佩珊拉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

“你干嘛?正排练着呢。”王佩珊看着把自己拉出来的莫文华不解地问道。

王佩珊着实被关了将近一个月,而且她父亲居然真的开始给她介绍起相亲对象。

可是有沈从军的珠玉在前,她对那些人根本就提不起分毫兴趣。

好说歹说,又哭天抹泪的才让她父亲打消了这个念头。

只是她必须保证不会再去纠缠沈从军。

王佩珊也是有自己的骄傲的,之前是觉得自己可能还有点希望,现在沈从军都那般对她了,她自然不会再去给自己闹没脸。

王庭业得到她的再三/保证下之后,才好不容易放她出来。

“哎呀,排练着什么急,你先听我说,你还记得沈团长的那个爱人,宋清清吗?”

听到宋清清的名字,王佩珊眼神一黯,不悦说道:“你提她干嘛?”

“我今天遇到的那个衣服店的老板特别像宋清清!”

“这有什么稀奇的?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没想到莫文华找自己出来就是为了说这么无聊的事,王佩珊转身就要回去。

莫文华赶紧又拉住她:“哎哎哎,你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呢!那个人是宋清清的堂妹!!!”

王佩珊这才又转过身看向她。

莫文华继续说道:“当时我看她和宋清清长得很像,就随口说了一句她和咱们军区的一个团长的爱人很像,谁知她居然说她有个妹妹的丈夫也是团长,还是咱们军区的!”

“然后我就问了一下呗,结果发现她说的居然和我说的是同一个人,她就是宋清清的堂妹,亲堂妹!!!”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再次听到沈从军的名字,王佩珊只觉得心里发闷。

幸好那件事知道的人不多,要不然让别人知道她堂堂一个旅长的女儿,被人这般羞辱,那她以后还有什么脸见人。

不禁在心里感叹,沈从军真是一点情面都不留,好歹他们还认识了将近五年的时间呢!

“宋清清害你在沈从军面前丢了那么大脸,难道你咽的下这口气吗?我看她那堂妹的语气,好像是跟宋清清关系不太好呢,你就不想知道知道她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

“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王佩珊不解,不知道好姐妹在搞什么名堂。

“你知道沈从军以前腿断过吗?”

王佩珊眉头一皱:“什么意思?”

莫文华看王佩珊来了兴趣,激动说道:“那个老板在知道我认识宋清清之后,就随口跟我说了两句,她说沈从军退伍回乡之后,在一次事故中腿断了,医院那时都下达诊断了,当时说是肯定治不好,你猜猜,知道自己男人以后都是个残废了,宋清清是个什么态度?”

不等王佩珊回答,莫文华继续说道:“她居然虐待沈从军!不让他吃饭,还会经常打他!就连她那儿子,当时每天也都是鼻青脸肿的,你说她够狠吧!”

王佩珊想到那个牙尖嘴利的女人,不相信道:“她看起来不像那种人,你怎么知道那个人说的就是真的?”

莫文华:“我和她素不相识,她骗我干什么?再说,她说了这事她们大队上都知道,虽然离得远问不着,但万一在这碰见了一个大队上的人,那不就露馅了吗?”

看王佩珊还是一副将信将疑的态度,莫文华说道:“你不信,下午我带你亲自过去问问!”

“文华~”

听到熟悉的声音,莫文华又对王佩珊说了两句:“下午别走啊,我带你过去!”

说完就跑向了那个叫她的男人。

跑到跟前还伸手挽住了男人的胳膊,状态亲昵。

那男人叫顾岩,是炮兵连的,和她的好姐妹在一起有两年的时间了,也不知为什么还不谈婚论嫁。

毕竟这两个人年纪也不小了,而且在这个年代基本没有恋爱长跑的,就是看着合适了就办事。

下午两人一起去了莫文华说的那家店。

王佩珊看着那个人,黛眉秀口,确实和宋清清有几分相像,不过就是比宋清清要平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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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大院里突然流传起了,沈团长爱人的各种风言风语。

什么虐待丈夫和儿子,什么好吃懒做,逼自己丈夫和家里断绝关系等等,简直满天飞。

宋清清一直在家复习,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而至于沈从军,根本就没人敢在他跟前说这些事。

所以等到有点风声传进他们耳朵的时候,这事早已传的沸沸扬扬的了。

【作者题外话】:不知道有没有在继续追,这几天数据下降的有点厉害,有点写不下去了。

如果有人看我就尽力写完结局(当然既然写,肯定就会认真写的,绝不敷衍),要是没人看,就打算赶紧完结了

嗯,,,有的话,请评论区说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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