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印制(1 / 1)

金富贵曾是一个文艺青年,年轻的时候也是名秀才,只不过考了几次都没有中举,终于认命。于是他提笔写起了小话本。

他也曾经做过“大神”的梦,但梦想很美好,现实很骨干,他家祖祖辈辈就注定吃不了“文化人”这碗饭,小话本自然是扑得不能在扑。

这大楚是个看脸的时代,人家“乔家公子”之所以话本那么火爆,首先就是脸啊,青年才俊,风流倜傥,光是脸就能让一众的春闺少女和怀春少男们神魂颠倒,再加上“乔家公子”家世优渥,每次出书又写的那么的……劲爆,恩,乔公子说那是艺术,所以,每当他的话本一上市,那就是有大量的有钱人家的小姐少爷们人手一人买很多本,给家里的侍婢奴才啊都送上一本,这叫粉丝的效应。

这很好理解,就跟后世爆红的明星一样,粉丝们为了捧场,不也在人家开演唱会的时候买上一大叠的门票,就站在大街上,见人就发一张,人家这是粉丝的一片心意,作为金富贵这样的小透明来说是羡慕不来的。

所以在扑了好几本之后,他终于再次转行了,开起了书坊,之所以开书坊,他是一个识时务的人,但同时也不能浪费自己秀才的名头,终归所从事的行业要和“文化人”沾上那么一点点边。虽然他家祖业是商人,但不代表他不可以自己开个书坊啊。

于是一个充满梦想的青春小青年就这样在书坊里宅着,开店,陶书,看话本,就跟后世某些死肥宅一样,慢慢的熬成了个油腻的中年大叔。

金大叔很忧郁,因为人到中年,还就是个书坊老板,在干不出成绩家里就要让他回家继承祖业了,想着那一大摊的家族生意,他就头痛的要死的抗议:“爹您老人家还年轻着呢,为何要让儿子回家继承家业?再说,这不还有小弟吗?”

“你个不争气的东西,你小弟才3岁,你好意思说,你是要累死爹这把老骨头不是?你开书坊这么多年开出什么名堂了?别以为老夫不知道,你就是偷懒,你哪个破书坊连个镇场子的都没有,你看人家xx书坊,至少有乔家公子,你呢,你说说看,你书坊里有些什么人?出了什么书?恩,老夫话就撂这里了,给你三个月时间,你要还是这么不愠不火,就派个家奴去打理你的书坊,至于你,给老夫滚回来。”

金大叔觉得当初老爹给自己取的名就不好,要是叫什么“金三元,金榜”的,再不济直接叫“金状源”,可能他就不会回家继承家业了,可惜他老爹就是个经商的,自然给自己儿子取名富贵,他也只能心里腹诽,可万万不敢说出来。

这天一大早,金大叔早早就开了门,想着老爹的话,自己这好日子大概是要到头了,珍惜仅有的日子吧。

哪知,他一开门,就看见前断时间经常来他这里卖小话本的唐泉。当然,唐泉这一次不是一个人来的,和他一起的居然还有两个俊美无比的少年郎,天呐,这,这就跟小话本里的主人公走出来了一样,三十岁的金大叔内心也有一颗爱美的心啊。

好了,他毕竟是个生意人,不能当着别人流口水是不是,人家这两位一看就是一对,要问他为什么知道,你以为他看过那么多话本是白看的吗?

“唐公子,有礼了,这么早来书坊,可是有新书又出了?”虽然唐泉的书不愠不火,金大叔还是尽力在帮他推广,每次唐泉的书一出来,他就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毕竟,一个背井离乡的哥儿不容易啊,他是亲眼看着唐泉他们一行四人被客栈老板赶出来,又大概知道他被王献阳逼迫之事。

是不过,神奇的是,这唐公子居然大难不死,听说他得了肠雍,没想到一个月不到,居然好起来了,还是殿下和他传说中的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驸马给治好的。

古人迷信,金大叔认为唐泉是个有福的哥儿,而且唐泉极为忠诚,他的话本就从来没去其他书坊售卖过,他就喜欢这样的人。

唐泉点了点头,笑笑作了揖道:“金老板,多谢您往日的抬爱,今日唐某确有新书,请金老板过目。”

“不用客气,有新书,那感情好,请吧。”甭管写的好不好,高产就是好,这才几天,这唐泉居然就又整出一本新书,而且他粗略一看,那捧着的厚厚的一叠稿子,莫不是二十多万字吧。

“恩师,殿下,请。”

哈,正准备倒茶的金富贵手一抖,啥啥啥,他莫不是听错了?

金富贵略微犹豫一秒,把手里的茶叶往抽屉一塞,小心翼翼的自橱柜里取出自己珍藏的好茶叶,在仔细的泡上,又唤出自己的小厮,小心翼翼的把茶给送上去。

他就是说,唐泉是个有福气的哥儿,人家攀上殿下拉。眼前这位,莫不就是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医,天呐,这长相,他金富贵眼睛要瞎了。

唐泉递过书稿,早上的天光微亮,但光线不好,金富贵换来小厮把门帘拉开点,透了些许光亮出来,然后细细的看了起来。

这一看!

……

……

……

他面红耳赤,呼吸急促,差点忘记眼前还有尊贵的客人。

因为他专门挑的”船戏“部分来看,作为一个老书虫,翻开一本书,他总能准确无误的找到船戏的部分,这是人家金富贵的天赋。

好不容易看了两节,他努力把自己的眼珠子从话本上扯回来,声音略有不稳的问道:“唐公子,此书必定大卖。”

“噢,金老板可给预估下,月销售能到几何?”

金富贵伸出两根手指头,道:”2000册,保守估计。”

唐泉笑而不语。

这本书实在太好了,虽然他挑了船戏来看,但开头他也扫过一些,绝世好书啊,此书人情练达,市井描写极为丰富细腻,以他金富贵的多年的阅读经验来看,他就没读过这么好的书,可惜的是,此书若是在比他大的书坊销售,保守估计能达3000册。毕竟他书坊的顾客量有限啊。

要不要和唐公子说呢,唉,金富贵内心挣扎,最后,一拍脑袋,还是良心占了上风:“这,唐公子,说句实话,您也知道,本店庙小,就算拼命推也只能这个数了,但唐公子若是能想卖的好一点,可以去大一些的书坊试试。”

唐泉道:“多谢金老板高义,以后莫再说这些话,我唐泉且是忘恩负义之人,我想说的是,若是加上这些呢。”

小七随后捧出一叠的插画,这第一叠插画为了好印制,采用的是线条描绘手法,这个时代没有彩印,这样才可以大批量的印制。

画就很了然了,就算是线条描绘,裴卿的大胆手法也让金老板这个肥宅惊为天人,当看见第一张插画地时候,他忍不住惊呼一声,心神摇曳,瞬间那眼睛就贴上去拔不下来了。

待到半晌,唐泉忍不住了,轻声问道:“金老板,如何?”

“呃……”金富贵有些不好意思道:“妙极,妙极,此画真乃绝色也,此书配此画,更是绝配,小人有信心,让此书大卖。”

照理说,他和唐泉都是秀才,在唐泉面前他不用称自称“小人”,但金老板眼光何等毒辣,以他看来,这么一本绝妙之话本定不是出自唐泉之手笔,况且,他第一眼就看出,里面的主角是隐射的王献阳和柳子森,唐泉有这个胆量直接怼上那两人吗?显然不可能,那就说明他背后有大人物,自然就是那两位了,殿下和神医。

金富贵犹豫道:“只不过,小人还是那句话,酒香还怕巷子深,小店小,若是唐公子不嫌弃小店,小人自是愿意全力推广,但就怕效果不佳啊。”他有一种罪恶感,深觉自己书坊配不上此书的身价。

这个时候,裴卿说话了,他爽朗一笑道:“金老板是个爽快之人,不必瞻前顾后,至于酒香就怕巷子深,这可未必,小七。”

“是,主子。”

但见小七和小六上前一步,这两人打开一卷裹着的极大画册,看样子是手绘图画,两人各自小心翼翼的提着一边,慢慢的舒展开……

啊……

啊……

啊……

金老板一个踉跄噗通一声从凳子上滚下来,他捂着自己的鼻子,不争气啊,流鼻血……嗷

彩色的巨幅的海报,就那么立体的呈现在他的眼前,在这个写意为主的时代,这种巨幅的海报无疑是带给人的震惊!

那不能用言语来形容。

“小人愿意孝犬马之劳,几位有什么吩咐,尽管提出来。”他有预感,他的春天来了,他会靠这一本书让他的书坊火遍京城,他不用回家继承家业了。

上天怜悯,我金富贵终于遇上贵人了,至于里面隐射的那两个人物,好吧,不算隐射了,那巨幅海报上,明明就画的就是那两个人物,只不过多了几颗痣和斑而已。

那两个人物,他本来就看不惯,现在有殿下和神医撑腰,他怕啥啊,他就一个卖书的。

裴卿微微一笑:“金老板好说,但不知金老板有多少书坊?”

“仅此一间。”他瞬间低落,莫不是人家看不起他,要换店,若在没有见过海报之前,他可以放手,但见过海报之后,人家不在他店里出版他会疯掉啊。

“噢,这样啊,金老板书坊人手可足。”

“要多少有多少。”他书坊人不多,但家里人多啊。

“如此,金老板可同步尝试摆地摊。这样的巨幅海报,我画了一摸一样的八副,我想要金老板,在乡试放榜当天,不仅仅让此书在贵书坊上架,同时,还要在京都繁华之地摆上地摊。”

“你尽管印,按20000册印,一月之内,卖不掉的,我裴卿掏钱全部购下,若多卖出一本,金老板提成五成,如何?”

如何?那当然是干啊,五成啊,别家书店也就提成3层而已,他金富贵真的发达了,富贵险中求,为了他的梦想,他不干是傻子!

“请公子放心,两日之后,小人必定将第一本《南日传之风月无边》送至贵府。”

作者有话要说:  我很开心,虽然我是个小小小透明都算不上,但我有最好的读者,他们给我留言,给我鼓励,给我打赏,我想说的是,有你们,真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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