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那种普通的炖得软烂的红烧肉。
是上次林听雨做的那道不小心炒焦了、他爸独门秘方的那种脆口红烧肉。
和上次林听雨搞出来的那盘炭不同的是,陈澍做出来的这盘红烧肉,块块切得粗细均匀,色泽晶莹剔透,盘子里浸着汪汪的糖油,令人一看就食欲大增。
“上次你提了一下做法,我就试着做了一下。”陈澍从厨房里盛了两碗饭出来,“尝尝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好。”
林听雨说不出心理是什么滋味。
他拖出椅子坐下来,陈澍把碗筷递给他。
林听雨拿着筷子,筷尖伸向那盘红烧肉,却又在空中顿住了。
“再不吃就凉了。”陈澍注意着林听雨的一举一动,见他迟迟不下筷子,提醒了一句。
“……啊,好。”林听雨像是从沉思中惊醒过来,他有些无措地应了一声,夹了一块红烧肉,迟疑地送进口中。
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陈澍还是有些紧张。
他小心地观察着林听雨的表情。
在邀请林听雨过来吃饭之前,陈澍抽了点时间,尝试着做了两次。
炒冰糖的时候火候不太好控制,陈澍第一次做的时候,也不小心把糖给炒糊了。
但第二次做时,陈澍立刻掌握了精髓,成功地做出了这道菜。
这一次是第三次。
做的时候陈澍尝了好几次味道,他自己觉得味道还不错。
就是不太确定……这是不是林听雨想要的那种味道。
红烧肉。
陈澍是个细致的人,五花肉切得很小块,只有手指般粗细。
林听雨夹了一块,小心地咬了一口。
恰到好处的甜味顿时从舌尖上渗开,迅速抓住每一个味蕾。
味道偏甜,口感偏硬,因为滴了两滴醋,略带脆爽感,浓浓的焦糖裹着肥而不腻的五花肉,无论是味道还是口感,都恰到好处。
至于姜片和蒜,在出锅的时候,都已经被陈澍仔细地挑出来了。
……是。
是这个味道。
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脆口的红烧肉的、独特的味道。
“……怎么样?”林听雨一直没说话,陈澍终于沉不住气了,有些不自信地问。
林听雨低着头,陈澍看不清他的表情。
只能看见他夹了一块又一块的红烧肉,大口地扒着饭往嘴里送。
“好吃。”林听雨依然低着头,嘴里含着饭,含糊不清地说,“陈澍,你做得特别好吃……我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喜欢吃,真的。”
他觉得自己的喉咙好像肿了,连吞咽食物的时候都有点困难。
鼻尖也变得有点酸酸的。
陈澍明明做得那么好吃。
可为什么他的眼泪还是从眼眶里涌了出来,啪嗒啪嗒地掉进了碗里。
陈澍放下碗筷,越过餐桌,伸手去摸林听雨的脸。
林听雨没有躲。
他抬起头去看陈澍,一双眼睛憋得通红,泪渍爬满了整张脸。
陈澍的心忽然尖锐地刺痛了一下。
他用拇指拭去林听雨脸上的眼泪,又从旁边的纸盒里抽出几张餐巾纸,仔仔细细地帮林听雨把脸擦干净。
“以后什么时候想吃了就过来。”陈澍声音放得很低,听起来很温柔,“我做给你吃。”
陈澍怎么也没想到,他就是做了一道菜,却把天不怕地不怕的林听雨给弄哭了。
好在林听雨的眼泪掉得快,去得也快,陈澍帮他擦掉眼泪后,林听雨就没有再哭了。
陈澍这才松了一口气。
要不然,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实在不擅长安慰人。
尤其是……正在哭的男孩子。
一顿饭下来,林听雨没怎么吃别的菜,专攻那盘红烧肉。
一盘肉,全被他一个人吃干抹净,只剩下一盘汪汪的油。
“好吃。”林听雨吃了两碗饭,直到碗底都被他刮得干干净净,才心满意足地放下筷子。
“……你不腻的吗?”陈澍看着他,“这可是整整一斤五花肉。”
“再来一斤我都吃得下。”林听雨开始夸海口。
“得了吧。”陈澍看了林听雨一眼,拿起汤勺开始往林听雨的碗里舀汤,“光吃肉,一口青菜都没吃。喝点汤。”
“我喝不下了。”林听雨瞬间变得愁眉苦脸起来。
但最后他还是皱着眉喝完了一碗汤,并一脸嫌弃地吃掉了陈澍给他舀的几块西红柿。
吃完饭,林听雨提出要洗碗,陈澍没让他动手,自己把碗给收拾了。
于是林听雨提议出去散会儿步。
以往周末的时候,陈澍吃完饭顶多休息二十分钟,便立刻回到书桌前学习。
不过今天例外。
因为今天他不再是一个人自己吃饭。
陈澍拿了手机和钥匙,跟林听雨一起出了门。
下楼的时候,他们又碰到了住在陈澍对门的王老太。
王老太和几个年龄相仿的老婆婆正坐在楼下唠嗑,看见有人从楼上下来,立刻扭头朝他们望过去。
“这些老太婆不冷的吗?”林听雨在陈澍身边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无聊呗。总得找点事做。”陈澍也压低了声音回答他。
以往每次看见陈澍和林听雨在一起,王老太总会很快地离开。
但这一次不同,她竟然破天荒地主动跟陈澍搭讪:“陈澍出去啊。”
“嗯,出去散散步。”陈澍冲王老太点点头。
“哦。散步好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躺在家玩手机,都不运动。”王老太点点头,顺带瞥了林听雨一眼,又看向陈澍,“对了陈澍,你知道我们这栋楼要拆迁的事情吗?”
陈澍原本打算直接走开的,听到王老太后面那句话,他有些意外地停下了脚步:“拆迁?”
“是啊。这栋楼太旧喽,准备拆迁重建了,都说了好几年了,最近总算有点动静了。”王老太回答他,“不过听说会扩建,所以到时候估计要补差价。”
“要补多少?”陈澍问。
“我听说至少十万吧。”旁边有个老太太接话。
“也有人要卖掉的。”另一个老太太说,“我们这里的房子不值钱,不过好在靠近市中心,旁边又是医院又是学校的,六七十平的房子估计能卖个三四十多万。”
“这样啊。”陈澍点点头,“那我回去跟我妈说说看。谢谢老太啊。”
“不谢不谢。”那些老太一边说着,眼神又开始往林听雨身上瞟。
“我们走吧。”陈澍注意到了她们的目光,偏过头去看林听雨。
林听雨剥了颗薄荷糖扔进嘴里,没理会那些老太太的打量:“嗯。”
冬日的天黑得快,还没有到七点钟,天色已经完全变暗,路灯也亮了起来。
陈澍和林听雨在厂里慢吞吞地瞎转。
“这房子,你打算怎么办?”林听雨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边走边嚼着糖。
“没想好。”陈澍没怎么在意,“反正没人通知我拆迁,到时候再说吧。”
“嗯。”林听雨转头瞄了陈澍一眼。
路灯的灯光是黄色的,笼罩在陈澍身上,连他脸上冷峻的神情好像都变得温暖了几分。
有那么一瞬间,林听雨几乎就要忘记了,陈澍迟早是要走的。
他只是短暂地在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地方逗留一小会儿。
不可能永远停留下来。
两个人在厂里转了两圈。
林听雨带陈澍去看了很多很旧的建筑,那些房子已经有一些年头了,比陈澍住的那栋楼历史还要悠久。
有的房子已经很久没人住了,窗口长满了大片大片的野生植物,藤蔓把整片墙都覆盖得严严实实的,一丝缝隙都不留。
看起来很奇异,有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
林听雨一一指给陈澍看,他小时候念过的厂办幼儿园,最喜欢的破秋千,经常挖蚯蚓的泥土地,第一次学单车却摔了个狗吃屎的空地,一个人探过险的废弃楼房……
很多很多孤单的童年碎片,全都说给陈澍听。
“陈澍,你们那儿是不是特别大特别漂亮?”林听雨边走边问,“也有这种破旧的老房子吗?”
“当然有。”陈澍回答,“每一个城市都是由村庄慢慢发展演变而成的,旧的建筑是一个城市的发展史。”
“在我目前为止的人生中,我还一次都没有离开过荆市这个小破地方呢。”林听雨笑了笑,“雀山市是什么样的呢?”
“高楼大厦,商场,地铁,动车,地下街,立交桥,车水马龙。”陈澍抬头看那些破败的建筑,“还有各种各样有趣的人。”
“你就是从大城市来的有趣的人。”林听雨说。
陈澍转过头去看他:“林听雨,你想去看看吗?”
“嗯?”林听雨顿了顿,没有理解陈澍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如果你想去看看的话,”陈澍看着他的眼睛,斟酌着用词,试探着问,“寒假我会回去一趟,你要……跟我一起去几天吗?”
林听雨扭头去看陈澍。
陈澍头一次有些心虚。
他想要躲开林听雨的目光,但最后还是强迫着自己去看林听雨的反应。
他会……答应吗?
林听雨看了陈澍一会儿,忽然笑了笑。
“好啊。”他说。
……这算答应了吗?
陈澍有些不太确定。
那就姑且当作林听雨答应了吧。
陈澍悄悄地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心情突然变得愉悦起来。
路过一幢旧居民楼的楼梯口时,墙上一行加粗的手写大字吸引了陈澍的注意力。
他停下脚步,去看那行一个个撑得跟他的脑袋一样大的字。
林听雨也跟着停了下来。
灯光幽暗,陈澍眯着眼,一字一句地念了出来:“谁在此处拉屎断子绝孙……”
念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奇怪地看了林听雨一眼:“谁会在这种地方拉屎?”
林听雨没忍住,噗地笑了出来。
陈澍真的是……
单纯。天真。
还有点可爱。
“要不要去篮球场走走?”逛到尽头,林听雨提议,“已经废弃了,平时没什么人。我没事的时候喜欢去那里抽烟。”
想了想,他又快速补充了一句:“现在已经戒了。”
“好。”陈澍点点头。
篮球场不是很大,而且没有路灯,黑漆漆一片。
不过没有人,很安静。
“你平时就喜欢来这?”陈澍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照着脚下的路,“这么黑,有什么意思?”
“就是因为黑才有意思啊。”林听雨一边说一边往观众席上爬,“我平时都坐在这儿吹风,不过现在天冷风大,我们坐一会儿就……阿嚏!”
话还没说完,他自己先打了个巨大的喷嚏。
陈澍站在观众席下面,有点无语地看着他。
林听雨揉了揉鼻子,有点不好意思:“陈澍,你快上来啊。”
“嗯。”
陈澍应了一声,正要往上走,却听见站在最上面的林听雨突然低喝一声:“谁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