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1 / 1)

沈怀义在书房坐了一个下午,晚饭也没怎么吃,秦姨娘听后就端了碗汤来到书房“老爷,听说您今天不舒服,晚饭也没用,我让厨房给您炖了汤,您喝点。”

沈怀义看着这陪了她二十多年,劝父亲亲囊相助为他的仕途铺路的人,这辈子,最亏欠的就是眼前这人,她那么懂他,迁就他,为他生儿育女,唯一能回报的就是让他们的女儿有个好归宿,所以,七月,爹只能再对不起你一次了。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前不久和七月的保证呢,沈大人呀,羞愧不羞愧呀?

沈怀义端碗喝了一口汤后,说:“翼王今天找我了,听翼王的意思,小王爷中意的好像是七月,不过我已经回绝了,也暗示翼王六丫头是好的,放心,我一定会帮六丫头的。”

秦姨娘听了,放心不少,她还是和六月商量一下,以后一定防着点这个七月,她一直没把她放心眼里,没想到是个狐媚的,和她早死的娘一样,勾引人是把好手,想和六月抢,没门!

十月底,跟着户部外出的二哥沈熙晋提前回来了,他现在在户部任书监司,相当于秘书或者办事员之类的,享受正七品俸禄。初二,于姨娘的娘俩嫂子带着两个儿子到来,初?

,七月的大嫂吴氏带着小侄子平儿回来,家里一下就热闹起来。

大哥沈熙郎现在湖州任知府,三年期间,从知县升为知府,也说明大哥也是有一些才能的。

七月在杨氏的屋里见过了大嫂吴氏,吴氏是第一次见七月,而且听相公说这个妹妹很可怜,让她回来后多照顾一下,吴氏是秦姨娘娘家的亲戚,也是富商出身,听了相公的话就对七月出手大方,给了她一对金镶贝壳的耳坠给她当见面礼。

七月是提前三天才到三月的屋里去给她送添箱礼的,七月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和这个姐姐单独坐在一起说话,三月很不好意见七月,低着头说:“七妹,对不起,我以前她做过很多对不起你的事情,可是我和姨娘都得靠夫人过日子,我不敢不听她的,七妹,三姐不是故意的。”

七月拍了她的手一下说:“三姐,我明白,说白了,我们都是一样的身份,你只有比我多了一个姨娘这点比我强外,其他的,我们差不多,以后你有自己的家庭了,不能再这样懦弱了,否则谁看到你这小媳妇的样子,都想欺负,拿出欺负我的气势来,要有当家主母的派头。”

三月抬头,瞪着湿润的双眼说:“我,我尽量。”

七月把装着手镯的匣子给她说:“这是我敲诈来的东西,送给你添箱。”

三月看到这么漂亮的镯子,知道这对七月来说是多么贵重,她就这么送给自己了?三月看着七月说:“你的日子我知道,还不如我,这东西对你来说太贵重了,你得来不易,你还是留着吧!”

七月对三月的理解很高兴,把镯子推给她说:“这东西不适合我,我也是敲诈来的,没花钱,这个镯子虽然不是特别贵重,也是我的一片心意,而且正适合三姐带,三姐就收下吧。”

三月把镯子收下,真诚的说:“谢谢你,七妹!”

初七沈家的大小姐沈朝月带着女婿和孩子回来,七月第一次见到顾妈妈口中说过唯一对她好的姐姐,一看就有一股个大气知理的女强人的感觉,而又带着成熟稳重的知性女性的柔美,这两种气质在她的身上出奇的融合在一起,显得她那么的端庄中透着美艳,让人不自觉的折服,站在刚硬的将军身边没被他的气势压倒,真是很难得的女人,七月是被沈朝月给深深的吸引了,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更没想到的是晚上沈朝月竟然来到她的院子,她握着七月的手坐下来,用手剥了一下她挡住眼睛的头发说:“姐姐因为生孩子,快一年没见你了,听说你长进不少,知道在爹娘面前讨巧了,这样姐姐就放心不少了,你也大了,你再熬不到年,明年姐姐让你姐夫给你找一门好亲事,后年四月你及笄了,就嫁人,这样你就不会再受苦了,娘和姿月那里,我会再和她说说,不让她再难为你,七月,相信姐姐,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不要让人这么感动行不行,除了师兄,顾妈妈外这是第一个让她有至亲的感觉,七月这颗冷硬的心,一刻被击碎了,两世的坚强这一刻也软了下来,靠在朝月的肩膀流下泪来,朝月揉揉她的头,用手轻拍着她的肩膀。朝月这次送给七月两支漂亮的银钗,一支珍珠镶淡紫色水晶步摇,一对珍珠耳坠,一对金丝缠玉耳坠,还有五十两银子,说她到了要好好打扮的年龄,银子买点用得着的东西。

十一月初八,以进入深冬,一大早上,七月被迫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梳妆,哎又不是她结婚,用得着这么早起吗?起来也没她啥事呀,真悲催。

七月看着两位全福妈妈忙着帮三月沐浴,开脸,给三月梳妆打扮,三月穿着大红的嫁衣,显得那样娇媚动人。巳时一到,郑家的迎亲队伍来了,听着院子里热闹的声音,全福妈妈给三月盖上盖头,最后由二哥沈熙晋背着三月出去上了花轿,吹吹打打的走了,对七月来说,婚事就过去了。最让七月留念的就是大姐沈朝月的离开,别看就呆了两天,七月对这个姐姐已有不舍之心。

三日后,三月携新女婿回门,七月才有幸看清楚新郎郑祁的样子,是那种端庄稳重型的,看着可靠,从三月的脸上也能猜出她过得不错,有着初为人妇的娇羞和幸福感。

新人在娘家吃完午饭就要回去的,在送三月时,三月偷偷的将一个荷包给七月,七月悄无声息的收起来。回到院子里打开一看,是一张五十两的银票。这个三月,这是恕罪还是感谢呀,不管了,银子是王道,来者不拒,现在七月已经攒到八百两银子,离目标越来越近。

这段时间,七月和殷慕清见过几次面后,每次都是来到那个小公园,七月特别喜欢那里,但是进入十一月,天寒地冻的七月就再也不愿出门了。

殷慕清就开始写书信让人给七月送来,不得不说七月的毛笔字,呃,一言难尽,她的硬笔本来写的就有点耐人寻味的,因为她用电脑多过用笔,所以字拿不出门一直是她的硬伤,结果现在又要用软趴趴的毛笔来写,这好比让不会走的孩子跑步一样,难如登天。因此,她只看殷慕清的信,让他那能飞檐走壁的侍从带话回去。

七月在这个冬天想把毛笔字练好,还有适应这个时代的书,都是竖版的,文言文居多,最可气的是没有标点符号,看得她一个头两个大,所以,殷慕清多次约她,她都拒绝,本来冬天就不愿出门,再说,她的字她自己都看不下去,所以这个冬天,她想要发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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