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 7 章(1 / 1)

中午1点多,大部分公司职员都要开始上班了,来买午饭的客人自然也减少了。米贝准备洗刷厨具,何老头却拦住了他,在米贝疑惑的眼神中说:“再做几个热着。”

米贝依言边撕开猪排包装边问:“是要给谁留的吗?”

何老头又往外望了望,说:“隔壁住了俩兄弟,弟弟……反应比别人慢,所以他哥每天不管工作多忙中午都会回来给他准备饭的,”何老头还是没看到人,回到店里,“今天他怕是来不及做饭了,给他俩留四个。”说完拿起刀开始切三明治里面要放的番茄,切了两片,他才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对米贝说:“别人要是问你是我什么人,你就说是我远房亲戚,过来陪我的。”米贝随意地嗯嗯点头,显然没怎么在意。何老头叹了口气,真是个傻小子,等晚上再跟他说吧。

孟安宇骑着自行车匆匆地往家赶,年轻的脸上洋溢着笑容,平整干净的街巷让他能骑得飞快,黑色的制服厚外套穿在身上很暖和,让他不被风吹得冷。午休时间不长,还因为帮一个有点糊涂的老奶奶找猫耽误了好一会,现在终于可以回家了。虽然弟弟很乖,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做什么危险的事,但也是会感到孤独的,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等急。孟安宇转过一个弯,绕进小巷,就快到家了。

何老头听到隔壁传来停自行车的声音,忙走出去,正好看到住隔壁的孟安宇正在急匆匆地锁车准备上楼,这个时间点可不算早了,他怕是急着回家做饭。何老头喊道:“安宇啊!太晚了别做饭了!带乐乐过来吃个三明治吧!”孟安宇有点为难,何伯伯一直很照顾他和弟弟,总给弟弟免费吃点心,他有点不好意思,但时间也确实来不及了。

何老头看出来他的犹豫,走过去糊了他后脑勺一巴掌:“你还跟我客气上了!就去我那吃!都老邻居了!”说完抬头朝上喊:“乐乐!乐乐下来到何伯伯这吃东西啦!”

很快的,二楼铁窗口冒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是一个清秀乖巧的小少年,他看了看何伯伯,朝他咧嘴笑了笑,但没说话,只盯着自己的哥哥,等哥哥同意。看到哥哥招手了,这才缩回头,不一会就跑了下来。

孟安宇看弟弟很开心出门的样子,有点心疼,问他:“跑得那么急,关门了吗?”孟安乐想了好一会才点点头,朝哥哥笑,又转头朝向何老头,乖巧地喊了声“何伯伯”。“走走,赶紧吃东西,不然下午你要迟到的。”何老头把哥俩都推进了店里。

米贝听到声音好奇地望向门口,就看见何老头推着俩个长得有些相像的人走了进来,大的阳刚坚毅,小的腼腆天真,这就是何老头说的隔壁兄弟俩吧!孟安宇走进店里,就看到厨台那里有一个好看的小孩在探头探脑,看上去和弟弟差不多大,怪可爱的。还不等何老头说什么,米贝远远地就高举双手朝他们使劲摇着:“你们好!我叫米贝!是何伯伯的远房亲戚!”

是个蛮活泼的人啊,孟安宇忍不住侧过头笑了一下,又担心地看了看弟弟,不知道他会不会怕生。孟安乐眼神晶晶亮,显然很喜欢米贝,一点也没有怕生的样子。“我叫孟安宇,这是我弟弟孟安乐,平时有事可以来找我。”孟安宇也爽朗友好回道。孟安乐也点点头,小声地说:“乐乐。”那么远米贝也听到了,他能感受到孟安乐对他的喜欢,友好地大声喊他:“乐乐!”乐乐眼睛更亮了。

何老头把哥俩拉到桌边坐下,米贝端着放着三明治的盘子一路带着香味蹦蹦跳跳地过来了,何老头也给俩兄弟拿了俩盒牛奶,压根不理孟安宇的客气。孟安宇只好接受了。

孟安宇先给弟弟拿了一个,看着他吃上了,才给自己也拿了一个吃了起来,三明治里的猪排很大块,一大口咬下去是肉香四溢,大口咀嚼满足而爽快,吞下后又迫不及待地咬下一口。孟安乐拿的是炸鸡排的,牙齿碰到鸡排时能听到响亮的“咔嚓”,是脆皮碎开的声音,然后就是鸡肉一丝丝被扯开时溢出的香热气息,炸鸡排的表面也被淋了满满的蜜粉,在热气中被蒸腾融化,顺着嘴角流出来,又被舌尖舔去,咸甜酥脆,丝毫不输猪排三明治。

孟安宇工作了大半天,忙上忙下的,胃口也大,五六口一个丰厚的三明治就下了肚。孟安乐小口小口的吃的慢,好一会才吃了半个,他快吃完一个的时候,孟安宇俩个都快吃完了。孟安乐看哥哥很饿的样子,舔舔嘴角,很乖地把还剩一个的盘子推给哥哥,呆呆的说:“饱了。”眼睛还一直盯着那个三明治。孟安宇看着弟弟懂事的样子,心疼的说:“哥哥上班要来不及了,乐乐自己吃吧。”说完又把盘子推给弟弟。

何老头看他们推来推去的,走过来没好气地说:“到何伯伯这里吃饭还能让你饿着不成?”说完不顾孟安宇的拒绝把刚刚打包好的几个三明治塞他怀里。“拿着!饿了就吃!”孟安宇被硬塞到手里就感觉分量很重,肯定不只俩三个,他也不多推脱了,只看了看孟安乐,想带他回隔壁去。

但孟安乐今天显然不太想回去,他慢吞吞的吃着三明治,低着头,小眼神一瞟一瞟地看米贝。孟安宇知道他是想留下了玩了,但孟安宇不想老给何伯伯添麻烦。

“嘿呀!!就让乐乐留在这玩呗!米贝也是他同龄人,能玩到一起,你年纪大了,和小孩有代沟的!”何老头不在意的道。“……”孟安宇有点小悲伤,他也就26而已,怎么就和18岁的人有代沟了呢?

不等孟安宇表达什么意见,何老头就把他推出了门,“走吧走吧!你上班都快迟到了!”他只能一步一回头的骑着车走了。

米贝好奇地看着乐乐,他觉得乐乐很有意思,乐乐吃东西慢,也不讲究,左一口右一口,完全没发现蜜汁糊了满脸,只顾着专心吃手里美味的三明治。米贝以前没见过像乐乐一样的人,但他并不会嫌弃,只觉得乐乐慢吞吞的很好玩。好容易乐乐吃完了三明治,这才发现手上脸上都有汁,他有点无措,开始左右环顾。

米贝赶紧把纸巾推给他,乐乐不好意思地抽出一张,给自己擦嘴擦手,像何伯伯说的一样,乐乐其实不傻,就是反应比别人慢,学东西比别人难,但现今是个快时代社会,像他这样慢吞吞的几乎是没法找到合适的工作的。孟安宇就一直带着乐乐生活,除了工作就是在为乐乐准备这准备那,所以才会如此的忙累。

米贝等乐乐吃完,就问他:“想不想吃糖呀?”

米贝想在店里卖自己做的糖。就这一天,他也算大致了解到那种叫做“钞票”的红红绿绿的东西在这个世界有多重要,买肉买蔬菜都需要它,卖出流沙包三明治也要收它,没有它就没法在这里过日子。所以米贝有了卖糖的想法,做糖是花绒与生俱来的天赋,他对自己的糖很有自信,一定可以卖的很好的。

而且米贝可不只满足于此,他还想着自创甜品呢!

自己的神奇糖果在族里没能受欢迎,米贝也是有点小挫败的。但这个世界就不同了,这里有更丰富的糖品文化,就说明它们是喜欢创新的,不止满足于直接吃糖。米贝也收获了许多灵感,他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创造心与这里的新奇甜点融合起来呀!说不定在这里会受欢迎呢?

乐乐当然是喜欢吃糖的,他像小鸡啄米一样猛点头,看米贝在发呆的样子,还鼓起勇气小声地回答:“想吃的。”

米贝回过神来,笑着对乐乐说:“你等一下下呀!”然后在何老头摸不着头脑的眼神中在橱柜中翻找出了一个大瓷盘,拎着就上了楼。

没等多久,米贝就端着盘子下来了,乐乐好奇地伸直了脖子张望,米贝很快走过来,把瓷盘放在了桌子上,何老头也好奇地望了过来。只见雪白的瓷盘上整齐摆放了好几十种颜色形状各异的糖,凑近能闻到各种果香花香甜香,让人心旷神怡,仿佛身处百花丛中,身心舒畅。

何老头虽然知道米贝老家是做糖的,但看到这么多种漂亮的糖依旧有些晃神,因为它们的外形实在漂亮,不只是单色的晶莹剔透的硬糖,有如彩虹一般色彩斑斓的石块一样的多孔酥糖,有描绘着精细花果纹理的光滑绵糖,有像海风那样糖里还闪着细碎银光的软糖……不同的糖,不同的风格,每一种的香味和色泽都让人仿佛已经尝到那种甜味,感到口舌生津。

乐乐就更是惊呆了,小时候爸爸很凶,妈妈很软弱,乐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长大后哥哥工资也不算多,没有买高档甜点的条件,他长到18岁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糖果。他一个一个慢慢的看过去,哪一种都让他很喜欢,哪一种都好像很好吃,他有些眼花缭乱,俩只手手互相捏着,有点不知所措。

米贝看他们发呆,觉得美滋滋的,叉腰得意地说:“这都是我自己做的哟~”乐乐听了,露出崇拜的小眼神,米贝更得意了,如果他有尾巴,可能已经翘上天了。看乐乐和何伯伯还不吃,只顾着欣赏,便催促道:“快尝一尝呀!”他还想着等他们觉得好吃了就可以请求何伯伯在店里卖呢。

乐乐看一会糖看一会米贝,反复确定是不是真的可以吃,接收到米贝鼓励的眼神,才小心翼翼的拿起离他最近的一颗半透明球形的糖,这颗糖叫水晶,球形里面有一半是透明的一半是金色的,乐乐一动,里面的金色竟然流动起来,如云雾般在透明的糖球中翻转游动起来,这颗糖正是因为很像巫者使用的水晶球而命名的。

乐乐看得瞪大了眼睛,这对他来说太神奇了。好一会他才不舍地放进嘴里,想轻轻地舔,没想到这颗糖在温热的口腔里被一抿就破碎开来,里面的液体铺散开来,乐乐只感觉口里全是香甜的汁水,有点像桃子,又有点像牛奶,醇香可口,仿佛喝了一大口果饮。乐乐呆了呆,张嘴呼了口气,自己也能闻到香味。

米贝一直暗搓搓地观察着他的表情,一看他吃完就忙问:“好不好吃呀乐乐?”乐乐过了好一会,才朝他露出一个满足的笑脸:“好吃的!”米贝很满意,大方地说:“喜欢你就多吃点!全吃掉也行!”

也在默默品尝的何老头无奈地瞥了他一眼,说:“你别乱说,把他吃坏了肚子我可没法和人哥哥交代啊!”

米贝赶紧转过身朝向何伯伯,期待地问他:“好吃吗?好吃吗?我可以卖这个吗?”何老头就知道他拿这么多糖下来肯定有事,听他这么说也没有很意外,毕竟米贝以前就是干这个的,会这么说正常的不得了。

“也不是不行……”何老头故意拖慢言语,米贝的表情变得紧张起来,乐乐也瞪大眼睛好奇地看向何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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