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平定乱世第一武将2(1 / 1)

回了府里,一堆仆妇围了上来,接了马鞭换了衣服。一个仆妇捂着鼻子看着堂中站着的不知是人还是兽的家伙,问江诗云:“女郎,这人……如何料理?”

江诗云回头看了一眼,说道:“着两个小仆去把他洗干净,他手不能碰水,头发洗干净后你与他梳好。”

仆妇正要带他下去,江诗云想起什么来,说道:“洗完澡带他吃顿饱饭,不拘稻黍,让他吃饱即可。”

“诺。”

净房里,分到差事的小仆苦不堪言。

“阿甲,这家伙臭啊!”阿乙洗的痛苦不堪。

“都怪你,划拳输了,我们被管事派了过来。”

坐在桶里的男人仿佛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兀自玩着洗澡水。

桶里的水换了一桶又一桶,猪鬃刷子都用坏了两个,桶里的水变得澄澈的时候,男人的样貌也慢慢显露在阿甲和阿乙面前。

男人用手将打湿的长发抓到了后面。

飞眉入鬓,眼睛狭长,高挺的鼻梁,刀削般的脸颊,薄唇微抿,显示着唇主人不好的脾气。

端的是一副好相貌。

这男人看了看两人不再搓洗,便大咧咧地站了起来,脚一跨,就出了大半个人高的浴桶,阿甲和阿乙才发现男人高的不像话。

男人出来后,阿甲不自觉挽住阿乙的手:“阿乙,原来真有人身高八尺啊!”

“阿甲,他盯着我们的样子,让我有点害怕。”

男人也不说话,看人的时候格外像野兽,径直走了过来。

两个半大少年抖的像鹌鹑:“你,你想干什么?”

男人伸出手,阿甲阿乙开始尖叫逃窜,可对方手臂很长,一手一个,顿时抓住两人。

阿甲机灵连忙求饶:“我们刚刚不该说您臭的!您大人有大量!!!”阿甲连连作揖。

阿乙胆小嘴又笨,已经开始哭了起来:“不要杀我呜呜呜呜呜···”

这男人像拎小鸡一样拎着他们,下一秒开始脱他们衣裳。

三下五除二把他们扒了个干净,拿起来抖一抖,选了几件喜欢的,尝试着像他们一样穿进去,却根本不行,身高差距太大了。

他混不在意,直接绑在了身上,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彼时江诗云正在饮浆吃点心,看着横七竖八在身上绑着上衣和裤子的英俊男人,一口点心便喷了出来——

仆妇还没来及的带他去吃黍饭,洗了澡使了力,本就空空的肠腹,此刻更是饥肠辘辘,两三步进了侧厅,端起托盘就往自己嘴里倒。

周围的仆妇拼命阻止,却根本拿这个高大的男子莫可奈何。

三个奴商都差点捉不住他,更别提普通仆妇了。江诗云摆摆手,说道:“随他去,准备一桶黍饭,腌渍的小菜也拿来些,与他吃。不必太精细,管饱即可。”

仆妇连忙下去准备了。

男子吃完抹抹嘴,把目光看向放在壶里的浆。又看看江诗云。

哦,还晓得要得到她的允许啊?

“喝吧。”

话没落音,他就抱起壶,咕咚咕咚喝完了。

两个仆妇抬着一桶黍饭进来,后面跟着一个拿着一罐小菜,并木制碗碟。

然而这夯货,看也不看餐具,直接上手就掏黍饭往嘴里塞,一罐小菜也是如此,掉在地上的饭菜,用手抓一抓,继续塞进嘴里。

一顿饭吃的让人目瞪口呆,一桶黍饭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而小菜早就吃完了,就这样吃干净了整整一桶的黍饭——即便是壮年男子,也需十人才能吃完。

吃完后,男子打了个嗝,自他有记忆以来第一回知道了“饱”是什么感觉。他看着眼前这个少女,牢牢把她的样子印在脑海。

看到地上还有饭粒,连忙过去捡,捡不起来的,甚至直接去舔。

江诗云有些头痛地看着这家伙,果真是捡了个麻烦回来,但已经带回来了,不能放着不管,对阿圆说道:“去找个大夫给他看看,这么吃大概是要出事的。”

阿圆说道:“女郎对他也太好了些,只是奴而已,哪里用得着女郎费心。”

“好歹是条命,不要饶舌,快去。”

“诺。”

煮一碗的时间,大夫才进了府,大夫手还没搭在男人的腕上,他就摆出一副攻击的姿态。

“老实点,不然不准吃饭。”

四处逃窜的男人果然老实不少,充满警惕性地盯着大夫,随时准备暴起。

江诗云伸手抓住他紧绷的手腕,说道:“不准动。”

男人猛的回头,看着跪坐在旁边的江诗云,全身放松,不再用力。

大夫好不容易诊了脉,疑惑说道:“这位力士十分康健,脉跳动极为有力,不知可有别的病症?”

“他刚刚食完一桶黍饭,十人之量。”

大夫吃了一惊,又诊看一番,说道:“确实没甚要紧。老叟曾听闻古人有力大无穷者,食量亦超出常人许多。”

江诗云想起集市上三个奴商也制不住他一个,心中若有所思。

让阿方带大夫去领诊费,自己留在侧厅看着男子。

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副傻样子,真的有天生神力么?

算了。

“先要给你起个名字。你本身有名字么?”

江诗云看向他,看又看回来,完全鸡同鸭讲。

江诗云有些嘀咕,不会是哑巴吧?

又用手指着自己,说道:“我叫高楚瑗。”又指了指他,问道:“你叫什么?”

他重复了一遍:“高……楚、楚瑗。”声音嘶哑难听,并且没有自我这个意识。

好在不是哑巴。

“既然你没有名字,我给你起个名字。”

“名……字……”

“对,名字。”

江诗云沉吟,他进了高府,自然跟着姓高,时人好僧道,起名便带了出来,想了一会儿,她开口说道:“高玄冲。你就叫高玄冲。”

“高、玄、冲。”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重复着,表情有点新奇。

“对,这是你。”江诗云用手指着他说道:“高玄冲。”

又指了指自己:“高楚瑗。”

“高、玄、冲。”

“高、楚、瑗。”

他的表情开始慢慢变了,他看了看江诗云,又看了看自己的手,然后摸了摸自己的胸膛。

江诗云取来铜镜,他“蹭——”地一下退了老远,不得已,江诗云把铜镜转向自己,他看到那物什中出现了她的样子,才好奇地凑了上去——

高玄冲第一次看到了自己。

即便多年以后,他成为了手握重兵的大将军,他依然记得生命的初始,并不是降生之时,而是那个给了他名字,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女人。

但现在他只是一把夺过铜镜,双手抱着,一会儿照照江诗云,一会儿照照他自己,直到从铜镜中发现侧厅中插花玉瓶也被照了进来,他才终于明白这东西的用途。

而后摸了摸自己的脸,眼神中有奇怪,又有陌生。

在之后的时间里,江诗云觉得自己还没嫁人,就提前当了娘,或者是她从集市里捡回来的并不是个人,只是个智商高超的大狗罢了。

高玄冲虽然认识了自己的长相,晓得了自己的名字。

可是他独自一人在草原上生活了那么久,野性是刻在他骨头里的。

他对一切陌生人,甚至陌生的动物充满着戒心,看见从未见过的人出现在庭院,就要摆出野狼上前撕咬的动作,若是看见了动物,大部分都是动物被吓得掉头逃窜,而他跟在后面猛追,一把掐住小动物后,把掐的半死的活物拎回来,扔在江诗云的面前,眼中带着催促之意,似乎在奇怪:你怎么不吃?

她真的见过他生吃活物的。

二妹的兔子跑进了她的庭院,被高玄冲一把抓住,下一秒兔子便被他咬破了喉咙喝血。

周围的仆妇被吓得尖叫了起来,连阿方都被激起了凶性,带着戒备把江诗云她们护在后面。拔出陌刀,随时准备与高玄冲鏖战。

尤其是,对方张着刚喝过血的血盆大口,将被咬死的兔子朝着他们女郎递过来的时候,他差点砍了出去——如果女郎没有抓住他的胳膊的话。

江诗云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这家伙的凶性。

但是转念一想,也对,他如果不是看见活物就往嘴里塞,在草原上只怕也活不到成年。

她抓住了阿方的手腕,说道:“不要激动,他是让我也喝血。这是在分享食物。”

了解他的过往之后,江诗云居然感到很欣慰,食物对他来说,大概比命还重要。舍得分给她,这个狗子没白养(······)

阿方收回陌刀,第一次对女郎的决定表达了明确的反对意见:“女郎,此人凶性太盛,不适合呆在女郎身边,某请女郎三思。”

江诗云说道:“我知你是为了我好,但是他尚且不会说话,只教了这些时日,他便舍得将食物分与我。可见还是知恩图报的。待他能独立生存,便将他充入私兵。”

江诗云一通鬼扯,只有培养这家伙独立的话是真的,至于知恩图报,估计他这辈子都不会明白是什么意思。

看着地上的小兔子,对阿方说道:“挖坑把这兔子葬了,另外寻一只一模一样的给二妹,不要让她知晓,她心地善良,怕是要哭的。”

阿方说道:“诺。”

江诗云看了看高玄冲盯着死兔子的眼神儿,又对阿方加了一句:“葬的深一点。”

阿方也看到了,额头青筋直冒,咬牙切齿说了句:“诺!”

阿方领命下去了,江诗云看着一脸可惜的高玄冲。觉得自己也快忍不住脾气了。

每当这个时候,江诗云都会用一句十分神奇有魔力的话劝自己:捡都捡了···

就算狗子欠揍到了极点,总不能扔了吧。

高玄冲就这样在江诗云的身边呆了一年,终于能正常和人沟通,知道吃饭不能用手抓,学会了基础的用餐礼仪,会自己穿衣梳头洗澡洗衣服。

会用语言而非肢体和其他人沟通了。江诗云觉得终于要熬出头了。作为对自己和高玄冲的奖励,便对他说道:“我们明日逛集市吧。”

“集市?”这是一个没出现在他生活中的新词。

“对,有很多各种各样的货物可买。”

“我?”高玄冲说这话的时候,只是纯粹的好奇,一点也没有被贩/卖的悲哀。

可江诗云还是郑重说道:“虽然我买了你,但是你不是货物,你是人。”

高玄冲沉默地看着她,每当他不说话的时候,还是很能唬人的,剑眉星目,俊美无俦,天生自带一股威严。

但是开口就冒傻气。

可这会儿,这个狼一样的男人放弃了与生俱来的警戒线,伸出手抱住了江诗云,在她耳旁说道:“你买我,我心喜非常。”

阿方刚准备警告他。就听见一个男子高声喝道:“那厮,放开我大妹!否则让你血溅五步!”

得,她大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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