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慢慢关上门,把行李箱扔在一旁,整个人摊在了沙发上。
还是家里舒服。
这段时间她画画的时候总是找不到感觉,脑子里一团糟,手也不听使唤。
所以她趁着2017年的尾巴出去浪了一圈,放松放松。
对于从事艺术创作方面的人来说,灵感这个东西真的至关重要。
许慢慢是一个画手,微博粉丝五十万,在圈内算小有名气。
平时有机会和一些人气杂志或当红作者合作,也出版过几部作品,赚的钱虽然不是很多,但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反正她孑然一身,她什么都不怕。
青城山是这次旅行的最后一站,光上山就花了四个多小时,感觉脚都不是自己的了,于是她下山选择了坐缆车。
唯一欣慰的就是山上风景还不错,中国道教名山果然名不虚传。
许慢慢阖上疲惫的双眼,客厅里只有壁钟滴答滴答的声音。
光影变幻。
日头很高,空气中浓郁的汽油味和令人泛呕的血腥味交织在一起。
入目一片红色。
车身已经不成样子了,驾驶座上的男人呈现出一个极其扭曲的姿势,椅背向后侧方倾斜着,鲜血顺流而下浸透了脚下的毯子。
后座的年轻女人状况也差不多,她背脊弯着,双臂形成一种保护姿态。
她的怀里有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姑娘。
模样三四岁,脸上都是血块儿,由于巨大的冲击力,身上无数地方破了口子。
小姑娘估计是疼过了头,居然没掉眼泪,一双眼睛又大又圆。
她很难受,她叫爸爸妈妈,可是她发不出声音。
周围很吵闹,小姑娘想动一动,她轻轻抬起自己的小胳膊,然后她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透过狭窄的光线,在她眼皮子底下,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开始愈合……
……
又是这个梦。
许慢慢低哼一声转醒,她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
即便过去了十几年,自认为记忆力不太好的她却依然能想起那场车祸的点滴,甚至是充斥在鼻间的闷热感。
强打起精神去浴室洗了澡,许慢慢尽管很想睡觉,但她还是得抓住脑子里刚产生的灵感把拖了几个星期的稿子给完成好。
她是一个行动派。
现在是晚上十点多,许慢慢进入工作状态。
夜里城市的灯光透过落地窗洒在地板上,如繁星般,隐隐约约流淌着别样的光彩。
许慢慢坐在柔软的地毯上,这是她习惯的姿势。
没一会儿她有些饿。
来到厨房准备弄点儿吃的,目光从一排刀具上掠过,许慢慢想起刚才的梦境。
心跳好像在加速,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的食指上已经多了一条伤口,正在往外溢血。
许慢慢就这样看着,面无表情。
如果不是轻咬着的嘴唇,还以为她根本感受不到疼痛似的。
哪能不疼啊,隔了这么长时间她只是想再次证明一件荒诞的事情而已。
许慢慢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伤口,半个食指被鲜血染红。
她不为所动,甚至有些紧张。
下一秒———
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血液渐渐回流,伤口开始愈合,颜色变浅,不过几秒,食指完整如初。
只有地上残留的一丝血迹证明着刚才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许慢慢有些走神。
怎么还是这样呢?
车祸后许慢慢在医院醒来,四岁的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就像动画片里的三毛,成了一个孤儿。
幸好后来医院联系到了她的舅舅,她唯一的亲人。
许慢慢长相乖巧,懂得看人脸色,她知道舅舅家不怎么富裕,而且还要供哥哥姐姐读书,确实不容易。
多干活,少花钱。这是她寄人篱下的生活觉悟。
让颇有微词的舅妈安慰了些。
某次许慢慢不小心撞在了茶几角上,额头立马破了个口子,鲜血直流,大人赶紧把她送医院。
刚到小区楼下停车场,许慢慢头上的伤口已经不见踪影了。
夫妻两倒是真的吓惨了。
他们觉得许慢慢是个怪物。
后面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几次,许慢慢在他们眼中便成了怪异的存在。
于是许慢慢在舅舅家的待遇可想而知,她没被送走已是万幸,毕竟她不合常理的体质充分证明着她不是一个正常人。
换言之,她是个不吉利的。
说不准她爸妈就是被她克死的。后来哥哥没有考上大学怪她,舅妈打牌输了钱怪她,舅舅生意不景气也怪她。
因为有她的存在,所以一切不顺心的事都好像找到了原因。
许慢慢心里只想说一句mmp。
高中开始,许慢慢便勤工俭学,她在绘画方面很有天赋,随着网络的发达,她渐渐找到了生财之道。高三上学期她就自己搬出去住了,对于舅舅他们一家子来说,这当然是件高兴的事。
没人愿意在家里养一个怪人。
那年许慢慢刚满17岁。
随着年龄的增长,加上之前的经历,许慢慢明白自己这种奇怪的能力不能被别人发现。
于是她尤其谨言慎行,尽量不让自己受伤,就算受伤也不要让别人知道。
她不想被人叫做怪物。
现在回想起这些,许慢慢心情很复杂。
一方面她厌恶自己身上这种自愈能力,因为她不想跟别人不一样;另一方面她又明白,如果不是这样她早就死了。
哪能像现在好好活着。
起码,她还活着。
***
凌晨三点。
杨树林刚从酒吧回来,和一群认识的不认识的年轻人玩儿嗨了,他也多喝了几杯,现在大脑有些兴奋。
虽然酒精并不能对他起到任何作用。
“快乐的池塘里面有只小青蛙
它跳起舞来就像被王子附体了
酷酷的眼神
没有哪只青蛙能比美
总有一天它会被公主唤醒了
……”
他晃着脑袋踏进屋子,嘴里的歌声却戛然而止。
他发现今晚有点不一样。
杨树林迅速收敛了神色,抬手一记响指。
屋子里顿时明晃晃如白昼,顶上的水晶灯流光溢彩。
中间的沙发上此时坐着一个男人。
他穿着剪裁精良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正在看什么书。
“七…七七爷!”杨树林像风一样蹿到男人跟前,神情有些古怪,“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让我有个心理准备也好啊。”
顾商没有看他,语气淡淡的,“差八天刚好五十年,是挺早的。”
“咳,对于你来说这不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么。”杨树林弹了弹额边的头发。
听见这话,顾商终于把视线放到他身上,不过眉头不经意间起了丝折痕,“你这穿的什么东西?”
杨树林看看自己银光闪闪的皮夹克,再看看下面的破洞牛仔裤,觉得自己真的帅气逼人。
“七爷,怎么样?是不是超级有范儿?”杨树林原地转了一圈,然后大手一挥,“这可是夜店小王子必备战袍啊,改天我送你几套。”
顾商看着他,没说话,镜片上闪过一丝光芒。
杨树林感觉有些凉飕飕的,他突然意识到眼前的男人应该大概也许可能跟不上他的审美,毕竟在山里与世隔绝了五十年。
唉,七爷好可怜,简直太村儿了。
“建国,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读心术,”顾商好整以暇地睨着他,“正好我会。”
杨树林立马炸了,“七爷,我现在叫杨树林,至于建国这个名字你就让它随风而逝吧。”虽然他承认他很怕顾商,但是他必须为自己正名。
即便作为一只妖,他也是会有黑历史的。
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他还是一只跟在顾商身后懵懂无知的小妖,一时兴起给自己取了个紧跟时代潮流的名字。
让他觉得自己离人类又近了一步,可是现在他都后悔死了。
往事不提也罢。
顾商一手支着脑袋,姿态慵懒随意,“树林?”他眸子平静无波,“你以为这样就能掩盖你是一棵草的事实了?”
要是换成别人杨树林早就按捺不住爆脾气了,可是这人是顾商,是他至今不知道本体是什么,而且已经活了上千年的老……男人。
他曾经说过自己是他目前发现的唯一一只妖。
这个身份还让他得意了好久。
“虽然我是一棵草,但我肯定是一棵特别的草,不然这世上千千万万草,怎么就只有我变成人形了呢?!哼!”杨树林硬着脖子道,“而且你不知道现在的小姑娘些多喜欢我。”
顾商被杨树林晃得眼睛疼,索性移开目光,“看来我这房子你住的很舒服。”
杨树林见他转了话题,知道他不想参与这种无意义的争辩,不过几案上忘了扔掉的泡面盒,拆开了还没吃完的薯片,沙发旁扔的乱七八糟的杂志漫画……
额,他有些心虚。
“我马上收拾好,就十秒钟!”杨树林正要有动作就被顾商打断了。
他说,“你给我找个房子,这个送你了。”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杨树林惊讶了,“七爷,你准备长住?”
“怎么,你有意见?”顾商站起身来,比杨树林高了一小截。
“哪能啊,可你不是要找回当年被你不小心弄丢的灵力么?”
顾商拿起手边的礼帽戴好,“不用你操心。”
杨树林作思考状,“七爷,你说万一它找到了载体会怎么样?比如小猫小狗啊花啊草啊什么的?”
“唔,那大概你就会有同伴了。”意味深长。
“啧啧啧,不行啊七爷,你得赶紧把它收回来。不过如果是附在人类身上呢?”杨树林只想保持自己的唯一性。
顾商嘴角抿着,没有回答杨树林的话,而是瞬间消失了。
杨树林正想开口,虚无的空气中传来一句话。
“如果下次再让我看见你的一头红毛以及身上那些玩意儿,我不介意让你继续回土里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