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郝有谦经常不在,这里又是一个舒服的房间,温黎也就开始练习武功和道法了,没有了段简玉从中作梗,总感觉自己从零开始练习都轻快了许多。
郝有谦一边应付着自己的家人朋友,一边就要去倒腾自己的东西,自然没有太多的时间顾及温黎,也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这个公主究竟发生了如何翻天覆地的变化。
温黎除了练功,白天还会趁他不在的时候出门,现在他们还是住在酒店,其实郝有谦已经有了足够的钱去换一套大房子了,只是现在,郝有谦一方面不想让温黎觉得他赚钱太容易,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这样会引人耳目,招来没必要的风险。
这天温黎就跟在郝有谦的身后,看他坐上了一辆出租汽车,于是紧随其后,温黎的钱也是郝有谦百般不情愿才给出来的,一共也就几千块钱,还是温黎好说歹说,分析利弊,并且再三保证自己不会乱花钱,他才给了自己这么多,现在也是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温黎从远处瞅着,看见了郝有谦走进了一家拍卖行,老板笑脸相迎,显然是这里的熟客了,更是知道郝有谦每次都会带好东西来这里,他们相当于是双赢,而且更重要的是,一来到这儿,郝有谦身边就自动出现了一个挽着他胳膊的美艳女子,这应该就是后来郝有谦最喜欢的女人之一,这个女人也曾经和宋若羽对峙过,只可惜宋若羽一个古代来的温柔的女子,承受不起她这番折腾,倒是气的自己不轻。
温黎眼珠子也跟着转了转,从自己的兜里拿出来了一个宋若羽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头上带着的金簪子,虽然宋若羽当初傻,没带什么东西过来,因为听信了郝有谦说这里什么都有的鬼话,但是她还是有些东西可卖的,上辈子好像也都被郝有谦拿走了,不论是哪方面的钱都交由郝有谦全权掌管,难怪最后落得那样的天地。
“老板,你帮我看看,这个簪子,能卖多少钱?”
温黎转身离去了,来到了另外一家典当行,这里的人倒都算得上识货。
“小姑娘,我起初看你这东西,不像是有年头的,到后来发现这个工艺只有在1000年之前才有,竟然能够保存的如此完好,而且奇怪的是,上面也没有什么岁月留下的痕迹,你这是从哪里弄到的?”
“具体的来由我也不太清楚,这只是我姥姥传给我的,她只说要保护好,若不是现在家道中落,我也不可能把它拿出来,所以老板您摸着自己的良心,给我出个价吧。”
做任务的原则,涉及到来头的时候,温黎惯会装傻充愣,而且还能演戏:“……不瞒您说,我家里原本算是一个富足人家,可是两年前我爹的生意不行了,雪上加霜的是,我姥姥得了一场重病,掏空了家底,只可惜也没有将她从死神的手里拽回来。”
“你这孩子,倒也可怜。”
这样的掌柜老板不知道见过了多少人,什么样的人说的是真话什么样的人说的是假话一眼都可以看出来,若是温黎说自己出身不好,他自不会相信,但是温黎自己说自己是个富贵的出身,不过家道中落,才多了几分可信度,毕竟她身上的气势,可不是那种贫苦人家出身能够养出来的。
“您就不用可怜我了,直接说个价吧,你也能够看出来,我没有接触过古玩市场,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应该卖多少钱,只是我觉得咱们做生意的应该都实诚一些,不然以后心里也不好过。”
这话说的,要是这个老板是会耍小聪明的老板也就算了,可是在这么多个世界穿梭过后,温黎也多多少少能够看出来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样一个人,所以才选择了他。
“你这话说的,我也不可能去坑你。”老板最后再确认了一遍,这个簪子是很有价值的东西,只是由于他们是直接穿越到现代世界来的,老旧的痕迹没有那么明显:“你这东西不好鉴别,所以我就给你低一些,但你要知道,对于这种东西来说,也不算是特别低了。”
最终,温黎拿着到手的十万块钱,第一次体会到了郝有谦的快感,明明不是属于他的东西,却可以让他支配拿来换钱。
有了钱就是有了谋生的路,就算是把这些钱攒下来,以后原主回来也可以自己做一些小生意什么的,不需要她亲自动手的那种,只需要一些商业上的技巧就可以了,而温黎是当过女总裁的,完全可以让原主回来之后享受安心的生活。
“宿主,我看了一下,原主身上带回来的东西,除了你刚刚卖掉的那个簪子以外,这一身衣服估计辨别不出来是不是古代的,但这绣工一看就是纯手工的,应该也能卖个几千块钱,然后还有两对簪花,一个步摇,两只手镯,如果按照那个价钱来的话,你估计也能成为一个百万富翁呢。”
“若不是他叫原主清减一些,一个公主的首饰一定更多。”温黎叹了口气,这几天郝有谦飘飘然了,有时候也会彻夜不归,温黎现在也并不打算撕破脸,毕竟这个男人从原主那里沾的小便宜太多了,总需要拿回来一些,而且最近郝有谦和那个辣妹关系密切,应该对原主的身体不会那么痴迷了。
温黎只有一个临时身份证明,但还是开了一个短期账户,把钱存了进去,然后存折藏好,以免被郝有谦发现。
早上的时候,郝有谦又带着一身香水味回到了酒店,并且看起来是一夜未眠。
温黎于是就顺手掏了他的口袋,把现金拿走了,其实原本是想要拿走他其他从古代带来的东西的,但是这小子藏得深,还真没有找到。
不过这一次,温黎有了其他的发现,郝有谦的脖子上都是口红印,裤兜里面的断子绝孙套还是已经拆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