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么重要的人还打这么久的电话???
冷锦思也没有那么傻,不过,他不想说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她虽好奇,但也只是随口一问:“你是说到酒吧里喝酒的客人么?”
“是啊……”
干干一笑,王明哲道:“生意难做,老客人也总要混一些熟,所以,偶尔也会接人家的电话。”
闻声,冷锦思长长地喔了一声,然后,一扬眉:“女的?”
听到这里,王明哲这才意识到她在担心着什么。
温平一笑,他道:“放心吧!男的……”
确实,说是男的就能放心一半,不过,也仅仅只是一半而已。故意嘟着嘴,她说:“男的也不能放心啊!现在混酒吧,听说bl很多呢!说不定,也有男人看上你。”
“别胡说,我可是直男。”
他认真的表情惹笑了冷锦思,故意逗他,她歪着头看他那张确实不算是绝对帅哥,但又很有味道的脸:“可是,你很有男人味啊!直男他们也不是不喜欢的……”
“……”
她说,他很有男人味!
虽然,这并不是冷锦思第一次夸自己,可这么直接当面地评论,还是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半转过脸,王明哲没有说话,可转过去的侧脸上,耳朵尖儿都红了。
“哇!你不是吧!还脸红害羞啊?”
一开始,真的只是想逗逗他,可没想到他会有这么‘青涩’的表现,冷锦思忍不住偷笑,王明哲则尴尬地:“还不是你说了那种让人不好意思的话……”
“实话还不能说了啊?”
闻声,王明哲囧着一张脸看她,可看着看着,心里的负罪感却又来了。
明天,带她去那个地方,真的不要紧吗?
总觉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她的感觉就已经不一样了。是不是喜欢他不知道,但,绝对不是以前那种完全无所谓伤害她的那一种的。
所以……
他瞧着她出神,那表情让她很是在意:“你怎么了?又发什么呆啊?”
“在想事情。”
“想什么啊?”
很在意,真的很在意,但……
人,大约都是自私的生物,再加上那一点点的侥幸心理,所以最后,王明哲还是做出了选择:“明天我休息,带你出去走走怎么样?”
“啊……”
“怎么?不想去啊?”
“当然是想去的啊!”
冷锦思是个从不掩饰自己心情的人,因为想去,所以她也现所当然地说了想去,只是说完后,该犹豫的问题,她还是犹豫:“可是你也知道的,我家最近情况比较复杂,我妈又成天作妖,我得盯着她啊!”
“是吗?那就算……”了。
本就抱着一丝怀疑,但说了归说了,只要她很强烈地反对的话,他也就不会勉强她了。
只是,他在为冷锦思着想的时候,冷锦思也同样顾及着他的情绪。
所以,抢在这时,她又说了:“不过,难得你休息一天,要是浪费了也怪可惜的,所以……”
说到这里,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问:“能不能带上我妈一起?”
“……”
啊!!!!!
这个啊!当然是不可以的啊!
毕竟,明天要带她去的地方听上去虽普通,但也不知道去了后会发生什么事,所以,绝对不能让其它的人知道,更何况,还是冷夫人。
“干嘛这样一副脸啊?你就那么嫌弃我妈啊?”
“不是……我……”
太紧张,王明哲的脸色都变了:“不方便见伯母吧?”
看他吓成这样,冷锦思还以为他是因为害怕见自家老妈,于是便大大咧咧地道:“什么方不方便的,我就是想把你介绍给我妈才说带上她的啊!”
“可是,这不好吧!你妈也不可能,看得上我的。”
“看不看得上都是要见的,而且,就算她看不上,我也只想和你在一起,所以,早一点跟她说也好。”
“……”
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王明哲听出了她的用意,但却有些不敢相信的样子,于是怔怔看着她,表情里还略略有些复杂。
虽读不懂他的表情,但冷锦思也知道自己突然提出这种要求也是很为难他,但是,扔下老妈的话,当真还是有点不放心啊!
“怕了啊?”
“当然怕了,毕竟……那是你妈妈啊!”
听他这么说了后,冷锦思突然间想到了当初带陆斯扬回家的时候。
无论是外表还是家世,母亲对陆斯扬都是很欣赏的,再加上陆斯扬那近乎完美的表现,几乎是第一印象便征服了未来岳母。
那个时候,陆斯扬从来没有怯过场,甚至一点紧张的感觉都没有。
当年觉得他那样是自信,现在看来,他之所以能表现得那般平常,应该是不在乎吧!
不在乎她妈妈看不看得上他,也不在乎会不会影响和自己在一起,所以才会那么应对得宜。
以前不懂,现在才明白那种从容正是他不爱自己的最好证明,可惜,自己明白得太晚,才会在那样的男人身上耗费了十几年的时间。
现在,她总算是想明白了,所以什么长相,什么家世她都不在意了。只要爱她,对她好的人,她就想介绍给母亲,让母亲知道,自己也不是真的一直瞎了眼。
她对王明哲有信心,所以便笑着安抚:“可是,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你这个丑女婿,也总是要见丈母娘的嘛!”
“……”
这一句,他可真的担心不起!
因为,从接触她的那一刻开始,王明哲就不是真心的。这种不是真心的感觉,不是从感情出发,而是从各方面来讲。
毕竟,他真正的身份,除了是她的高中同学之后,最重要的还是她老公请来的人。
他的介入,是为了让陆斯扬有一天能顺利地和冷锦思离婚,可他没有想到,真正接触过后的冷锦思,其实本人远比想象中可爱。更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真的喜欢上了自己。
如果能做冷家的女婿,一个酒吧什么的要不要都无所谓的。
可前提是,他能做到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