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嚓——”晴朗的夜空中忽然劈过一道雪白的闪电,那么亮,连皎洁的明月都黯然失色。
我惊讶的跑出去,看着夜空电闪雷鸣。明明还没有到西秦的雨季。
我又惊又喜,老天爷终于想起我这个被遗忘在异时空的倒霉鬼了。我赶紧哆哆嗦嗦的收拾东西,神啊,幸好我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包袱还好好的。我感激的抬头,却意外看见了商文柏苍白失血的脸。
他的嘴唇已经龟裂,唇色苍白。我用干净的布蘸了些凉好的开水,轻轻擦拭他的嘴唇,却惊讶地发现他的喉头并没有如我所想的孱动,这时我才注意到他鼻息灼热,试试额头,烫的吓人。他居然已经烧到吞咽反射都消失了的地步,我又惊又乱,最不愿意看到的状况终于发生了,他的伤口已经发炎了。
“别管他,赶紧回去,这次不走,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家。”理智第一个跳出来说话。
“见死不救太不厚道了,何况人家还救过你的命。”良心和道义苏醒过来,立刻反驳理智。
“非得回去吗?回去干什么,继续忍受孤单和寂廖?”不知哪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疑惑,但旋即被理智和情感的争吵给吞没。
“立刻走!”
“不能见死不救!”
“好了,不许再吵!”我捧着脑袋怒吼,“头都快炸开了。”
也许是害怕失去我这个载体,理智和情感立刻识相的噤声。
“走人也要有代步工具,靠我两条腿,走到天亮也回不了穿越点。”我哭,没事我干嘛学人家当好人,把马急急忙忙的拍走了。何况胡狼还带着大队人马在我通往穿越点的道路上候着,我现在轻举妄动岂不是自投罗网。
胡狼,你要是害的本姑娘滞留在异时空,我就诅咒你此生想什么没什么。
我郁闷的朝天空大喊大叫:“喂!老天爷,事不过三,下次你挑个好点的时机通知我走。”真是心有不甘。
我叹了口气走向商文柏,拎好毛巾敷在他额头上。
物理降温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他的鼻息依然灼热,脸色苍白近乎透明,嘴唇煞白,宛如风雨中摇摇欲坠的栀子花瓣。湿布从他的额头不断吸走热量,仿佛随之被带走的是他的生命。我很清楚,他的体温必须马上控制住,否则他难逃此劫。只是……我除了束手无撤地站在那里一遍遍地为他擦拭身体竟什么也做不到。
我想起生平第一次参与抢救病人,刚刚开始在医院120急救中心实习的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如花的生命消逝,再也不复存在。那是一个患有先天性复杂心脏病的少女,她的各项生命指标在我们的注视下回归于零。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我还是无法忘记她苍白的脸和泛紫的嘴唇。
跳动的火光下,他的脸惨白如纸,火光在上面镀上了一层诡异的金色,栀子花瓣般苍白柔美的嘴唇微微张着,似乎欲说还休。仿佛涅盘的凤凰,是生命最后的绚烂,一如在漆黑的夜空中绽放的烟花,极致的美丽过后,只剩下无边的黑暗。
绝对不可以死掉,我不允许悲剧一再发生。
洁白的药瓶是天使的羽翅,然而只有一个人可以到达天堂。救他还是自我救赎,两个只能活一个,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但是我没有时间前思后顾,先吃饭还是先救人,冷漠者如我也会选择后者。
车到山前必有路,少一颗阿司匹林我未必就一定滞留在这个架空的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