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平平无奇的食物,瞬间变得充满风情?
有一个答案很简单:野餐。
孩子们最容易从春秋游中,张看到野餐那迷人的轮廓。小时候一听到春秋游安排,就会兴奋到不得了,如果是周一得知周五有此安排,那么这种快乐的情绪可以持续整整一个礼拜。上课走神时,下课休息时,小脑瓜里想的都是该去超市里买些什么带去吃。
到了临出游的前一天晚上,同学们往往能于超市里遇见。彼此都由家长领着,在货架前像一只只轻快的小百灵鸟似的穿梭,遇到要好的小伙伴了,还会相携一同挑拣。这时候父母就会一边无奈地说“你吃不下这么多的”,一边又拗不过,苦笑着在孩子们的央求下把零食放进购物车里。
我记得我小时候最受欢迎的春秋游食品有那么几样:乐事薯片,波力海苔,双汇或者王中王火腿肠(有几年还出了个鸡肉肠,包装和现在的鳕鱼肠有点相似,我觉得比火腿肠还要好吃,肉细色白)。
这些几乎每个人的小书包里都会有,算是当时的“爆款必备”。
而次一级的小零食,那就很多了。比如各色小饼干,比如牛肉干,比如鱿鱼丝,鱼片干,猪肉脯,山楂片……
比如喜之郎果冻。
这个印象颇深,我年级还很低的时候,大家只带那种独立包装一次一颗的小果冻,莹润凉爽的冻晶里裹着黄桃,苹果粒,橘子瓣。不过果冻噎死人的报道屡见不鲜,有许多家长都不太愿意让孩子把这种小零食带去郊游,生怕自家的宝贝在打闹嬉戏时被这一大口果冻给呛到。或许是厂家也有考虑到这一点,等我步入中高年级时,他们已经推出了一种创新果冻,那是一种细碎的、很难噎死人的果冻块,混合着各种口味的果汁,装在类似于早餐豆浆袋的袋子里。当时电视上还有这种零食的广告,具体的内容都忘了,就记得一句词——“可以吸的果冻”。现在听起来可能有点恶心,不过我记得味道却还挺不错的,我会把它当做果汁饮料的替代品放到我的郊游小书包里。
还有一种零食,叫做乡巴佬鸡腿。这是一种真空包装的卤味鸡腿,乌黑乌黑像墨,卤汁好像都腌进了鸡骨头缝里。同系列的还有乡巴佬鸡翅,乡巴佬卤蛋,或许还有其他卤味,但我有印象的就这三样了。这种郊游食物风靡的时间也不长,大概就只有四五年,也是在我很小的时候馋着的梦中情腿,每次吃它的时候,连骨头都要咬几下才肯吐掉。可惜到了高年级的时候,它就已经绝迹江湖了。
不过我又有点模糊的记忆,好像它的消失也不是瞬间的,好像在它淡出市场之前,我就已经厌弃了它。原因是因为它做出了一些改变,推出过某种白卤鸡腿。
原本白卤鸡腿也没什么错,可我那阵子偏偏去自然博物馆看了个尸体解剖展。展馆内,到处是一具一具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的脏器,身体部位,还有完整的尸体,以及那些矗在空气中处理过的干尸,凑近过去可以清晰地看到死白色皮肤上的一个个毛孔,以及剖面了无水分的残肉,整个展馆内部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像是冰冷的药水味夹杂着腥臭的人肉味。
当时这个展的目的好像是要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人体,生命与死亡,不过恕我直言,我认为大多数学生都是因为新奇而来的,来了之后多半也是蒙上了心理阴影,而不是受到了科学的熏陶。这个自然展吓到了不少孩子,很多小家伙都是满怀着好奇慕名而来,可刚逛了没几步,就哇哇哭着跑了出去。我虽然没有被吓跑,并且有一种对死亡与尸体的好奇驱使我仔仔细细去观察了那些展物,一边看,一边在想象这些人活着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心中感慨万千,可是这种淡定是暂时性的,我回去之后就发现自己出现了观展后遗症——那一段时间,我吃不下任何风干的肉类,尤其是那种没有酱油着色的白肉,比如熏咸肉,咬一口就能想到展台上枯瘪的干尸,皮死白,肉皱缩,咸肉在口中的恶心不言而喻。
我不知道当时展会的那些尸体来源何处,有人说是死刑犯的,有人说是遗体捐献者的,我本身对死者并没有任何不敬的意思,若是捐献者,就愈发令人尊敬。但不用隐藏的是,活着的人们一面渴望了解死亡,一面又本能地排斥着与死有关的东西,这种特性体现在当时还非常幼小的我身上,就表现成了我一边对这个展念念不忘,一边又忍不住开始对所有类似于干尸组织的东西浮想联翩且抵触不断。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好不容易淡却了那萦绕鼻尖久久不散的气味,本以为这阴影就此迎来了终结。然而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家里人从超市里买了新推出的白卤乡巴佬鸡腿。
我盯着真空包装袋,看着那瘪去的肉,腌制过的鸡皮,好像一个即将离去的噩梦又重新飘扬着宽大的衣摆兀鹫般扑压下来。从我记忆中挤出福尔马林溶液和硝制皮肉的浓烈气味,我闻不到任何香味了,好像又回到了展会中,站在那一块一块切割的组织标本前。我再也吃不下。
直到今天我还不太能接受这些白卤肉制品,此类食物也再没有上过我的野餐名单。事实上在学生生涯结束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去郊外野餐过。
后来,生活的繁忙与疲惫像是一层厚厚的尘埃,落满了从前鲜亮的春夏秋冬。长大了,工作了,因有空调的照拂,办公室里一年四季都是差不多的温度,窗外的时节变换好像一张张日历挂画,随着岁月流转一帧一景地换过去,与我并没有太大的干系。
孩子是属于自然的,成人却属于社会,年少时我们从夏荷冬雪里来,最终又都到了钢筋铁骨里去。
当我们对清风雨雪的感知逐渐地退化了,当我们看到春尽暮迟,山寺花发,想到的不再是怜惜这再也回不来的好时光,再多多地一踏满地芳菲,而是哪张报表又没交,什么死线快到了,那些对于野餐的温情记忆,就这样被封存到内心的深处去。
然而,封存并不是消失。
因为总有那么一瞬间,在身体某一处躲猫猫的童心会又冷不防地突然窜出来,对站在都市中满心疲惫且手足无措的你哈哈大笑,笑你怎么花了那么久也找不到它,就像小时候春游时因为躲得太好而怎么也不被小伙伴发现的你一样,咧着缺了奶牙的嘴,笑得洋洋得意,满身灿然金光。
到那个时候,无论鬓边是否有华发,无论眼角是否有皱纹,无论岁月是否带给了身体病痛,带走了亲友,人们都会忽然成了少时模样,急急地收拾东西,快马扬鞭,逐那漫天飞花去。
我到底还是喜欢郊游的,我依恋春秋游的快乐,我舍不得春秋游的快乐。不过,终究是有一些地方不再相同了,比如小时候我只拿薄薄的塑料布,或者干脆几张报纸垫在地上,而现在知道该找块像样子的野餐布了,好歹别躺着染了一天湿气。
再比如,虽然我还是会带上从前最喜欢的小零食,比如薯片火腿肠,但肠胃和口味都已经不那么能消受这些东西。小时候最看不上的便当,打死也不愿意带去春游的家里烧的小菜,现在却欢喜得不得了。
自然还有喝的,也不再一样。
汽水是要带的,不过最好喝的是热茶,还有一瓶度数不高的甜酒,梅子酒葡萄酒都可以。
就这样,寻一方空濛山水境,林深花满处,铺上红白相间的格子布,从竹篮子里取出切好的烤鸡,牛肉,甜藕,清晨做好的夹了鸡蛋与厚切午餐肉的面包。斟一杯酒,满一盏春风,拿花雨佐下,满眼都是干净纯粹的人间,再见不到城市丛林的险恶,听不到鼓角争鸣。
桃李春风,簌簌花如雪,时光的尘埃被瞬间吹散了,人们卸下了年龄的厚斗篷,成人又从钢筋铁骨的都市中暂回到夏荷冬雪的自然里,在万物勃发中裸出灵魂,成了一缕新抽出的柔软嫩芽。
人们能够轻易俯拾到十年前二十年前甚至三四十年前自己的笑影,或许当时一起郊游的伙伴的名字已经淡忘,停在喉头再也念不出来了,但所幸薯片海苔火腿肠还在。
还能闭上眼睛,佯作身边风花雪月倒流,瞬息回到了从前的某一天,想不起名字来的故人将书包里的零食分享给你,咔嚓一声,薯片被咬碎了。
金黄色的童年,就这样回到了舌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