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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投稿被拒(1 / 1)

回到广播道,陆致远在街边寻了家餐馆吃过晚饭,见夜色尚浅,于是独自顺着街道走回去。

拐过转角就能见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猛地左右两边各有拳风袭来。

他后退一步,躲过来袭的两拳,此时正面却有一人持刀劈来。

陆致远步法已老,只得侧过身体伸手拨动来刀。偷袭者见一刀不成,跟着左腿踢了过来,陆致远屈膝一撞,这回带了暗劲,那人登时叫了一声,噔噔噔后退几步,方才稳住身形。

旁边两人待要出拳上攻,被持刀者伸手一拦。

“日出东方一点红,莲花摆在路当中,义兄采花别处采,此花只是洪家种。在下朝州义群红棍骆山英。敢问阁下,谁是你的‘大佬‘,‘顶爷‘又是哪个?”

陆致远自然不懂这些,沉声问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一上来就动刀动枪,我们有仇吗?”

“原来是过江的羊牯(非黑道人物)?我们找你就是问句话,9月16日,有人砸了你的铺面,后来你去了哪里?”

“砸我铺面的原来是你们?怪不得我找来找去都找不着人,原来是你们朝州帮干的。”

骆山英不耐道“老子问你话呢。”

陆致远毫不客气“老子他妈问你话呢,我又没得罪你们,凭什么砸老子铺面?”

骆山英见陆致远理直气壮的模样,反倒没有了怀疑,此时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到了陆致远手臂上的黑臂纱,疑惑不已“你是叶汶徒孙?”

陆致远看了看自己胳膊上的黑臂纱,取了下来,也不作声。

旁边两人就要上前破口大骂,再度被骆山英双手一拦,然后拱手道“可能我们认错人了,改日再会。”

说完,他当先转身离去,另两人只好跟随在后。

陆致远看着他们逝去的背影,想了想,闪身消失在黑夜中。

时已入冬,深夜颇冷。

“旺记”五金士多店斜对面的一棵大树下,向山伸手递了根烟给倚靠大树的陆致远,自己也点了一根,吐出一个烟圈。

“你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就算他屡次三番想要害我,我也没想过杀他。”陆致远捏着那支烟也不点燃,在掌中敲了敲,不屑地说道。

“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是从那边游过来的兄弟。”

向山喃喃道“兄弟兄弟。”

良久,他开口问道“就是这个老板?”

陆致远点了点头,神色复杂地看着对面。

“要不……”向山单手成刀往下一劈。

陆致远摇了摇头“那倒不必,还是盯着吧,倘若他自己做死那就没办法了。”

“行,那我明天先去吓唬他一顿,免得他胡乱说话。”

“你看着办吧。”

说完,陆致远拿出一个信封,说道:“一旦有变,告诉我,然后找到这个人。三千港币你先拿着,使唤人时用得上。”

向山接过信封,点了点头。

陆致远回到家里,何正峰一人在看电视。

“你女朋友呢?怎么不留人家多玩会?”

“她她回去了,家里有事。”

“她那么急着找你什么事?不会是中标了吧?”

“你怎么知道?啊不,不是中标,只是虚惊一场。”

“哈哈,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做事小心点。”

“好像老板你多大了似的,比我还小呢,整日老气横秋的。”

陆致远闻言心下一凛,对啊,老子18都还没满呢,这个须得注意,做人不可太妖。

两人聊了几句,陆致远回屋继续码字。

第二天,他拿着《诛仙剑》的手稿出门。

何正峰见了要陪着一道去,他拒绝了,什么事有何正峰陪着总是无功而返,这个霉鬼须得提防才是。

目前的香港,日销量在10万份以上的报纸有五家,其中《明报》、《东方日报》和《星岛日报》稳居前三。

《东方日报》位于香港大埔工业邨大昌街23号东方报业中心,于1969年1月22日创刊。初期名声不显,销量很差。直到前年初聘请名家写狗经,销路才开始上升,报纸也增至1张半,去年已经销逾8万份。

今年9月,《东方日报》净化了副刊内容,销量更是突破了11万份,而且还在迅猛扩大,隐隐有成为“销量第一港报”之势。

只是《东方日报》名声不是很正,因其涉毒和十四k的背景,港人都习惯将东方日报称为“白粉报”。

陆致远不管这些,名声正不正无所谓,只要能刊载《诛仙剑》就行。

《东方日报》负责连载小说版面的编辑王朗,此刻正坐在办公椅上,皱着眉头看《诛仙剑》的稿子。

陆致远站在办公桌前,一动不动。他也不知道前台是怎么回事,自己明明找的是总编,她却引着自己来到了编辑办公室。

良久,王朗放下稿子,取下眼镜,双手揉了揉自己的脸颊,又戴上眼镜,说道“你这写的是什么啊?我们的报纸刚刚才净化版面,对于连载小说这一块来说,要求就三个。一是名家手笔,二是短小精悍,三是通俗易懂。你知道我们的连载小说都是哪些名家吗?舒巷城、亦舒、李碧华这些。什么叫通俗易懂?就是要吸引不同年龄的读者,要有铁拐侠盗,要有间谍角色穿插其中。我说这个,你明白吗?”

陆致远似懂非懂“那就是说我这个”

王朗慢条斯理地瞥了一眼书稿“你要实在想连载在报社赚点小钱呢,千字10元可以试试水,看看读者的接受程度如何,要还不行的话那我也帮不了你了。”

陆致远恍然大悟,一脸感激地说道“真是太感谢您了,不过我还不缺这点小钱,您留着时间帮别人吧。”

说完,他抢过书稿,绝尘而去。

王朗目瞪口呆地看他离去,半天说不出话来。

九龙湾宏光道一号星岛大厦一楼,刚下出租车进到楼内的陆致远看到电梯开门,赶紧跑了过去,却不防拐角处出来一人,两人撞在了一起。

“你喺度做乜(你在这做什么)?慌失失冇眼咩(慌里慌张没眼睛吗)?”旁边一个精明能干的女孩跑过来扶起撞倒的女人,顺口骂道。

“我急了点,对不住。”陆致远点头致歉。

那女孩还待说话,女人开口了,居然还是一口标准的国语“你这小孩课也不上,来我们报社做什么?不会是想投稿吧?拿来我看看。”

陆致远疑惑不已。

女孩在旁说道“这是我们胡董事长,你还愣着干什么?”

他这才明白过来,瞪了那女孩一眼,搞半天你他妈会说国语啊?手上却没迟缓,递了书稿过去。

胡总接过书稿翻了两页,冷笑道“你这写的什么,作文吗?这是给成年人看的吗?回去好好读书吧,毕业了再来。”

说完,她把书稿一扔,任其散落在地,看也不看,转身就走。

陆致远心里憋屈极了,妈巴羔子,你个死婆娘神气什么玩意?

捡起地上的书稿,陆致远走出了星岛大厦。

他不想再去投稿了,其实从唱片公司的遭遇就可以看出来,18岁的自己想要正儿八经地出人头地,在如今日渐浮躁急功近利的香港来说,几乎绝无可能。

至于《明报》,他根本没有那个想法。世人都知道,《明报》稿费最低,而且喜欢以投稿人的学术地位来定稿费的高低,还要求一年到头不能缺稿。

世上妖人毕竟不多,寻常人理解不了的。

莫非网络小说放到如今的香港真的太过超前?可《诛仙剑》应该是目前最贴近流行武侠小说的网络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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