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赢一时气不过,烧了马厩跑了出来,如今他已经有些后悔了,也害怕了,这回要是被抓回去,估计父王不会轻饶他!
躲在树洞里藏了一夜的玄赢越想越害怕,现在估计是没有人会再相信他了!他也不想回去再被人陷害,他已经长大了,他要去找小烈,然后两个人一起去闯江湖!
天微亮时,玄赢悄悄从隐身的树洞中爬出来,追他的侍卫们都已走远了。
大概看了看四周,玄赢撒开腿就往北方跑,他记得北漠的都城大淄就是那个方向。
一边跑一边还在想,墨云不会有事吧?昨夜他原本是想悄悄牵走墨云的,可墨云却不跟他走,难道连墨云都不相信自己?一气之下,自己才点了马厩的,应该不会烧到墨云吧。
侍卫们搜索了一夜,无果。
贴身侍童回报大王子离开之时,除了身上衣物和一把随身匕首之外,并无带其他东西。
玄襄王盛怒焦急之下,命人将侍童拖出去杖刑二十,一时之间狩猎大营之中气氛凝固,无人敢提狩猎之事,也无人敢提回宫。
玄襄王急召韦吕进帐,帐外众人皆战战兢兢等候消息,就连本该高兴的韩妃也安静呆在帐内守着玄据,并严令侍婢不得在二王子面前透露半分大王子失踪的事。
入得帐中,韦吕也不多言,将手中刚才墨云腹下找出的牛毛针递给了大王,玄襄王不解,疑惑看向韦吕。
“今日若大王子出行狩猎,此针会随着颠簸奔跑扎入墨云腹内伤及脏腑,墨云乃千里名驹,若一旦发狂除了大王的汗血宝马,试问还有何人能追上墨云解救大王子?此针入腹,无迹可寻,除非剖开墨云细细搜捡,或许方能查探出。”
玄襄王的面色随着韦吕的话越来越凝重,“韦卿可查出此针来源?”
韦吕微一摇头,指间一紧,牛毛针已化成齑粉散落地面。
“韦卿,你、你这是何意?此乃重要物证,怎可轻易毁去!”
“大王,牛毛针虽不多见,但也并不是什么稀罕之物,此人能用此针设计,自是明白此针并无痕迹可寻,若此刻让人得知了墨云身上机关已被察觉,反而打草惊蛇,方才微臣已在墨云身上动了些手脚。如今大王子离营,那下针之人或许会露头。”
玄襄王听言,拊掌赞道:“还是爱卿考虑周详,若是让孤抓到想要谋害赢儿之人,定将他碎尸万段!”言毕,又叹了口气道:“只是如今赢儿在外,又该如何是好?爱卿可有良策?”
“在内,防不胜防,在外倒可势均力敌。”
玄襄王一怔,而后缓缓点头,“赢儿的安危就拜托爱卿了。”
韦吕躬身施礼,“此乃微臣职责所在。”
须臾,大王帐中传令,大王子玄赢因顽劣不堪已被送回长阳,禁足一月,营中将士若有传谣言者,定当重惩!明日辰时,王家狩猎如常举行。
此令一出,众人心思各异,面上却是如释重负一脸轻松,只有那韩妃似乎有些坐立不安,手中锦帕都要被绞扭碎了。
昨夜被母妃训斥一顿的玄据精神也略萎靡,小脸上一双大眼睛也是红红的,想来是夜里躲在被中哭泣过了,自小受宠的他何时受过此等惊吓,而后又被向来疼爱有加的母妃言辞俱厉地训斥过?
以后再也不能和王兄玩耍了?还是王兄真如母妃所言,想要故意害我?纠结之下的玄据在听到王兄被送回都城的消息时并没有吵闹,反倒是现出几分茫然和安静。
跌跌撞撞往北走的玄赢心中亦是纠结不堪,一面担心被人发现,另一面却时不时回头希望有人能追上自己,以前虽也过过困苦的日子的,但毕竟和母亲在一起,还从未独自一人生活过。
只可惜身后一直未传来马蹄声。
少年停下脚步,站在坡上,缓缓回头望向大营的方向,临近午时,营地里已三三两两地升起炊烟,远远还能听见号角之声和旌旗猎猎残影。
竟是如此平常!
少年默默地看着,抬手压了压眼角,从此不再有西玄大王子,他只是玄赢!
找到小烈,然后行走江湖行侠仗义的玄赢!
双膝着地,玄赢冲着大营方向磕了三个响头,而后又估摸着都城长阳的方向磕了三个头,“父王、母妃,请恕孩儿不孝,赢儿从无害人之心,既然父王不喜,那孩儿便远离这是非之地,也好让父王安心。”
叩首完,玄赢站起身不再留恋,转身大步朝着北面而去。
心情激荡的少年并未留意到他方才离去之地,有一黑衣人从草丛中现身,远远地缀在身后。
黑衣人伏地身形亦步亦趋地跟着少年,前方不远处就该是淮水,此乃西玄国内最重要的河流,四季开流,几无枯竭之时,此河亦是衔接北漠与南泽的重要通途。
少年和黑衣人都未抬头,头顶高远透蓝的晴空中正有只鹧应(海东青)盘旋飞舞,看那鹧应徘徊的架势,竟也好似在跟着少年一般。
凌越再次被饿醒,奄奄一息地趴在河边,被阳光照得刺眼也懒得动一下,狗能饿几天不死,凌越不知道,但他此刻觉得人要饿七天才会饿死的说法不正确,他现在已饿得灵魂都快要出窍了。
呃,人的灵魂狗的身体,究竟该怎么算?
灵魂要是能饿出窍,该是好事吧?凌越突然很佩服自己,居然这个时候还能想些有的没的,就差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在脑中开一场辩论赛了。
生意场上只相信实力不相信运气及人情的凌大总裁不止一次被人诅咒会遭报应的,但是作为一个从不信鬼神的唯物主义讲科学重实践的新时代青年,向来都是对因果报应付之一笑,转头只会更加凶狠地扑向竞争对手,直到将对方彻底打败为止!
自知树敌太多的凌越,生意有成后就花重金请了不少保镖,有人说这是因为他坏事做太多了,心中开始发虚疑神疑鬼了,凌越只觉说这话的人脑子有坑,这世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人来得可怕,他防得是人,而不是什么鬼神。
事实证明凌越是对的,他最终还是死在了人手里,而且还是被他雇佣的保镖手里,有人花了更重的金收买了他的人,有钱能使鬼推磨里的那个鬼从来说的就是人。
从这点来说,唯物主义胜利!
可看着自己的狗爪子和河水倒映出的毛茸茸的脸及尖尖的小耳朵,鬼神之说直接逆袭成功,不服不行!
这副鬼样子,活下去还是再死一死,是个难题。
tobeornottobe!那个倒霉催的哈姆雷特王子竟然有了凌越版!
灵魂叹了口气,小狗发出了呜咽声,有如撒娇,灵魂在小狗体内打了个哆嗦。
闭上狗眼,先把剧情捋一捋,再来决定要不要试试先死一死吧。
保镖近身开枪,似乎还对自己说了句“对不起”,妈蛋,那人给你多少钱?等老子公司上市后给你十倍都没问题……呃,好吧,跑偏了,现在想这个真是连鬼都用不上。
这里肯定不是自己熟悉的社会,偶尔见过几个人,身上衣服像极了电视剧里古人穿得那种,说话口音也是自己不太能听懂的。
肯定不是做梦,自己都饿得两眼发花了,肚子也咕咕叫,如果是做梦,这梦也忒真实了,也不是拍戏,老子都成狗了,这戏的高科技也忒牛掰了!
穿了,肯定是穿了,问题是穿到哪了?还有穿成狗是要闹哪样?是打算虐我呢还是虐狗?嗯,虽然自己也算是单身狗,可那是比喻啊,贼老天,形容词你究竟懂不懂啊??
停!重点重点!小狗再次打了个哆嗦,口中呜呜委屈着,二十八岁的灵魂要一只只有八个月大的狗身承受,好艰难啊。
自己失去意识前看见的那个图案究竟是什么意思?还有刚穿过来还未清醒但一直在脑子里回响的那句话又代表着什么?
咕噜噜,瘪瘪的小肚子里又发出一阵响,呜呜呜……原来狗也会胃疼的啊,这要是一直疼到自己饿死那天,也太惨了点吧?还不如一枪毙命呢。
小狗猛地又打了个哆嗦,子弹嵌进心脏前那瞬间的惊惧、不甘和绝望猛地汹涌而至。fuck!噩梦中无法摆脱也就罢了,现在大白天的也来这么一下,操#你大爷的!老子才不会哭给你这瞎了眼的贼老天看!
努力地挣了挣身体,短小无力的四肢在草地上哆哆嗦嗦地撑了起来,身体直打晃,但小短腿还是很争气地慢慢站稳了。
以现在的身高,真是看棵草都觉得伟岸高大,这河也宽得跟长江似的,河岸边的杨柳树就更别说了,此刻要是把他放树顶上,那效果估计和摩天轮也差不多了。
凌越低头看了看身体和地面的距离,能有四十公分不?如果用两条后腿立起来呢?囧。
能到自己身高的零头不?呜呜呜,我玉树临风丰神俊朗的华丽丽的一米八七模特身材啊,老子花了好几万在健身房练出的腹肌和大长腿啊。
嗷呜,这个红红的小野果能吃不?
凌越小心翼翼地迈着虚软的小短腿,虽不好意思但还是用小鼻子去嗅了嗅草丛中小小红红的果子,咦,这味道有点熟悉哦。
左右张望了下,无人。
貌似这里人丁不兴旺,趴在这里两三天了也没看见过多少人,人口密度估计能和大西北比了,贼老天大概是一次性到位了,不仅让自己穿成狗了,还把自己丢到了荒郊野外。
管他娘的,老子被枪打中心脏都没死,现在也不会死得那么容易!我凌越能从一个穷小子拼成《时代》封面人物,即使是狗生也要活得轰轰烈烈!老子会回去的,然后报仇!
粉嫩的小舌头试探地舔了舔小红果,幸亏狗脸上都是毛,否则估计能看见一张红了的脸。
哈哈哈,是树莓!
嗷呜!一口咬下,狗脸都皱成了一团。
酸!呜呜呜,可是还得吃啊,否则就饿成狗皮了。
不管树莓滋味如何,饥饿的肠胃得到了些许的安抚,小屁股后面的小尾巴不受控制地左摇右摆了起来,凌越想控制都控制不了。
试着用两条后腿夹住不听话的尾巴,可不一会毛茸茸的短小尾巴又翘了出来,来回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