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中吴城的春天很让人闹心,忽冷忽热的天气,让人们的穿衣风格在短袖和羽绒服之间不断切换;有时候人们不禁会想,气候是不是真的越来越坏了,起码儿时的阳春三月只能停留在记忆之中,而近些年,所谓的春天,越来越让人有种就是夏天和冬天的掺杂体的错觉。
老北京火锅店显然已经过了一年中生意最好的时候,晚上七点又恰好是个尴尬的时间,在一桌的热气腾腾的白雾里,所有的服务员都围着苏醒和小莫子两个人转,冷清中强行调和着热闹。
莫墨难得大方一回,切了半斤羊肉,滚嘟嘟的老北京火锅里,肉一撒下去,就像浮萍一般,随着翻滚的水面飘荡;肉香夹杂着面前黄酒的香味倒也沁人心脾,苏醒不禁想到了一个词----好酒烂肉。
小莫子为苏醒倒酒的姿势有些刻意的殷勤,看着他明显憔悴的脸,苏醒第一次,对着这个人,有了新的想法。
俞伯牙和钟子期-----这世上真的有吗?就算有,会出现在一男一女之间吗?
莫墨帮苏醒倒完酒,抬眼看了看她,苏醒忙低下头,夹了一块肉。
气氛陡然变得有些压抑,整个饭店里,连服务员加起来足有十几个人,此刻就只能听见煮沸的水,在呼噜呼噜地响着。
“咱俩结拜吧!”
苏醒蓦地抬起头,看着似笑非笑的莫墨:“你说什么?”
“结拜,拜把子,八拜之交。”
“神经病。”苏醒一下子就从胡思乱想中走了出来,周围的气场也变了,变成了往常在夜宵摊面对小莫子的时候,“要是想讨好我,就想点实际的,别折腾这些幺蛾子。为了治疗你的内伤,我可是把自己都撕碎给你看了。之前给你讲的故事,我可谁也没说过。”
“就是啊!”小莫子懊恼地叫了起来,“你还不如让我自生自灭呢!现在我就感觉欠了你一份天大的人情,都不知道怎么还了。”
“少来,故事换故事,这是我们一向的交易规则。”苏醒说,“我揭了我的伤疤,你也要揭一个给我看。”
“我没有伤疤。”小莫子想了想,杯中酒一饮而尽,似乎这样就能证明他说的是真的,“至少没有像你这么严重的。”
“那就先挑个不严重的说说,数量代替质量。”
莫墨紧紧盯着火锅,雾气使得他的面部变得模糊,大眼睛眨了眨,问:“我以前跟你讲过我的高中吧?”
“讲过,就是个怂包嘛!”苏醒说,“明明学习成绩很好,就是怕受人欺负,每次考试都故意考全班倒数第一。”
“啊哈哈,果然,我各种正面的形象都没在你心里留下印象,怂包这个标签倒贴得很深刻。”莫墨笑道,“我高中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姑娘。那是一个很文静的姑娘,短发,戴着副眼镜,喜欢穿一身红色的衣服,平时闷闷的,不说话。长得漂亮,这是当然的,所以,当时班里也有很多男生喜欢她。”
“看你那怂样,估计也不敢去表白。”
“是不敢去表白,但是相思苦啊!”
“得了吧你,听着就起鸡皮疙瘩。”
“当时是真的喜欢,太喜欢了。就喜欢到那种暗恋都憋不住、必须表达出来,表达出来我就无憾的程度。然后,我就做了一件,很缺德,很别扭的事情。”小莫子充满回忆的眼神中凸显出一丝慌乱,那是一种秘密被人发现的表情,这也促使苏醒相信他说的是真的,而不是编故事,“那时我的同桌,是个矮矮胖胖的男生,那家伙智商不高,但为人霸道,恰巧他也喜欢那个姑娘。他跟我不一样,他家里条件好,所以天生有种盲目自信。时不时地给那姑娘买早饭,送零食什么的。”
“那姑娘要吗?”苏醒问。
“要啊,为什么不要?”
苏醒撇了撇嘴:“你继续。”
“你别看不上,那时候很多人都给那姑娘送东西的。”
“嗯哼。”
“我跟别人不一样嘛,我怂,我要是明确表示也喜欢她,就会被别人欺负,你懂的!”莫墨说,“但是越临近高考,我就越有一种冲动,一定要表达出来。就有那么一天,我忍不住了,写了封情书。”
“想想你也就只有这个套路。”苏醒失笑,“别的你也不会啊。”
“但是我不敢送。”莫墨说,“然后,我就怂恿我的同桌,我跟他说,就快要毕业了,高考过后各奔东西,你喜欢那姑娘,就应该跟她表白。我同桌说,‘我一直在讨好她啊’,我说,光讨好有什么用?你要明确地跟姑娘说,你喜欢她。同桌说他说不出口,他不好意思。我说,写情书啊!同桌说他写不好,文笔不行。我说,我帮你写!”
苏醒瞪着眼睛看着他:“然后你就把自己的情书给你同桌用了?”
“对!”
“署名是?”
“当然是我同桌。”
“天哪,你到底图什么啊?”
“就图我把这话说出来了,不留遗憾了。”
“可是,又不是以你自己的名义!”
“那不重要。”
苏醒沉默了,长吁一口气后,道:“你真是个奇葩。”
“故事还没完呢!”小莫子说,“当时班里,有好几个人给姑娘写过情书,姑娘的态度永远是照单全收,但一个都不回复。我同桌也就是仗着这一点,同意了我的意见。我把那封包装得特精美的情书给了我同桌,署了他的名字,然后他交给了那女生。结果第二天,女生就把那封情书交给了班主任。”
“嗯?你不是说,姑娘对于情书,永远都是照单全收吗?”
“对啊!”莫墨怪叫道,“那次简直日了鬼了,她居然交给了班主任!班主任立刻就找到了我同桌,当着全班面批评他。我同桌平时霸道,关键时候就掉链子,当场反水,说情书是我写的。然后我就被罚站了,不准在班级里,站在外面走廊上,站了一整天。”
苏醒停住了夹肉的筷子,凝视着莫墨:“我猜,那女生后来找过你。”
“放学的时候,别人都走了,我还在罚站。”莫墨说,“那姑娘路过我身边的时候,低声说了一句话。说,我知道是你写的,所以才交给班主任的。”
苏醒沉默了,良久之后,操起手边的纸巾袋就砸了过去:“老娘给你扒伤疤,你特么给我嘚瑟青春美好回忆!”
莫墨抬手稳稳接过,收敛起笑容,闷头喝了一杯酒后,又抬头看着苏醒,脸上的戏谑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难得一见的一本正经。
“有话想说?”苏醒问。
“该说点正事了。”
“哟,我们之间还有正事?”苏醒也正襟危坐,倒要看看小莫子能说出点什么。
“还记得你第一次相亲的对象吗?”
“记得。叫王志平,一个弱电工程师。”苏醒说,“小眼睛,见面的那一天穿着一件土黄色的棉袄。”
“那第二个呢?”
“卖煎饼的,陶怡,现在人家找到女朋友了,跟他一起卖煎饼,可幸福了。”
“第五个呢?”
苏醒大概摸清了小莫子的逻辑,也知道了他想说什么,却故意扯开话题:“第五个不记得了,但我记得第七个。”
“第七个?”
“对,第七个,一个特会装的人,见面那天带了一本书,《包法利夫人》。上来就跟我讲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一个穷鬼,懒鬼,除了会讲故事简直一无是处,见了鬼,我居然印象这么深刻。”苏醒抿嘴笑。
莫墨红了脸,继而又嘿嘿干笑了两声:“第一次的印象深刻,并不只是第一次的原因。我们第一次相亲总是怀揣了最美好的憧憬和愿望,以及对幸福的美好遐想。随着次数的越来越多,这份憧憬也越来越淡,走马观花,骑驴找马,这事儿也算干了个遍了。相亲的前四个阶段我们都度过了,现在该是第五个阶段上场的时候了。”
“第五个阶段又是什么呢?”
“重拾信心,品尝生活的满杯。”
苏醒举杯,碰了碰小莫子的杯壁,若有所思地说:“我还以为,你要跟我说点别的。”
小莫子抽了抽鼻子,拿过酒瓶把杯中满上,一饮而尽后,愣愣地看着苏醒的神情已有醉意:“你以为,我要跟你表白?”
苏醒有那么一刹那,心跳乱了节奏,但转念就立刻意识到:如果要做俞伯牙和钟子期,这是必然的经历。
苏醒几乎是强迫着自己满饮了一杯,没有反驳。
“如你所见,我刚刚被一个相亲中的女孩儿给骗了。你也是刚刚傍晚时分跟我说了你人生最惨的一次情感经历。”莫墨扶着脑袋,凭借着酒意在说话,“如果我这时候跟你表白,那是对我们双方的不尊重,意思就是承认自己失败了,输了,认怂了,凑合了,对吧?”
“对!”苏醒在小莫子的话里听出了一丝豪迈,“那不仅仅是凑合,那叫苟合!”
“所以,我们不可以做生活的弱者。”莫墨说,“鼓起勇气,继续用真心和诚意去相亲,去生活吧!就算找不到最好的另一半,也要找到最好的自己。”
“你能找到吗?”苏醒问。
“一定能的。”莫墨说,“你呢?”
“我也一定可以的。”苏醒说,“走马观花太累了,找不到对象,更迷失了自己,我要改变,哪怕一点点地改变,也是值得的。”
“比个赛吧!”莫墨说。
“怎么比?”
“找到那一个人,然后带来见我。”
“你也一样?”
“当然。”莫墨说,“我要么给你带来那个最好的人,要么给你带来最好的自己。”
“我也一样。”
“干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