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蒲韬把俞潇逸弄回家,安置在客房,再草草收拾了下自己,一切搞定,已经是凌晨四点。
夏日的凌晨四点,天应该已经是朦朦亮了,不过现在是冬天,外面的世界仍月色如洗,静谧安详。
他躺在床上,睡不着,不想看手机,盯着天花板发愣。
有那样一个著名的篮球运动员,蒲韬是看着他的球赛长大的,有一次记者问这个篮球运动员:“你为什么能取得现在的成功?”
篮球运动员说:“你们知道凌晨4点的洛杉矶是什么样子吗?”
在场的记者都很茫然。
篮球运动员的嘴角噙着一抹自信的笑容,露出洁白的牙齿,轻松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洛杉矶每一天凌晨四点的样子。”
所谓的传奇,其实并不传奇,如今的光芒万丈,不过是用比常人更坚忍的毅力堆砌e而成。
蒲韬那时候想,他一定要像他那样努力,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然而后来,开始打职业了之后,他发现他也经常见到凌晨四点的s市。夜阑人静,大部分人还在梦乡,而他们几个,经常这个时间点还在训练。
他们的生物钟,早就被打乱了,白天当黑夜,等天黑,才是工作的开始。
但他知道,不止他们,还有一些人,凌晨四点,还在学习,还在工作,或是跟失眠作抗争。
可他们不像那名篮球运动员,他们的身上没有那么多的荣耀,他们也没有闯出自己的那片天地,大多数人,都只是为了生存。
虽然艰难,但也要努力地活下去。
他想了很多,包括苏柚说的那些话。
他到天亮才睡着,但睡了没多久,就被外面的动静吵醒。
“队长!队长!”
猛烈的敲门声将蒲韬敲醒,蒲韬一脸阴沉地去开门,俞潇逸站在门外。
蒲韬这间公寓是他自己的。平时他们为了训练方便,都是住在俱乐部里的,但是也有难得放纵的时候,这间公寓俞潇逸之前来过两次,所以对这里并不陌生。
蒲韬困得不行,眼皮耷拉着,没什么精神。
“队长。”
“嗯。”蒲韬淡淡地应了声,“醒了?”
“嗯,队长,我怎么在你这儿?”
“昨天你先喝倒了,他们还要玩,所以让我先把你接走了。”蒲韬懒洋洋地解释,用眼睛缝扫了他一眼,“酒醒了没?”
“还行,就头还有点儿晕。”
蒲韬冷哼了声:“不会喝酒还非要喝,以为自己是酒神?”
“不是,昨天铄爷生日,高兴,就忍不住多喝了几杯。”
蒲韬本来想说“高兴就喝多?那你天天高兴天天喝多?”,但看俞潇逸讪讪的模样,改了口,“下次别喝了,不会喝就不要勉强自己。”
俞潇逸挠挠头,“不勉强,真不勉强,铄爷生日,喝几杯酒助助兴,大家都是兄弟,难得聚一回,这是必须的。”
“就是因为是兄弟,所以没必要搞那么浮夸。酒只是一种形式,会喝的人喝,不会喝的人不喝,饮料就不能表达你的诚意了?难道我昨天没喝酒,我和景铄就不是兄弟了?”
俞潇逸忙摆手:“队长,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蒲韬没说话,闭上眼,沉沉地吐了口气。
俞潇逸见他疲惫不堪的模样,说:“那队长……你再睡会儿?我先撤了?”
蒲韬:“去哪儿?”
俞潇逸:“回家啊。”
“等等。”蒲韬狠狠地搓了搓脸,觉得还是不够清醒,便走进卫生间用冰凉的冷水洗了把脸,感觉舒服了一点儿,他走出来,说,“吃个早餐再走。”
说罢,他径直往厨房去,进厨房之前想起了什么,又折回了卫生间,拿了套新的牙刷和毛巾给俞潇逸,对他说:“你先去洗个澡,洗完澡出来就能吃了。”
他简单地用多士炉烤了几片吐司,煎了两个鸡蛋和几块培根,夹在吐司里,然后又热了两杯牛奶,便算大功告成。
他弄完,俞潇逸正好擦着头发出来。他爱干净,吃早饭前必须要刷牙,卫生间这会儿空出来,他钻进去刷牙,刷牙之前还特意提醒俞潇逸,别吃独食,等他出来一起吃。
结果就他刷个牙洗个脸的时间,俞潇逸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蒲韬:“……”
他在心里叹息一声,见怪不怪地坐下,指着俞潇逸几乎未动的牛奶说:”牛奶喝了,可以解酒。”
“哦。”俞潇逸说,“队长,你日子过得还是那么精致。”
蒲韬:“……”
蒲韬也三下两下吃完一个三明治,他们之前训练忙,吃饭都不怎么讲究,盒饭一会儿便一扫而光,吃完了就继续训练,都已经习惯了。
吃完,他把嘴里的都咽了下去,看向已经将牛奶咕噜咕噜喝完,在饭桌对面刷手机的人,“逸哥,你接下去有什么打算?”
俞潇逸正在看搞笑视频,听见蒲韬这么问,笑容忽然一僵。他放下手机,慢慢平复了情绪,也看向蒲韬,表情变得认真起来,“队长,说实话,我没什么打算。”
蒲韬:“……”
俞潇逸:“我没什么才能,什么都不会,读书也读不好,如果不打游戏了,我可能就做做游戏直播,如果直播赚不到钱就去找工作,能赚一点是一点。”
蒲韬:“你还年轻,不考虑去其他队伍试试?”
俞潇逸:“我脾气不好,又不会说话,去其他队伍不一定适应的了。而且……我们当初说好的,要一起拿冠军。”
蒲韬苦笑:“现在我们最重要的两个位置人都走了,队伍都没了,一起拿冠军,怎么拿?”
俞潇逸:“你没走就行。我还记得你当时劝我来打职业,说,给你三年时间,你会给我一个ti的冠军奖杯,我那会儿会答应你,不是因为奖杯,也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你,pt,当年的路人王,当时你跟我说话的眼神又高傲又自信,就冲你那个眼神,我几乎没考虑就答应了。”
“结果都七年了,还没能让你拿到那个奖杯。”蒲韬的嘴角扯出一丝弧度,自嘲地笑了笑。
“在我心里,我们早就是冠军了。”俞潇逸无所谓地摆摆手,好似真的并不在乎那个奖杯。
“那你还想拿冠军吗?”蒲韬问。
“肯定想拿啊,真的冠军当然更好,但说好了要一起拿就得一起拿,我不像林森那怂逼,竟然做逃兵做叛徒,徐骞就算了,徐骞本来就是林森找过来的,但林森,原来我把他当英雄,现在他连狗熊都不如,他这样的人我一辈子都看不起。”
蒲韬垂眸沉默,突然有种想抽烟的冲动。
可他硬生生忍住了,每次一早抽烟,那一整天几乎都烟不离手,他不想把自己搞得那么狼狈。
其实他能理解林森,他们这群人,年纪最小的就是林森,林森才是当年名副其实的新人王,一个陌生的id在榜首出现,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之前没有人知道他,他的厉害之处在于快准狠,他是天生的钢琴手,操作完美,从不犹豫拖拉,他对线很强,补兵又快又准,能迅速赚到经济,同时在面对敌人时毫不手软,他能精准的嗅到目标,然后快刀斩乱麻。只是dota2是个团队的游戏,作为团队的一员,大多数人会考虑到大局,会跟着团队的战术走,但他很少去配合别人,通常都是自己在疯狂刷钱。
wing战队成立那会儿,他们一群人都是十几岁的年纪,最大的俞潇逸,十九岁,当年本来想让年纪最大的当队长,但俞潇逸前两年刚从少管所出来,当时性格太暴躁,不适合承受这么重的担子,何况他自己也不想当,所以景铄当仁不让成了队长,后来景铄退出了之后,把这个任务交给了蒲韬。
最小的林森,才十四岁,林森现在也就二十一岁,虽然在电竞界里这个年纪不算小,但是还能再拼两三年。
不像他们几个,其实都已经是二十四五六岁的“高龄”。电子竞技,跟大部分运动一样,吃的也是年轻饭,年纪越大,手速和脑速都跟不上节奏,很多时候,一旦出现一个失误,便是节节败退,全盘皆输。
长江后浪推前浪,现在新人越来越多,刚开始经验和心态都还不够,但过两年他们就会越来越厉害,把他们远远地甩在后面。
前年他们重新组队,配合了一年多,互相熟悉打法,他们没有分析师,靠自己研究bp,研究战术,就连林森,也成熟了不少,虽然还是我行我素,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以大局为重,不再一意孤行,去年他们拿了ti8的亚军,信心大增,今年,他们的状态空前绝后的好,虽然细节上有待考量,微操上也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新版本对他们特别友好,他们又研究出来一套新的打法,几乎所向披靡,不过打到赛季后程,他们已经感到力不从心,就靠着一口气一路撑了下去,想着拿个冠军就功成身退。
可最后还是差了一点,就差那么一点,他们就能拿冠军了......
到了现在这个境地,他们的心态已经崩了,状态也大不如前,之前的那套打法在版本更新后也不再适用。
冠军更加遥遥无期。
他能理解林森的自私,林森还可以打几年,他还有时间,可以找个上升期的队伍再拼一拼,但他们几个这条路基本走到了底,再打也不可能更好,未来拿冠军的几率只会越来越低。
可他内心实在无法原谅林森的做法,他以为他们是最好的兄弟,可是他走之前悄无声息,他看到了网上的传闻,有人在直播间里问他林森会不会转会tag战队,他还说不可能,结果最后被打肿了脸。
如今核心位置的两个人都走了,一号位二号位,最重要的两个输出点,他们赢的几率更加渺茫。
要不要坚持,要不要再给自己给这个战队一次机会,他纠结了很久,如果他只是一个人,他无所谓,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可他是一支战队的队长,他得考虑方方面面。
屡屡想放弃想就这样算了,别说拿冠军的可能性极低,就算拿到了这个冠军,他们也马上就要退役,况且还不是当初并肩作战的那些人了,拿了也没有意义。
但每当面对沈浪、俞潇逸,他就会无法坦诚地告诉他们他的想法,他们义无反顾地跟着自己,无条件地选择相信自己,俞潇逸都二十六岁了,都没有说要放弃,他要怎么去跟他说,他们不应该再继续?
“队长,你呢,你还想拿冠军吗?”俞潇逸问。
想吗?废话,当然想。
说不想是假的。
ti冠军奖杯是他的执念,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荣誉,这是他的一个梦想一个心愿,从16岁开始,就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奋战,就算中途迷茫过,最后还是割舍不下。
说到底,他不忍心跟俞潇逸、沈浪启齿,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自己,他自己也还没做好全身而退的准备。
蒲韬用手搓了搓脸,长呼了口气,正要跟俞潇逸说什么时,手机忽然响了几下,他正好缓一口气,拿手机出来看。
是昨天那个在酒吧里骚扰苏柚和她朋友的那哥们,微信名字起的特别傻,叫沉默的羔羊。
蒲韬深觉他起这名字是对不起人家奥斯卡影片,不过鉴于他是自己粉丝,他决定选择性宽容。
沉默的羔羊:韬神,你现在有空不?
沉默的羔羊:你要有空的话,能不能带我打一盘?
沉默的羔羊:昨天被你勾得手痒了。
蒲韬回:行,有空。
他抬头看向俞潇逸:“等我打局游戏?约了个人。”
俞潇逸猛地瞪大眼睛:“韬神,你打什么?”
“dota2。”
“你怎么……”他没说下去,停顿了下,重重点头,“好,我等你。”
虽然有一阵没打,但是游戏开始了之后,他迅速进入了角色。
和低分段路人打,其实和比赛的时候是不一样的,很多预判都明显没什么用,普通路人并不按寻常路走,都是各管各的打法,尽管如此,对他来说,倒是有了那么一点点挑战。
但这点并不算什么,总体还是很顺利,几乎没什么难度。
他聚精会神地打,并没有因为是路人局,所以松懈,他一贯都是这样,只要是自己有兴趣的东西,他都会认认真真地做完,并尽自己所能做好。
他很快找到了打游戏的感觉,虽然没有像比赛时那种高度紧张感和兴奋感,但是就像干涸的水重新回到了水里,他刚才烦躁的心情此刻竟得以纾解。
他突然想起那个机灵又大气,明明才十九岁,但道理说得头头是道,好像从来没什么能困住她的女孩儿。
她说:“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就得适应它设定的规则,物竞天择,我们想要活下去,就得去面对这些挑战,用尽全力不被这些挑战所打倒,被打倒的,就会被这个世界所淘汰,战胜了的,就会越来越强大。”
他打完一盘游戏,顺风局,从头到尾我方都是优势,所以胜利得没什么悬念。
屏幕上跳出“胜利”时,他转头对俞潇逸说:“想拿,想拿疯了。所以……再打一年,我们一起拿冠军,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