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剑山庄在武林里屹立了多久?恐怕连如今最年老的江湖前辈也说不出来。他们只知道,在他们踏进江湖的时候,卧剑山庄就已经有了炼造武器的顶级地位。他们的前辈告诉他们,不管想要什么样的兵器,找卧剑山庄。
但是,关于卧剑山庄,江湖上还是有传说的。
传说,卧剑山庄的创始人孟平是一个普通的铁匠。有一日,天降奇石,掉落到他的院里。打铁经验丰富的孟平一眼看出,这是一块极其难得的、铸造兵器的材料!几年后,一把宝剑横空出世,该剑吹毛断发、削铁如泥,被当时一个无名小卒所得,那无名小卒凭着这把宝剑成为了名声赫赫,无人能敌的大侠!
此后,奔向孟平打铁店的江湖人士数不胜数,让人惊喜的是,那天石竟然还没用完!于是,一把宝刀、一把长|枪、一枚飞刀又陆续出世。而这三件武器的主人之后在江湖上果然武力大增,虽不及第一位,却也赫赫有名。
而打铁匠孟平,则凭借着那几样兵器,以及由此打响的名声,渐渐积累起财富,建立了卧剑山庄。取名卧剑,则是为了纪念给他带来名声财富的第一把宝剑。
卧剑山庄传到如今,当初的传奇影响已经彻底消失,但是几百年的发展,即使没了先祖的庇佑,它也早牢牢地扎根在这江湖中了。
即使它看似沉默。
六月十三,是卧剑山庄庄主弟弟孟泽杰的生辰。虽然孟泽杰一再强调不必太过奢华,但庄主孟泽义,还是调动全庄,为唯一的弟弟办了一场热闹的寿宴。
卧剑山庄上下都知道,庄主孟泽义和他的弟弟孟泽杰感情极好,据说庄主小时候还曾以命相救陷入险境的弟弟,到如今,孟泽义身上还有一条狰狞的大疤,那是当年九死一生时留下的。
孟泽义重情重义,孟泽杰机敏有能力,兄弟二人深受下面的人尊敬爱戴。
所以,这一天虽然不是什么整寿,但卧剑山庄还是热闹非凡。
寿宴的热闹一直持续到深夜,众人已经醉了大半,酒力不好的,甚至早就趴下。
就在这所有人放松警惕的时刻,几个山庄护院的尸体被血淋淋地扔了进来。不等众人回神,五个黑衣人便冲进了门内。
“孟泽义,交出天石!”
半醉的孟泽义一听到天石,立刻酒醒了大半,还有一小半则是力不从心,瞪着虎目看着眼前嚣张的五人,怒喝道:“你们是什么人?如何知道天石?”
脾气暴躁的大管家孟天章一把抽出大刀:“庄主何必多问,敢闯卧剑山庄,老子让你有来无回!”
说完,提起大刀就向为首的黑衣人砍去。
其他人见状,心中的怒气彻底点燃,二话不说纷纷加入战局。
孟泽义虽然心中依旧有疑虑,但如今混战的局面已容不得细想,卧剑山庄的四大管家两个庄主全都与黑衣人打了起来。
卧剑山庄虽没有一等一的高手,但几个高层都是武艺不凡,五个黑衣人对上六个高手带领的卧剑山庄众人,以少敌多,渐露下风。
孟泽义心中一松,庄内众人都喝了酒,手脚没有平常灵活,再不速战速决,恐怕今日就要阴沟里翻船!
与孟泽义相同,打斗中的众人虽然依旧精神紧绷,但心里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喜意。
而就在这瞬间,那五人突然足尖一点飞离地面,银光闪烁中,庄内兄弟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孟泽义只听到一声“大哥!”,一个黑影扑到他身上,黑衣人冷冰冰的声音在夜空中回荡:“八月初一,城外土地庙,不见天石,血洗山庄!”
孟泽义心中一寒,又低头一看,发现刚才的黑影原来是弟弟孟泽杰!他为自己挡了暗器!
孟泽杰面色发青:“大哥……有毒……”话未完,便不省人事。
热热闹闹的生日宴,转眼一片血腥惨淡。
“那那个孟泽杰怎么样了?”
荀城最大的客栈,大堂内有一桌客人,极其引人注目。
这是三个男人,一个胡子修理得和眉毛一样,看上去风流不羁;一个总是微笑,一身黄衫温润如玉;还有一个年纪最小却气质华贵,容貌俊美。
这三人,随便一个走在街上都会引起无数注目,更何况如今聚在了一起。
陆小凤饮尽杯中酒,夹起一筷子菜扔进嘴里,吊足了林秀的胃口这才慢悠悠开口道:“当然没有,不然堂堂二庄主去世,江湖上会没有听闻?”
林秀听到这么简单的答案,瞪了陆小凤一眼:“我当然知道这个!我想知道的是,他为什么没死?”
陆小凤嘴角一抽:“你很希望他死?”
林秀看陆小凤故意和她绕弯子,突然不瞪眼了,还笑了一声,转向花满楼道:“花满楼,你知道这荀城什么酒最有名?”
花满楼配合道:“荀城临近卧剑山庄,最有名的酒也和剑有关,而且酒烈如剑气,酒醉飘飘欲仙,故名曰剑仙。”
陆小凤一撇嘴:“这谁不知道?”
林秀不理会陆小凤,依旧只对花满楼道:“不对!这荀城,还有一种酒,比剑仙有名,也比剑仙珍贵!”
花满楼也起了好奇之心,道:“是什么酒?”
林秀扔下两个字:“等着!”起身往后面几桌走去。
陆小凤直起身,身体倾向花满楼:“她不怕我们知道?”
花满楼笑道:“她知道我们知道。”
陆小凤啧啧嘴,道:“那几人身手不错,就是从没听说过。不该啊不该!”
花满楼却十分平静道:“人外有人,高手不一定都喜欢出风头。”
陆小凤摸着胡子看向花满楼:“你是我说爱出风头吗?”
花满楼轻笑:“你爱出风头的话,那我便是说你!”
陆小凤见林秀回转,又靠回了椅背,懒洋洋道:“花满楼你被小丫头带坏了!你猜,这个林秀是什么身份?”
花满楼道:“我觉得她是个好人。”
陆小凤不以为然道:“在花满楼的眼里,所有人都是好人!”
花满楼不说话了,他的确觉得世上好人比恶人多,而所谓的恶人,也不会没有一点良善之处。
陆小凤在林秀回来之前说了最后一句话:“你觉得,她家钱多,还是你家钱多?”
从江南到西北,一路客栈都先他们一步安排好,住的是最舒适的,吃的是最美味的,喝的是当地名酒,陆小凤敢保证,这是他这辈子最舒服的一次赶路了!
林秀提着两个小酒坛“砰”地放在了桌上,笑着俯视陆小凤道:“当然是我家钱多!”她说这话时,眼睛很亮,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而且足够的自信。她不是赌气,不是炫耀,只是陈述事实,一个陆小凤好奇了一路的事实。
而陆小凤还从她的眼里看出了另一点,她家不止钱多!
陆小凤看了一眼林秀提过来的两壶酒,十分小巧精致的坛子,不像是名酒,倒像是闺阁弱女子赏花玩闹喝的果酒,中看不中用,对他们男人来说,简直比水都还淡。
这么想着,脸上也露出失望之色,陆小凤道:“这就是比剑仙还好的酒?不会是你家中姐妹评的吧!”
林秀鄙视地看他一眼,又转而自得一笑,坐下身道:“看来陆小凤也有不识货的时候!”
说着,拔开其中一坛的塞子,一阵酒香立刻幽幽弥漫,不烈,却勾人心魂。
陆小凤的鼻子一动,眼珠子就钉在了那酒坛上。
不过,口中依旧道:“好酒!林秀,你也太小气了!这么好的酒怎么就只拿两坛小的?”
连花满楼都被陆小凤这变脸又厚颜的表演给逗乐了。
林秀不曾接话,来上菜的小二已经闻出了这是什么酒,立刻佩服地看着林秀道:“这位少爷真是了不起,这是叶娘子家的苦莲酒吧?整个荀城也就她家的苦莲酒最香,可惜叶娘子几年才酿酒一次,而且都是御供,就是我们荀城首富也得不到一坛!”
林秀得意地看了陆小凤一眼。
陆小凤摸摸鼻子,问小二道:“既然首富都喝不到,小二你怎么一闻就闻出来了?”
小二感觉受到了轻视,不高兴了,一甩手中白布道:“苦莲酒酒香悠远,室内饮酒一日,其香三日绕梁不散,叶娘子家的酒香,全城有谁不知!公子怕是从没来过荀城吧!”说完,朝着林秀、花满楼一拱手,转身走了。
林秀立刻哈哈大笑!
花满楼也忍俊不禁,开口道:“难得难得,终于有人觉得陆小凤没见识了!”
陆小凤脸色僵硬尴尬,小二最后那句话,简直就是对他□□裸的鄙视!想他陆小凤,天南地北,哪里没去过?如今竟然被人给暗讽没见识!
还是花满楼善良,笑过之后立刻替好朋友解了围,问林秀道:“林姑娘,这苦莲酒是何来历,既然如此珍贵,为何我们都不曾听闻?”
林秀也不再和陆小凤计较,拿起开了封的那一坛,先给自己倒了一小杯,然后分别为花满楼和陆小凤满上,举杯微微啜了一口,这才娓娓道来:“苦莲酒在这荀城并不出奇,几乎家家都会酿,但是只有小二口中的叶娘子,才能酿出这酒中极品。苦莲酒是荀城的叫法,京城叫莲花仙。”
“莲花仙!”陆小凤和花满楼异口同声,这名字便如雷贯耳了。
酒一倒出,满室生香,大堂里的目光全都聚集了过来。
林秀却坦然自若,仿佛根本没有众多关注一般。
而花满楼和陆小凤已经品起了杯中美酒,别说酷爱美酒的陆小凤了,就是温温淡淡的花满楼也受不了这勾人酒香。
林秀笑眯眯地看着陆小凤陶醉赞叹的神色,继续说道:“说起苦莲酒,其中还有一个故事,也正因为这个故事,这酒才有了这样的名字。”
花满楼略有不舍地放下酒杯,颇有兴趣道:“原来说的不是这制酒的材料?”
陆小凤从未喝过这样的酒,酒醇香悠远,浓而不烈,然而一入喉,就在五脏六腑中热辣开来,这热辣也是极其特别的,转瞬即逝,使人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要再饮一杯,寻求其中的刺激。
他眯着眼睛享受道:“这酒对不上名字,不但不苦,还美味得很!”
林秀不理会桌上两个男人大口喝酒的节奏,依旧自顾自地一小口一小口啜着,边吃菜边开始说起这苦莲酒的故事来。
“相传,在很久之前,江南有个出了名的美女,这女子才貌兼备,是当地富绅的独女,尚在闺中之时,就有传言传遍了江南,据说她不但有羞花之容,还有状元之才。那富绅更是将女儿疼在手心里,舍不得她皱一下眉。”
陆小凤听到这了然地笑了:“有了第一等的美女,就该有俊俏有才的书生了!”
林秀却摇头了:“不对哦!这一回,佳人还是佳人,才子却不是才子了!”
陆小凤微微有了兴趣,看向她问道:“不是才子书生,这美女难不成看上了侠士?”
林秀不屑地瞥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