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9 章(1 / 1)

【鄙人在经过再三恳求后,终于获得了乱步先生的许可,成为了他的助手。

这也是鄙人写作生涯的开端。

或许你们不知道乱步先生是谁,但你们一定听说过一位著名的警官,那位警官以断案著称——诸位读到此处,一定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是的,我说的就是那位警官——乱步先生正是他的儿子,也是继承了那位警官才能和衣钵的人。

也许在大家的意识当中,一直觉得那位警官只是个虚构的角色,不,并不是这样的,那位著名的刑警是真实存在的,只是由于保密的需求,书里面写的大部分案子,实际上都经过了改编,毕竟警官他是公职人员,除了少部分无伤大雅的案件以外,大部分案件都需要被封存在档案馆里,等待数十年之后才能解封。

所以或许再过上不少年,我们能看见很多更加惊奇的侦探小说呢。

乱步先生是那位警官的孩子,我在得知这一事实的最初也是非常惊异的,我同大家一样,以为那是个虚构角色,并且我平日里也不怎么看侦探小说,只是像作为常识一样,知道那位警官是一个著名的侦探小说形象罢了。

不过乱步先生并未因为我的无知和浅薄而生气,他甚至为我科普了很多不错的侦探小说,我之所以在于乱步先生认识了快一个月,得到许可也已经数十天了以后才来写作,也是因为我近期沉迷于乱步先生推荐的书。

乱步先生告诉我暗夜男爵也是真实存在的,他改些日子甚至可以向我介绍他。

乱步先生真是个非常棒的朋友啊!

我认识乱步先生是在一个有些阴雨的下午,我与房东钞票先生约好了来看房子。

钞票先生,请允许我这么称呼他,我在认识他以后便立刻决定这么称呼他。不过他并不吝啬,相反,他非常慷慨,我并不能用言语描述为什么我要用这个外号来代指那位先生,但如果明白的人一定明白。

彼时,我正刚刚从军队退伍,刚刚回到阔别七年的家中,那时我的妻子已经离开了我,只给我留下了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年仅五岁的女儿。

那孩子与我十分疏远,不过这是可以理解的事实,毕竟此前我从未见过她的面,要让她一下子接受一个素未谋面的父亲,实在不是一件易事。

我的邻居告诉我,我的妻子,不,前妻,她在半年前就离开了我们的家,据他们所说,是“在某日夜里与一个男子私奔去了”,我的感性无法相信这件事,但理智又告诉我这是分明的真实。

毕竟我已经整整七年没有回到家了,这些年一直在军队里面,我已经七年没有见到过我的妻子了。

幸亏我的邻居还算是些好人,虽然作为普通人,他们爱嚼些舌根,但他们毕竟是在我妻子离开的这半年里将我的女儿抚养大的。

我将军队给的抚恤金分出一半给了邻居,这可能只将将好足够而已,但我却无法给他们更多了。

我的抚恤金实在是微薄,剩下的这一半或许仅仅只够我和女儿活上几个月。

在参军以前,我是医学院的学生,那时候我一心想着毕业以后开一家诊所,虽然后来战争爆发了,我参了军,但我还是在想着,等战争结束了,我就应该有钱盘下一个门面用来开诊所了。

但事实证明这一切不过是我的奢望罢了。

很幸运的是,我遇见了钞票先生这位好房东,他慷慨地没有收我的礼金——要知道,如果按照正常租房子的程序交上礼金的话,我或许就会立刻身无分文了。

我就这样住进了钞票先生的房子里面,和乱步先生开始了作为室友的生活。

写到这里,我想起来,鄙人好像还并未做过自我介绍,鄙人姓林,因为是家里的长子的原因,名为太郎。

我的姓在我老家算是个世家大族,听说我们祖上曾经有过做到右大臣的先祖,只是我老家那一片的人都是林家的后人,像我这样不知道血统已经远到那里去了的旁支,我家虽然不是穷的要靠天后看粮食产量吃饭的贫民,但也算不上富裕。

虽然有作为贵族的先祖,但如今,我们林氏的本家也不过是我们老家小地方的地主而已。我父母也不过有两亩薄田,在自己种地以外,还把土地租给其他的无地农民收些租金罢了。

我很幸运身为长子,又很幸运的是,在我六岁那年,雪下得很大,这一年的秋天,我们老家的粮食生长得很好,丰收让我们家的收入提高了一些,我有幸被送去读了几年书,又去学了医。像我的弟弟次郎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念书那年我们家只能算是没有亏钱,所以他只能去学了几年账房,后来听说是去城里的铺子当账房先生了。

因为战争我已经十数年没有见到我弟弟次郎了,也不知道他还活着没有。

我似乎是又跑题了,请原谅我,毕竟作为写作上的新手,我实在是不甚熟练。

这几张纸也不过是因为我暂时还没有钱开起我的小诊所来,平日里的日常收入也只不过是靠房东介绍周边的邻居们上门问诊罢了,这收入实在是微薄,仅仅只够我和女儿日常吃饭罢了,我连两个月以后的房租都交不起,只能想些别的办法来生产些进项。

现在我该正式地介绍乱步先生了。

乱步先生比我小上很多,他是我们众所周知的那位警官的儿子,所以他的出身还算得上不错。这一点从他毫不犹豫地租下了钞票先生的房子里最大的几间屋子,甚至还专门租下了一间屋子用来做书房就可以看出来。

当然,乱步先生并不是仅仅靠父母的资助来生活的。他自己也能有很多的收入。

比如前些日子我与乱步先生出门去查一个案子,那是一个富豪的委托。

尽管深居简出,终日里只待在钞票先生的房子里,但几乎每隔几日便有一位衣冠楚楚的绅士匆匆忙忙的找上门来,请求乱步先生去办一些案子。不过更多时候来的是附近警署厅的警官,他们总有些各种各样离奇的案子需要托乱步先生才能办出来。

那天我们去了一个富豪的府邸,一路上都是乘坐富豪的专车的。

我在这里不便透露那位富豪的名字,就连写出这个案件,也仅仅只是因为这个案件只是个纯粹的失物案,并不涉及任何人命或者盗窃,如果有那样的案子,虽然乱步先生允许,但警察署那位过分严肃认真的警官是不会让我在这个时候就写出来的。

这个案子是这样的,那位富豪最喜爱的一只金手表在他的家里失踪了,富豪和佣人们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

不过这也是正常的事情,虽然这位富豪有很多的佣人——不得不说,他在刚刚结束战争的这个时候为就业率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富豪的家更大,所以用人们几乎把庄园翻了个底朝天,也并没有找到那只手表。

富豪在朋友们的介绍下派管家到了乱步先生这里求他出马。

乱步先生起初兴致勃勃地去了,他以为这会是个有趣的案子,然而我们到了富豪的府邸,不过仅仅十分钟就已经准备回来了。

乱步先生只用了几分钟就找到了佣人们足足寻找了一周的手表。

回来的路上乱步先生很生气,他说,“明明只要翻一翻狗窝或者树上的乌鸦巢就能找到的东西,居然要特意去请一位著名的侦探来,鸟类这样的动物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这难道不是常识吗?”

虽然只用了几分钟就解决了问题,但那位富豪似乎并不觉得乱步先生不认真,也不觉得这个问题简单,而是愈发的敬佩起了乱步先生,他送来了数倍于约定的价钱的现金,在如今经济崩溃的大环境下,外币的现金总是要比银行里的数字或者是本国的大额货币要来得保值得多。

乱步先生实在是个善良的人,虽然嘴上不说,但乱步先生却依照我们并没有约定的,据说是业内最高平均水准的比例,把那份数倍于最初的佣金按比例分给了我。

这笔钱足够我交几年的租金,我试图拒绝,但乱步先生执意要给我,他用,这是接下来行动的置装费和活动资金为理由强行给了我,我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和这笔钱,并且下定决心,一定要用我的笔努力的记录下乱步先生的英姿。】

響挠了挠头,放下了笔。

她刚刚写好了准备给江户川乱步的半传记体的侦探纪实文学的开头,大概就是这么设定的,只有些细节部分还需要修改一二。

響准备按照前世最著名的侦探文学,福尔摩斯的写法,用第一人称的视角来记录乱步先生的探案过程。

毕竟她本人如果跟在乱步先生后面做助手,而且什么都不知道,真的很像华生。

不过響在刑侦探案方面并没有什么擅长的东西,作为助手和记录者而言,她的学生身份有些过于单薄了,于是她觉得虚构一个记录者——林太郎。

刚好那个森林太郎说他是个医生,华生也是个医生,还是从军队里面退伍的军医,響干脆就虚构这个林太郎也是个从军队退伍的军医,还有个女儿——这个灵感来源于那个叫爱丽丝的少女。

不过虽然说加了一个女儿的角色,但響没怎么想要她出场。

至于房东钞票先生,如果是山本春平一定可以看出来这是福泽谕吉,他同样也能看出来林太郎是华生。

但可惜的是,现在也只有山本春平能看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爱丽丝:他才不是我爸爸!

響:哦!!!(提笔写)林太郎七年没回家,有个五岁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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