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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第一百一十一章(1 / 1)

牡丹因雍容华贵,国色天香,自古以来受人钟爱。

民间有不少有关牡丹的传说。

最广为人知的便是武则天下令百花在严冬盛放,百花仙子们莫敢不从。

然而,牡丹仙子不畏皇权,有着仙子的坚持与自傲,坚决不与百花仙子们同流合污,听从武则天的调遣。于是大雪纷飞的季节,百花绽放,除了心高气傲严格遵守自然规律的牡丹花,该怎么枯萎就怎么枯萎。

这样不畏强权的崇高气节令武则天特别没面子,盛怒之下,便将京城的牡丹花通通贬到洛阳。

牡丹仙子像是和武则天杠上了,一到洛阳就开花。

武则天又下令焚烧牡丹。

烈火中牡丹花枝被烧得焦黑,然而却开的更加娇艳。

自此,牡丹花就有了“焦骨牡丹”的称号。

牡丹仙子也被众花仙拥为“百花之王”。

洛阳牡丹从此闻名于世。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自隋朝之后,世人偏爱牡丹,到了唐朝牡丹便成了国花。

妇人们喜欢头上戴花,尤其是艳压群芳的牡丹花。

这才有了上述武则天令百花盛放的趣闻。

洛阳素有“千年帝都,牡丹花城”的美誉。

今日,不少人不远万里来到洛阳竞相赏花。

一眼望去,人山人海,花海人潮。

红、白、紫、蓝,各色各样品种繁多的牡丹花争奇斗艳,美不胜收。

然而,最美的风景绝不是牡丹,而是伫立在一个摊位前观赏醉意羞态“酒醉杨妃”的少年。

他的脸是冷白色,比寒冬的雪还要白。

薄唇殷红,正如雪地上绽放的红梅。

深邃漆黑的眼眸好似夜空,明亮的目光又似夜空中闪烁的晨星,看着他人时,带着一种漫不经心之感,那冰冷凌厉的眼神扫到人身上,仿佛是冬夜刺骨的寒风,刀子般刮的人生疼。

此刻,少年注视着“酒醉杨妃”的目光却很柔和。

这让沉醉于少年美貌之中的男男女女恨不得化身为那朵饱受他注视的牡丹花。

不少被美色所迷的年轻男女蠢蠢欲动,几乎忍不住要对美少年伸出罪恶的魔爪。

有人截胡了。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抢在众颜控之前浪漫表白的是个粉雕玉琢的男童,但见他一边念诗,一边痴痴凝视着少年,这表情放在大人身上,尤为猥琐,放在四岁大的小豆丁身上,就很好笑可爱了。

金无望一脸懵逼地看着只到他大腿高度的男童。

不久前,他和他爹金锁王出柜,看上了云梦仙子的儿子,因和王怜花“我已高中毕业,你还在上幼儿园”的悲哀现状,被金锁王痛心的指责,内心扭曲变态才喜欢小孩。

不曾想没过几天,就碰上了上辈子的相好。

虽然王怜花五官没长开,还是个有婴儿肥的肉嘟嘟小包子,但是他们可是睡了大半辈子的人,甭说王怜花变小,就是他化成灰,他也认得。

看着不自量力迷之自信上前搭讪他的王小公子,金无望陷入了沉默。

果然三岁看老,王怜花小小年纪就懂得泡妞,不,泡男人。

甭管多大,王公子似乎永远改不了风流的本性。

上辈子两人成了情人,这家伙虽然没有偷吃,但是见了美人,时不时撩拨一番。就算被他做的下不了床,也是记吃不记打,将风流进行到底。

看着紧盯他不放的王小公子,金无望嘴角抽了抽,道:“你这个小鬼,看清楚我是男人。”

王怜花似乎吃了一惊,仔细打量着美男子,在他一马平川的胸膛上特别关照了下,而后咧嘴洒脱,道:“我知道你是货真价实的男人。你是哪家公子?我们认识一下。”

金无望冷哼一声,道:“小小年纪便如此好色,长大了也不是个好东西。”

王怜花微微一怔。

少年喷洒毒液的模样,唤醒了他尘封的遥远的记忆。

遥远的曾经,他上辈子大概也是这个年纪,貌似看上了一位花容月貌如花似玉人比花娇如梦如幻的美人,被迷得不要不要的。

那个美人冷冷拒绝他不算,还嘴毒的讽刺他小小年纪这般好色,难怪眼睛出了问题,看不清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看在他年幼无知的份上,大发慈悲的不给他教训了。最后,美人唇角一扯,让他快点回家吃奶。

当年,还很年幼的王小公子在得知美人是男人后,只觉得天崩地裂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感情受到了莫大的欺骗,心灵受到了莫大的伤害。

王小公子当场失恋,多么可怜啊!

对方不安慰他,竟然还数落他一通,言辞极其辛辣讽刺。王怜花即便早熟,也受不了这个委屈,“哇”的一声哭出来。

从此以后,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他推卸责任的认为,风流可人的自己长大后之所以惯爱逢场作戏,都是那个少年害得。

而他后来阴差阳错和金无望当了一堆狗男男,也怨少年,是他种下的果。

毕竟他平生第一回心动的人是个臭男人啊。

如今他搭讪少年,不过是打着换个男伴的心思。

虽然和金无望搭伙过了一辈子,但是王怜花总觉得自己亏大了。

死之前,还在琢磨着自己为了反攻,搭上了一辈子图什么呢?

若有下辈子,他王怜花定要踹了金无望这个除了身材、刚猛一无是处的丑八怪,找一个拥有仙人之姿的美男子睡一睡,方才不亏待自己。

这不,刚重生没几日,到洛阳散心,又巧遇上辈子让他失恋害他蒙上莫大心理阴影的罪魁祸首。

看在对方脸的份上,王怜花大度的原谅了对方。

这家伙见鬼的好看,比满街所有牡丹花加起来还好看,气质绝佳特对他的味口。

这般仙姿佚貌的美男子才配得上他王怜花!

至于金无望……

王怜花下意识忽视心中那份心虚。

想起自己每回一有花花肠子,金无望那个臭东西就往死里做,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他王怜花这样文武双全,惊才绝艳之辈,合该左拥右抱,金无望凭什么想霸占他啊。

于是,特爱作死的王小公子顿时抬头挺胸,理直气壮,明目张胆的爬墙了!

没办法,少年生得太好看了。

王怜花一生见识过无数美人,其中佼佼者当属似骄阳烈火明艳耀眼的朱七七与空谷幽兰般娇弱的白飞飞。

而少年他的美不同与女人的柔媚,那是一种独属于男人的阳刚之美。

霞姿月韵,风姿特秀,潘安再世也不过如此。

为他见色思迁,鬼迷心窍那不是非常正常的嘛。

才四岁大的王小公子风流潇洒地摇了摇折扇,踩着骄阳,踏着清风,文艺范的念着诗句,表达内心的真实情感。

那副故作老成耍帅的模样,看在金无望眼中,好笑不已。

同时,金无望起了疑心。

他可没错过王怜花眼神,那是岁月浸染的眼神,可不是一个几岁孩子该有的。

金无望在现代那一世,大学期间看过许多杂七杂八的小说,属穿越重生最多。

往王怜花身上一套,基本可以得出这家伙重生的结论。

所以,王怜花想干什么?

金无望眸光微冷。

上辈子这家伙不老实,被他收拾了一遍又一遍。

这辈子胆子更肥了,几岁大就敢到处乱撩。

可惜,没认出他来,爬墙爬到他身上。

金无望对王怜花的感情比较复杂,他和王怜花本来是敌人,后来是熟悉的陌生人,再后来惨遭暗算搞在一块。日子久了,亲热多了,多少生出几分喜欢的心思,即便那份喜欢很少。

王怜花是他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

男人都有地盘意识,骨子里那份霸道与占有欲,让他很难不介意自己的所有物被他人染指。

对于不老实的家伙,向来冷酷无情铁面无私的金无望必然给予惩罚。

介于王怜花年纪尚小,吓唬一下就好。

垂眸睨一眼自我推销自恋臭屁的王怜花,金无望扯唇冷笑道:“我是谁,你当真认不出?”

王怜花停下夸夸其谈,双眼迷茫道:“我们认识?”

仰脸瞅着面色森冷的少年,王怜花心里咯噔一声,这家伙难不成是他妈或他爹的仇家?现在想让他父(母)债子偿?

撩男人再重要也重要不过自己的小命,王怜花定了定神。

他心里波澜起伏,面上镇定自若,一脸无辜道:“我第一次见你啊,怎么可能认识你。”

他手指动了动。

不远处,两个容貌平凡扔进人堆里再也找不见的男人面色微变,他们已经接到小公子的暗号,视情况出击。

金无望和王怜花厮混了大半辈子,知道王怜花许多秘密,比如他正在给手下悄悄发送暗号。

一旦他做出对他不利的举动,便采取行动。

金无望有些失望,他认出了王怜花,这个冷心冷肺的男人,居然没认出他来。

金无望心情不悦,道:“王怜花,认识你两辈子,你依旧死性不改。”

王怜花一脸震惊。

两辈子?

这个少年是上辈子的熟人吗?

王怜花品了品他说话的口吻,是挺熟悉的。

这个腔调可不正是他的相好金无望!

不会吧,迷倒了他两世,让他恋恋不忘的初恋竟然是丑陋阴冷的金无望!

作者有话要说:  王怜花:怀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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