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锦道:“没事儿,不丢脸,我们本来就是小老百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们做什么都不丢脸。”
她顿了一下:“元宵哥,你要明白一件事,其实一个人的举止,在很多时候来说,真没什么要紧的。如果你足够厉害,你做什么都是真性情,如果你分量不够,你表现的再无懈可击,在旁人眼中,也不过是在装模作样。”
一边说着,她摸了摸他的头。
她个子很小,摸他头的时候都不用弯腰:“所以,记住你现在的感觉,努力上进……也许两三个月之后,你就可以与他平起平坐,也许两三年之后,他仰望你,一如你此刻仰望他。”
在这个世界上,最会画大饼的就是混混头子。
因为混混这种生物,过了今天没明天,不做梦日子简直过不下去。
反正贺元宵被她这两碗鸡汤灌的满腔热血,腿也不软了,腰也不疼了,雄赳赳的跟着她就回去了。
而这一幕,也被门房悄悄的告知了郑清源。
“两三年之后,他仰望你,一如你此刻仰望他”??这小姑娘的口气,还真是大过天!
郑清源转头就打发人去查她的底细。
而那边,唐时锦也回了罗氏铺子,跟罗娘子简单的说了说。
罗娘子直听的目瞪口呆。
她万没想到,她居然真的能跟郑老板搭上话,更没想到,她居然真的把生意给谈成了。
半晌她才神情复杂的道:“你,你说的这么不客气,就不怕他翻脸?”
唐时锦笑道:“这不是没翻脸么?”
罗娘子来来回回,上上下下的看着她,半天都不知道能说什么:“算了,算了……我,我叫人拿两件衣裳给你吧。”
唐时锦摆了摆手:“不用。”
罗娘子道,“不用你交银子,送你穿的!”
“真不用,”唐时锦道:“我不是舍不得银子,我是故意的。”
罗娘子道:“那是何道理?我只知先敬衣衫再敬人!”
“阿姐,”唐时锦很认真道:“我如今的年纪身份,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所以不如就这样,一照面儿,穷、小、女子,不起眼到了极点,之后我但凡说点什么,都很容易叫人惊艳。”
罗娘子呆了半晌,一扇子拍到了她脑门上:“我就知道你是个小滑头!当初你就是这么算计我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唐时锦笑了笑:“没办法,我如今之‘势’无可再弱,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我说话确实需要‘语不惊人死不休’,因为如果我的话中,只有一点或两点让人耳目一新,他们只会觉得是有人教的,或者凑巧了,未必会重视,所以我必须要有很多亮点,振聋发聩,才能让他们记住我。”
“在这种时候,‘势’弱,是一个很好的保护,如果我的‘势’不是这么弱,会有很多话我不能说,但现在,就算我揭破他们的私心,他们一调查之下,发现我只是个一捏就死的小村姑,他们的警惕之心也会消掉,最起码不会生出杀人灭口之类的心思,因为他们会觉得,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罗娘子忍不住又拍了她一下:“你这小孩儿,脑子是怎么长的!什么人都叫你算计了去!”一边说着,她又问她:“那,郑老板,确定上钩了?”
唐时锦点了点头:“嗯,你放心,阿姐,他明日下午,可能会来你这儿找我,顺便试探你我的关系,你只同他说,我后日巳时之前,会到你这儿,生意到时我会同他谈,之前的事情他若是问,你也照实说就好。”
罗娘子点了点头:“好,你放心!”
她感叹了一声:“没想到啊,这郑老板一个老江湖了,居然这么老实。”
唐时锦看看她,含笑不语……
阿姐啊,你可长点心吧,我忽悠的可不止是郑老板,我此时此刻仍旧在“语不惊人死不休”呐!毕竟我得让你知道,我不是运气好,我就是这么厉害这么靠谱,你才能好好的给我当小弟啊!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唐时锦才起身走了。
她买了好些种子,顺便还从旁边的崇文书局,买了《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就是儿童启蒙标准读物三百千,然后又买了一堆吃的,还买了几斤排骨。
贺元宵还在旁边叨叨,“你买书干什么啊?你认字吗?”
唐时锦在自己那一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学渣,不但学渣,还带头鄙视人家学霸,后来进了社会,吃到了没文化的亏,才又开始把书本拣起来,恶补了几年,自觉得也是个文化人儿了。
这个年代的文字,其实就是繁体字,认识繁体字,属于华人莫名其妙的天生技能之一,所以她还是认识的。
唐时锦道:“认识的不多,回去跟磊哥儿看看。”
“磊哥儿?”贺元宵奇怪:“他脸都……我是说他那样了,不是不能考秀才了么?”
唐时锦不在意的道:“谁说不能考秀才就不念书了?读书可以明理。”
再说了,磊哥儿脸上的伤,灵泉水肯定能治好,这么一说,她又折回来,去药铺花了七两半银子,买了一罐去疤膏。
进了村,驴车在贺家门前停下,临下驴车的时候,她还跟贺元宵说了一声:“我觉得这杯子还是得做,看郑老板的意思,估计想玩儿的大一点,明儿下午你来找我,我跟你说说怎么挑竹材,正好天不冷不热的,回头你们从村里找片空地做吧,送饭让嫂子送。”
贺元宵道:“你又要去干什么啊!你怎么知道郑老板还要啊……”
她随手拍了他脑门一下:“你听话,另外,记住我刚才的话,不该说的不要说!”
贺元宵被她一拍,莫名就乖了:“好了,知道了。”
唐时锦下了驴车,却迎面碰上了唐有德。
她现在属于鱼归大海,怀揣着成为天下首富的梦想,大展拳脚,早把渣爹一家扔到了脑后,乍一碰见还愣了愣。
但她随即让开几步,一言不发的走了。
开玩笑,断亲书白写的?舆论白刷的?现在本朝律法上他都不是她爹了,她理他干嘛!
唐有德也是没想到。
当时他气头上写了断亲书,事后还是有几分后悔的。
毕竟“天赐神药”的事情,还没完过去,他就跟天赐神药的闺女断了亲,怎么也是有点不好说。
而且再想想,那天晚上也不像是叫扫把星克的,更像是朱氏下错了药。
可断都断了,他当然也不会再去找回来。
但他真没想到,那逆女见了面居然连声招呼都不打!简直大逆不道!禽兽不如!
他气冲冲的回了家。
把事儿一说,朱氏就十分欣喜,趁机上了半天眼药。
唐时珩微微垂眼。
他是有脑子的,他当时就想清楚了,那件事情,分明就是朱氏自己整出来的幺蛾子!
是她下药害了家,然后贼喊抓贼,赶走唐时锦和唐时磊,为的是警告他!
但就算想明白了,因为这件事情对他有益,所以他也就顺水推舟的推了一把。
唐时锦不理唐有德,并不奇怪,从偷钗之事后,她就对父亲没了情谊,但是……听说唐时锦最近跟豆腐坊贺家走的近,似乎是贺家小儿子看上了她,而贺家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小有资财,所以,他还是应该找个机会,跟唐时锦暗中走动起来才好。
怎么都是一条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