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豪门 > 重生之末日拯救 > 3、第3章 仇人相见忘了眼红

3、第3章 仇人相见忘了眼红(1 / 1)

陆森尝试去吻阿宝的嘴唇,阿宝的身体冰凉,因为掐在阿宝腰上的双手再怎么用力也难以把温度传递给阿宝,只能寄希冀于唇舌的交缠可以带给阿宝一点温暖。阿宝却总是瞄到陆森轻轻触碰到他唇瓣的时候就躲开,阿宝没有感觉,只能凭借视力和直觉来判断陆森究竟碰没碰到自己。

阿宝也渴望亲吻,可是他不能。变成丧尸之后牙龈的严重萎缩让尖牙更加尖锐,他怕唇齿的刮擦会碰破陆森的口腔和舌尖。然而仅仅似是而非的嘴唇的碰撞就带给他难以言喻的满足感,已经单薄的思维都不得不去想象真正唇舌相依是一种怎样幸福而明媚。

陆森和阿宝十指相扣,太过用力,阿宝的骨节硌的陆森皮肉有些疼。

陆森将阿宝塞进怀里,双手扶着阿宝的月要。阿宝的肌肤早就失去了弹性,按下去软软的却冰凉。十根手指好像按在质量不好的橡皮泥上,留下小小的指印。

本来还想再抱着阿宝一会儿,谁知道阿宝自己推开陆森僵硬的提上裤子起身离开。陆森还没缓过神儿来,阿宝就拿了一块干净的湿毛巾回来。帮陆森把身体擦洗干净,正要帮陆森把衣服穿上的时候,陆森却拉住了阿宝的手“我会救你,我会想办法救你的,跟我离开。”

阿宝还是抿着嘴笑,然后用脸颊去蹭陆森的颈侧。陆森以为是阿宝答应了,反手搂着阿宝也是微笑,谁知道颈间一痛就失去了意识。

看着陆森胸口依旧规律的起伏,阿宝放下心来‘自己的力度刚好’。帮陆森提好裤子,阿宝拿出了上衣口袋里早就准备好的纸笔:

这是阿宝最后能给陆森的了。

十二个字,几乎耗尽了阿宝的所有力气。指节僵硬不能弯曲,一遍遍拿起笔来一遍遍掉落,连圆珠笔都被摔到漏水。阿宝只能握成拳头攥着笔,就像邯郸学步的孩童。以前清秀的字迹同阿宝这个人一样消失不见,留下的不过一纸狼藉。勉强能辨认出的字迹被阿宝描了又描,却像是被照妖镜现了真身的妖精,变得更加丑陋不堪。

阿宝最后终于是无奈的放弃,把油墨已经浸透纸背的纸条叠成一个小小的长方形塞进陆森的柔软的手里。陆森的手松松的握着,阿宝试了几次想和陆森十指相扣,可是僵硬的手指难以分开相应的角度。最后只得作罢。

找了一面比较平整的墙面,在坐下靠着后脑的高度阿宝用胶带黏了一块镜子,另一块大大的镜子镜子阿宝摆在面前。

先用剪子把后脑的头发剪光,由于变成丧尸之后手脚不很灵活。更是担心陆森随时会醒来,紧张之下更是难以用好在他还是人类的时候就不擅长的剪刀。几次阿宝都戳到了头皮。阿宝终于失去了耐心,干脆用准备好的刀子把后面的头皮带着头发全都削了下来。腥臭的黑血流的到处都是,拿着抹布擦了好几次才擦干净。

阿宝终于看到自己苍白色的头骨。好奇的用骨头手指敲击了几下,声音挺清脆的,好像瓷器碰撞。

对着头骨比量了几下,阿宝掏出小锯子和小锥子。现在头骨上打了一个口,然后把锯子尖插/进去一点点,在用小锯子慢慢的锯。还要小心不能伤害到里面的大脑。这个过程耗费了阿宝最长的时间,阿宝一直怕陆森中途醒了。

还好,阿宝终于锯掉脑后的头骨,能看到里面白色豆腐脑似的大脑,黑血描绘着大脑的每一丝纹路。其实看起来像豆腐,但并不是软/绵绵的,尽管丧失了弹/性,但手/感还是有点像慢回弹的枕头。用手指头戳上去,会凹一个小小的洞,然后慢慢慢慢的弹回去,却还是会留下一个小小的凹陷。

可算弄好了,尽管早就没了呼吸,但阿宝还是舒了口气。回到昏迷着的陆森身边,阿宝闭上眼睛。

迅速的用右手顺着自己锯开的创口插了进去,准确的找到了脑袋里的晶石掏了出来,放在陆森的身边。

倒下去的时候阿宝嘴角还带着笑意,长长的睫毛刷在下眼睑。

陆森醒来时是怎样的情形,他已经记不清晰。

有时候,有的人,会大脑的自我保护功能而选择性遗忘一些记忆。陆森想,他应该是遗忘了醒来时的记忆。在他脑袋里最后的影像是阿宝嘴角的笑容,淡青色的唇/瓣,微微翘/起的嘴角,好像很幸福。

如果阿宝知道的话,不知道高兴还是难过。不过最可能的还是会觉得这样很好,理由将是单纯的‘不希望陆森看到自己更丑的样子。’

能忘记也是一种幸福,有些人相忘却忘不掉。不过话又说回来,或许忘记的人执着于过去的似乎占了大多数?这让人不仅想起钱先生书中的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意思大致如此。

陆森不记得是怎样用阿宝并不长的头发一点点编织成一个小小的袋子,也不记得是怎么把阿宝的指骨一根根掰下来,打了孔,穿在绳子上,更不记得是怎么把晶石清理干净塞进编织好的袋子里挂在脖子上的。尽管记不得了,料想也是一个艰辛的过程。

他只记得,自己有了意识的时候,阿宝不见了,自己脖子上多了个小小的袋子装着一颗透明的晶石。

阿宝死了。

彻底

不过还好,陆森并没有因为阿宝的死去而陷入癫狂歇斯底里什么的。因为从小陆森就深深明白一件事情,愧疚自责都是无济于事的,只是自己折磨自己。亲者痛,仇者快。

恨你的人巴不得你过的不好,你过得越不好人家就越开心。

有些事情,该忘了就要忘掉。将他永远埋葬于记忆的深海,不去触碰就不会后悔。因为‘追悔’后面接的往往是‘莫及’,既然如此,不如重新开始。

陆森要过的更好,要成为末世的王者。在这个已经完全走形了的世界,只要强,更强,非常强,才有可能活下去。

才有可能,复活阿宝。

紧紧地攥着胸前的晶石,棱角硌红了掌心。胜在小巧,晶石比阿宝更容易捂暖。

陆森收拾好自己再次启程。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好运不可能接踵而至,厄运却总是滚滚而来。

‘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遇到严亚的时候陆森是这么想的。

药物后遗症下的肌肉酸痛体力下降,再加上并没有充足的食物。陆森并没有完全恢复,保险起见陆森只敢挑衅一级的小丧尸收集晶石盼望着量变引发质变。可没想到这都能碰倒严亚。

没有十成的把握报仇,陆森是不打算和严亚遭遇的。冒险不是末世该做的事,不到万不得已,陆森想活的久一点。在末世,时间就是生命,一点都没错。多一点时间,多杀一只丧尸,就强一点,然后活的更久。

然而打算终究是打算,生活也只是个笑话。不是你笑就是我笑。陆森不是笑到最后的那个。

不知道这短短的几天发生了什么,严亚不但收复了当时所有的异能者甚至队伍里还多出了许多强人。最厉害的是,所有人都当陆森是敌人。

时运不济,陆森且战且退。

很快陆森就发觉了严亚的目的——阿宝的晶石。

陆森不知道严亚是怎么得知阿宝的晶石在他身上的,他没时间去思考这个。近乎绝路的陆森只有一个想法‘阿宝的晶石绝对不能落在严亚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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