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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百合盛开!姬情燃烧!(1 / 1)

2012年十一月的某个夜晚,洛樱独自一人坐在窗前。

她左手撑着额头,右手翻开一本小说。

这本小说名为《指匠情挑》,描绘了小姐与女仆的爱情故事。

当她读到女仆为小姐宽衣解带,她仿佛身临其境,透过闪烁的烛光望见了逐渐靠近的属于两个女孩子的灵魂。

于是她的手指产生了钝感,指尖触摸的纸页宛如空气。她听见淅淅沥沥的落雨声,无数雨滴宛如珍珠一般,洒在她的心头,沿着未知的轨道缓缓滑动。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屏幕跳出一行消息:“学姐,我正在做量子编程平台,你有兴趣加入我们的研究小组吗?”

洛樱心不在焉地说:“好啊。”

林知夏秒回:“谢谢学姐!”

洛樱问她:“你最近过得好吗?”

“挺好的,”林知夏反问,“你呢?”

洛樱答非所问:“我在看小说。”

林知夏果然好奇:“什么类型的小说?”

洛樱含糊而简略地描述道:“谈情说爱的。”

林知夏告诉她:“好巧,昨天晚上我也看了一部谈情说爱的电影,叫做《偷心》。”

偷心?

偷谁的心呢?

洛樱继续追问:“电影讲了什么?”

林知夏打出一大段话:“男主的老婆是女主,男主爱上了女二,女二嫁给了男二,男二对女主感兴趣,男主婚内出轨女二。最后,女二跟男二和好了。女主被男主逼问有没有和男二上过床,女主终于察觉男主不爱自己也不信任自己,就把他甩了。怎么样,结局是不是很有意思?”

洛樱只觉得她语气活泼又生动,电影里的感情牵扯都被她柔化了。

洛樱就说:“哇,好有意思。”

每当洛樱和林知夏聊天,洛樱的嘴角总是微微上翘着。她可以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从简短的聊天记录中收获巨大的快乐。

林知夏聪明乐观、活泼开朗、博学多才、善于倾听……洛樱可以轻松列举出无数个优点,但是,每一个优点都无法解释她此刻的异样心态。

她问林知夏:“你相信爱情吗?”

林知夏飞快地回复道:“我相信人类有丰富的感情。”

洛樱思考片刻,缓慢地敲出一行字:“你还是很理智。”

林知夏补充说明:“也不算理智,说实话,爱情没有那么重要,它不是一种稳定而长久的状态,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洛樱心底的旖旎情丝在这一刹那间烟消云散。而她甚至无法判断林知夏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热茶,又说:“我们来聊聊你的研究小组吧。”

“好的,学姐!”林知夏欢快地答应道。

从这天起,洛樱正式加入林知夏的团队——那是洛樱见过的氛围最好的研究团队。他们彼此尊重,相处融洽,哪怕有不同意见,也能心平气和地交流。

林知夏是团队的技术领导者,而江逾白负责各方协调,扩大团队的规模。他待人接物十分周到,性情与涵养都很好,他大概是林知夏最得力的合作伙伴。

洛樱愿意加入林知夏的公司,不仅是因为她敬佩林知夏的能力,更是因为她信任整个初创团队。

回国工作一年以后,洛樱越来越适应自己的办公室生活,也能从工作中获取愉悦感和满足感,美中不足的一点是,父母经常催促她找一个男朋友。

她快三十岁了。

父母要给她安排相亲。

妈妈没征询过洛樱的意见,就把她的微信名片推给了一位家境富裕、外表俊朗的年轻小伙。

妈妈语重心长地说:“阿樱,你瞧瞧吧,妈妈千挑万选,给你选出来的小伙。他从美国留学回来,身高一米八五,家里条件不错,比你小五岁,和你般配,有共同语言。”

洛樱闻言一怔。

因为林知夏也比洛樱小五岁。

当天夜里,这位小伙给洛樱发微信:“姐姐,你还没睡?”

洛樱保持礼貌的态度:“快睡了,晚安。”

小伙就说:“晚安的拼音是wanan,我爱你爱你的首字母拼音也是wanan,嘻嘻。”

洛樱没回复。

小伙忙问:“姐姐在想什么呢?”

洛樱答道:“想女人。”

小伙:“卧槽?”

洛樱反问:“你明白了吗?”

小伙:“嘿嘿,我可以穿女装的,姐姐。”

洛樱盯着漆黑的天花板,忽然下定了决心。她快三十岁了,古人常说“三十而立”,她应该把人生完整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谁也无法操控她的意志。无论后果如何,她都自愿承担。

想通这一点之后,洛樱再一次重申道:“我很喜欢女孩子。”

小伙一言不发。

洛樱摆正自己的立场:“‘晚安’是客气话,和‘再见’一样。”——这条消息没发出去,因为小伙已经把她删除了。

她很高兴,当夜睡了个好觉。

*

第二天早晨,洛樱的家里却炸开了锅。

原来,小伙把聊天记录截屏,发给了洛樱的妈妈。

爸爸妈妈如临大敌一般质问洛樱,她所说的“我很喜欢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意思?

洛樱穿戴整齐,端正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诚恳而严肃地回答:“你们可能没有办法接受。但你们是我最亲的人,如果你们都不接受我,我能从哪里找到认同呢?我真的喜欢女孩子,很喜欢。我想找一个女朋友。”

妈妈吃惊到无话可说,爸爸双手扶额,镇定良久。

洛樱依然不慌不乱:“你们总是催我相亲,浪费了你们和那些男生的时间。”

爸爸怀着最后一丝希望问她:“你不想相亲,编出来一个借口?爸爸妈妈都不会逼你……”

“爸爸,”洛樱打断了他的话,“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在说谎吗?我很认真啊,你们能感觉到吧。”

爸爸哑口无言。

妈妈拍了拍爸爸的后背。她用另一只手抓住洛樱的手腕,虽然妈妈一句话都没说,但是,洛樱从妈妈的眼中看到了理解与支持——这一瞬间,洛樱眼眶微潮。她很感激妈妈的体谅。不过,妈妈为她所做的远不止这些。

又过了几天,妈妈在微信上告诉洛樱:“妈妈最近在替你物色女朋友。”

洛樱:“?”

妈妈:“你得有个伴,女伴也好,妈同意了。”

洛樱:“随缘吧,我不急的。”

“那不行的,”妈妈却说,“晚了就被人抢光了,你以后多寂寞啊。”

洛樱复制粘贴林知夏之前发给她的那句话:“爱情没有那么重要,它不是一种稳定而长久的状态,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良久后,妈妈才回答:“哎,你随缘吧。”

洛樱躺在床上,顺手发送一条朋友圈,只包含两个字“随缘”——她几乎不发朋友圈,这是她半年以来的第一条动态。

不过片刻的工夫,孟连思就通过微信向她提问:“成为恋人是善缘吗?”

洛樱坐了起来,半靠着床头。

洛樱对孟连思印象深刻。

孟连思是一位年轻的副教授,也是林知夏的同事。半年前,她加上洛樱的微信,此后她经常找洛樱聊天,但她们的谈话内容仅限于工作。

现在,孟连思突然冒出这样的问题,洛樱只能顺着她的意思说:“是啊。”

孟连思又问:“你想修善缘吗?”

她七拐八拐地绕了几个弯,其实就是在问洛樱:“你想不想谈恋爱?”

洛樱含蓄地说:“有一点呢。”

孟连思约她周六见面。

周六就是明天。

洛樱答应了。

随后,洛樱刷新朋友圈,又见孟连思发了一组自拍照,照片中的孟连思乌发雪肤,红唇皓齿,双眼直勾勾地望着她,她不由得手指一顿。

孟连思配了一行字:“刚才我约到了暗恋的人。”

洛樱缓缓地抱紧枕头。

第二天早上,洛樱八点起床化妆。她打扮一新,提前十分钟抵达目的地,孟连思竟然已经来了。

孟连思缓步靠近洛樱,还递给她一束娇艳的玫瑰。深红色的花瓣开得绚丽,就像孟连思唇边绽放的笑意。

洛樱收下了她的花,浅声说:“很漂亮的一束玫瑰,好香啊,谢谢你。”

孟连思莞尔一笑。她抬起手,将乌黑长发挽到耳后,洛樱注意到了她的耳饰——那是一对精致的粉色樱花耳饰。

洛樱的视线停留了两三秒钟,孟连思就把头发放下来了。她们走进街角的一家咖啡店,落座在光线晦暗的角落里。

洛樱打开菜单,很温柔地问:“孟老师,你爱吃什么呢?随便点吧,我来请客就好。”

孟连思却说:“只有学生才叫我孟老师,你不是我的学生啊。”

洛樱把玫瑰花放在腿上:“你的小名是什么?”

孟连思低头不语,洛樱猜测道:“思思?”

洛樱的声调婉转悦耳,尾音上扬,还含着几分笑。她只念了一次“思思”,就让孟连思喝下一口冰镇柠檬水,以求浇灭内心的旺盛火苗。

洛樱不再喊她的小名。

孟连思借口上厕所,抓着手机去了卫生间。她偷偷给林知夏发了一条消息:“林老师,下周你们公司组织团建,你学姐会去吗?”

林知夏反问:“我有好多学姐,你说的是哪一个?”

“你知道的那个。”孟连思含糊地说。

林知夏充满热情地鼓励她:“孟老师!你直接问洛樱学姐吧!不要怂!大胆地向前走!我相信你可以的!你是我们四校研究组的重要成员!我热烈欢迎你和学姐一起参加我们公司的团建!”

孟连思第一次看见林知夏打出这么多的感叹号。

她怀疑林知夏早已洞悉一切。

她决定采纳林知夏的建议。

她洗了个手,喷过香水,照过镜子,方才回到洛樱的身边。

洛樱正在搅拌一杯咖啡。她握着一把小银勺,指尖轻轻一顿:“你喜欢大城市的生活吗?比如北京,纽约之类的。”

孟连思有些意外。她看着洛樱,忽然说:“我跟着导师去纽约大学做过汇报,当时你在纽约读博士。”

“这样啊,”洛樱感慨道,“我总觉得几年前就见过你。”

孟连思岔开话题:“你下周参加公司的团建吗?”

“孟老师下周的工作忙吗?”洛樱答非所问。

孟连思把洛樱的问题当做了委婉的邀请。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飞快回答:“我不忙的,这学期不带课,下周就能请公休假。”

此话一出,她又意识到自己太过急切。

她轻轻地推动桌上的花瓶,几支深红色的假花挡住了她的脸。透过茂盛的花叶缝隙,她和洛樱对视几秒钟,洛樱竟然笑了:“我们一块去旅游吧。”

洛樱摘下一朵玫瑰,放进她空白的餐盘里。

她就说:“好啊。”又补充道:“我会摄影,我给你拍照。”

洛樱夸赞道:“孟老师真是才华横溢。”

她这一声“孟老师”念的比“思思”还动听,孟连思左手绞紧裙摆,右手取下一枚樱花耳环,挂在了盘中玫瑰的根茎位置,并把这一朵玫瑰还给了洛樱。

*

这天以后,孟连思和洛樱每天至少闲聊两个小时。

她们的聊天内容五花八门,涵盖各种零碎的信息。洛樱发现孟连思比她想象中更聪明,也更可爱。

洛樱原本以为,孟连思是那种做事井井有条的自律型女强人,但是,现实与洛樱的设想刚好相反——孟连思很宅,也很喜欢睡懒觉。她一本书能读一天,期间会忘记吃饭,累了就瘫在沙发上看电影。她最爱的水果是橘子,最痴迷的零食是巧克力,最热衷的电影类型是类似于《疯狂动物城》、《寻梦环游记》、《夏目友人帐》之类的温馨感人的动漫。

于是,公司团建的前一夜,洛樱往自己的行李箱里塞了两大盒巧克力,这一举动被洛樱的妈妈察觉了。

妈妈旁敲侧击地问她:“阿樱啊,你有情况吗?怎么都不跟妈妈讲一声呢,你说出来让我和你爸高兴高兴。你爸今年上半年的投资很成功,你要是找到伴了,我们家就是喜上加喜。”

洛樱却说:“我和她还没到那一步。”

妈妈叮嘱道:“妈告诉你,你慢慢来,先送点巧克力、毛绒玩具,过两三个月,送她手机、项链、钻戒,这不就成了吗?”

洛樱双手按着行李箱,几乎能摸到箱子里巧克力盒子的轮廓。

洛樱的心态很奇怪。

她并没有“我要赶紧谈恋爱”或者“我要把她拿下”之类的念头。她只是想多了解、多认识孟连思,再考虑下一步动作。

*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洛樱就起床了。

她化了精致妆容,穿上连衣裙和风衣,戴上珍珠耳环,还用了一点混合金橘、柑橘与柠檬气息的香水——她猜想孟连思大概会喜欢这种香味。

洛樱猜得没错。

前往机场的路上,孟连思和洛樱同坐一排。

孟连思闻到洛樱身上的香气,就把后背挺得笔直。然而,哪怕孟连思挺得再直,她的心是弯的,如何能掩藏呢?

从公司到机场的两个小时的车程里,孟连思起初还有点紧张,后来她渐渐地放松下来,再加上她今天醒得早,人又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洛樱抚弄她的头发,将黑色发丝缠绕在自己的指尖,绕成了戒指的形状。她牵着洛樱回家,刚要踏进家门,天上掉下来一只酒瓶,砸在她的头顶,把她撞得眼冒金星。

孟连思睁开双眼。

现实世界依然风平浪静。

洛樱正在听音乐。

“你听什么?”孟连思问她。

洛樱用左手拉开一只耳机。她把耳机挂到孟连思的右耳上,动作轻柔,态度亲近,孟连思听见舒缓的钢琴曲。她又问:“曲子的名字?”

“致野玫瑰。”洛樱对她说。

致野玫瑰——这是钢琴曲的名字。

仲春时节的阳光灿烂而温暖。光线透过窗户,洒在洛樱的颈肩处。她的皮肤有些苍白,暖色调的光线为她增色不少,使她看上去就像从画里走出来的美人。

孟连思出神地望着她,她又笑了,还摘下另一只耳机,轻扣在孟连思的另一只耳朵上。

这一次,她的指尖与孟连思的耳尖有短暂的接触。

她似乎在不经意间挠了挠。

孟连思抬起左手,捂紧自己的脸颊——她酥痒难耐,又心旷神怡,像是刚被一根羽毛挠遍全身,又跌入一池荡漾的温泉水。那些复杂而陌生的感触交织在一起,让她情不自禁地轻咬嘴唇。

*

旅游巴士抵达机场之后,所有人都下车了。他们乘坐一架大型客机,直奔目的地“蓬莱山”,此地的壮丽山水享誉世界,山峰险峭,浓荫蔽天,湖泊清澈见底,可谓风光无限。

林知夏带着员工们住进本地一家酒店。

这家酒店名为“山居玫瑰”,环境极为雅致幽静,大堂中央的喷泉周围还有一圈娇艳的玫瑰。孟连思弯腰观赏玫瑰花,洛樱从她身边走过,她就说:“玫瑰很美。”

洛樱没有回头。

但她回复道:“你也是。”

她的意思是——你也很美。

孟连思的心绪更乱了。

她望着洛樱走向林知夏。

林知夏和洛樱讲了几句话,洛樱的眼睛里漾起笑意。

林知夏还帮洛樱领了房卡。她亲手将房卡递给洛樱,洛樱与她视线交汇,她像洛樱的兄弟一样拍了拍洛樱的肩膀。江逾白忽然出现在林知夏的背后,不着痕迹地将她牵走了,留下洛樱一个人站在原地。

洛樱低头,检查房卡。

她的大波浪长发挡住了侧脸,孟连思完全看不见她的表情。

她在干什么?

她在想什么?

有关她的问题无穷无尽,就像一群要命的蚂蚁,啃噬着孟连思的好心情——这样下去可不行。孟连思偏过头,换了一个视角,眺望窗外的蓝天白云。

又过了一分钟,洛樱的声音近在耳边:“孟老师,你跟我住一间房呢。”

孟老师仍然坐得直挺挺的。

洛樱接着说:“我刚才问过林知夏了。你要是不想跟我住呢,酒店还有空房。我们公司把整个酒店都包下来了。”

孟连思站起身来。她拎着行李箱,跟随洛樱的脚步,走向她们的那间卧房。

直到进门以后,孟连思才说:“洛、洛樱。”

洛樱却说:“你叫我全名,我倒要紧张了。”

孟连思忙说:“樱樱。”

洛樱笑得好动人:“你下一句是‘嘤嘤嘤’吗?”

孟连思打开行李箱,拿出一套护肤品礼盒。她知道洛樱最爱玫瑰,就花了两千多块钱,在省城的大商场买了一套玫瑰精华护肤品。她安安静静地把礼盒放在沙发上,没说一个字,没发一点声,洛樱却用一种略带惊讶的眼神看着她。

孟连思的眼角余光扫过洛樱半开的行李箱,忽然注意到箱子的边角处塞着几个玻璃瓶——那牌子她也认识,是她的消费水平完全无法企及的高度。

她后知后觉地感到,自己送给洛樱的礼物并不合适。

情急之下,她解释道:“你不要碰它们,我会把它们都用完。”

洛樱轻声叹息:“我以为这是你送我的礼物呢。”

孟连思只用笑容来做应答。

片刻后,洛樱去洗澡了。

孟连思掏出手机,很诚恳地咨询林知夏:“林老师,我有一个朋友,工作稳定,税后年薪在四十万左右。朋友喜欢的女生家里很有钱……”

孟连思还没讲完,林知夏就开始编辑信息:“没关系,孟老师,不用在意这些。你朋友对钱没兴趣,只对人感兴趣,那就忽略钱的问题,先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搞好。钱是次要的,人是主要的。主要问题,主要解决。”

林知夏打完这段话,点了一下头,心想:仅适用于洛樱与孟连思的情况。

她按下发送键,就像《西厢记》里的红娘一样耐心等待回音。

她等了好久,孟连思都没讲话。

怎么回事呢?

难道孟老师还在害羞吗?

林知夏趴在床上,翻扣手机,而江逾白还在一旁勤勤恳恳地整理行李。他辛勤劳作的样子,吸引了林知夏的注意力,林知夏就使劲拍床,企图让他回头与她对视。

江逾白不仅没回头,还倒退着走了几步路,撞到床沿,跌落在柔软的大床上。

林知夏笑出了声。她迫不及待地张开双手去扑他,但他很轻松地避开了她。他们在宽敞的床铺上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林知夏负责扮演“猫咪”的角色。

林知夏的体力比不过江逾白,追来追去也不是个办法。为了尽快抓住江逾白,林知夏拎起柔软的被子,像撒网一样盖住江逾白。然而,江逾白顺着被子找过来,“猫鼠游戏”的角色瞬间颠倒,林知夏掀开被子,想逃都来不及,只能说:“你犯规了。你见到我也不跑。”

江逾白双掌紧扣她的腰,一边笑一边低头亲她:“我们才刚开始玩,还没定规矩,怎么说我是犯规?”

江逾白的话很有道理。而林知夏从来都是讲道理的人。她说:“那我现在制定游戏规则。”

江逾白直直地看向她。她往床头的方向挪了挪,但他静坐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林知夏瞥了一眼天花板,卧室挂着一盏玫瑰形状的花枝吊灯,她随口说道:“我想起一首七百年前的欧洲的……古诗。”

林知夏还没公布游戏规则,就把话题转到一首七百年前的古诗上,好在江逾白早已习惯了她天马行空的思维方式。

江逾白脱下外套,伸手就去捞她。顺着她的视线往上看,他瞧见一盏玫瑰吊灯。他心领神会地念出莎士比亚的某一首十四行诗的句子:“对于天生的尤物我们要求繁盛,好让美的玫瑰永不凋零……”

当他念到“天生的尤物”,他的手就伸进她的衣领。

林知夏呼吸一顿。她按住他的手腕。

江逾白贼心不死。他贴在她的耳边喊:“林老师。”

林知夏冷静地总结道:“你经常用这种声音钓我。”

江逾白轻咬她的耳垂,又说:“上周出差,我六天没见你。”言语中颇有夫妻感情急需修补的意思。他的右手就成了修补匠的手,隔着一件衣裳摸索她的后背。

他没花多少时间,林知夏即将上钩,可他又在这时候问:“你刚才想到哪一首诗?”

林知夏实话实说:“英语诗,中文名《整夜在玫瑰边》。”

她完整地复述诗句:“整夜在玫瑰边,我整夜躺在玫瑰畔,不敢偷走玫瑰,但我摘下了这朵花[1]。”

说完,她凑到江逾白的耳边:“我想起了一个单词deflower。”

一般来说,英语单词的de前缀可以代指“删除、否定、拿走、离开”等含意。而“flower”就是花朵。“deflower”却可以暗指“玷污”。

“deflower”这一个单词就让江逾白误入歧途。他用一种非常复杂的眼神打量林知夏,林知夏立马抖开被子,将他罩住,还说:“你要从文学的角度欣赏那首诗。”

江逾白在被子里说:“我只想摘一朵花,林老师。”

林知夏快速代入角色:“不,你这样就是不学好。”

江逾白动作洒脱地掀开被子:“学得再好也没有奖励。”

林知夏微微起身,亲吻他的唇角,他揽着她的腰倒在床上,枕边的手机顺势滑落。林知夏听见手机掉在柔软的地毯上,摔出“咚”的一声轻响。

*

与此同时,洛樱和孟连思结伴出游了。

她们穿着颜色相近的连衣裙,走在绿荫遍地的山路上。

山间道路蜿蜒崎岖,孟连思还带着一个单反相机。她举起相机,四处拍照,洛樱时不时入镜,镜头下的洛樱在交织的光影中更显柔美,孟连思都要看愣了。

“小心啊,”洛樱提醒她,“台阶陡峭。”

孟连思忙说:“好,你也当心。”

她无意中伸出手,洛樱就扶住了她。

她再也没松开。

她们走到半山腰,见到了一个小市集。

淡薄的白雾尚未消散,风吹树叶沙沙作响,孟连思只觉得自己仿佛身处仙境,眼前的市集也是天上仙人布置的,让游人们忘掉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孟连思连她上周发表的论文都快忘掉了。

洛樱拉着孟连思在一处馄饨摊前坐下。

摊主是个七十来岁的老太太,两鬓斑白,慈眉善目,虽然有些老态,但她干活的速度极快,不一会儿,就把两碗冒着热气的馄饨端到洛樱和孟连思的桌上。

洛樱掰开竹筷子,吸了一口馄饨的香气。她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食欲大开了。馄饨是猪肉馅的,汤里放着紫菜、豆芽和虾皮,飘出一股鲜香味。

洛樱夹起一只馄饨,刚咬一口,舌头都要被烫麻。她满眼含泪,孟连思立即把矿泉水递给她:“把馄饨吐掉,喝水。”

洛樱缓了几分钟,喝了半瓶矿泉水,才自我解嘲道:“我连饭都不会吃了。”

“我带了维生素e,”孟连思依然关心她的伤势,“这几天你吃一点维生素e,舌头好得快。”

林间山风清爽,热汤也被吹凉。洛樱低头继续吃馄饨,顺便说:“我带了巧克力,给你的。”

孟连思停下筷子:“专门给我的?”

“对啊,”洛樱说,“红酒夹心,你的最爱。”

孟连思夹到一半的馄饨落回碗中。

林荫道上走来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子。他背着一顶草帽,穿着宽松汗衫和长裤,手里还拎着一个塑料饭盒。他把饭盒递给摊主老太太,又给那位老太太打下手,老太拾起手帕为他擦汗——这两人显然是一对夫妻。

孟连思看了一会儿,就出神地问:“你以前有喜欢的人吗?”

洛樱喝了一口汤,才说:“有啊。”

孟连思心底微酸,忍不住追问:“是谁?”

洛樱反问她:“你有过喜欢的人吗?”

孟连思没有洛樱的坦荡。

她换了一只手拿筷子,洛樱才发现她能灵活地运用左右手,既不是左撇子,也不是右撇子。

洛樱正要发出赞叹,她就说:“我也喜欢过一个女生……”

她特意咬重了“女”字,再抬头去看洛樱。万一洛樱的表情不对,那就是她一直以来会错意了,洛樱只想把她当成普通同性朋友——这个假设令她提心吊胆,因此,她抬头的速度极快,幸好洛樱的神情并无一丝异样。她依旧专注地望着孟连思。

孟连思这才继续说:“当时我在读大一,加入了学校的社团。我和一个室友熬夜工作到凌晨,她喝完咖啡,还喝了啤酒,亲了我两口,让我做她的女朋友。”

“你做了吗?”洛樱问道。

孟连思忽然失笑:“周末回家,我和爸妈说,我要做女生的女朋友……”

洛樱用自己家的例子做参考,推测道:“你爸妈同意了?”

孟连思的语气还是很温柔:“爸爸踹了我一脚,他说我不正常,玷污了全家人,让全家人脸上没光。女同学也和我说,她开玩笑的,我当真就让她害怕了。”

洛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孟连思又吃下一只馄饨:“后来我读研读博,发论文,申专利。我不太会交际,总蜷在家里。爸妈给我安排相亲,我没有一点冲动,相亲能相什么?我总和相亲对象说,我家欠了一屁股债,我的工作不是正式岗,谎话多重复几遍,就没人愿意和我见面了。”

洛樱有意活跃气氛:“你还挺机灵。”

孟连思含笑:“你第一次谈恋爱的状况呢?”

洛樱稍作酝酿,就和盘托出:“我没谈过,只暗恋过别人。”

孟连思没料到洛樱这样的女生也吃过暗恋的苦——大概率是喜欢上直女了。

果不其然,洛樱简略地描述道:“我以前的暗恋对象是一个很漂亮可爱的女生。她男朋友也很好,两个人很般配。后来我就看开了。”

孟连思却说:“我有点羡慕。”

“嗯?”洛樱抬头。

孟连思改口:“馄饨可真好吃啊。”

洛樱再度低头。

这一天,洛樱始终记得孟连思亲口转述的她家里人骂她的那一句:“你不正常,玷污了全家人,让全家人脸上没光。”

孟连思与洛樱年纪相近。她们的父母都出生于五六十年代,观念保守,作风老派,可以理解。

但是,父母毫不留情的贬低与咒骂,总会伤到子女的心。父母明知这一点,又为什么肆意羞辱自己的孩子?这让人很难理解。

*

公司的团建活动长达四天。

这四天里,洛樱和孟连思形影不离,相处融洽。

孟连思拍了许多照片。回到省城之后,她冲洗了一部分照片,又将照片一张一张地塞进漂亮的相册,再把相册当作礼物送给洛樱。

洛樱收到相册,仿佛能从照片里窥见她细腻而丰富的感情。

春去夏来,气温渐热,洛樱和孟连思见面的频率越来越高,相处得越来越融洽。

交往半年时,洛樱在大学城附近买下一套房子。她和孟连思双双搬进了新住所,还一起养了两只猫。不过她们两人都很低调,除了双方的亲友之外,几乎没人知道她们的真实关系。

洛樱的父母早已接受了孟连思,把孟连思当成了另一个女儿。

而孟连思的家庭情况却比较棘手。她的父母——尤其是父亲,观念相当传统。他听说孟连思和女生谈恋爱,气不打一处来,单方面斩断了自己和孟连思的联系。他不接女儿的电话,也不回女儿的消息,只说:“你什么时候回到正轨上来,我就跟你好好聊。你不怕被你同事和学生知道吗?你一个做老师的!人家背地里会怎么编排你!谁都要戳死你的脊梁骨!”

总之,父亲把后果描述得十分严重。

洛樱想跟孟连思回一趟孟家,但是,孟连思说什么也不答应。

孟连思害怕长辈们讲了不好听的话,会给洛樱留下阴影。

洛樱就没再坚持。她和孟连思并排坐在阳台的长椅上,观望今日的夕阳落幕。家里的两只猫咪趴在她们的腿上,晚霞漫天时,洛樱端起茶杯,与孟连思轻轻碰杯。

“我爸爸……”孟连思欲言又止。

“没事,”洛樱说,“你爸什么时候想通了,愿意跟我们讲话,我们再跟他好好聊。”

孟连思喝了一口玫瑰茶,茶水的香气沁人心脾。她也放松下来,一边眺望远景,一边说:“我现在过得很好,以前不敢想的那种好。我爸想不通也没事,我早就下定决心了……”

洛樱抓住她的手背,她们在夕阳的余光中对视,无需多余的言语,她们十指相扣,心有灵犀地相视一笑。

洛樱又记起孟连思的父亲说女儿“玷污”了家人的声誉。

“玷污”这个词用得太重,她的心是纯洁无暇的,她的爱情也是。就算过往的经历在她的心底留下了微不足道的阴影,在那阴影之中也有一片盛放的玫瑰花。

作者有话要说:  [1]摘自《罗林森抄本》(bodleianlibrarymsrawlinsond.913,fol.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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