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妙妙举起锤子,不顾一切地砸过去。
对方抬起手,轻而易举地挡住她,表情惊讶。
“这么恨我吗?”
她听到熟悉的声音,不由得看了眼,震惊。
“陆启明?!”
陆启明挑眉,“原来不是故意要谋杀我。”
江妙妙一脸懵逼,“你不是早就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我……”他本来想编个借口,比如外面丧尸太多,比如自己生病需要休息两天再走等等。
但是看着她的眼睛,他突然不想撒谎了,决定实话实说,往地上一坐道:
“我不走了。”
“为什么?”
“怕我走了之后,没人给你开煤气罐啊。”
他抬着头,嘴角有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因为在地下室住太久,肤色比以前更白净了,看起来浓眉大眼的。
江妙妙沉默了好半晌,不确定地问:
“你真的不走了?”
“嗯。”
“那你朋友呢?”
“说实话,我本来就不确定他们现在在哪个位置,需要专门去找,搞不好留下来活着的机会还大一些。”
江妙妙盯着他的脸,反复确认他不是在说谎,心脏终于落回原位,有种轻飘飘的,不真实的舒适感。
陆启明看看周围,“我走之后你出去过吗?”
她摇头,沮丧地回到被子上躺着。
“出去干嘛呀?找死?”
陆启明摩挲着下巴,那里有一层淡青色的胡茬——他随身一向只带三样东西,烟,打火机,刮胡刀。
“我回来的时候看见一栋房子,屋顶上有太阳能板,应该是装了太阳能电力系统。”
江妙妙哼哼两声,“那又怎样?我手里还有太阳能充电宝呢,根本没啥用。”
“这跟你的充电宝可不是同一级别的,看它太阳能板的面积,带动整个屋子的家电不成问题。”
她眼睛一亮,坐了起来,期待地看着他。
“真的?”
陆启明点头,表情并不是很轻松。
“不过那栋房子距离这里比较远,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我也没有弄清楚。如果比这边好的话,我们可以搬过去住。”
江妙妙站起身,冲他伸出手,“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
那里有电呀!
要是有人问她临死前的愿望是什么,她一定会回答——吹着空调,看着电视,玩着游戏,冰箱里有冰淇淋,用电磁炉做饭,洗澡时有浴霸,房间里有灯。
在末世里能过上这么安逸的日子,她少活十年都乐意!
陆启明皱眉,“你准备这样出去?”
江妙妙困惑,“是啊,你不是说外面丧尸已经少了很多吗?”
看他进出挺自由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吧。
陆启明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少是少了,但仍然有。我没被它们咬,是因为我跑得快。你这种速度的人出去,一咬一个准。”
“我……我短跑很快的。”
她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迎着对方的目光,气势弱下来。
“那怎么办?你一个人去那边住吗?我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太臭太闷了。”
她表情可怜兮兮的,像条即将被人遗弃的小狗。
陆启明叹了口气,站起身道:“我出去看看金半臀还在不在。”
江妙妙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她涂金半臀的血。
这种事着实恶心,经历过一次就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过要是真能搬去有电的新房子,别说涂,哪怕让她喝两口,她估计都能硬着头皮答应。
陆启明出去了,她紧张地守在门边。
没过多久他回来,对她摇了摇头。
“它不见了。”
估计是跟丧尸大潮一起走了。
江妙妙啊了一声,顺着墙壁滑下来,无比沮丧。
陆启明没管她,在地下室转来转去找东西。
他肯定准备走了吧,有好房子住,谁愿意窝在脏兮兮的地下室呢?江妙妙心里很难受,抱着膝盖小声说:
“你拿别的可以,把口香糖给我留下好不好?我想临死前再尝一尝橘子的味道。”
陆启明撇嘴,“胡说八道什么?没事就过来帮忙一起找东西。”
她不解,“你要找什么?”
“塑料袋、床单,都可以。”陆启明手里已经有一根绳子,“既然金半臀走了,那我们就再抓一个金半臀。”
这年头,丧尸可是取之不尽的资源。
江妙妙闻言立刻开心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帮忙一起找。
塑料袋没找到,床单也没有,两人把被子上的被套拆下来,准备用来套丧尸的头。
只要把它嘴挡住,就不担心它咬人了。
但捕捉丧尸依然是件难事。
外面的丧尸大多是三两成群的,密集度大,不像之前落单的金半臀一样好解决。一旦对其中一个动手,旁边的丧尸肯定会围攻,到时自身难保。
最好让它们分开,只对付一个。
陆启明看着浴缸,想出一个办法,拿来锤子和小铲,在浴缸后面开始挖坑。
江妙妙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做事,因此非常殷勤,一会儿给他递杯水,一会儿给他送吃的,时不时问一句:“要不要帮忙?”
陆启明看着她的细胳膊细腿,感觉她走路快一点都会折断骨头,更别说帮忙挖坑了。
在地下室挖坑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刨开防潮层就用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他挖出一个半人高的坑,跳下去试了试,估摸着丧尸掉进来后没那么容易挣脱,就把浴缸挪开一条缝,站在黑暗里守株待兔。
待会儿只要进来一个,他就把门关上。
那丧尸掉进坑里,一时半会儿爬不上来,正好有时间套住它。
只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两人腿都站麻了,也没有丧尸进来。
“这年头的丧尸真不敬业!”江妙妙出主意,“我们喊两声怎么样?”
陆启明看了她一眼,张嘴便喊:“喂!”
江妙妙也喊:“过来啊!这里有人!”
“人肉吃不吃?不新鲜不要钱!”
两人比赛似的喊了半天,外面依然静悄悄。
江妙妙泄气,都想直接走出去了。
陆启明突然拿起刀,往他胳膊上划拉。
她大惊失色,连忙拦住,“你干嘛呀?我都没自杀。”
“谁说我要自杀了?”
他翻个白眼,割了浅浅一刀,用纸巾吸满血,丢进坑里,然后找出之前江妙妙受伤时,他从药店拿回来的止血喷雾与绷带,把伤口包扎好。
江妙妙看着坑里鲜红的纸巾,恍然大悟。
“原来你是想要血,为什么不跟我说?我过两天就……”
她脸一红,不好意思说下去。
陆启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门外响起“嗬嗬”声,如同老头在吹一个破喇叭,沙哑又刺耳。
丧尸们闻着味儿来了。
两人屏气凝神,集中注意力看着门。
几秒后,一只手伸进来。
陆启明等它完全走进来,立刻推浴缸,关上门。
江妙妙拿起被套要套,找半天却找不到目标。
“头呢???”
陆启明低头一看,十分意外。
“哟,是个小丧尸。”
约莫五六岁的样子,只有成年人一半高,掉进坑里蹦都蹦不出来,却张牙舞爪地冲他们嘶吼。
他从江妙妙手里接过被套,敲了敲小丧尸的头。
“别吵了,老实点。”
对方气得要死,恨不得一口咬断他脖子。
陆启明无情地套住它脑袋,用绳子捆住手脚,在后脖颈那里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提溜出坑,扔在地上。
江妙妙还从来没近距离看过这么小的丧尸,好奇地蹲在它旁边。
小丧尸脖子被咬断了,因此脑袋是歪着的。五官保存得还算完好,如果肤色正常,必定是个唇红齿白的小正太。
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黄金的长命锁,上面刻着祥云纹路,和“岁岁平安”四个字。
江妙妙有些心疼,因为想到它家人送它长命锁时,肯定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陆启明是个没有感情的屠夫,擦了擦刀刃,要割它的动脉。
江妙妙道:“真的要用它的血吗?它还这么小。”
“它咬你的时候力气一点都不小。”
她想想也是,毕竟自己吃烤鸡的时候都知道挑嫩的吃,犯不着在这种时候圣母。
小丧尸成为砧板上的猪肉,任由他们宰割。
陆启明熟练地割开它的大腿,放出一小盆血。
江妙妙捏着鼻子涂抹全身,陆启明也涂了。
二人用碎布挡住口鼻,走出地下室。
这是小一个月来,江妙妙第一次走出那个潮湿黑暗的地方。
当阳光落在自己身上的那一刻,她激动得都快哭出来。
如陆启明所说,别墅损坏得很严重,墙壁上到处都是大洞,窗户和门更是无一幸免,看起来随时都会倒塌。
别墅外面,丧尸的数量明显比之前少了许多。
上次去别墅时,走几公里的路至少能看到上千丧尸,成群结队的。现在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在游荡。
她走起了丧尸步,摇摇晃晃地跟在陆启明身后。
路过那片桃树时,不禁停下脚步。
桃花已经谢了,树枝上挂满了青色的小毛桃。
她粗略一扫,就发现了好几十个。
江妙妙咽了口唾沫,暗自下决定:如果夏天时她还活着,一定要来摘桃子吃。
“跟上。”
陆启明回头发现她落后好远,小声提醒。
她连忙追过去,与他穿街过巷,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他说得太阳能房子。
那是一栋位于市中心的湖畔别墅,面积比她之前租的别墅大得多,外观也豪华得多。
楼顶铺满了黑色的太阳能板,花园里甚至有私家泳池。
小区外面,前面是超市,后面是中学。左边是商业区,右边是政府大楼。
后院连接一条小石子路,走一百多米就是人工湖,湖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简直是天堂啊!
江妙妙激动得憋不住,抱住陆启明开心地亲了口。
后者愣住,脸颊浮起淡淡的红晕。
陆启明咳嗽两声,想说话,江妙妙却已经松开手,迫不及待地朝新“家”走去。
他只好跟上,进门时想到她嘴唇的触感和温度,忍不住摸了摸脸颊。
别墅院门是锁着的,江妙妙试了一下,打不开,后退两步,望着高耸的院墙发愁。
“我们要不要……”
话未说完,身边刮过一阵轻风。陆启明已经爬到院墙上,蹲在那里,转身对她伸出手。
她目瞪口呆,对他比了个大拇指,然后抓住他的手努力往上攀爬。
陆启明像拖麻布袋一样,把她拖了上去。
“谢谢。”
她好不容易站稳,抬头道谢,对方已经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地上。
江妙妙:……腿长了不起。
她抓着墙壁,笨手笨脚地往下爬。陆启明托住她腋下,把她抱到身边。
他收回手,得意地抬了抬下巴。
“要是我没回来,你连这堵墙都翻不过来。”
江妙妙心中的感激顿时烟消云散,竖了个中指,抬脚往大门处走。
走到一半时她看着紧闭的大门,怀疑那扇门也是锁着的,于是调转方向,绕到后面的窗户外,从窗户爬了进去。
陆启明跟在她身后,轻笑。
“总算长点脑子了,孺子可教也。”
江妙妙实在受不了了,蹲在窗台上回头道:
“你要么闭嘴,要么找你朋友去,自己选。”
她希望留下来的是一个得力伙伴,而不是啰啰嗦嗦的苍蝇精。
陆启明嗤笑:“你是心虚,才不准别人说。”
她瞪圆了眼睛,一副要啃人的模样。
他只好做了个ok的手势,一把将她抱进去,自己单手撑着窗台,轻松地翻进屋子里。
江妙妙已经在幻想住进新房子后的美好生活,谁知进去后四处看了看,宛如被人当头泼了盆冰水,激动的心脏被浇了个透心凉。
“这里……怎么什么都没有?”
转来转去都是四面白墙,别说啥豪华装修了,连张小板凳都看不见!
陆启明道:“应该是刚建好没多久,所以没来得及装修。”
她沮丧地坐在地上,十分失望。
这里电是有了,可是没家电啊,有电又有什么用?
陆启明垂眸看着她,“你不喜欢吗?”
江妙妙恹恹地说:“倒也没有。”
“那我们要不要搬过来?”
“搬过来怎么住?没床,没桌椅,没炉灶,怎么生活啊?”
陆启明早有打算,“我们先将就两天,期间在周围转转。旁边都是房子,超市也离得近,有什么需要的就带回来。用不了多久,就能满足正常生活需求了。”
她啊了一声。
“直接去别人家拿?那不是偷吗?”
超市里的食物不吃也会坏掉,所以心里好接受些。直接像这样去别人家搬东西,总感觉怪怪的,违背她这么多年接受的教育。
陆启明说:“这就得看你怎么选了。可以回地下室跟老鼠抢吃的,可以在这里睡地板。也可以按照我说得做,要什么拿什么。”
她在心里挣扎,一方面难以突破道德底线,一方面实在向往有电的生活。
几分钟过去,后者战胜前者,江妙妙起身道:
“听你的吧,现在去拿?”
“不急,咱们现在先回去,把有用的东西都带回来。”
尤其是那只小丧尸,体力差,攻击性较低,最适合留在身边当血包了。
两人又回去,翻墙时江妙妙坦然自若地冲他伸出手。
陆启明帮助她翻墙,言语中掩盖不住的得意。
“是不是离开我不行?”
她轻哼一声,掸掸衣服上的灰尘。
“当个梯子,瞧把你开心的。”
陆启明顿时像吃了屎一样糟心,话都不愿说了。
江妙妙成功怼了他,回去的路上心情大好,步伐比来时轻松许多。
二人回到地下室,小丧尸躺在地上扭成一条泥鳅,看见有人来更加躁动不安。
他们没有管它,推出从超市带回来的推车,把需要的东西都放进去。
食物自然得带上,末日后没人生产,吃一点少一点,哪怕是一片薯片也非常珍贵。
水太重,搬不动,好在新家旁边有湖,应该不会缺水用。
被子衣服都几个月没洗了,脏得要命,她宁愿冻死也不想穿在身上。
收收捡捡半个小时,食物装了半辆推车。
陆启明看着他们的全部家当,难以置信。
“就这些?”
“是啊,手电筒、充电宝、纸笔……还有吃的,能派上用场的都在这里了。”
好吧,幸亏他们马上就搬家,否则生活质量连末世前的乞丐都比不上。
江妙妙推着车,目光落在小丧尸身上。
“它怎么带去?绑在推车上吗?”
陆启明摇头,从被套上撕下来一根布条,将一头拴在绑着小丧尸的绳子上,另一头握在手里。
“走。”
他拽了拽布条,小丧尸踉踉跄跄地往前走了两步。
它嘶吼着,显然不满意这种待遇。偏偏脑袋被套得严实,什么都咬不到,什么都看不见,只能跟着布条的节奏,无头苍蝇一样往前走。
江妙妙推着车,陆启明牵着小丧尸,拖家带口地离开地下室,于天黑前赶到新家。
晚上是城市里最危险的时候,丧尸们不必忍受灼热的阳光,感知度最强,很容易察觉到他们的存在。
因此一进门,陆启明就把所有窗户都反锁,将小丧尸单独放在一个房间里,自己则和江妙妙,到二楼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睡觉。
屋子里没有炉灶和燃料,晚饭是一人两块干脆面。
天气变热了,不盖被子倒是不冷。但地板太硬,江妙妙身上的伤口又结痂了,怎么睡都是硌着的,翻来覆去很不舒服。
陆启明在黑暗中听了半天,突然起身,将衣服裤子都脱下,只留一条小裤衩,铺在地上说:
“你睡这里。”
她摸了摸,惊讶。
“你不穿衣服吗?”
“我热。”
气温有那么高吗?
她摸摸肩膀,心想有东西垫总比没东西好,躺了过去。
陆启明裸着身体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没一会儿便响起轻微的鼾声。
江妙妙以前觉得吵,现在却越听越安心,很快也涌出困意。
她的上下眼皮逐渐合拢,还差一点点就能沉入梦乡时,身上突然压过来一个沉重的躯体。
男人结实的手臂搭在她胸口,呼吸声那么近,贴着耳畔,温热的气息吹得她耳朵也变烫了。
江妙妙吓得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警惕地问:
“你想做什么?耍流氓吗?”
回答她的是一连串轻微的鼾声。
他的皮肤冰冰凉凉的,像夏天被井水浸泡过的西红柿,靠上去非常舒服。
由于抹了丧尸血,没条件洗澡,他闻起来很臭。不过江妙妙也臭,两人是五十步比百步,谁也不能嫌弃谁。
没枕头怪难受的,她摸摸他胳膊,发现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替代品,便蹑手蹑脚地换了姿势,枕着他的胳膊睡觉,顺便把他另一条胳膊也拉过来,搭在腰上盖住肚脐眼,这才放心地睡了。
翌日清晨,陆启明醒来。
透过门缝外照进来的微光,他看见女孩躺在自己的臂弯里,睡得香甜,嫣红的嘴唇随着呼吸微微张合。
他屏住呼吸,轻轻靠过去。
江妙妙忽然睁开眼,看着天花板愣了好久,仿佛才想起自己身材何处,小猫似的伸懒腰。
陆启明赶紧闭上眼睛,装作仍在睡觉。
她坐起身,拍拍他的脸,“醒了醒了,你是猪吗?睡得早醒得晚。”
他这才慢悠悠地睁开眼睛,看着她说:
“你是不是半夜里偷偷把我的手剁了?”
“啊?”
“不然我为什么感受不到它的存在?”
江妙妙老脸一红,支支吾吾。
“可能是你睡姿不好吧,我也老这样,我帮你揉一揉。”
她殷勤地凑过去,抱着他的长胳膊用力揉搓。
血液逐渐流通,陆启明握了握拳,肌肉硬邦邦的。
两人打开门走出去,特地在拐角处暂停了一下,探听外面的动静。
还好,窗户和门完好无损,夜里丧尸没进来。
陆启明去查看小丧尸的情况,江妙妙趴在推车上翻食物当早餐。
好吃的都已经吃完了,剩下的不是饼干就是方便面。
说真的,平时当零食打牙祭还行,一连吃几个月,她现在看了就想吐。
翻出两包红烧牛肉面,和两袋香葱味的苏打饼干,勉勉强强算是有荤有素。
二人盘腿坐在空无一物的客厅里,吃完这干巴巴的早餐
江妙妙痛苦地捂着脖子,“我喉咙都要割破了……”
昨天应该搬半桶水来的,太傻了。
陆启明也吃得很费劲,剩下半包饼干实在咽不下去,丢在一旁起身说:
“走吧,干活了。”
“去哪儿?”
他环视一圈,锁定不远处的一栋别墅,抬了抬下巴。
“先从那里开始。”
江妙妙抹抹嘴,先往身上补充了一点丧尸血,然后随他前往目的地。
和他们的新家不同,那栋房子是有人住的,而且走得时候应该很匆忙,门都没锁,大咧咧敞开着,车库里停着一辆白色的宝马x5。
陆启明先去看车,转了一圈没找到钥匙,颇为惋惜地叹了口气。
他回头,发现江妙妙已经进屋了,也跟进去,看见她期待地站在一台双开门冰箱前,眼睛亮的像装满星星。
下一秒,她打开冰箱,怔了两秒,弯腰狂呕。
冰箱断电一两个月,里面的鸡蛋、面包、肉、鱼虾、水果等等,在堪比温室的冰箱里储存着,早就开始腐烂。
臭味一直散不出去,憋在里面,越憋越臭,打开来的一瞬间狂涌而出……
那味道,绝了!
江妙妙简直后悔自己长了鼻子。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所有订阅的小可爱,留评有红包哦,我都迫不及待啦(*^▽^*)感谢在2020-04-1120:06:43~2020-04-1220:12: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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