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曦昨晚发现了自己的心思,如今再面对沐霭,就有些心虚。
一时紧张,更不知道说什么合适。
她低垂着眼,视线四处乱飘,不肯往他脸上看。
沐霭注意到她耳尖的红色,见她坐稳了,若无其事的收回手,问,“视频你看完了么?”
说起正事,程曦一下子恢复了冷静。
她仔细回忆了梦中所见,回答沐霭,“我见到的那个人,她弹得……应该比这个还要流畅一些。”
“对方多大年纪呢?”
“大约、十岁的样子吧。”
沐霭有些惊讶,“十岁就弹得比这个还要流畅的话……应该是少有的天才。”
“天才?”
“嗯,协奏曲都是国际大赛决赛才会演奏的作品。我发给你的那个,是去年的获奖作品。”
沐霭一下子想起,以前他在日本比赛的时候,曾经遇见过一位这样的少年天才。当时想要去结交,但是对方似乎比赛结束就走了,没能联系上。
如今时间久远,很多记忆都模糊了,具体的细节,估计得问问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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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区并不远,程曦还没理清头绪,观光车就在一栋临湖的三层小别墅前停下了。
程曦刚下车,就看见竹溪在二楼跟她挥手,“小曦快上来,咱们一起喝下午茶。”
然后朝自家儿子喊,“沐霭,愣着干嘛,快帮小曦拿行李呀!”
程曦带的东西并不多,正想说不用,沐霭已经推着她的行李进去了。
二楼阳台,竹溪和程夫人正悠闲地喝着下午茶。
看见程曦上来,两人忙招呼她加入。
女士们在一起,聊的无非就是时装,包包,保养等话题。
程夫人性格爽直,竹溪常年混迹传媒界和娱乐圈,见多了各种玲珑心思的人,反而跟程夫人很投缘。
两家都是自驾过来,简单闲聊一会儿之后,就回各自的房间休息。
程曦在床上眯了一会儿,有些睡不着,索性起床练字。
这是她多年养成的一个习惯,心绪不宁的时候,练一会儿字,往往能慢慢平静下来。
程曦在包里翻了一下,经常用的钢笔忘带了,想起一楼临湖的地方似乎有一个书房,便决定下楼看看。
依着记忆找到书房的位置,还没走近,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清澈的天空下,午后的阳光正好,柔和地勾勒他的身影,一不小心就容易变得俗气的印花衬衫,在他身上竟然格外的好看。
沐霭面对着清澈的湖水,静静坐在落地窗前看书,并没有注意到她。
程曦停住脚步,不着痕迹的退了几步,打算趁他还没有发现,悄悄离开。
刚转过身,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跑什么?”
声音里似乎还带着点笑意。
程曦转过身来,看见沐霭已经放下书,缓缓朝她走了过来。
既然已经被发现,程曦只好放弃离开的打算,假作镇定跟他寒暄,“没、没啊,你不睡午觉么?”
沐霭笑着解释,“我有些认床,睡不着,就下来找两本书看。”
然后特别自然地问她,“你想找什么?”
程曦实话实说,“突然想练字,我常用的那支没带来,过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钢笔。”
“这里书倒是不少,钢笔似乎没有看见。”
“哦,那我再去别处看看。”
程曦转身欲走。
沐霭拉住了她。
加上刚才在观光车上的那一次,这是俩人今天第二次肌肤接触了。
程曦穿了短袖,沐霭的十指骨节分明又纤长,正握着她的小臂,零距离的触碰让她有种错觉,好像他手掌炙热的温度,快要灼伤她的皮肤。
“等下。”沐霭松开她,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一支钢笔递过来,问她,“这支可以吗?”
程曦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之前他们一起爱心理发获得的奖品。
沐霭手里这支银色的,正是当初跟她换去的。
沐霭的那支黑色的,如今还好好的收在程曦家里,从来没拿出来用过。
没想到,他居然将刻了自己名字的这一支随身携带着。
其实她看到沐霭拿出笔,已经没有了练字的心思,不过话已出口,只好点点头。
“可以的。”程曦对笔没什么要求,何况派克的笔一向好用。
沐霭将笔塞到程曦手里,没有再说什么,继续回去看书。
他表现得这样坦然,程曦也只好当什么事都没有,在书房找了张桌子,开始练字。
刚开始的时候,程曦还没办法集中精力,原因无他,沐霭的存在感太强。
但一会儿之后,程曦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了。
程曦越写越顺畅,完全沉迷于练字,并没有注意到,落地窗前的沐霭已经放下了手中的书。
她正在写的是归有光的《项脊轩志》。
明朝的文学家里面,程曦最喜欢的就是宋濂和归有光。
写到“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你也喜欢震川先生?”
沐霭的声音乍然出现,程曦吓了一跳。
对于沐霭的话,她还蛮意外,“嗯,你也喜欢他么?”
沐霭点点头,“我很喜欢他的散文风格,朴实无华,对家人的感情都真挚。比如这一句,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一下子就懂了他对幼年丧母的遗憾。”
一说起自己的喜欢的作家,程曦就滔滔不绝,“在他笔下,母亲,妻子,甚至婢女,都是很好的女性形象。有人说归有光太幸运,怎么可以遇到这么多好女人。但我有时候在想,会不会是,他天生就有一颗善意美好的心呢?所以,他才能在暗淡破败丧气的归氏家族生活里,看到女性柔美洁净的光辉,并鼓励自己将破败人生过下去。你觉得呢?”
“嗯,我觉得自己也很幸运,遇到的都是好女人。”
本来是打算跟对方探讨归有光,没想到,听到了意料之外的答案。
程曦抬起头,正好撞进沐霭一直凝视着她的眼里。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遇。
没有人说话。
一时间,书房寂静得只听得见窗外偶尔的鸟鸣。
风很轻,从窗外照进的光影,落在纸张上晃动了下。
少女的双眼懵懂,目光澄澈而干净。
沐霭定定看了几秒,收回目光,笑着说,“刚看见后面的小院子里种了枇杷,已经黄了,想去摘吗?”
程曦这才回过神来,“好、好啊。”
关于归有光的讨论戛然而止,两人都很有默契地没有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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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江南碧苍苍,蚕老枇杷黄。
此时正是枇杷收获的季节。
两人去厨房找了篮子和剪刀,戴上遮阳帽,出发去摘枇杷。
度假村的枇杷应该是改良过的品种,长得很好,黄澄澄的一串串挂在树枝上,看得人口舌生津。
还没等沐霭拿梯子过来,程曦忍不住踮脚先摘了一个。剥了皮尝一口,肉多核小,水分也很足。
程曦很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选了比较矮的树枝,一边摘一边剥了吃。
沐霭搬着梯子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程曦在吃枇杷,便笑着问了一句,“甜么?”
程曦手里正剥好一颗,笑着点头,“很甜,你要尝尝么?”
“好啊。”
沐霭俯身,薄唇轻轻擦过她的指尖。
他的动作特别自然,一气呵成,程曦反应过来的时候,枇杷已经在沐霭嘴里了。
他嚼了两口,笑着说,“确实很甜。”
少年薄唇的触感还停留在指尖,程曦心砰砰直跳,脑袋有一瞬间的空白,连眨眼都忘了。
“你……”程曦,犹豫了一会儿,小声含糊的说,“我说让你尝尝,没说直接用、用嘴啊。”
沐霭手里拿着梯子,特别无辜的抬眉,“嗯?”
程曦张了张嘴,没好意思再说什么,只能不理沐霭,继续闷头摘枇杷。
一边摘一边腹诽,怎么想,都觉得这人是故意的!
程曦一心专注于摘枇杷,矮的一片很快被她摘光了。
她摘得正兴起,并不打算就此罢手,便摩拳擦掌,考虑要不要爬树。
小时候没饭吃的时候,树上的野果,河里的鱼虾,都是美味的代名词,所以,程曦从小就有一身爬树摸鱼的本领。
不过,她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据妈妈说是c牌的最新款——穿着爬树,她有点舍不得。
于是便将主意打到了沐霭搬来的梯子上。
沐霭的梯子本来是搬来给程曦用的,她目光一扫,他就知道了她的意图。
于是马上将闲置在一旁的梯子搬了过来。
“我扶着梯子,你上去小心一点。”
“好。”
程曦心愿达成,高高兴兴地换了一个空篮子,拿着剪刀,站在梯子上继续摘枇杷。
“我站稳啦,你不用扶着了。”
枇杷地表面并不是很平整,沐霭没有听程曦的,继续扶着梯子。
见他如此,程曦只好说了声“辛苦你了,谢谢。”
沐霭抬头,视线缓缓向上移,直到和她对视,然后说,“跟我客气什么。”
今天他说的话,总觉得有些别样的意味。
程曦不想再猜来猜去,于是她枇杷也不摘了。放下剪刀,深吸一口气,抬眼与他对视,直接问,“你今天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沐霭神情未改,故意笑着问她,“今天说了好多,你指哪句?。”
这人居然装不知道!
程曦睁大眼睛,抿着唇,犹豫了一会儿,低头看着他的笑颜,不知道怎么的,突然生出无尽的勇气。
她站在梯子上,居高临下的问了出口——
“你随身带着我的笔,还说什么“我觉得自己也很幸运,遇到的都是好女人”,还有刚才、刚才就着我的手吃枇杷,以及那句“跟我客气什么”,到底是什么意思?”
沐霭看着她有些气急败坏的表情,笑了,“你觉得呢?”
程曦脸颊气鼓鼓的,不说话。
这人一天暗戳戳的撩她,居然还想她先开口,没门儿!
不过沐霭也并没有打算要程曦回复,他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看着上方的女孩,认真的说——
“曦曦,我的意思,难道还不够明显么?”
“我喜欢你呀。”
砰。
砰。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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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睡完午觉起来,看到自家儿子和程曦在院子里摘枇杷,午后的阳光正好,少男少女一起摘枇杷的画面非常养眼,她决定去参与他们。
结果她才走了两步,儿子不知道说了什么,她远远的看见——
程曦从梯子上摔下来了!
这倒霉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节日快乐哈,单身狗默默蹲墙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