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我。
她莹白指尖抚上嫣红唇瓣,整个纤细身体往后慵懒地蜷缩着,纤足在柔软宽阔的黑色真皮沙发上,越发显得视觉白皙。
架在鼻梁上土气的黑框眼镜早已经不知扔到哪里去,乌黑如墨长卷发倾泻而下,随意而凌乱的滑落在晕染着薄薄桃花色的脸颊两边,将白净明艳的小脸映衬得越发纤巧。
男人俊美矜贵的墨色眉眼间蕴藏着淡淡的餍足光华,增添上一抹惊心的惑人,目光凝着她如吞噬人心的漩涡,问:“要什么?”
明知故问!
明歌瞪了他一眼,表情混合着娇媚与嗔意,目光不经意间瞥见滚落到地上的灌汤蟹黄包,道:“都怪你,浪费我的包子。”
说着,她下意识地抬腿,踢他一下。
“为了一个包子,踢我,嗯?”宫夜宴修长手指轻巧地捉住女孩的脚腕。
明歌呆了呆。
卧槽……
她竟然从这句话里听出大美人浓浓的……委屈和醋意?
这句话,仿佛在说:
一个包子而已,比你男朋友还重要?你居然为了一个包子踢我?
莫名的觉得……好萌。
明歌星星眼,立刻哄他道:“当然不是!我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包子踢你呢?这绝对是个美丽的误会,人家明明是为了向你表达爱意来着……宝贝儿,你放开我先!”
她说着,本来下意识的想要往宫夜宴身旁一个熊抱扑过去,谁知自己的脚腕被他握在手掌里动弹不得,于是不禁开口提醒道。
经明歌一提醒,宫夜宴这才恍然发现女孩极为纤细的脚腕,被握在他的手掌心里,恍如盈盈不堪一握,可以轻易折断一般。
明歌身高有172厘米,出乎意料的脚却不大。她活得精致,这种精致体现在从头到脚上——
她的脚指甲修剪得圆润精致,与手上的未染蔻丹不同,指甲上面薄涂了层墨绿色的指甲油,亮光面折射出细碎的宛如暗夜星辰一样的碎光,像是华贵而慵懒的猫的眼睛。
墨绿色的蔻丹宛如漂亮名贵的宝石,毫无违和感的镶嵌在纤纤玉足之上。
男人眸色陡然间一变,晕上浓烈翻滚的墨色。
美人玉足,从古至今,都代表着隐晦暧昧的含义。
在更为封建保守的古时,女子的足,只有自己的丈夫能看。
宫夜宴曾经听说过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一个权门二代,天之骄子的类型,唯独眷恋女人漂亮的脚。
嗯,这种嗜好,被称作为“恋足癖”。
宫夜宴确信自己没有这种略微特殊,却算不上不良的嗜好。
但,女孩纤白玲珑的足,的确令人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这一刻,所有的洁癖仿佛都消失不见,男人修长的手由女孩脚腕往下顺移到整个脚掌,虚虚的拢在他掌心。
“痒……”明歌情不自禁地往后蜷缩而去,一只脚被宫夜宴握在手里,掌心的纹路与略烫的温度,由接触的那一块皮肤传递到她脚心,连带着整个身体都蹿过一阵酥酥麻麻的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