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村落,连带秦六意与杏儿所居住的青瓦院落,早已一并烟消云散,无迹可寻。
这也太夸张了些。不同于我曾步入过的里境,秦六意在现实中构筑的幻术显然更加不可思议。将整个村落曾存在的地皮都绕过一遍了,我依旧震惊得回不过神来,忍不住懊恼:“我一直以为,这里就算是燕埠城境内了。阿遥,那个幻境里,难道只有你我与秦六意算是……活人?”
阿遥漫不经心:“还有杏儿。和七八个妖物。”
是了,还有杏儿,以及抓我来的瘦汉。我花了很多时间,才理解了秦家这幻术的原理——的确,房屋是假的,田地是假的,人也是假的,而非我当初猜想的妖物化形。但说它们完全是虚无,也不对。
其实,蓥华秦氏比起别的妖族没什么特别的优势,只是灵气很充沛,特别充沛,非常非常充沛。
他们生来就有采集周遭灵气,将其化为己用的能力,所以才能像这样随手动用庞大的灵气构筑幻象。在幻境及其周遭的一定区域内,灵气的浓度都高到了近似形成结界的程度,所以就算不明就里的人置身其中,吃穿用度都使用幻术的产物,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高浓度的灵气足以支撑起一切外来的生命。
可是如今,幻术消散,我又该到哪里去找人?事情越来越复杂,我头疼得要命,直想一头撞树上——当初就不该听秦金罂的,姓秦的都不是好东西!
我“嗷”了一声,刚想破罐子破摔地蹲下,猛然察觉阿遥还在一边,抱胸冷冷看着我表演。
我收拢预备插进头发的手指,慢吞吞站直腰,讪讪挪了两步,尽量保持仪态端庄:“阿遥,我现在要去燕埠了。”
阿遥叹气,答了声“行”。我的眼睛亮起来,却也隐隐有些难以置信:“你也要去?你真的要帮我?”
依他的性格,这句“行”,已经明白得不能再白。他与我对视着,没有作声,这已经让我几乎跳起来:“阿遥,你真——”
他伸直手臂张开五指,罩住了我的头:“我说了离我远点——不是帮你,我在这儿本来就是为了搅秦六意的事。”
隔着切切实实一臂的距离,我意外道:“你和秦六意不是一伙……一起的?”
“我受人之托,”阿遥摁了一把我的头,将手收了回去,“要管着他。”
隔着长发,他手掌的触感似乎还有所残留。
“是秦金罂?”我“啊”了一声,“你认识秦金罂?”
“当然。”
“很熟?”
“算是。”
秦金罂眉间那一枚鲜红的花钿浮现在我脑海中。我憬然有悟,出声:“我早该想到。能让你用‘沉鱼落雁’来评价的美人,我见过的还真只有秦金罂一个。”
但随之,我也很快就叹气了——她怎么就那么好,谁都认识她,谁都肯帮她做事?
“大家都长了眼睛,知道她好看,连阿遥也说她美,”我叹着气,念念叨叨感慨道,“那她就是真好看了。阿遥,你说她怎么能这么好看?嘴唇像用画符的朱砂描过。”
“她那是用胭脂描过。”阿遥冷冷道。
胭脂。不管描没描胭脂,好看就是好看。我撇撇嘴,冷不丁,却又觉得似乎有话非问不可。
“莫非,你也喜欢秦金罂?”反应过来之后,我近乎幸灾乐祸地匿笑了,“你之前说过的,那么你学做饭,就是因为秦金罂喜欢吃——”
话说到一半,我猝然刹住了车。
如果记忆没有出错,当时,他还说过三个字——“她死了”。
不对。秦金罂如今,明明好端端地待在昆吾宫,芙蓉一般盛开在雪时身侧。分明还在生的女子,会被什么人说成是死了?
不是债主,就是仇人。我豁然开朗:秦金罂这样的大美人,追求她的人自然不少,她一天换一个只怕都不够轮。阿遥亦非等闲,把她追到手不难,但能留她多久就不好说了。
看来阿遥当时是被她甩了。那他岂不是和我师父一样?
不,比我师父还惨。可能秦金罂提出分手之后,还把弟弟这个麻烦都一并扔给了他。
我看阿遥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慈悲和怜悯。
于是我当即善良地决定,不再在他面前提秦金罂那档子事。他绿碧玺的眸子见证了我一系列的表情变化,想必猜出不是什么好事,莫名其妙道:“兰子训,你瞎猜什么?”
“没什么,”我慈祥地安抚他,“我们快去燕埠,追上秦六意吧。”
燕埠就在山脚下,依山傍水,因其身为官牙埠头,而日渐繁华——当然,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了。燕氏的灭门惨案以来,往来燕埠的牙商失去氏族庇护,早已经不再将此处当作必经之地。
加上厉鬼作祟的事,近十年燕埠居民更是死的死,逃的逃,曾经繁荣的燕埠终于步入日暮穷途。我与阿遥走过界碑,呈现在眼前的尽是断壁残垣。
道旁屋宅青瓦脱落,露出光秃秃的梁架,斑鸠在其中筑巢;透过临街的破纸窗,可以看见灶台上方还挂着锈腐的铁锅,锅底一个大洞,洞后密密结着层层叠叠的蛛网。
可这毕竟曾是个城镇,客店的残破旌旗褪了色,在风中猎猎,好歹显得不那么冷清了。我忍不住开口问:“阿遥,他们怎么不在?”
阿遥低头看我一眼,不用他开口,我猛然意识到,是我自己先入为主了。若非必要,妖物不会化作人类的模样与人混居,这是常识。
都怪秦六意的幻象,向我下了错误的暗示。阿遥似乎又要出言揶揄,我连忙抬起手掌,以求他高抬贵手:“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对不起。阿遥文武双全,不必回答这种傻问题。”
这下,反倒是他像是觉得意外了,看看我的脸,冲我褒赏地一笑。
是久违的笑容,不带冰凌,不含讽刺。阿遥笑时眉梢扬起,如一滴晨露在朝阳下溅开,光华灿烂,张扬且明艳。我有那么一瞬间,心头微微一荡。
没出息,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这样容易被笑打动。说实话,在得知秦金罂在师父与阿遥之间周旋过的事之后,我还是小小地对比过他俩,结论当然是师父获胜。
两个人其实看起来都没那么可靠,但师父胜在善解人意,宽以待人,个头似乎也要比阿遥稍稍高个一寸半寸。但这一刻,我居然动摇了,在心中轻轻辩解道——可阿遥笑起来好看啊。
当然,我很快用力甩了甩头。难道师父笑起来不好看?师父和雪时一张脸,当年,雪时可是凭一个笑就把我拐走了。如果秦金罂要在师父与阿遥之间选一个,当然还是选师父明智。想通了这一节,我重重点头,脚下却一沉。
——疼。我被绊得几个踉跄才稳住步子,好歹没有摔个狗吃屎,当然也谨记阿遥一再的强调,张牙舞爪可算是没沾着他。我疼得龇牙咧嘴,回过头看,是踢上了一块凸出于路面的石头。
石头横在路中央都没人管,这燕埠更加凄凉了。我眼泪汪汪叹气,身后,却骤然响起了陌生的苍老嗓音:“莺莺……是不是莺莺回来了?”
按理说,燕埠应该还居住着零星五六户居民,但这毕竟是进城以来,头一次听见人声。这一声打破了城中的静默,我回头,看见一名身形佝偻,满头白发的老人摸索着门框,正抖抖索索地踏出破旧的家门。他激动得整个人都在剧烈颤抖,与那风中的褪色旌旗如出一辙。我被这一幕震动,连忙出声,道:“老伯,我不是莺莺。”
老人却恍若未闻,跌跌撞撞跨过门槛,险些扑倒在地。出乎意料,阿遥出手扶住了他,老人抬头,现出一双异常发红的眼眶,与其中深深内陷的畸形眼睛。
是个瞎子,年纪大了,看来耳朵也不好使。不用阿遥出声提醒,我靠近老人,重复了一遍:“老伯,你认错人了,我不是莺莺。”
老人脊背的颤抖渐渐平息下来,伸出皮肤皲裂的手,我忙将自己的手递了上去。握着我的手,他躯体中的波涛才渐渐平息,终于,小声自言自语:“不是莺莺……不是莺莺……”
我暗暗叹息一声。看样子,这个“莺莺”突然消失,不知去向,极可能是被抓去扔下了悬崖。这样一个双目失明,风烛残年的老人,是怎样独自一人活到现在的?
值得庆幸的是,老人的神智还算清醒。他松开我的手,站稳了,阿遥的手也随之撤去。
“小伙子,”他以沙哑的苍老嗓音,沉沉苦笑,“你把小姑娘带来这地方做什么。”
他干瘪的双目之中,有泪。原来他与阿遥相识?我看一眼阿遥,尽量轻快地抢着道:“老伯,我来除鬼,能让燕埠变回三十年前。”
短短一刹的沉默,老人无声笑了。他摸索着回身,将门推得更开一些:“老汉从来,不相信是鬼。燕家人哪个不是慈悲为怀,哪个没有善心好意?那样的人死一千个也不会出一个厉鬼。你们进来坐坐,燕埠已经没几个活人了。”
暮色沉沉,找个地方歇脚打听一下是好,可听这样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回忆当年,似乎不是什么好选择。我想了想,问道:“老伯,燕埠还余有几户人?”
老人却似乎没听见我发问,自顾自进屋里去。我的视线跟随他的身影延长,很容易地,就注意到了正对大门的那幅画像。
那画像挂在墙的正中,看画勉强可算是我的专攻,我一眼便知道,是上佳的丹青。工笔细腻,色彩鲜亮而温和,看得出有些年头了,但其中神采丝毫不褪。画中袅袅婷婷的,是着藕荷色留仙裙的少女。少女不过豆蔻年华,梳着双螺,一看便知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娇憨可人。少女在伏案读书,低头间下颔尖尖,更衬得一双大眼睛灵动明亮,温润如泉。
我心头微微一惊。
这少女的衣着打扮,和杏儿一模一样。容貌是不同的,只是服饰发型,甚至连胸前佩戴的香囊,都全能重合。难道这画上的少女就是跟在秦六意身边的杏儿?我惊疑不定地看向阿遥,他冲我微微摇头,此时便又听见老人的嗓音响起:“小伙子,你是不是在带她看画?”
阿遥遥遥应了一声。老人似乎自顾自笑了笑,接着道:“这画上画的,是三十年前,燕家的三小姐。好看吧?可惜老汉,已经看不见它很久了。”
我以只属于我们两人的音量,问阿遥道:“杏儿?”
阿遥扇了扇睫毛。
“大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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