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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六十七章(1 / 1)

席间,沈文晖也曾状似无意地问起:“师兄公务繁忙,怎么想起亲自送老师回京了?计划何时返回衢州呢?耀之定当前去相送。”

冯翊在衢州虽不是刺史,为一州之长,可也好歹算是一郡之首,如今已然做到了正四品的位置上,只是他外放之时在京中的官职便是正六品,京中又向来流传着外放不如京官的说法,反倒没有他在京中时的那份清闲了。

几乎无人察觉地,冯翊执筷的手顿了一瞬间,接着又恢复如常地夹菜,道:

“我这不是也好些年未曾归京了吗?还真是有几分怀念,我家这两个孩子都是在京中出生的,离京之时又年纪还小,早就对京城的光景没了印象,此番也是带一家子前来重游故地吧,归期暂时还未定呢。”

冯翊向来对人赤诚,对朋友则更是如此,说起来竟是从未说过谎,此番还是第一遭,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撒起谎来也可以做到面不改色的,心中默默对师弟说了一声抱歉。

沈文晖也没多想,这个理由完全说得过去,据说冯师兄是遗腹子,寡母迫于娘家无奈改嫁,幸好还算有几分良心,记得在离开之时将他托付给邻居,也就是当时还未入仕的老师程勉。

程勉彼时正值丧妻丧子之痛,看着还不足周岁的小婴儿,想到自己还未来得及出生看一眼这个世界便已经匆匆离去的孩子,便是一阵悲从中来,在秦管家的劝说下,便半推半就地抚养了这个婴儿。

按道理来说,冯师兄的确是老师手把手教养长大的,也是他最有感情的一个弟子,处得同父子之间也差不多了。

只是不知为何,在冯师兄还年幼之际,明明有机会给孩子改名换姓,将他当做亲生一般收养的时候,老师却迟迟不愿松口,于是,冯师兄便终究是随了生父的姓氏。

这些事情沈文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在他回来之前的那一世,老师已然去世,秦管家在他上门吊唁、并以子孙之礼披麻戴孝之时,不知是自己在念叨,还是刻意说给他们师兄弟几个听的,便将这段往事娓娓道来了。

因而,冯师兄作为京城人氏,离乡十余年,想趁此机会让孩子们认认根儿,这一点完全说得通。

一旁听着他们之间谈话的冯倩如低头用饭的功夫,目光不由得闪了闪,他们这一大家子此番回京,娘命下人收拾好的箱笼跟搬家也差不离了,只是,爹为什么要说谎呢?

饭后,程勉对着沈文晖上次送年礼之时遗留下来的问题一一解答,又同他说了书院开学的日期,便放他归家去了。

而就在沈文晖离开太傅府之后,书房里只有程勉和冯翊两个人的时候,只听着程勉不动声色地道:

“说吧,你有心事?而且是瞒着我的事情?跟你此番坚持要大张旗鼓收拾了许多行李仿佛要常住京中一般有关?”连着三句话虽是问句,语气却是一句比一句笃定,显然心中已然有所察觉。

冯翊不由得苦笑,老师真的是,将他的心思看得透透的,也罢,既如此,那便一一道来吧。

冯翊从当初大约在十几年前,他升到正六品侍读学士之时讲起,一直说到前些日子收到的一封密信,也正是这封密信,才让他不得不赶回京中,随老师一道,既是出自真心,也可以说是个明面上遮掩的幌子。

程勉听了久默不语,是呀,谁又能想得到天启帝埋下的布局竟是从十多年前就开始筹谋了呢?便是他,即使的确觉得冯翊当初如果在任职侍读学士之后突然自请外放出京有些奇怪,却也从未多想过什么。

毕竟,好实干想外放谋出路的人也不在少数,他却没想到,这一切推动的大手竟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说起来,他虽曾在朝为官过,却是从未看懂过这个在他教过的人里头身份最尊贵的学生。

程勉心下不免有些心绪复杂,沉吟片刻道:“既是圣上密信在这关头召你回京,想必京中又要有一番大动作了,不管所为何事,你身后站着的可是一大家子人呢,行事之时多思量几分。”

这段话里并未关心冯翊是否会升迁回京,也未曾关心圣上究竟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只是叮嘱了一番罢了,冯翊听着,感怀于心,自是无有不应的。至于沈文晖,对此则是丝毫不知。

年关已然到了尾声,街上出来做买卖的人也多了起来,沈老爷子一日清早带着沈明泽出去了一趟,回来便拉着一匹马,身后还跟着一大一小两个人。

“爹,这是?”沈文晖赶忙问道,怎么就出去一趟,还给家里添了人呢。

沈明泽将马栓在茅草棚旁边的柱子上,那里原本是用来堆柴禾的,一边转头对两个人说道:“今天也够乏累了,瑛娘,你带着他们去安置一番吧。”

宋氏满心疑惑,闻言默默将到了嘴边儿的话又吞了回去,只是笑道:“那你们便跟我来吧。”直至将那父子二人带到了客房这才回来。

沈家在附近这一带家里头面积虽不算大,可因着人丁稀少,空房子还是有的,专门腾出来了一间作为客房,虽然因着沈家许久未曾迎来过远客而空置了许久,可女眷们都是爱干净的人,饶是如此也经常打扫这间客房。

宋氏走了之后,那个约摸十岁出头左右的男孩一脸不敢置信,这样的神情之中却又带着几分喜悦:“爹,这间屋子也太好了吧,我们住的真的是这里吗?”

男子摸了摸他的脑袋,略硬的发丝在手心里有股挠人一般的痒意,看着孩子露出来的笑脸,喜悦的同时又有几分心酸,带着些许察觉不出来的鼻音“嗯”了一声:“人家对我们这般好,从明天开始爹可就要卖力干活了。”

男孩睁着一双大眼睛懂事乖巧地道:“爹放心,我也会尽力帮忙干些活儿的,不会让人家嫌弃我是吃白饭的。”

这里是京城,除了乡下那些穷乡僻壤的地方会将半大小子当个劳动力之外,其余的哪里又舍得自家孩子小小年纪便开始干活儿呢?哪怕没有条件,也要尽力创造条件去让孩子多识点儿字,总算是将来更好谋出路些。

而“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可不是空穴来风,给家里添了这么个不大不小的孩子,既做不了什么活儿,又要管饭发月钱,可不就是单单只是多了个吃白饭的吗?

男孩心里明白,在牙行那里,人家本来对他爹很满意的,结果一听阿爹非要带着他,便会说一句这种话,嘟嘟囔囔地走了,见惯了那些人的这般作态,男孩也就学会了“吃白饭的”这个词。

男人眼眶一热,赶忙微微仰起头,不让儿子发现自己的眼泪,声音闷闷地道:“好,我们父子俩等发了月钱,就去回家看你娘。”兴许是听到“娘”的缘故,男孩用力地点点头。

那厢,眼见着屋子里头没有外人了,沈老爷子这才道:“我们今日出去给家里添了匹马,价格也不贵,这两日我便赶时间把车身做出来,我们家往后出门便要方便许多了。”

顿了一顿,沈老爷子才接着道:“那两个人是父子,我们想买个会驾车的车夫,看来看去,还是挑中了他们,也是京城人氏,说是家里媳妇儿生了大病,掏空家底儿还欠了外债,便想着卖身为奴得些银子好去还债。”

沈老太太提出了自己的疑惑:“这就算是要卖身,何必牵着孩子一起呢?那么半大点儿的孩子,卖身又能得几两银子?入了奴籍对孩子来说可就没有未来了。”

因着家里有两个读书人,沈老太太对这方面也算是有所耳闻,的确,依据大齐律法规定,奴籍出身的子弟是无法参加科举的。

“娘,他们一家子穷得都要吃不起饭了,还有一堆讨债的人追在后头呢,哪有心思再去考虑孩子以后的事情呢?能顾得过来现下便已经不错了。”

众人这才想起来,是了,如今这般太平年代,已经很少有人会穷到吃不起饭便去卖身为奴了,而大户人家的府邸里多用的是家生子,很少从外头采买人,平民小户又哪里用得起奴仆?

因而市面上买个人的价格那是一降再降,只怕此人也是实在无法,这才想着父子俩一起卖身,总算是聊胜于无,能多得几两银子吧。

沈老爷子沉声道:“我问过情况了,此人名叫方源,他家媳妇如今病情好歹算是稳定下来了,这些日子我们也且先观察着,若是觉得品性不错的话,便喊来他媳妇专门在厨房帮着忙活吧。”

沈明泽忙着补充道:“我和爹商量了一番,谁这辈子还没遇上个难事儿呢?既是被我们遇上了,总归算是有缘,若是一家子人不错的话,就把卖身契换成雇工文书。”

说起来,卖身契和雇工文书之间的差别可不算小呢,卖身契说明此人入了奴籍,主人家想要怎样发落,无论是惩处还是发卖到什么地方去,官府都是不会管的。

可雇工文书不一样,签下文书的人只是相当于在主人家帮工一段时间,户籍还是不做更改的,时间具体的长短都是可以商量着来的,文书上日期截止,则二者之间的雇佣关系便自动终止了。

要想将卖身契改成雇工文书,只需去官府知会一声,双方都已经协商过后且出于自愿的情况下,官府才不会多加干涉呢,并不会过于麻烦。

沈老太太面带迟疑地道:“也就是说,咱家过些日子还得来个妇人专门忙活灶上的事情?这便不用了吧,我、耀哥儿他娘、毓宁三个人呢,厨房完全能够忙活得过来的。”

宋氏也跟着附和道:“是呀,爹,我知道您是一番好心,两个人帮工就是两个人的月钱,想帮这一家子早些解脱困境,可咱家也就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啊,能力有限,能够不让他们父子二人入奴籍,以帮工的形式给他们月钱,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吧。”

宋氏知道公公是个好心人,总想着能帮些别人便多做些,但除了她说出来的理由之外,说心里话,厨房在毓宁还小、帮不上什么忙的时候,便一直是她一个人在忙活,总不可能让婆婆天天给他们小辈做饭吧。

乍然间厨房来了个陌生妇人,她总有一种自己的领地被侵占了的感觉。

沈老爷子则是有自己的考量:“雇个车夫这是必须的,也方便了咱们自家人出门,这厨娘的事情嘛,我还得先观察着这人和孩子的品性再决定,但我也不只是为了帮别人家。”

沈老爷子扫视打量了一圈大家面上的神情,这才接着道:“耀哥儿他奶奶嫁给我这么多年了,一直为这个家操持着,十分劳苦,总也该让她享享清福。”

“这第二条理由嘛,便是毓宁年纪也大了,不能天天围着灶台打转,耀哥儿他娘也该多抽出些时间来带她多出门走走,趁着做女孩儿家的时候还能自由些,等嫁人了可就得守着婆家的一大堆规矩了。”

沈老爷子的第一条理由宋氏还想反驳一两句,第二条理由却是没办法再说什么了。

不过,自她嫁进沈家之后,可就没敢让娘再下厨忙活了,除非是偶尔间搭把手的事情,娘平日里做的最多的活儿,便是打扫屋子了吧。

可是家中既不养鸡鸭这类家禽,又没有种些什么蔬菜,整日打扫又能脏到哪里去?每天的活儿不出一刻钟便做完了,婆婆还自己非要给自己找些事情,和隔壁家的老太太约着一同出门买菜,这也不是什么特别辛苦的活儿啊。

或许是宋氏多心了,可她听着老爷子这番话,总是不由得疑心,公公说婆婆这些年十分劳苦,这岂不是在间接指责她这个做儿媳的,将活儿都推到了婆婆身上?这和直接指着她的鼻子骂她不孝有什么区别?

天可见!她哪里敢不孝顺老太太?这岂不是冤死她了?宋氏内心不忿,面上也就带出来了些许,坐在那里闷不吭声。

沈老爷子没有注意到,只是简单地陈述了一番理由便罢,沈文晖却是将他娘的神情尽收眼底,心里微微暗叹一声,他娘什么都好,婆媳关系处得也不错,可就只有一点,兴许也是古代女子的通病吧,容易钻了牛角尖。

“我倒是赞同爷爷的做法,除此以外,我也心疼奶奶和阿娘呢,这厨房烟熏火燎,无论严寒酷暑都得守着灶火做饭,可不就是个苦差事吗?咱们赚银子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自家人过得更好一些吗?”

沈文晖娓娓道来:“既然有这个机会可以减轻奶奶和娘的负担,又何乐而不为呢?节省下来的时间,奶奶可以多去邻居家串串门,正好咱家有了马车,娘也可以带着毓宁去城郊的几处景致好的地方多逛逛。”

肉眼可见地,宋氏的面色缓和下来,儿子自然是一心向着她的,话里话外还不都是为了给她这个当娘的省事儿吗?既如此,也不好拂了他一片孝心。

如此这般作想的宋氏,确是已经全然忘记了,最开始提出来雇人来帮着做家里活儿的,可是沈老爷子和暗戳戳心疼媳妇儿的沈明泽呢,可怜沈明泽,明明做了好事,也留了名字,最终的功劳还是被他的好儿子给占走了!

方源收拾了一番父子二人的包裹,换了身干净的衣裳,这才出来见了沈家众人,沈文晖仔细打量着,此人看上去倒是个憨厚老实人,只是他早已知晓“不能以貌取人”的道理,此刻自然也不会因此便对这样一个陌生男子放下戒心。

沈老太太却是截然相反,方才她还对老头子坚持要用这一家子心里头犯嘀咕呢,这下一看此人拾掇得干干净净的便心生好感,看他旁边孩子的年纪,想必比泽哥儿还要小几岁,单从面容上却是完全看不出来这一点的。

沈老爷子自认为阅人无数,看着方源带着几分局促的模样,赶忙将方才他们一家人商量的事情说了出来。

方源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正欲下跪之时,沈明泽离得近,一把拦住道:“不必如此,与其这般客套,倒不如待你家媳妇来了之后,多给我们家换换菜色呢。”

听这话仿佛已经吃腻了宋氏做的饭似的,宋氏斜睨了他一眼,默默在心里给自家夫君多记了一笔,但此刻却是没再说什么。

方源直起已然半弯着的膝盖,掩饰着擦了擦脸上的灰,又顺带着在眼眶的附近抹了一把,不让离他最近的沈明泽看到,实则沈明泽早已看得分明,只是选择了默不作声罢了。

“这是自然,我娘子是湖州人,那边的菜色与京城十分不同,等她病好全了,我便让她来上工,多做些新鲜的菜式。”

沈家人都知道沈明泽说这话只是不想方源心里有太大的负担罢了,见他似是将这话当了真,也没有多说什么,无论这家人日后究竟会不会感激他们,总之他们做了自己能做的事情,但求无愧于心罢了。

元宵节很快便到,沈文晖还没忘记自己约了陈婧姝去看花灯的事情,去找宋氏说这个事情的时候,恰巧沈毓宁也在,他很快便注意到沈毓宁亮亮的却又很快恢复平静的眼神。

沈文晖哪里又猜不到她的心思呢?当即提议道:“娘,不若我带毓宁也出去一趟吧?她年纪大了,能在家里如现下这般自由的时间也不多,我也想让她多松泛松泛。”

沈毓宁却是没料到哥哥此次出门居然还有她的一份儿,她在听说哥哥是要和陈家姐姐出门的时候便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哥哥和陈家姐姐培养感情,她又怎能没有眼色地跟上去呢?

显然,宋氏考虑的也是这一点,沈文晖揣摩他娘心思这么多年,自认为还是非常了解他娘的,便主动道:

“今日出门是看花灯,人又那般多,若没有我这个做兄长的护着,难不成您打算让毓宁一个人出门不成?您可不能有了未过门的儿媳妇,便不疼女儿了呀。”

自古都是婆媳之间不对付,还从未听说过沈文晖口中这般颠倒的说法,毓宁才是宋氏的亲生闺女,或许在遇上沈文晖时这份疼爱会些许打些折扣,但宋氏拎得清,绝不可能因着陈婧姝便不疼自己的闺女,本末倒置了。

也罢,宋氏笑着嗔怪道:“又说胡话了!也罢,那毓宁出门时记得带上面纱,跟在你哥哥身后头,别到处乱跑,注意安全,早些回来。”

沈毓宁没想到哥哥竟然真的开口劝服了母亲允她出门,高兴之外,哪怕非要带上自己平日里不爱带的面纱,哪怕听着宋氏这将她视作三岁小儿一般的殷切叮嘱,也丝毫影响不了她的好心情。

回房收拾之时,连走路的脚步似乎都轻快了许多,沈文晖跟在她身后,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下暗叹。

出门时是方源驾着马车将兄妹俩送到了陈家的,他妻子尚未患病之时,家中也算是还有几分家底儿,自然是有马车的,驾车的经验也算丰富,因而才被沈老爷子挑中了。

而此时的陈家,陈婧姝却是和一副要跟着她一道出门的帆哥儿大眼瞪小眼了起来,在此之前也没人跟她说过,帆哥儿要和她一起出门啊。

看着帆哥儿死活拽着闺女的衣角不让她走的样子,陈文晟右眼皮使劲跳了跳,这才似乎想起来了些什么东西,讪讪地道:

“那个,闺女啊,爹方才想起来,似乎,好像,应当是阿爹我答应了帆哥儿可以和你一起出去的,只是,爹这不是这阵子出门忙吗?所以一下子把这事忘到后脑勺了,忘记跟你说了。”

别人不知道,自家人还能不知道陈文晟在忙些什么,陈婧姝不好说什么,梁氏却是丝毫不惧地数落道:“忙?忙什么?怎么去人家家里磨缠得人家把那尊白玉观音摆件儿让给你吗?”

就算梁氏心里明白,陈文晟这是在给侯府里头婆婆马上就要到来的生辰寻摸合适的贺礼呢,也依旧意难平。

“姝姐儿这么大的人了,亲事都定下来了,你答应帆哥儿之前问过姝姐儿愿不愿意了吗?合着好像是你要带他出去似的,应承得倒是够快。”

陈婧姝最喜欢她家阿娘的便是这个时候了,不拘什么长辈在小辈跟前不会有错的规矩,一是一,二是二的,哪怕是阿爹做错了,娘也不会因着要在孩子跟前给他留些面子便强行说他做得没错。

帆哥儿似是听懂了阿娘的话似的,乍然松开了扯着陈婧姝衣角的小手,蹬蹬蹬地跑到陈文晟跟前:“阿爹,下次你千万千万不能忘记问姐姐了,否则我就再也不相信你了。”

一时之间屋内似是被这童言稚语逗乐了似的,气氛终于有所和缓,沈文晖便是在这个时候带着沈毓宁来到陈家的。

一听陈婧姝简单说了两句事情的经过,沈文晖不以为然地笑道:“这有什么?要不就让帆哥儿跟着吧?有我和婧姝照看着,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陈婧姝只有这么一个同胞弟弟,年岁相差得又大,相当于是看着他长大的一般,又怎能不疼他呢?只是被方才弟弟那一番莫名其妙地指责她说话不算话的模样给弄蒙了。

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又被自家阿爹弄得没了脾气,想要答应下来,只是顾虑沈文晖会不大乐意罢了,如今沈文晖既已答应,她又哪里会不愿意带着自己的弟弟出门游玩、让他好生放松一番呢?

见两个孩子都没什么意见,饶是梁氏觉得不大好意思,可看着儿子眨巴着一双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她的模样,一颗心早就软了下来,便顺势答应了。

于是,方源便又驾着马车将他们送到了今晚有花灯的那条街上,虽是时间点儿还早,摊主们都还未摆上花灯呢,可街上的人却是只多不少。

沈文晖叮嘱着两个在他眼里都是孩子的人:“记着,待会儿不管多挤,都要跟紧我们,若是万一被人群冲散了,我们就在这条街上的那座明月楼会合。”

最后,保险起见,沈文晖甚至还使出了杀手锏:“只要你们听话,哥哥下次还带你们出来玩。”

一边说着,沈文晖一边将身高还不及他腰上的帆哥儿一把抱起来,架在胳膊上,若是让帆哥儿跟在他们后头,只怕今晚能看见的便只有许多人的背影了。

乍然视野变得更加宽广了,帆哥儿丝毫没有害怕如今的高度,反而变得略微兴奋了起来,甚至还在沈文晖怀里扭了扭小身子。

沈文晖用空闲着的另一只手一把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小屁股:“老实点儿哈,要不姐夫就把你放下来了。”

帆哥儿一听,赶忙抓住沈文晖衣服的一角,在他怀里也变得老老实实的了,能看到这么多新奇的东西,傻子才愿意又回过头去跟那些大人们挤呢?

也正是因着沈文晖将帆哥儿抱在了怀里,陈婧姝这才反应过来,他的话竟是对着她和毓宁说的,毓宁也就罢了,可对着她还说些什么“哥哥”之类的。

这让她不由得想起了几年前还不大懂事的时候,江忻涟来探望在家中养病的她时所带的那本羞死人的话本子,什么“情哥哥”之类的,沈公子这般的正人君子,才不会是那个样子的呢。

沈文晖可不知道她一下子发散思维,想到了些什么东西,只是看她双颊微红的样子,奇怪地用手量了量她额头的温度:“怎么了?是不是觉得有些发热?我看你脸色不大对。”

陈婧姝忙躲闪着他如同探究一般的目光:“哪,哪有啊?我好着呢。”看得沈毓宁在旁边小声地闷笑,帆哥儿在沈文晖怀里,虽然不大懂这个长得好看的姐姐在笑些什么,可是也不由得咧开了嘴。

沈文晖这才将信将疑地放下心来,抱着帆哥儿往前走,陈婧姝和沈毓宁赶忙跟上去,只听着沈文晖笑道:

“我在松山书院就读之时,便听同窗提起过这条街上有家做得十分地道的小馄饨,不若我们过去用一碗,边吃边等着这些花灯挂上去再去逛?”

帆哥儿什么都不懂,只是来瞧个热闹,沈毓宁自己觉得能够出来一趟便已经心满意足了,哪里还会提什么意见?都听哥哥的安排便是了。因而,沈文晖问出来的这话,答话的却是只有陈婧姝这一人。

“一切便听沈公子安排了,这大冬天的,用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小馄饨,倒也算是美事一桩呢。”

一听她这含笑的语气,沈文晖便将一颗心放了下来,就知道她会喜好吃食多些,投其所好定然是错不了的,明明是看着前方的,唇角却不自觉地勾了勾。

沈文晖口中的那家小馄饨摊子在这条街上少说也摆了近十年了,摊主是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妻,搭伙着操持这个小摊子,因为时间久,慢慢地也就有了几分名声。

这虽是路边的摊子,可因着摊主爱干净,收拾的也都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等位的人一抬眼便能看到他们做小馄饨的全过程,就是为了让食客更加放心罢了。

沈文晖本以为看到这是路边的小摊子,看上去和那些高大华贵的酒楼完全不一样,不说转头就走,像是陈婧姝这样的高门贵女怎么说也得迟疑一下吧,可陈婧姝就像是没看到那环境似的,径自找了个空桌坐下了。

沈文晖放下帆哥儿,牵着他走过去坐下,沈毓宁也跟着坐过去了,男人走过来道:“四位贵客可要尝尝我们家的小馄饨?皮薄馅多,在这附近可是小有名气呢。”

沈文晖笑道:“不瞒老板,我们正是慕名前来,要四份小馄饨吧。”陈婧姝赶忙道:“三份就够了,我和帆哥儿分食一碗即可。”

待老板转身准备去了,陈婧姝这才像是在说什么小秘密一般,压低了声音道:“这条街上好吃的东西可多着呢,怎么能先让一碗小馄饨占了肚子呢?这趟出来岂不是太不划算了些?”

沈文晖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哦?看样子陈姑娘此番出来便是为了美食啊,沈某了解了,既然陈姑娘对这条街知之甚多,不若待会儿便由姑娘带着我们这些没见识的人四处逛一逛吧?”

陈婧姝这才发觉自己说错话了,眯着眼睛笑了笑:“不是不是,谁说我是为了美食了?谁呀?这般冤枉我,我可是不依的。我也只是幼时随着父母来逛过一次罢了,许多记忆早已不大清晰,还是有劳沈公子了。”

沈文晖难得见她如此这般真性情地耍无赖的样子,非但不恼,反而眼中带着几分兴味。

“姐姐,你什么时候来逛过啊?爹娘偏心,只带你都不带我出来。”还是帆哥儿的声音将两人唤回了神,沈毓宁在旁边低着头掩饰自己险些藏不住的笑容,哥哥和陈家姐姐之间可真令人羡慕!

陈婧姝见帆哥儿一副好似被父母真的抛弃了的闷闷不乐的样子,手指轻轻点在了他的额头上:“想什么呢你?当然是因为那时候你还没有出生啊,否则爹娘怎么可能不带你呢。”

帆哥儿一想也是,像他这么讨人喜欢的孩子,怎么可能被阿爹阿娘抛下呢?更何况,这话可不是他说的,而是在他眼里最最厉害的祖母说的。

这般一想,小小的人儿又重新高兴了起来,摇头晃脑的样子格外显得可爱,陈婧姝看着不觉笑了起来。

“来,几位贵客,你们要的馄饨好了,若是有其他需要再喊我便是。”老板一一端上了三碗馄饨,他家的馄饨个个皮薄馅多,看上去似乎咬一口便能感觉到里面的汁水在口中迸溅出来似的。

何况,他家用的汤也并非清水,而是买了大棒骨专门熬制出来的高汤,略偏浓白色的高汤中呈着个个白胖白胖的馄饨,上头还点缀了些许葱花,看上去满满当当好大一碗,陈婧姝这才明白为何只是一碗馄饨便能喊出来二十文的高价了。

陈婧姝对着老板额外拿过来的一只空碗里放了些馄饨,又倒了些汤过去,她是估摸着帆哥儿平日里的饭量来的,怕他一会儿见着街上的吃食还嚷着要,吃撑了肚子,实际上也只放了四只馄饨罢了。

陈婧姝这么一分,对着帆哥儿道:“把碗里的这些都吃完了我们再去看花灯,若是你不好好吃饭,我便让沈家哥哥把你送回去。”这话就像是拿捏帆哥儿百试百灵的利器一般,急得他立刻开始吃起来。

沈文晖在一旁听着,心里却在细细咀嚼着沈家哥哥这四个字,还真是,出乎意料地动听啊!

这家的馄饨包得大,看上去分量不少,碗里头的馄饨却没多少,被陈婧姝这么一分,她自己碗里头的也没剩下多少。

沈文晖就坐在她的旁边,趁着毓宁和帆哥儿都在低头吃馄饨的间歇,眼疾手快地往她碗里夹了两只。

陈婧姝面上微微愣神,却是逐渐浮现出一抹笑容来,此刻哪怕是味道寻常的东西怕也在她的口中成了绝顶美味了,更何况这摊子的馄饨做得本身就不差,她只觉得今日的傍晚还真是格外得让人心情舒畅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份更新~力证作者君不是鸽王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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