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雅撇撇嘴,去了自己房间,让主人有事叫她。
容欢摆手,去去去,回去歇着吧。
连着御剑这么久,外面又天寒地冻的,容欢也乏了,吩咐小二上热水,打算沐浴完就休息了。
谁知等了半晌,也没见小二上水,她用幻音莲叫乌雅去问问这客栈送个水怎么这么慢?
叫了半天,乌雅那厮都没反应。
阿西,还说有事叫她,这八成又睡成死猪了。
因着乌雅才恢复一年之久,灵力还是不足,今儿飞行如此之久,想来耗费许多,所以只要乌雅一入睡,那简直是雷打不动。
敏修去老镇长那里,暂未回来。
容欢郁闷半晌,只好打算自己去楼下问问小二,刚推开门出来,她就愣住了。
隔壁房间门口站了一个人,一个俊美无俦的男人,看样子,他似乎是打算推门进去。
阿西……谢凌除完妖还没走?
没走没走就算了,这都什么鬼缘分,毓秀镇客栈那么多,五星级的那么多,为何,她偏偏就入住在了谢凌下榻的客栈?
入住这家客栈就算了,为何这厮就住她隔壁?敢不敢再狗血一点?
容欢内心吐槽在厉害,面上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甚至堪称有些冷,她只顿了一下,抬脚就与他擦肩而过……
谢凌从始至终都没出声,墨染的眸子晦暗不明,根本让人看不出情绪,直等到她身影消失在拐角处,他才收回视线,推开房门进去。
容欢下楼问小二怎么还没上水?
那小二刚刚有事儿给耽搁了,听客官下楼找来才想起,忙道歉,说马上就送过去,态度很是诚恳。
容欢没有发火,只说尽快吧。
她刚提裙要走,突然背后一道柔柔的声音叫住了她,“夜阑小姐?”
带了一丝惊讶。
容欢后背一紧,而后淡定转过头,礼貌道“傅小姐,好巧啊。”
倒是忘了,傅可心和谢凌一起出来的,两人应该住在同一家客栈。
傅可心手里拿着一袋栗子,宛如邻家小妹妹,见到夜阑天雪笑的挺开心的,“呀,真的好巧啊,你也在这间客栈哪。”
傅可心以前是有些不喜欢夜阑天雪,但是最近几次见面,她都觉得夜阑天雪是个很礼貌的人,而且还有之前的一些事,她对夜阑天雪有改观,想跟这人做朋友。
容欢被女主这纯净的笑容笑的有些晃眼,干干道“嗯,我刚刚才住进来。”
傅可心“哦哦,我也是昨天住进来的,刚刚出去买了点栗子。”
说起栗子,她热情的往前递了递,就如以前容欢大学室友遇到好吃的赶紧上来分享一般,献宝道“这家栗子可好吃啦,我刚刚排队买的,还是热乎的,夜阑小姐,你要不要尝尝?”
人主角这么热情,她也不能拂人意啊,于是容欢客气的捏了一个尝尝。
然后……
两人找了一张桌子,叫了一壶茶,要了一个空盘子,一纸包栗子全部倒出来,两个千金大小姐吃的津津有味。
“哇,这家栗子真的是绝了啊。”容欢遇到吃的,是毫不吝啬的赞美。
傅可心有种遇到同道中人的感觉,终于有人分享她喜欢的美食啦,立马跟着道“对吧,对吧,这家栗子香甜软糯,甜而不腻,还非常好剥,我可喜欢啦。”
容欢点头,口中还嚼着栗子含糊不清道“这栗子做栗子糕也好吃,你吃过没?”
傅可心道“吃过吃过,栗子糕我也喜欢。”
“还有桂花糕,绿豆糕,哦哦,我最喜欢糖酥酪,还有……”
容欢瞅着眼前介绍的兴奋洋溢的小姑娘,才想起,哦,原著傅可心是呆萌吃货一枚,尤爱甜食糕点。
她也爱,但她更偏向辣呀。
美食总是最容易让人增进感情的,一盘栗子吃完,傅可心和夜阑天雪友谊的小船是质的飞跃,两人已经是这种模式了。
傅可心“天雪姐姐,你来是不是因为这里的蛤蟆精呀?”
容欢“对啊,我听说疑似魔修手笔,就亲自过来看了看。”
傅可心抿了口茶,“顾大哥说不是魔修,就蛤蟆精作祟,他已经帮你摆平啦。”
容欢“哦哦,多谢。”
傅可心笑的两个浅浅的酒窝,“谢什么呀,天雪姐姐勿怪我们插手,多管闲事就好。”
毕竟不在自己的地盘上,擅自插手,她也担心主人会生气。
容欢好豪气摆手,“不会不会,我上次还去岁荣山插手了文登呢,妖遇见了第一时间就该除,都是为民,一时不能顾及太多,晚除一天,都是对村民多了一份危险。”
傅可心微讶异,原来,传闻中的夜阑天雪不是那种霸道的,也很通情达理了的,她更喜欢夜阑天雪了。
既然说起了蛤蟆精,容欢又借机问了几个问题,傅可心不太清楚,顾大哥除妖时没带她,她也只知道结果而已
无果,容欢不再问,改聊了些别的,傅可心兴奋的邀约,“天雪姐姐,你下次有时间去文登呀,我带你去吃板栗烧鸡,这板栗烧鸡很好吃的。”
容欢“恩恩,好,可心,回头你无事也可以来衡阳玩呢,我带你去云仙桥看看,衡阳的云仙桥可好看了。”
傅可心眸子亮亮的,连连应下。
早也听说云仙桥,就是没人带她去,母亲总是不让她外出太远,还好有了顾大哥,母亲才放心让她出来。
两个人一壶茶喝完,容欢也该回去洗澡去啦。
傅可心热络的拉着容欢的手,道“天雪姐姐住哪间房呀?”
容欢一想隔壁是谢凌,额,不知道说出来傅可心介不介意,会不会多想,她当初真不知隔壁住的是谢凌,正犹豫说不说呢,就听傅可心自顾自道“我住水字号房,天雪姐姐要是离得近,可以去找我玩哈。”
容欢一听水字号,笑容顿时一僵,水字号不是谢凌的房间?可心也住里面?
所以,所以,这两人已经……已经开始走肾了吗?
这会不会,有点快?
容欢干干的笑了笑,心想,其实也不快了,不快了,毕竟原著就是走肾的,男女主在一起了,该走的,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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