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妇博主杀人案啊,已经是好几个月前的案件了,居然现在才进行起诉吗?”
又是新的一天,常磐律师事务所里,黛真知子看着常磐庄吾给自己的案件资料忍不住说了一句。
自己记得几个月之前,这个还是一个大新闻来着,毕竟死者是出名的美食主播,有着不小的粉丝群。
这个死亡事件还在网上掀起了广泛的讨论,还上了热搜的。
当然了,几个月之后大家都已经去追新的热点了,比如说知名拳击手万丈龙我恋情曝光之类的,已经没有人关注几个月之前的热点事件了。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满脸问号的说道“你知道这个案子?”
作为所谓大数据的受害者,每个人接触到的东西都存在一种回音壁,除了一些全网推广的东西,两个同样上网的人,可能接受到的信息完全不一样。
黛真知子听到这话,点了点头“当然知道,死者是一个很有名的家庭主妇博主,经常会分享各种各样的家庭料理。
还出过很多书,就比如说这本,日常简单午餐料理合集。”
黛真知子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包里面翻出了一本家庭简单料理合集,就是死者樱小路雫所出的书。
常磐庄吾看着她拿出来的杂志问了一句“黛的厨艺是从这本书上面学的吗?”
这样想起来的话,黛上次煮的杂食粥还真是挺好喝的,是特意学的厨艺吗。(森山啊欠)
黛真知子听到这话,有点尴尬的说道“也没学什么东西。”
自己就做了几次东西,然后就为自己老爸勒令不准进厨房了,因为害怕要重新装修厨房,和家庭集体中毒事件,本来自己还蛮有积极性的说。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笑着说道“我感觉你肯定能做的很好,不过还是先看一下这个案件吧。”
“好。”
看着收到的资料上面的内容,黛真知子在事务所的白板上面写下了案件概要。
死者樱小路雫,女,岁。
嫌疑人樱小路要一,男,岁。
樱小路雫是一个人气的网红女主播,专门是做家庭料理相关的内容,主打的人设就是温柔的家庭主妇。
甚至出版了好几本有关家庭料理的相关书籍,据说还曾经上过书籍畅销榜。
有一天早上被她的经纪人发现死在了家中,经纪人面对这种情况,慌忙的报警,警方到达的时候死者的丈夫要一还在卧室当中睡觉。
一直到警方到达的时候,他才被叫醒,被告知妻子被人杀了之后,他突然脱口而出一句,原来是真的吗?
因此作为丈夫的樱小路要一有了重大的嫌疑。
根据警方的初步判断,和法医的解剖结果,判定凶手所使用的凶器应该是家庭常用的刀具。
也就是樱小路雫经常用来做菜使用的刀具其中的一把,经过鉴定专家对家庭刀具的反复检测。
警方在其中一把刀具上面检测到了嫌疑人要一的指纹,同时还有死者樱小路雫的血液反应。
所以警方初步把这把刀具判断为了杀害死者的凶器。
然后就是作为重大嫌疑人的要一,樱小路要一作为樱小路雫的丈夫,每天都是在家里面无所事事的,唯一的乐趣就是打游戏和追番。
虽然是昭和年间所生的,但却是过着最典型的平成废宅的生活,在家中各种各样的游戏机,手办,珍藏版的雕像gk,应有尽有。
过着令人羡……不耻的堕落生活。
也正是因为这些爱好,作为妻子的樱小路雫对其十分的不爽,甚至多次将他心爱的手办摔坏或者扔掉,两人因此爆发了很多冲突。
樱小路雫也经常把自己没有工作的丈夫叫做没有用的东西,进行各种精神上面的暴力。
但是,因为樱小路要一性格一直很胆怯,所以每次都要忍受妻子的精神和的双重暴力,也不敢反抗。
而作为樱小路雫的弟弟的刈谷在接受询问的时候也表示自己的姐姐经常的无理取闹,甚至把伤害自己姐夫当成一种乐趣。
但是因为姐夫是老实人,所以在婚姻当中一直是默默忍受的一方。
根据已有的线索,警方认为樱小路要一就是因为无法再忍受樱小路雫的种种暴力行为,才会痛下杀手。
最后被警方正式逮捕,而樱小路要一最后再询问下面也承认了是自己杀害了自己的妻子。
黛真知子把案情概要梳理完之后,忍不住感慨了一句“真可怕,家庭矛盾导致杀人案件。
真当两个人没有办法挽回的一步,分开不就好了吗?为什么一定要杀人呢?”
“你要是经常从事刑事案件你会发现,大部分故意杀人都是在家庭,亲属,同事朋友之间。
如果是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的话,基本上都不会存在凶杀案这种说法。
会杀死你的,有八成的概率是你最亲近的人。”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摇了摇头,有时候感觉你在街上随便遇到的陌生人,或许他才是最安全的。
常磐庄吾大致翻了一下,自己手上有的资料,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尸检报告,是udi那边出的吗?”
udi,全称非自然死亡调查研究所,因为曰本法医这一职业的紧缺,和最近几年明显非自然死亡案件的增多,所以卫生部那边就成立了这一机构。
专门接收全国各地发现的死状异常,或者因遇害而死的遗体,找到其死亡的真正原因。
常磐庄吾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和udi研究所的所长神仓保夫是认识的好友,两个人因为喜欢吃,多次在饭店遇到,因此结下了吃货的友谊。
常磐庄吾把自己手头上的资料全部看完之后说道“目前从手上的资料来看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唯一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上面缠绕着的冤气了,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这是一个冤案。
不过这个案子负责的检察官是明光苑盖茨吗?以自己对这个家伙的了解,应该不会严刑逼供才对。
那这个嫌疑人要一,为什么会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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