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
作为曾经大不列颠国的殖民地,虽然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耻辱历史,但不得不说,也吸收了不少大不列颠国的优秀文化,譬如说建筑。
在港岛北部,有一处街道名为伦敦街,整条街道两旁的建筑,几乎全都是模仿大不列颠国著名建筑而来,起初这条街道是作为大不列颠国人使用,说什么在这里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家乡。后来大不列颠国人夹着尾巴离开之后,伦敦街便成为了港岛小白领的聚集点,闲暇之余过来喝喝咖啡,去酒吧小酌两杯,生活自在而惬意。
当然,伦敦街上不仅有国外一些先进的小玩意儿,同时也有华夏的瑰宝,比如说功夫茶。轩辕茶社便是整个伦敦街最为古典、最为奢华的茶社,没有之一。
据说这家轩辕茶社是港岛首富郑家开的,一想到郑家的金字招牌,所有人也就释然了,以郑家的资产,别说一家茶社了,就算买下整条伦敦街,那都不是问题。
轩辕茶社共有三层,等同于无形之间把前来的客人分为了三六九等,嘴上说得人人平等,可在这吃人的社会里,上哪儿去找平等?
一楼则是普通客人,人人都可以前来消费;二楼则需要办理会员卡,才能上楼喝一杯茶了;至于三楼,必定是各行各业的精英,受到主人家的邀请,或许有机会来喝一杯茶。
什么叫傲娇?这就是傲娇!
郑总,你的铁观音好了,您看是给你送过来呢,还是您移步过去?一名随从走向了郑三江,卑躬屈膝,甚是尊敬。
诚然,郑三江被家里老爷子宣布解除董事长职务,可郑三江好歹经营公司多年,人脉多少还是有一些的,而轩辕茶社就完全被郑三江给掌控了。
换句话说,纵然郑三江一分钱都分不到,也不至于饿死。但纵然郑三江衣食无忧,又怎么甘心将自家资产双手奉出?
祁山,那丫头关押好了吧,不会出什么意外吧?郑三江这时候哪有什么闲心喝茶?满脑子都是如何将郑家家产拿回来。
而拿回来的关键人物,便是那个臭丫头,不知道哪个石头蹦达出来的臭丫头郑凌燕。提起郑凌燕,郑三江连自己的父亲郑山河都给恨上了。
麻痹的,老不死的背着自己培养了接班人,还不知道这个接班人是不是当年老不死一时风流欠下的债呢。不管怎么说,郑三江都必须把家产弄到手。
钱,只有搁在自己兜里才是最安全的。
郑总,你就放心吧,区区一个小丫头,难道我们还拿她没办法吗?叫做祁山的小伙子不屑的笑了笑,抓那个小丫头,可以说没有花费半点力气。
与其说是绑架,不如说直接带过来的。
唔!
郑三江重重的点了带你头,眉宇之间闪烁着一丝狠厉之色,沉吟片刻,便道:走,带我去看看那个臭丫头片子,妈的,敢跟老子争家产,看老子怎么弄死她!
巧得很,那丫头现在就关在茶社的地下室呢。祁山笑了笑,带着郑三江进了秘密电梯,直达地下室。
地下室不是特别大,约莫三百平方米左右,地下室四周摆放着货柜架子,上面全部是各种各样的茶叶,显然是轩辕茶社的贮藏室了。
而地下室正中的椅子上,则捆绑着一名妙龄少女,嘴上贴着封条,神情有些慌张。
郑总,你还真别说,这小妞儿很是水灵啊,动手的时候我手下那几个兄弟都快忍不住了,哈哈。祁山嘴角勾起一抹淫笑,贪婪的目光落在了郑凌燕身上。
美女,绝对是超级大美女!比港岛的某一些明星还要漂亮!
我看是你小子忍不住了吧?哼!郑三江白了后者一眼,回头看了看郑凌燕,那一刻,连郑三江自己都不淡定了。
如果说第一次见到郑凌燕,郑三江只有惊讶和恨意的话,那现在的郑三江多多少少有一些想法,面对这般漂亮到极致的女人,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把持不住的。
而郑凌燕抢走自己的家产,此时却成了阶下囚,郑三江心底隐隐有些变态的快感。
撕拉!
郑三江上前一把扯开了郑凌燕嘴上的封条,俯视着女人,美女就是美女,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是美女,一成不变的美女。
郑三江,是你绑架了我?为什么?你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吗?从郑三江出现的那一刻,郑凌燕便震惊了。
郑凌燕想到了很多种可能性,却没料到,这一切居然是郑三江捣鬼。
呵呵,犯法?
闻言,郑三江笑了,仿佛听到了全世界最好听的笑话一般,丫头,你就这点见识而已吗?你难道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钱解决不了的吗?犯法?呵呵,你告诉我,我犯什么法了?绑架勒索?不不不,我只是从你身上拿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罢了。
你到底想怎么样?郑凌燕咬牙道,忽然之间,什么都明白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到底,郑三江还是舍不得郑家的家产!
我不想怎么样,我想再过一些时候,老不死的便会更改决定,让我重新掌控郑氏集团了吧。郑三江负手而立,嘴角勾起一抹胜券在握的笑容,说实话,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老不死的会让你来掌控郑氏集团,你老师告诉我,你是不是老不死的私生女?亦或者,你根本就是他的情人……
郑三江,你混蛋!
郑凌燕气得浑身直哆嗦,咒骂道: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你侮辱我没关系,但你为什么要侮辱自己的父亲?你就不怕天打五雷轰吗?
我呸!
郑三江冷哼连连,没好气道:那个老不死的,宁愿把家产交给别人,也不愿意让我继续掌控公司?老子有那么差吗?
要不是你意气用事,错误估计了对方的实力,郑氏集团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郑凌燕一脸不屑之色,你除了会吃喝嫖赌之外,你还会干什么?公司落在你手里,白白让你给糟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