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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妻主,我要银簪子。(1 / 1)

清晨,水玲珑是闻着肉香味起来的,擦了擦口水,眯着眼毫无形象的闻着味走出了仓库。

凭着敏锐的嗅觉,即使眯着眼的水玲珑也能很好的找准厨房的方向。

来到了厨房,她擦了擦口水,看到的就是叶落雨做出来的一锅蒸肉和一大锅大米饭。

“妻主?醒了?醒了洗洗去吃饭吧。”叶落雨说了一句就继续去忙活了。

水玲珑心里美滋滋,这肉闻着真香,醒了就吃肉的感觉真好。

笑的跟小傻子一样:“好好好。”说完水玲珑就跑去洗脸了。

叶落雨心里是很忐忑的,以前他们可从来不敢动她买回来的东西,别说肉了,就算他们敢动水玲珑买回来糙米都会挨揍的。

但是看着水玲珑好像没什么反应,还很高兴?

叶落雨想,就先按大哥说的做吧,做自己,自己现在想做的就是先照顾好兄弟跟娘,不让他们饿着,他也这么做了,而且,妻主没生气!

洗完脸的水玲珑精神了许多,已经习惯了一只手的水玲珑,嘴角抽了抽,昨天太累了,胳膊自己连包扎都没包就这么睡过去了,自己是多心大啊,还是先包扎下在吃饭吧,看着这个胳膊食欲都没了。

水玲珑又回到了仓库,在空间里拿出了纱布,开始包扎伤口,包扎完她又从鸡圈边上拔了两根木棍,用刀修整了下形状,就固定在了自己的胳膊上了。

一套事情干完,水玲珑发现现在这个衣服,只有一只袖子。

看着自己的装束,好像乞丐一样。

水玲珑:“。。。”我再也不是现代的高冷小公举了,嘤嘤嘤,本宝宝现在是可怜小乞丐。

想着衣服还在兄弟几个房里,抬脚就去了以前自己的房间。

这时候的兄弟几个人都在她的房间里吃饭,躺在床上的四只加上桌子边上的两只,每个人的碗里都是大米饭跟肉。

水玲珑进屋就看见了吃的正香的兄弟几个人。肚子不争气的叫了一声。

兄弟六个人齐刷刷的看向水玲珑,水玲珑尴尬的说:“我来拿衣服。”

“妻主是饿了吗?饭菜在厨房,一会您自己去吃可好?”叶旭阳优雅的一块块吃着肉虽然吃的优雅,但是夹肉的动作却是很快。

“行,那我先去吃饭了。”拿了衣服的水玲珑抬腿就要跑去吃饭。

“妻主。”叶朗月眨这大狐狸眼喊了一声。

“怎么了?”水玲珑回头看了看笑的勾人的大狐狸。

“妻主,三儿的木簪昨日上山的时候坏了,妻主给三买一个可好?”叶朗月的大狐狸眼眨呀眨的,然后从怀里拿出了一个断了两节的木簪。

水玲珑看了看那个木簪子,做工不咋地,又看了看笑的迷人的大狐狸眼就答应到:“行啊,一会给你买个好的。”

叶朗月神情楞了一下,但是水玲珑没发现,他马上收回神情换回了那副楚楚动人的模样:“谢谢妻主,三儿想要个银簪子,行吗?”

水玲珑不觉得银簪子是什么好东西,原身的记忆一个银簪子也就五两左右,大方的说:“行,我吃完饭的!”

水玲珑揉了揉正在叫的肚子。

叶朗月差点没被水玲珑这个神情逗笑,这哪里是他们无良妻主,这就是个小傻子。

“那妻主吃饭去吧,三儿等着银簪子~”叶朗月说完,最后一个字的声音还挑了一下。

水玲珑:“。。。”要了老命了,这个男人是狐狸精变的吧,这小声音,听着都酥酥麻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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