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形在各州各府都在上演着,甚至连遥远的益州都受到了波及,渐渐引起了州刺史及幕僚们的注意。
楚王可以大量购买他们的余粮,这样促进了州与州之间的贸易,官府得到更多的税银,商人得到了利润,正是各得所需,所谓是皆大欢喜。
可是却随后挖走了他们大量的人口,要知道在东汉时期,最珍贵也是最不值钱便是人,多了养活不起,没有了谁来种粮纳捐。
他们面临着,有地无人种,十室有九空的尴尬局面,有的州刺史愤怒了,这简直是太欺负人了!
有的州无动于衷,反正都是朝廷官员,一年拿着有限的俸禄,人少了好啊,没了告状的,少了闹事的,连衙役都感觉到无比的轻松。
然而有这样反应的州府居然还不在少数,只有少数的三两个州绝定开始联手给其施压,发誓以后不再卖乐浪郡国一滴粮食。
开始在州府的边界上设卡,只有发现有拖家带口的行为,一律不允许出去,哪怕去窜门都不行。
他们发现这样也控制不住,因为下面设卡的小官们,开始暗地里趁机收授一些好处,便睁只眼闭只眼放行了,但是无论如何,这样的限制多少还是有些效果的。
可是似乎一切都有些晚了,因为乐浪郡再也容纳不下新的人口迁了,毕竟土地是有限的。
在其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郡内的人口较之历史翻了十倍,达到四百万人。
土地改革和城乡的重新建设,几乎是一日千里。
一座座城高墙厚的新城拔地而起,城外雄伟状观,城内商民宅院错落有序。
难民的力量是伟大的,听说光建设所需的石料和木料,就将郡内的几座大山都给挖空了,甚至夷为平地,简直是比愚公移山还要快速,还要神奇。
一片片规划大小一致的良田如同一副副秀美的图画,一条条横穿的石路再也不会泥泞与坑洼不平。
田与路之间更有无数个村落,饮烟袅袅,一片详乐安康。
贾诩认为非十年不见雏形,非数十年不见成型的乐浪郡,竟然在三年内便彻底建设完成。
他走在城里,甚至感觉到不有些敢置信,有些恍惚,哪怕这些都是一手参与。
他摇摇脑袋感叹道:“这他娘的,太不可思议了!”
现在回想起来,才知道楚风脑海里的想法实在是太可怕!
数百万的难民中,自然有着无数的人才等待挖掘,在他们到来时,楚风便安排人员专门给他们分类注册登记,按着各种技能分成木匠、铁匠,冶炼师等。
然后在分门别类的投入到各种需求的地方,给予着不同的待遇。
坚决杜绝人才的浪费,楚风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种地!否则城里人靠什么活呢!
从建设的中后期开始后,楚风便将一系列的工作交给了贾诩等人,而他带来从难民中选出来的一些技工们,一头钻进了大山之中。
初期山中还是比较太平,只征召了一些身强力壮的矿工,挖出一些刺鼻之物。
到了后面附近种田的农民们,总是在晴朗的天空下,听到轰隆隆的天雷之声,那动静几乎是地动山摇,甚至山的野兽和鸟儿能跑的都跑光了。
听一些猎人叹气地讲,山里的一些没离开的飞禽走兽们都不开始产崽了。
这么说,他们是有依据的。
猎人们平常掏个鸟窝,摸个蛋,在山洞寻出几只狼崽子等都是常事,可是这几年来,居然一个也没有找到过。
春天到了,雨季过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又到了那什么的季节!
可是雄性的动物却不行了,哪怕雌性动物们发出最诱人的动静。
雄性的动物也很委屈,因为每当它们兴致勃勃的时候,就是轰隆隆的一阵响动,顿时吓得一哆嗦。
时间长了,那种雄性可能就不灵了,哪怕雄性的动的寻遍了山中最有效果的野草吃上,也没了效果。
这时楚风正兴高采烈之中,哪里顾得上山中的动物们如何忌恨他。
他此时手里正拿着个铁蛋蛋,放在一个长达两米多的圆柱型铁管里,在铁管的后面还有根长长的引线。
只要点燃后,这会铁管就会震动起来,接着从铁管口处发出一道火光。
里面的铁蛋蛋就会飞出很远,在巨大的响光之下,直接在山窝里面炸出一个深深的土坑来,并散发着臭臭的味道。
楚风没有一天不忘记为乐浪郡的百姓们报仇,而且随着时间越长,这种仇恨仿佛长了芽,生了根,越来越深。
可是光靠组建一只强大的军队是不行的,俗话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在当时的冷兵器战斗中是家常便饭。
往往攻下一个城就需要数倍于敌的兵力方可,这跟拿人命去填去拼没有什么区别。
他在上一世本就是烟花爆炸厂的技术员,常年跟火药打着交道,对这些成份和配置简直就是烂熟于心。
直到一名采矿的工人无意间发现了硫磺,由于不晓得是什么东西,待拿到楚风面前时,让其眼睛一亮。
暗骂自己太呆太傻,怎么能把自己的老本行给忘记了。
于是他将火药的其它成份开始在境内寻找起来,由于北方地大物博,这些东西自然很快便被派去的人陆续发现。
于是就有了前面深山里的研究过程,他带了一批有些天赋的年青人,在山里一待就是三年,好在苍天不负苦心人,让他总算给弄出来了。
在这批培养的苗子当中,一名叫做魁山的女子表现尤其的出色。
魁山乃是一名奇女子,家族是冶炼铁器的世家,从战国时便盛名一时,本是技术世家秉承着传男不传女。
奈何到了东汉末年时,家中男丁稀薄,嫡系之中只有魁山这名女子。
只能将家族中锻造和冶铁技术传授给她,从那时起,她的体格开始发胖起来,而且强壮得越来越像男子,甚至最终达到了超越。
(书友若觉得还入法眼,请别忘记收藏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