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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齐聚西安(1 / 1)

自从接受了纹身成年礼后,景没有明晰自己的人生方向,反而迷失了。

他觉得所有的人,整个世界都是他的敌人。他一出门就感觉到无法呼吸。

面对别人善意的目光,景不知道怎么这些人就成了他的敌人?既然是敌人,为什么要对他笑?为什么要在他口渴的时候给他一碗水喝?为什么要在他饿的时候给他一个馒头?

景离家出走了,再也没有回去。

多年后,他遇到了一个僧人。

这个僧人解开了他的困惑,让他灰暗的人生又变得光明起来。

这个僧人告诉他,不要管谁是他的仇人,只要跟着他,他就能帮他完成他的父亲和母亲交付给他的重任,他就能对得起自己的列祖列宗,对得起自己身体里流淌的血液。

景欣喜若狂,把这个僧人当作是自己的再生父母。

僧人教给景各门各派的武功。

景极具天赋,学得很快。没多少时间,他周围的人就都不是他的对手了。

庆农牵着疲惫不堪的马儿来到驿站。

他亮出大内侍卫的令牌后,驿丞卑躬屈膝,带着庆农来到马厩。

他一眼就看到了一匹浑身雪白的好马。

这匹马与其他的马好像吃的不是同样的草,喝的不是同样的水。

它光亮的毛色就像上过油一样,骄傲的头高昂着,露出又直又挺的胸脯。一对深深凹陷进去的眼睛又圆又大,开阔的鼻孔偶尔喷出一些气来,配合着又浓又密的长尾巴赶走苍蝇蚊虫。

有时它还会用修长笔直的前肢在地上轻轻地刨两下,尘土立刻乖乖的飞扬起来。

“它!就是它!”庆农眼睛发亮,快步跑上前去。

“大人好眼光!这是秦王送的马!”驿丞跟在后面喊道。

“什么?”庆农转过身来,他的一只手已经搭在了白马的鬃毛上,又惊诧得抽了回来。

“秦王?他怎么知道我们会路过此地?”

“下官不知……”驿丞气喘吁吁的好不容易才赶到庆农面前,“这匹马是秦王的属下送来的,他还交给下官一个东西。请大人随下官来。”

一团疑云笼罩在庆农身上。

他不能掉以轻心。太子对他信任有加,这次长途跋涉竟然只带了他一个人来,无论如何他也要护太子周。

太子视察西安,除了皇上,其他人都不知道,包括太子妃。秦王是怎么知道的?

虽然汝阳是必经之地,可是秦王又怎么会知道我们将在这里换马呢?难道他派人跟踪我们?

庆农只觉得脑袋昏沉,脚步轻飘,迷迷糊糊来到了驿站的仓库。

驿丞取出一个两尺长的红漆大木箱。

它看起来很沉,躺在驿丞衰微无力的胳膊里无奈的左右摇晃。

“秦王属下让下官把这个交给大人。”驿丞满头大汗,庆农赶紧接过木箱。

“他说,”驿丞喘了一口气,“他说大人这次来西安车马劳顿,这是秦王特意为大人准备的。”

庆农没有打开木箱,他必须先把此事报告给太子。

“二弟给我们备好了马?”朱标又惊又喜,鼻子一酸,落下泪来。

他想起了他们过去的情谊。

他与朱樉的年龄最是接近,都出生于战火纷飞的时期。

朱元璋艰苦作战,马皇后操持后勤。他们俩没有父亲教导,没有母亲陪伴,他们一同吃苦,一同挨饿,形成了比一般兄弟更加深厚的情谊。

他们看见百姓因受战争之苦流离失所的时候,他们也形成了相同的志向。

他们发誓如若有一天他们能统治这些百姓,一定让百姓过上安稳幸福的好日子。

朱标没有相信父皇告诉他的有关朱樉的流言蜚语,因为他不相信朱樉会忘了那些刻骨铭心的誓言。

如果朱樉真的误入歧途,朱标可能也不会责骂他。因为弟弟的错就是自己的错,他疏忽了对弟弟的关心与教导,他有什么资格责怪弟弟。

就像对待朱所犯的错一样,朱标永远觉得自己的责任更多一些。

朱标把微微颤抖的双手放在箱子两侧,准备将箱子打开。

“太子,且慢!”庆农一把按在箱子盖上。

“咚!”箱子沉闷地低吼了一声。

“让属下打开箱子!”庆农恳求的看着朱标。

“怎么?你还怕这里面有毒蛇?”朱标边笑边用手背抹掉泪水。

“不可不防。”

“好,你开吧!”朱标后退了一步。

阳光迫不及待的钻入开了四指宽的箱子里,验证里面藏的是宝贝还是危险。

它猝不及防碰到了一个硬物,仓皇四处逃窜。

朱标和庆农看见了它狼狈的模样,不但没有奚落它,反而神凝视,为之惊叹。

阳光碰到的硬物是一个光彩夺目、精雕细琢的鎏金马鞍,此时它只能收敛缤纷的色彩,老实地发出金黄色的光芒。

这金黄色的光芒是那么耀眼,比它七彩纷呈的时候更加夺目。

马鞍的前鞍桥和后鞍桥为纯金打造,雕刻以飞龙的图案。

虽然位置狭小,但是飞龙栩栩如生的程度绝不亚于一幅一丈宽的画。

飞龙的每一块鳞片都看得一清二楚,隐约可以感受到它下面就是会呼吸的毛孔。

飞龙的血盆大口吐着张狂的舌头,眼神傲气霸道,与它永远不会低下的龙头一脉相承。

龙爪扑向太阳,龙尾盘了两圈后指向天空,那里才是属于它的地方。

马鞍的裙摆也为金制,翡翠和玛瑙星罗棋布,富丽奢华,无与伦比。

马镫为铜鎏金所制,这样既不失掉夺目的光彩,又极其坚硬,不易变形。

桩头和鞍座都包裹着上等的白鹿皮,皮质柔软,光泽亮眼。

藏在里面的木材虽然被包裹住了,但可想而知,一定名贵稀少。

“这……这是父皇赏赐给二弟的!”朱标惊呼,“二弟平时特别爱骑射,没想到他居然没舍得用这马鞍,珍藏的如此完好!”

“殿下,这当真是秦王之物?”庆农依旧不敢松懈。

“绝不可能有假,这个马鞍是西域进贡过来的贡品,独一无二。”

“哦!”庆农伸手压了压鞍座,“马鞍不错,软硬适中,坐着应该舒服,与那匹好马很是相配。”

“二弟对我这个兄长倒也上心。”

“殿下对兄弟爱护有加,兄弟才会愿意回报殿下。殿下的仁厚无人不知,有口皆碑。”

“这只是为人之基本,没有你说得那么好。”朱标轻轻抚摸着马鞍,飞扬的神采赶走了疲倦和困乏。

他摸到的不是贵重的兽皮珠宝,他摸到的是兄弟的心意。

在他温情的注视下,黄金和珠宝收敛起霸道的光芒,为秦王浓浓的情义甘当绿叶。

在斗鸡大赛的前一天,朱标和庆农赶到了西安。

西安多了许多异族人,他们的面孔看起来虽然与汉人差不多,但他们的服饰和语言大相径庭。

他们三五成群,有的带着鸡一起出行。鸡走在前头,人走在后头。鸡走人也走,鸡停人也停。

他们的鸡比他们的人自信许多,高高昂着头,不伤感于举目无亲,不恐惧于人地生疏。

它们知道自己是来参加比赛的,它们必须给西安立个下马威。

它们的“随从”可没有它们那种胆气。

他们不时地低头看看自己的素衣,又看看西安人的华服,摸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脑袋,再看看西安人帽子上闪闪发光的珠宝,相形见拙的自卑感不由而生。

只有他们的斗鸡“喔喔喔”引颈高歌的时候,他们的眼神才会发出奋发图强的坚定信念。

国家虽小,人民虽穷,可是他们的斗鸡不一定会输。

朱标和气地对他们投去微微一笑,这是大国的礼仪,强邦的风度。

他们局促地回报以点头微笑,然后又赶紧把头转开,训斥高傲的鸡降低了他们的素质。

如果他们知道对他们友善微笑的是大明的太子,他们一定会宰了那些目无王法的鸡,以表尊崇。

在一个热闹的饭庄门口,庆农停住了脚步。

“公子,时候不早了,我们进去吃饭吧。”

“好,我们进去。”饭馆是聊闲天的地方,朱标正想听一听当地的百姓对西安的看法。

他们找了一桌靠窗的位置坐下,这里既可以看清饭馆的人,又可以看到街头上的动静。

“公子,吃点什么?”庆农问朱标。

“你看着点,简单点就行了。”朱标边说边环顾四周。

“小二,点菜!”庆农大声叫唤。

“来了!”小二肩膀上搭着一块毛巾,满脸堆笑迎上前来。

“什锦豆腐、精熘鱼片、蒸南瓜、荷叶鸡、三鲜木樨汤,就这些。”庆农熟练地点了几个朱标爱吃的菜。

“好勒!客官,您稍坐一会儿。”说着,小二给朱标和庆农各斟上一杯茶。

“郑三,你不是给秦王养鸡去了吗?怎么有空到这来喝酒?”

隔壁桌一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把手搭在一个穿着粗布短衫的精壮男子肩上,他红光满面,有些醉意。

“我请了两天假,骗管事的说老婆病了,偷溜出来喝口酒。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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