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杨正高带着皂役去抓凶手,恐怕难以克竞其功啊。*”左子光本以为李中易会马上兵,跟在杨正高的后头,打党项狗头部一个措手不及。
谁知,李中易却像没事人一般,端坐在公事厅内,一份接着一份的看状子。
“呵呵,这杨正高在灵州,混了好些年,始终没有提拔上去,将明,你有何看法?”李中易放下手头的状子,捧起茶杯,轻啜了一口,含笑望着左子光。
“杨正高此人头脑很清醒,又当了这么多年的灵州长史,兜里不可能缺钱。”左子光也喝了口茶,侃侃而谈,“地方官长期赖在一个地方不走,除了利益巨大之外,恐怕别的理由都难以解释得通。”
李中易放下茶杯,抚掌而笑,说:“将明的眼力果然不错,就是这么个理。”
“嘿嘿,这杨正高乃是典型的地头蛇,只怕是灵州上下,早就被他笼在了手中。”左子光忽然轻声一叹,“朝廷毕竟是鞭长莫及啊!”
李中易笑道:“藩镇就是这么一步一步养成,根本不足为奇。只是,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杨正高回来的时候,是告诉我凶手跑掉了呢?还是已经死了?”
左子光眨了眨眼说:“依学生的估计,这左子光恐怕会弄死几个人,再回来交帐。”
李中易冷冷的一哼,说:“那就是自作孽不可活了!”
“老师,您不正是等着看杨某人的好戏么?”左子光怪怪的一笑。“我倒是很好奇,这杨正高的家当究竟会有多少呢?想必,应该有较大的惊喜吧?”
“哈哈。机灵鬼,你怎么就知道,我盯上了姓杨的家产呢?”李中易心中大感欣慰,弟子有出息,做老师的岂能不高兴?
“呵呵,地头蛇们最喜欢拿来恐吓上司的,就是本州的赋税。无法足量及时的征收进州仓。”左子光笑得很不正经,“既是量出为入,民间的税收有了大损失。总得找个补偿的出处嘛。”
“呵呵,打了土豪,才好分田地,然后聚拢民心。”李中易冷冷一笑。“他们的确是打错了算盘。以为我还是会按照老套路行事,这就大错而特错了。”
左子光觉得打土豪分田地,这个提法异常之新鲜,他有些兴奋的说:“咱们好容易有了个地盘,确实需要好好的谋划一番,这士心和民心,就看老师怎么取舍了。”
“顺我者昌,逆者亡。就这么简单!”李中易站起身,背着手在室内踱了两圈。“非常时期,必施霹雳手段,哼哼,灵州,我要定了!”
万一,李中易还在外任的时候,皇帝柴荣突然暴死,手头的这两州之地,也就成了他立足乱世之基业。
就连西夏都可以纠缠北宋百余年,李中易非常自信,他绝对不可能比拓拔继迁更差。
不过,不到万不得以,李中易不可能,出此下下策。能够完整的掌握到大周的政权,利用上整个大周朝的庞大人力物力资源,对于李中易来说,才是上上策,
拥兵自重,当藩镇这一条路,仅仅是最后一条出路而已。
当晚,牛头部落的席长老仁多贵,十分兴奋的来找李中易。
党项人的内部,其实也很不团结,牛头部和狗头部,已经到了誓成水火的地步。
其中的原因,既简单,也复杂,却和利益息息相关。
牛头部落,属于旧归附的党项人,占有大片良好的草场。狗头部落则是新归附的外来户,原本没有草场。
结果,就在狗头部落投靠大周的时候,上上任的刺史——黄使君,大笔一挥,把原本属于牛头部落的好草场,划出去很大一块,给了狗头部落。
牛头部落人少,全族的男女老少,加一块儿,也只有一千余壮年牧民。狗头部落却有近三千精壮牧民,实力相差悬殊。
好的草场被划分出去之后,倒也罢了,问题是,两个部落的草场紧紧的挨在一块儿。
还真是远香近臭,两个部落之间的龌龊事不断,到最后,终于出了人命,演变成两族之间的聚众火并。
谢金龙手下的官军,只敢待在灵州,却没胆子出去镇压。
以至于,双方都死了不少人,最终,牛头部落因为力量小很多,丢了绝大部分的好草场。
这么一来,两族之间的梁子,可就结得太深了!
听说,李中易下令捉拿狗头部落的少族长之后,牛头部落的诸位长老和族长,都意识到了,复仇的机会到了!
于是,在众人的推举之下,仁多贵被派来联络李中易。
李中易听说仁多贵来了,就笑着问左子光:“将明,该如何应对?”
左子光放下手里批阅公文的狼毫,一边活动着有些酸的右腕,一边笑着说:“远客到来,应该多喝几杯水,多多休息一下才是。等客人缓过劲来之后,再谈不迟。”
李中易哈哈一笑,说:“知我心思者,将明也。元潇,你去告诉那个仁多长老,就说本使君正在会客,命他稍等片刻。”
等李元潇走后,李中易站起身子,轻轻的掸了掸袍袖,径直去了后院。
自从李中易离开了开封之后,和费媚娘在半道汇合之后,她就一直躲在李中易的中军马车之中。
只是,由于路途太过遥远,大军行进太过快,费媚娘刚到灵州,就病倒了。
好在李中易是当世屈一指的名医,随身又带了许多药材,诊断出是劳累过度之后,李中易暗暗自责,让自家的女人跟着受苦了。
李中易走到后院西厢房门前,恰好看见颦儿,手里拿着一只空药碗,从屋子里出来。
“娘子还好吧?”李中易走过去,笑着问颦儿。
颦儿没好气的瞪着李中易,埋怨道:“好什么好?我家娇娘子,可被你坑苦了,这都一整天了,才喝了一小碗粥。”
李中易知道,颦儿从小就跟着费媚娘,跟她一起进宫,又一起出宫,名为主仆,实胜亲姊妹。
颦儿护主心切,李中易自然不会和她一般见识,反而很欣赏她的忠诚。
不论古今,如此忠心耿耿的婢女,那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李中易推门走进厢房,一股浓郁的药味,扑鼻直入。他耸动着鼻子,心想,有多久没有这种郑重其事的看过病了?
随着地位和权力日高,李中易行医的机会,也跟着越来越少。
李中易走到费媚娘的病榻边,借着烛光,看得很清楚,即使是在病中,费媚娘亦是别有一番美妙的韵味在其中,令人惊艳。
将手探入被中,李中易摸到费媚娘的手腕处,深吸一口气,正欲把脉,却不料,费媚娘突然翻了个身,伸出双手勾住了李中易的脖子,腻声道:“陪我歇会儿?”
佳人相邀共枕眠,本是一桩妙事,只是,李中易顾虑到费媚娘的病情,只得忍住登床入被的冲动,温柔的说:“你的身子尚虚,经不住挞伐,我……”
费媚娘将脸贴在李中易的左颊之上,喘着粗气说:“死冤家,你想歪了,妾只是想抱着你好好的睡一觉罢了。唉,在开封的时候,你总是偷偷摸摸的来,悄无声息的又走了,妾只能独卧冷衾。”
李中易的心里感慨万千,将这个绝代的尤物弄到手之后,先后经历了无数的事情,她,确实受苦了!
三把两爪的脱掉了外衣,李中易钻入被中,搂着娇软香嫩的费媚娘,躺了个并排。
“昨儿个,我做了个梦,梦见易郎你被贬作闲官,与妾朝夕相守,只羡鸳鸯不羡仙。”费媚娘搂紧了李中易的脖子,喃喃自语,显得哀怨异常。
李中易重重的一叹,他是顶天立地的男人,如果真做了闲官,别的且不说,枕边的这个绝代“祸水”,恐怕都难以保得住啊!
后蜀被灭国之后,赵匡胤也算是见过无数绝色女子的一代太祖,却只看了费媚娘一眼,就不顾明君的好名声,将孟昶之妻,抢为贵妃。
由此可见,老婆或是小老婆生得太过“祸水”,惹来外人的垂涎,做男人的压力,其实比谁都大。
将极品“祸水”娶回家只是第一步,还必须要有足够的本钱,可以保护住自家的女人。否则,就要当李煜那样的窝囊男人,成为著名的绿帽公。
“唉,媚娘,你生得太过惊世骇俗,我若做了闲官,只怕是再难长相厮守啊!”
费媚娘是做过贵妃的女人,见识自然不同凡俗,李中易的话,根本不需要说透,她也就明白了良人的顾虑。
“嘻嘻,你把妾偷到了手,如今又担心别人硬抢?哼,你若是心里没有了妾,妾一定偷个男人回来,要你好瞧!”费媚娘话音未落,就察觉到,被中的一只爪子,抚上了她的酥胸。
“嘿嘿,胆子变大了啊,连本公子都敢吓唬,虎鞭伺候。”李中易怪笑一声,悄悄的凑到费媚娘的耳边,说起来了痞话。
男想女,隔重山,女想男,隔层窗户纸罢了!
在费媚娘的邀战之下,李中易也不敢大动作,和风细雨的将怀中的绝代祸水,整出了一身细汗。
论年纪,费媚娘比李中易还要大出几岁,身心俱熟,正是女人一生之中,最光彩照人的绚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