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有些无厘头,林佳佳不由苦笑了一下,自己明明是学医的,信奉科学,现在怎么也信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回到家已经十一点多了,冲了个澡,又躺在床上想了好久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翌日,被闹钟叫醒的林佳佳感觉头晕脑胀,又做了一晚上的梦。她下床洗漱,发现眼睛都肿了,还有一片好大的黑眼圈。
她情绪恹恹的,也懒怠去装饰,反正也没什么特别要装扮的人,邋遢就邋遢吧。
随意套了一件T恤,披了一件外套,穿着一件破洞牛仔裤,脚上蹬了一双马丁靴,和外婆道别后,林佳佳就戴上头盔,酷酷地往学校奔去。
微风和暖,春意盎然,云城的春天格外小清新。虽然周围高楼林立,但依旧可以看到几只叫不出名的飞鸟从眼前掠过。
这就是日常小美好吧,阳光、雨露、星辰、草木,一切都带着生的气息,向阳而生!似乎所有的抑郁都被治愈了。
林佳佳正专注于骑行时,不想从后面突然超出一辆迈巴赫。黑蓝色的车身,流线完美,应该是新推出的限量版。
见他想超车,林佳佳本来想让让他算了,就靠右侧行驶。
这辆迈巴赫也奇怪,超车后速度又慢下来,明明可以开到180的车非要开40码。
林佳佳被他堵在后面,窝了一肚子火,蹭蹭加速,准备越过它。
迈巴赫却不给她机会,等她加速对方也加速了。毕竟是豪车,一下就超越她了。
越过她后又慢悠悠地开到了40码,林佳佳心里骂了一万个草泥马。这不是挑衅么?
林佳佳是谁啊,什么时候吃过这亏?加速到了极限,等和迈巴赫并排行驶的时候,对他竖起了中指。
对方的车窗缓缓下降,露出厉淮那张英俊的脸。
林佳佳的愤然冻结在脸上。厉淮,怎么是厉淮?自从那次从医院出来后,她都好久没见到他了,也没联系他。
微信上倒还留着他的通讯录,但厉淮似乎从社交圈上消失了,他所有的动态都不再显示。
厉淮把车靠边缓缓地停下。林佳佳像中了魔一般也跟着他停车。
厉淮从车里下来,依旧是他的样子,眉梢间却多了一份稳重。他走到林佳佳面前,没有说话,只是慢慢地从口袋内摸出一包烟,递给林佳佳。
林佳佳摇了摇脑袋。
厉淮自己抽出了一根,慢慢地点燃。烟雾在两人中间散开,仿佛隔了一层无形的门。
有时,看似无形,却怎么努力也跨不过去那道门。
烟抽了一半,厉淮才悠悠地问:“白白怎么样了?”
果然,一开口依旧是白白。他的心中只有一个白白,再也容不下别人。
林佳佳心里一酸,却依旧保持着酷酷的表情,至少现在不能被他看到。
“还好,不过她已经认不出我们了。”
厉淮斜睨着眼睛看她:“认不出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太清楚,没聊几句就被赶出来了,看那情况应该是失忆了。”
虽然感觉很多余,但林佳佳还是难以自控。她倔强地仰起头,直视着厉淮:“你呢,身体恢复得还行吗?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这么长时间你去哪儿了?”
连环三问如连珠炮一样喷涌而出,无论如何,厉淮都是她心底的一道伤。只要揭开它,心里就会隐隐作痛。
厉淮把烟卷抛在地上,用力地踩灭它:“还那样,准备出国学习了。”
“出国?多久?还回来吗?”林佳佳急切地问道。
即使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喜欢她,但只要能远远地看着他,知道他一切都好她就心满意足了。
“随缘吧,可能一两年,也可能三四年,或者就不回来了。”
“不行!我不允许你不回来!”林佳佳气急了。
厉淮笑了一下,像个大哥哥一样拍了拍林佳佳的脑袋:“你还真是个孩子呢。”
林佳佳赌气地一把甩开他的手:“别碰我!你要走了就永远不要再见我。”
林佳佳一踩引擎,发动机车,风驰电掣地离开了。
风吹起的那一瞬间,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出来。他太自私了,怎么可以一走了之?难道她连远远看着他的资格都没有吗?
春宵一夜后,万巴山接到沈之行的命令,让他立即坐最早一班飞机回到云城。
接到这个命令,万巴山简直开心到飞起。云城,云城,他又回来了!这段时间不在,他都快想死云城了。
一下飞机,他先去了机场附近的餐馆吃了一笼正宗的云城小笼包,喝了一碗面叶汤,才感觉又活过来了。最终还是家乡的饭最好吃。
之前,沈之行说让他先准备好,随时待命,要帮他回到薄家,拿到该属于他的一切。
现在他回来了!薄云西,你等着吧,上次只是一个植物人,这次我要让他直接见阎王!
从拍卖会上回来后,薄夫人发现薄云西的状态好多了。一开始,两人在大厅里见面还有些默然,但很快,薄云西就主动打破了这种难堪。
“早上有粥吗?我想喝碗南瓜粥。”
薄夫人忙不迭地答应:“好,我马上就做。”
或者他还不能接受这个后果,但终究他开始振作起来了。
回到书房,薄云西打开电脑,先开了一个公司董事视频会议。最近一段时间,他不在公司,薄佑熙已经开始拉拢人心,时刻准备越权呢。
听说薄佑熙最近收购了一家国外的研究机构,不知在搞什么。
桌上的电话响了。薄云西拿起电话:“怎样了?”
电话里传出顾巳的声音:“薄总,那件事查清了。沈之行的身边有个生物专家陆离。之前他在科学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论人类脑部记忆的突变和基因改变。通俗来讲,就是如果把一个人的记忆抹去,再植入新的记忆,那么这个人就会忘记自己之前的身份,默认现在的身份。”
“这么说,沈之行是对白白做手术了。”薄云西的脸阴沉如墨。
“看样子是这样。我们的人正在查陆离的下落,估计很快就会有结果。”
“好,必须找到陆离!”
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这个陆离改变了白白的记忆,那么他也应该能恢复白白的记忆。
“是,我明白。”顾巳汇报完后挂了电话。
扣扣!
“进!”薄云西低沉地喊了一声。
薄夫人端着一个茶盘走了进来。茶盘上放着一碗南瓜粥,还有两碟下饭菜,两个煎蛋。
“云西,粥来了。”
薄夫人把茶盘放在薄云西面前,看着薄云西端起粥慢慢地喝着。
薄夫人站在那儿,思忖片刻才犹疑着说:“云西,白白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你放心,白白那么善良,上天一定会眷顾她的。”
良久,薄云西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把粥喝完,别的一概都没有动。
“我不要什么眷顾,我要他们加倍偿还!”薄云西一字一句地说:“加在白白身上的,十倍、百倍、千倍地偿还。”
“是我当年疏忽了……”薄夫人低声说。
“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说这些已经没用了。”
与其抱怨不如行动,这一向是薄家的箴言。对手打了自己一下,狠狠地打回去就是了。
“云西,我们一定会找回白白的!”薄夫人抬起头,一双乌亮的眼睛发出果断的光。
“我准备明天举办一个宴会。”薄云西突然开口说。
“宴会,什么宴会?”薄夫人诧异了。宴会也得有个由头吧,无缘无故办什么宴会。
“薄佑熙不是进董事了吗?就以这个理由办一个,看看他们的反应。”
这个薄夫人也清楚,但自家的事情还忙不完,她还没顾上薄佑熙那里。这会儿听云西这么说,也好。
“行,我这就安排。”薄夫人点点头。
这是在云城睡的第一个晚上,沈之琳竟莫名地睡得很舒服。早上,一只绿色花斑鸟从窗外飞了进来,叽叽喳喳地在她床边鸣叫。
沈之琳睁开眼睛,和这只鸟对视着。突然,她猛地起身,双手敏捷地要抓住它,却被它扑楞着翅膀飞走了。
沈之琳长长地伸了个懒腰,起来洗漱一番,然后才下楼来吃早餐。
下来后,她才发现餐厅里只有她自己。佣人见她下来,忙摆好碗筷,在一旁伺候。
“我哥呢?”沈之琳把头发挽得更高些,冷漠地坐下。
“少爷说他从不吃早餐。”王管家开口答道。
“不吃早餐?”沈之琳总觉得哪里不对,可想又想不起来,脑袋还钻心地疼,只好放弃了。
眼前一桌子都是甜腻腻的早点,看着就有些腻歪。
“没有又香又辣的早餐吗?一桌子甜点看起来倒胃口。”
王管家一怔。不对啊,之前专门问过沈少爷的,他说大小姐喜欢吃甜腻的东西,准备了一桌子怎么倒不喜欢了?
“大小姐不喜欢红豆粥吗?”
“有什么好喝的?黏黏糊糊的,换个羊汤牛肉汤或肚肺汤的有吗?你们不是只会做这些吧?”
大小姐怎么喜欢重口味?
王管家忙使个眼色给旁边的人,把桌上的甜点撤下去。
“我这就让厨房准备去。”
沈之琳却说:“算了,我也不太饿,今天就不吃了。”
王管家只好连声说抱歉。
沈之琳转身就要上楼。这时王管家突然说:“少爷让大小姐去书房找他。”
沈之琳点点头:“送两杯咖啡去书房吧。”
交代完,沈之琳从餐厅出来,径直去书房找沈之行。推开书房的门,她看见沈之行戴着那副金丝边眼镜正盯着电脑看。
“哥,你找我?”
沈之行双眼紧紧盯着电脑屏幕:“之琳,你过来。”
沈之琳嗯了一声,听话地过去。
“你看这个。”
沈之行让她看屏幕上的今日头条:云城大亨薄家今日举办大型宴会,庆贺薄家大小姐进入公司董事。
“薄家?”沈之琳低低地问。
沈之行扭头看着她:“之琳,我们的机会来了。”
沈之琳一时还没明白,她还没揣摩透沈之行的心思。
“我要你溜进去伺机杀死薄云西。”
杀死?沈之琳听到这个词还是心里打了一个寒噤。
“先杀死他,然后再证明我的身份,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薄家了。”
看着沈之琳的双眉紧蹙,沈之行反问:“怎么了,之琳?”
“我以什么身份进去啊?”
哥交代的她都会去做,但计划还是考虑得越周越好。
“我给你弄一个侍应生的身份,你乔庄打扮一下溜进去。”
看来他已经想过了。人不知鬼不觉,也没有人会怀疑到他头上来。
“我听哥的。”沈之琳冷冽地说道。
扣扣!
“进。”沈之行的声音带着一种威严。
王管家端着一个茶盘进来,上面浴一个镀金的咖啡壶,两个精致的咖啡杯,还有一个金黄色的糖罐。
所有的一切都要极尽奢华。
薄家有的,沈家也要有,还要更奢华才行。
“少爷,大小姐,咖啡来了。”
王管家过来把茶盘放在桌上,然后就躬身退出去了。
沈之琳往杯子里倒了两杯咖啡,递给沈之行一杯,自己一杯。
她抿了一口,苦涩的正好。
沈之行却在咖啡里放了两块糖,细细地搅匀了才慢慢地喝了一口。
从小到大,他就喜欢甜的东西,越甜越好。因为得不到,所以就越想要。
但那些甜蜜的东西似乎从来不属于他。没有父爱,母亲常年如怨妇一般训斥他。
他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是灰色的。
所以他喜欢那些色彩绚丽的东西,他喜欢去抢,属于他的不属于他的,只有抢到身边才有安感。
喝完了咖啡,沈之琳就退出了书房,她要好好为晚上的宴会做准备了。
打开自己的化妆箱,把自己的脸涂黑,眼睛缩小,嘴巴画得多了一圈。
被她这么一整后,沈之琳完就变了一副样子。看起来完就像是一个其貌不扬的服务生。
接着,她去衣帽间挑了一件工装裙,脖子上还勒了一条围裙,搭配她的面貌,任谁也看不出她是沈之琳。
最后是工具。她毫不费力地从床底下抽出一个铁箱子,甩在桌上。打开箱子盖,里面赫然是各种匕首,长的,短的,折叠的,不折叠的,还有抓钩绳子之类的一应俱。
她的眸子中闪着凌厉的光,挑了一把匕首塞进自己的靴筒里。
一切就绪,就等晚上了。
今天云城所有的头条都离不开薄家。一方面薄家大小姐终于进入公司董事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薄佑熙也可以执掌薄家企业?一方面也有人在看薄云西的态度。
很多人称这次宴会叫姑侄鸿门宴。
无论如何,宴会都会在晚上八点如期进行。
虽然时间仓促,但对于薄家压根就不是什么问题。很快,薄夫人就把宴会的事情部办妥了。
宴会准备在云城的世贸大厦举办,参加宴会的都是云城有头有脸的人。
接到宴会邀请的时候,薄佑熙简直乐得要飞出去了。等了这么多年,她都不敢奢望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薄家老宅祖训上明明白白地写着:薄氏女儿永远不得参与家族企业。
谁知道时来运转,她薄佑熙也有这么一天。
进入董事,然后执掌薄氏企业,将薄云西一家赶出云城。
这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
七点半的时候,薄佑熙一袭墨兰色晚装从车里钻了出来,在一片闪光灯中,带着一丝雍容的微笑傲然进入了宴会大厅。
“她就是薄家大小姐吧?保养得真好!完像三十来岁的样子。”
“那气质太好了,不愧是名媛啊,一举一动都有名媛范儿。”
“姑姑一点也不逊色侄子啊。今天估计有好戏看了。”
七点半的时候,薄夫人推开了书房的门。
“云西,我们走吧。”
眼前的薄云西一身笔挺的西服,俊朗的面庞,除了眉梢间那丝阴郁不决外,完就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如果白白还在,挽着他的胳膊,那将是一幅绝美的画面。想到这里,薄夫人眼前有些迷糊。她扭过头,忍了忍,又憋了回去。
“好。”
今晚的薄夫人也装扮得雍容华贵,天生的贵族范儿。
七点半的时候,沈之琳按照规定的要求从后门进入了大厅。她的装扮一点也不起眼,完就是空气一般的存在。
她手里端着一个酒盘,上面放着三两杯香槟,眼睛低垂,似乎谁也没看,又似乎谁都在看。
八点,马上就要到了。
终于,她看见一个相貌清丽的女人挽着薄云西的胳膊缓缓走了进来。
薄云西神情冷峻,姿态傲人。
正是这个男人害死了姑姑,沈之行的母亲,让她抑郁而死。
今天她就要让他血债血还,把属于哥哥的东西部拿回来。
“喂,说你呢,发什么呆,一点规矩都没有。”有人不满地吼着。
沈之琳的眼光这才转移回来,低头把酒端过去,却一个字也没说。
“一个下三滥的货,也不看看那是谁?薄总也是你这种人能看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个腆着肚子的男人继续呵斥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