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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500英里(1 / 1)

录制现场。

宽敞的舞台上,绚丽的灯光闪耀过每一个人的脸庞,桦少正在老练的控场。

“接下来要登上舞台的,是唯一一个连续两轮向导师发出讨教,并且都获得成功的声音拥有者——何笑。”

听到这个名字,台下瞬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显然观众们期待已久。

桦少脸上带着笑意,声音一顿,道:“第三轮挑战,他选择了卡洛儿老师,究竟能否成功?让我们拭目以待!”

镜头给到卡洛儿身上,她的脸色不太好,显得很紧张。

尽管她对自己这一轮很有信心,但一想到之前萧忘年和安妙轩接连败下阵来,她仍是控制不住的有些忐忑。

“放心,他英文歌肯定不如你,这是你的主场。”

萧忘年和她挨着坐的,出声安慰道。

卡洛儿则是长长呼出一口气,做出必胜的手势,给自己加油。

导师们的反应,再加上现场紧张的配乐,让观众们有些喘不过气,气氛一下子就烘托出来了。

桦少见时机差不多了,侧过身,对着后台出口那里喊道:“让我们现在欢迎,目前成绩最好的声音——何笑,重返舞台!”

话音落下,现场灯光瞬间变得极具炫彩起来。

何笑的身影踏上舞台,跟桦少点头致意了一下,两人交错而过。

舞台现在交给了何笑。

他站在上面,成为了新的主宰者。

六道橙色的灯光从天而降,集中在他身上,为他镀上了一层光晕。

除了他周身一米外,整个录制大厅的其他地方都陷入漆黑之中,聚焦的感觉扑面而来。

不得不说,江浙卫视在舞台效果方面做得极其出彩,不愧是老牌强档卫视。

何笑对着舞台后方的乐队老师们点了点头,对方会意,琴弦拨动,舒缓的前奏悠悠传来。

很轻松,很畅快。

仿佛让人穿越到了阳光明媚的午后,正在悠闲的喝着下午茶。

而在窗外,一辆绿皮火车正拉着长长的笛音,缓慢的在铁轨上穿行而过,惊走一片南飞的雁鸟。

前奏只有十几秒钟,就让不少观众们代入到了其中。

高台上的五位导师全部露出惊色。

张雅当即赞道:“真是厉害的编曲。”

徐天恒也是连连点头,看向卡洛儿:“这是民谣吧?”

“没错。”卡洛儿此时的神色相当认真,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作为一位精修作曲的歌手,仅仅是几十秒的前奏,就已经足够让她听出很多东西来了。

何笑的这首英文民谣,绝对是上上之作。

听到导师们的点评,所有人都期待的看向舞台。

而此时,何笑双手握着麦克风,沉醉在旋律内,跟着感觉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If-you-miss-the-train-I'm-on。”

(若你错过了我搭乘的那班列车)

“You-will-know-that-I-am-gone。”

(那就是我已独自黯然离去)

“You--hear-the-whistle-blow-a-hundred-miles。”

(你听那绵延百里的汽笛)

这一开口,就惊住了所有人。

很纯正的英语!

为了这首歌,何笑不知反复练习了多少次,闭眼前是它,睁开后也是它。

如果这样高强度的锻炼下,还不能将这两句歌词牢牢掌握,那他真的是记忆力有问题了。

舞台上的灯光跟着旋律变幻,色彩斑斓。

而在何笑正后方的大屏幕上,则是歌词的中文翻译,以便观众们能够看懂。

导师组里,萧忘年和安妙轩交头接耳,好像对何笑的表现很意外。

卡洛儿则满脸凝重,何笑这首英文歌唱的确实很地道,而且和她的英文民谣风格也相差不多,看得出来是真的下了一番功夫,特意为她准备的。

再加上这首民谣朗朗上口,如果传唱出去,绝对是一首大火的佳作。

张雅不说话了,她是导师里人气最高的存在,也是平时发言最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听着选手演唱歌曲。

用王石导演的话来讲,这叫“综艺感不强”,没有综艺感的明星,很难撑起一档节目。

但好在的是,张雅超高的人气,弥补了这一缺点。

她就坐在那什么也不干,翘着二郎腿嗑瓜子,也有大批的人愿意看。

不过,张雅虽然没说话,可眼睛里却全是戏,闪晶晶的大眸子盯着何笑,神色几度变换。

似乎是在思考,一个人真的可以有才华到这种程度吗?

听听那优美的旋律,温柔的嗓音,没有人不会沉醉其中。

“A-hundred-miles,a-hundred-miles。”

(一百里又一百里载我远去)

“A-hundred-miles,a-hundred-miles。”

(一百里又一百里再回不去)

“You--hear-the-whistle-blow-A-hundred-miles。”

(那绵延百里的汽笛会告诉你我离去的讯息)

观众们看着歌词,听着旋律,基本上也明白了这首歌的意思。

这是一首表达在外漂泊打拼的游子向亲人诉说着不舍与留恋之情的民谣,叙说着游子在外奔波的辛酸,衣衫褴褛、身无分文,这样狼狈,离家那么遥远。

“Lord,I'm-one,Lord,I'm-two,Lord。”

(一百里两百里渐渐远去)

“I'm-three,Lord,I'm-four,Lord。”

(三百里四百里再回不去)

“I'm-five-hundred-miles-away-from-home。”

(不知不觉我便已离家五百余里)

一转眼,火车已经开动了五百里。

游子呆呆的坐在角落,透过车窗,看着熟悉的城市渐行渐远,望着那一列列笔直的电线杆飞速倒退,想起了送他上车,站在月台上两鬓花白的老父亲,心中的思乡之情便抑制不住的泛滥。

这五百里路,是人生的艰辛路!

古今中外,有多少游子背井离乡,在难熬的日子里咬牙苦苦坚持,就是为了多年以后,能够衣锦还乡,混出个人样,让所有人都高看一眼。

这其中,有一些人成功了,从此高官厚禄,衣食无忧,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失败了,穷困潦倒,处境窘迫,被生活压的喘不过气来。

但无论是富足还是穷苦,他们心中的乡愁却是永远都难以磨灭的。

故乡就是根,它会在心中发芽,伴随一生,没有人能斩断自己的根。

“Not-a-shirt-on-my-back。”

(如今我衣衫褴褛)

“Not-a-penny-to-my-name。”

(依旧是一文不名)

“Lord,I-'t-go-bae-this-a-way。”

(上帝啊我怎能就这样回到家去)

“……”

这首歌在黑色手机的世界里非常出名,叫做《500miles》,即《500英里》。

作为一首民谣,这首歌火遍世界,传唱度极广,被多个语种翻唱,它的经典程度是不需要质疑的。

何笑在几百首英文歌里,中意的很多,但最终只有这首让他眼前一亮,彻底的打动了他。

感人肺腑的歌词,优美舒缓的旋律,何笑相信,这首歌没有理由会讨教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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