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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言念君子,不卑不亢(1 / 1)

辰燚微微一笑,孩子的目光是最真诚的,他的眼里看不出一丝杂质,乌黑发亮,有的只是对知识最真诚的可望。

辰燚准本从新擦去地上的字,重新写,却被小乞丐拦住了。它指指自己的耳朵,意思是他能听清辰燚的话。显然他是被辰燚的字给迷住了,舍不得让辰燚给擦去。

辰燚顿时感到尴尬,是自己先入为主了,以为这个孩子不会说话,也就听不清自己说话。没想到他只是不会说话,耳朵却是能听清的。

辰燚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乞丐抹去自己写的字,重新在地上写下:“言念”二字。

辰燚不在客气,将麻雀整个放进嘴里咬的嘎嘣脆,还真别说,味道贼香。记得上次吃这个都是在村里和赵立一起抓的了。

小乞丐重来不知道吃肉还能这样大口吃的,平时他都是一点一点撕下来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细细品尝其中滋味,最后在吧沾在手上的油也舔干净。

不过今天不知是学到字开心,还是也想像辰燚一样尝尝大口吃肉的滋味,小乞丐一口直接将麻雀放进嘴里,轻轻咀嚼,香味直冲天灵盖。果然比一点一点撕下来吃更香些,只是吃完就有些后悔了。这个吃法香是香,就是不抗饿,慢慢吃总觉的更饱些。

不过转念又想,今天学到了新的字,就当庆祝一下,犒劳犒劳自己。

看着孩子脸上幸福油纠结的样子,辰燚还是有些心软的。相比他自己虽然没有见过父母,可是有曹叔、李叔、君姨、诗诗姐。而言念却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这么小就得自己养活自己,还努力学字。

其实辰燚从开始来爬山的时候就开始注意到这个总在石碑前临摹的孩子了。从来没有见这孩子下山乞讨过,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在养活自己。陷阱捕猎,山毛野菜,甚至人们很忌讳的山神供品,孩子都不嫌弃,就是没有跪下伸手向别人要过饭。正如它写在火堆不远处的八个字:言念君子,不卑不亢。

辰燚也有过几次悄悄将馒头放在石像前,看似是祭山神,实则是照顾孩子。也向山下村民打听过孩子的身世。

山下村民只知道以前是一老一小住在山神庙。村民也经常假借祭拜山神给一老一小送食物,实际上这个山神庙早就废弃了。前年的冬天雪格外的大,老人没有熬过去,就只剩下孩子一个人。有人想领走孩子,它死活不肯走,最后只能任他留在这里。

辰燚之所以一直没有和孩子打交道,就是想亲自看看孩子的心性。原本辰燚打算一个月后在做决定,是给孩子些钱财,还是自己带他走?

不过今天忽逢大雨,或许就是天意缘分,辰燚决定带孩子走。不过怎么个带走法还是得有讲究。

辰燚学着小乞丐将手指上的油吸干净,逗的孩子露出了天真的笑容。辰燚轻轻摸了摸他的头说道

“我是个药店老板,我平时又经常不在药店,想找个识字的帮看店,怎么你愿不愿意去?”

似乎是有所遗漏,辰燚又赶忙补充道

“不过你太小,没有工钱,管吃管住,店里的书你随便看。店里还有一个店员,不识字,你主要就是看药方抓药,别的不用做。”

原本还有些犹豫的小乞丐,一听到店里的书可以随便看,小眼睛瞬间散发出精光。直接忽视没工钱但是管吃住,小脑袋瓜里已经被书可以随便看填满。

言念有些不敢相信辰燚说得话,毕竟自己只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乞丐,虽然自己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做乞丐,可别人眼里自己就是个乞丐。有些忐忑的在地上写下

“可是我只是个小哑巴乞丐,真的可以吗?”

辰燚反问到:“你心里认为你是个乞丐吗?”

言念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脏兮兮的小手捏着火炭写下:“其实我从来没有去要过饭,爷爷临走前要我挺直脊梁活下去,可以低头弯腰,唯独不可以屈膝乞讨。读书人就要有读书人的风骨。”

辰燚欣慰一笑,真正的读书都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风骨傲立不卑不亢,曹叔是这样,陈庆之也是这样,现在言念也是这样。

“言念,你一定要永远记住你爷爷的话,永远保持你的初心。“

言念点点头,他懂眼前这个大哥哥的意思,爷爷的话他会永远记在心里。苦难中的孩子早当家,言念已经有着超出同龄人的心智,以此为代价的是一个美好的童年。

秋末冬初的雨往往只够淋湿匆忙行人的衣服,却不足以润湿大地的心。辰燚重新穿上已经烘干的衣服,外面已经已经透着丝丝不怎么温暖的秋末朝阳光。转头对言念说到

”随我一起下山吧,看看你还有什么要带的“

言念也没有什么要带的,就只有一只爷爷用竹子做笔杆山羊毛做头的毛笔,还是新的,没有沾过墨。破成布条的被子言念也准备带上,辰燚只好说供吃住,不用带被子。就算如此,言念还是细心的将其叠起来背在背上,说什么也不愿意丢弃,辰燚只能由他。

有些恋恋不舍的回顾了一眼破庙,言念还是有些舍不得,毕竟这里才算得上自己的家,爷爷的坟也还在后山。

由于经常食不果腹,言念只比辰燚的腰高一点点,面黄肌瘦,感觉稍微大些的风都能将其吹走。不过脏兮兮的小脸上倒是有一种莫名的自信阳光。即使生活的苦难也没有给他留下丝毫的伤感。

辰燚率先走出破庙,言念背着一小坨被子,跟在后面,辰燚不打算帮他拿。因为他知道言念不会让他拿。

雨后的土地有些松软,这倒让穿草鞋的少年不那么疙脚。别看言念瘦骨嶙峋,不过确实实打实在山里活下来练就的腱子肉。背着被子还能跟上辰燚。

下山的路言念倒是很熟,毕竟还是会找一些草药来山脚小镇换吃的。虽然知道的种类不多,甚至不知道啥功效,终归知道能换一文两文铜钱,或者是换个白面馒头。

进了城言念就有些紧张了,因为从来没有来过,就一直抓着辰燚的衣角,紧紧跟在辰燚的屁股后面。

路过裁缝店,辰燚还为言念买了两套衣服,说是做工时穿的,怕言念不接受,或者心里有愧,辰燚还故意说是店里员形象很重要,不能影响客人的视觉感,言念才信以为真的收下。

回到店外,店门开着,朱叔坐在店门外的台阶上烤太阳,打着瞌睡,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七叔,不好好补一下觉?”

听着辰燚明指暗示,朱七老脸一红,害羞的不行,只得转移话题道

“公子今早回来晚了,是被雨困住了?”

辰燚点点头,将藏在身后的言念拉出来,孩子还是有些胆小,毕竟从来没有进过成。

看着两新衣服紧紧抱在怀里的言念,朱七和蔼一笑说道

“你就是公子经常提起的孩子?别怕,来这里就像来家一样,听说你识字,以后我就不用愁了,这几天公子忙,因为我不识字都白白丢了好些单子。”

言念上下打量这这个和蔼的大叔,胆子也稍微大了些,点点头。

辰燚解释说到

“他不会说话,有时间我看看,能不能治。”

朱七走上前,帮言念接过身上背的被子,也不嫌弃。言念也很自然的将被子给了朱七。

“来来来,肯定饿了,饭我都做好了。”

朱七提着被子,辰燚牵着言念,言念抱着新衣服走进店里。

桌子上已经摆好饭菜,也不多,一个葱花炒蛋、两个素菜、还有一个红烧肉。总共也就四个菜,平时也差不多都是这样吃的。

言念进门已经闻到满屋子的香味,可是眼睛却紧紧盯在柜台上的书和笔上,久久不能移开。

辰燚摸了摸他的脑袋说到

“先和朱叔去洗洗,换上衣服,然后吃饭,吃完饭才能有足够的力气握笔。”

朱七拉这目光始终移不来的言念走去后院。辰燚洗手后,从书架里挑出几本适合言念的书,放在柜台上,又添置上一支稍微小些的笔。

走回桌子前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细细品尝起来。是昨晚虞诗诗带来的百花酿,昨晚喝了小半坛,还余下的半坛被朱叔放在桌上了。

昨晚没喝出啥味道,怕是喝酒太多的缘故,胭脂河畔就喝了一坛,回来喝的半坛都没怎么喝出酒味,嘴麻了。

今早喝倒是别有一番风味,酒是有些清淡,可贵在香味延绵,久久萦绕在唇齿之间。千金一坛的百花酿终究还是娇贵,适合细品,不宜猛喝。

两杯酒下肚,清晨的寒意也驱散不少,顺带还有糟糕的心情。

换上新衣服的言念看起来精神了不少,洗干净的脸庞还是有些微黑。上桌后规规矩矩的,不敢东筷,很懂事。

辰燚往他碗里一连夹了三块红烧肉。说到

“管吃管住没工钱,也没有那些规规矩矩,很随意的。”

言念还是有些拘谨,拿起筷子还是不动筷,朱七咀嚼着一块红烧肉,满嘴流油说到

“一开始我也像你,没少被公子骂,后来就很随意了,努力工作就好。”

朱七这样说后言念才小心翼翼的夹起一块最小的红烧肉放进嘴里。他从来没有吃过如此香的肉,含在嘴里舍不得下咽,生怕下吃下去就没有了。

辰燚又夹给他一块,朱七夹给他一块鸡蛋。两人脸上虽然满是微笑,心里却满是苦涩,这懂事的孩子终究是苦难重重熬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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