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大门再次被推开,或者说踢开更为准确。
李敢转头一看,只见走进来的有三个人,当先一人最让他感到意外。
——霍去病!
李敢大吃一惊,双手一撑,想要挺身而起,但箭伤撕裂般痛疼,让他又跌回床上。
“你欲如何?”李敢额头直冒冷汗。
霍去病嘿嘿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但在李敢的眼中,却与野兽的利齿一般无异。
赵破奴一脸的焦急,担心霍去病会暴起伤人,急忙前追一步,小心翼翼的提防着。
最后一个进来的是狄仲,明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射伤自家主人的凶手,但对方的身份太高,根本不是自已这样的小蝼蚁可以撼动的,所以只有在一旁干着急。
霍去病直接无视其他人的反应,自顾的走到李敢的床前,脸上古怪的来回打量。
“嘿,白脸。”霍去病突然哈哈一笑,“这名字更是名符其实了。”
随着这一声长笑,房间内的气氛为之一松。
别看李敢在沙场上杀敌无数,又是冲动的性格,人却长得面如琢玉,唇若抹朱,猿臂狼腰。
腰细臂长也就罢了,这是一名优秀弓箭手的特征,但脸色洁白晶莹,常常会被亲近的朋友笑话。
“白脸”就是调侃时的称呼。
李敢受伤后失血过多,脸色苍白,身为罪魁祸首的霍去病竟然没心没肺的拿这个当笑话,让大家哭笑不得。
李敢怒目而视。
如果不是你的一箭,我会变得这么惨么?会变成一个卧床不起病夫,一无所有的庶人么?
李敢心中越想越生气,不由大骂:“黑眉,不要太过得意!”
霍去病眉如卧蚕,李敢以此作为反击。
只是他恼怒间,再次牵动伤势,只得掩住胸膛,痛苦的咳喘。
霍去病笑得更欢了,对李敢的反骂不以为意。
一旁的赵破奴松了一口气。
别看两人对骂得厉害,但这是他们在军中的习惯动作,骂得越凶,反而越亲热。
这是战场中生死之间产生出来的情谊,是战友间的亲昵。
霍去病笑咪咪的看着李敢在床上挣扎,仿佛这一切并不是他造成的一般,过
李敢一愣,说道:“小将可不敢在大司马面前稍有放肆。”
霍去病冷笑,“你的放肆,难道还少吗?”
李敢看着眼前真挚的面容,一时间心灰意懒,不由叹息,“李某已为废人。”
“废人?”霍去病不以为意,“神医义妁,就能治愈你的箭伤。”
“当真?”
李敢大喜,猛然抬头,却再次牵动伤势,让他痛得得死去活来,不由怒气勃发,于是眉毛倒竖,狠狠的骂道:“你下的是死手,别想着说完就完。”
霍去病哈哈大笑,“行,本司马等着。”
说完潇洒的一抖衣袖,转身离去。
赵破奴留在最后,忍着笑俯在李敢的耳边,轻轻说道:“义妁神医的行踪飘渺,将军到处打听才得知消息,立即前来告知。”
李敢呆住了,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高声叫道:“来人,准备行装,前往蜀中。”
他身上有伤,只能乘车或者让人抬着走,所以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蜀道难,不但陆路崎岖难行,水路亦是险滩重重,有时还需要行走于索桥相联的深山峡谷之间。
此时渐渐寒冷,草木间、河滩上常有一层薄薄的霜雪,让路途变得更加的危险难行。
一路走来,他们先后见到五起从山崖上跌落深渊的惨剧。
所以,就算李敢心情迫切,也不敢拿大家的性命开玩笑。
所以,当他带着十名亲信,出长安、过蜀道,一路跋涉,到达成都时,已是一个月之后。
得到的却是义妁已经离开成都,外出采药的消息。
无奈之下,只好继续追寻,一伙人一路向南,又是七天的山路。
朱提山,位于犍为郡的南部。
据说此处曾盛产白银矿,但一直查无实证,曾有些梦想着大发横财之人流连其中,最终因一无所得而心灰意冷,于是,一座偌大的山脉渐渐变得荆棘遍地,各类凶猛的动物四处横行。
除了一些猎户和采药人,很少有人涉足于此。
抬头仰望,只见山峰险峻,丛林茂密,地上满是枯黄的落叶,一
“义妁会来这种地方?”李敢很是惊讶。
雷被点头,“消息得自淮南时的熟人,应该不假。”
雷被本为江湖游侠,曾受准南王重用,却在一次比剑时得罪太了刘迁而被四处追杀,幸得李敢所救,之后成为了一名忠心耿耿的家将。
李敢看着一望无际的山脉,不由摇头叹息:“这让人如何寻找?”
“总有办法的。”雷被笑着安慰。
“一定要找到!”亲兵张义的说话斩钉截铁,“我们还等着跟随小郎远征大漠,猎杀敌寇。”
“小郎,这次可要带上我。”狄仲急了,“我要看着你杀敌立功,重获关内侯!”
“何止关内侯?”张义一脸的向往,“小郎要当列侯,要当大将军!”
“呵呵,”李敢给逗乐了,“大将军就算了,我们先抢个骠骑将军玩玩。”
这是针对霍大将军吗?
雷被笑了,让一名亲兵把李敢背在背上,自已当先开路,往山上走去。
但他前行不到百步,猛然停下身形,大声喝道:“谁?出来!”
话音未停,从周围的草丛中、大树后突然冲出一大批人,一言不发的把他们团团围住。
这些人身穿短甲,手持利刃,行动间步伐一致,竟然是训练有素的精兵。
埋伏!
雷被大惊失色,大声高叫“保护小郎!”然后没有半点迟疑,拨出长剑,往前急刺。
一瞬间,双方展开了激战。
对方的人数不相上下,但雷被有“淮南第一剑客”之称,武功精湛,所带的亲兵是百里挑一的精锐,以一敌二,很快占据着上风。
“杀!”
雷被怒喝,手中长剑一缩一伸,刺进敌人的胸膛,然后长剑一拖,划开另一名敌人的喉咙。
转眼间,敌方死伤惨重,但他们死战不退,不断发起冲锋,直到最后一个被雷被杀死,竟然没有一人逃跑,也没有一人求饶。
“死士!”李敢的脸色一变。
这是大家族才有能力培养出来的兵种。
雷被也发现情况不妙,急忙把长剑护在身前,大声叫道“快,跟住我,往前冲!”
雷被跑得很快,但还未走到五十步,再次冲出一批敌人,这一次人数更多,足足有二十多人。
“杀
雷被毫不犹豫,大吼声中手中剑气纵横,收获一条又一条性命。
但他再是勇猛,还是无法弥补人数上的劣势,很快,亲兵中出现了伤亡。
一个,两个......
“放我下来!”
李敢一直被亲兵背着,此刻也待不下去了。
他的两份记忆已经完全融合,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与他朝夕相处的亲兵一个又一个倒下。
挣扎着站稳身形,张弓搭箭,“嗖”的一声,正中一名敌人的喉咙。
“小郎,好箭法!”
张义就算被两名敌人死死缠住,还不忘惊叹一句,却因这一分心,让他自已陷入了险境,敌人的长剑趁机扫向他的腰间。
“别分心!”
李敢瞪着眼睛大声怒骂,一拨弓弦,再杀一人。
有了他的神箭相助,雷被等人的压力大减,很快,把敌人全部杀光。
“走!”
雷被不敢有半点拖延,正要带头前行,身后传来一片的惊呼之声,急忙转身,却见李敢倒在地上。
原来他临危出手,胸膛的箭伤再次迸裂,整个上衣湿漉漉的全是血水,人已陷入昏迷之中。
雷被大惊失色,右手一抄,把李敢背在背后,疾步飞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