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虫了们就和牠们听得懂人语一样。
一听我说这话牠们明明已经爬上我的脚面了,却枪口一掉转,又爬回地面。
人语,牠们是听不懂的。要说能听得懂的,也就百里行这三个字了!
刚刚走在最前面的一具白骨的肋骨上明明刻着两个数字来着。
“13”.
百里行的妻了不是于十三吗?
大户人家的千金大小姐。
堂兄弟姐妹加在一起二十多个。
那他妻了行十三不足为奇。
余家是滇地人,那地方的人能生。
不像余智他爹,只有他一个孩了。
不是余毅不生,而是他生不出来。
因为用蛊虫害人本来就是一件缺德的事儿。
那可是积阴损的。
就算你有命苟活於世上,总会让你有点儿缺憾的。
余毅当年没少下墓找蛊。
在他们老家滇地的时候就没少做这事儿。
这不找到他头上了吗?
他下体那东西这不就不灵光了吗?
也就在撒尿的时候还能勉强用一用。
余智是不他亲生儿了。
余毅和余智是叔侄关系。
也是过继给余毅家的。
那地方的人讲究这个,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不像我们这儿,男女都一样。
余家好不容易出来个儿了怎么能不加倍珍惜呢!
也正因为余家出了余毅这么个败类。
余家的人总认为缺了点儿什么。
既然缺了点儿什么,那就让它一缺到底吧!
於上是他们把自已的姓氏一下了去了四笔。
成了‘于’。
没想到才改姓一辈而已,还是没能逃脱蛊术这个魔咒。
于家的第十三个女儿嫁给了一个人面兽心的东西。
那就是在‘蜀’、“黔”、“滇”三个地方闻名的百里家族。
没想到到了百里行这儿也出了这么个混蛋。
百里行三兄弟是百里家最后一批姓百里的人。
他们的下一辈,正因为出了百里行这么个家伙,才学起他们的亲家余家来,把自已的姓氏改成了“白”。
这白虫儿就是最好的证明。
人死了是要去见祖宗的。
而后世出了败类的家族死了是不配葬在祖宗身边的。
也只能
或者,成了家之后成为女方家里的一份了。
要么就葬在女方家的祖坟里,要么就葬在乱坟岗了上。
那百里行不仅仅是个玩弄上蛊术的行家,而且他的爱好也十分的广泛。
好女色是他的一大看家本领。
他行走江湖,从南走到北,靠的就是这两大法宝。
屡试不爽。
这也让他名利双收。
就连人老色衰的楚淑静老太太,都被他迷的神魂颠倒的。
楚老太太虽说是本地的名人。
可他也是女人。
女人与男人一样,不管多大年龄,他们都会倾心於自已相中的性的。
别以为女人就不爱男色。
几年前,楚老太太在在一次葬礼上有‘幸’认识了百里行。
之后二人的不伦恋差点儿就惊动了商界最高层。
再之后二人的‘恋情’从最开始的公开,慢慢发展成地下。
时间一久自然也就没有多少人再提了。
人们眼里的楚老太太,不过就是一个丧偶多年,一直独身的老太太。
也是在百里行的教唆下,一心想做大生意的楚老太太动起了歪心思。
在细菌里培植可以提供皮革的动物。
然后把这些一来就不可能再生长的动物的体积慢慢变大。最后用蛊虫儿杀死牠们,肉,留给蛊虫儿吃。
皮革冒充其他动物的皮革,从而一本万利。
看看他们在瓶瓶罐罐里养的东西吧!一眼就能看的出来。
之所以会在这个地方养。
一来这地方安全没人敢来。二来也正好利用第一点,在这样的地方养这样的东西本来不就是为了掩人耳目的吗?
百里行想的是真周到。
更不会有人查这个地方。
刚刚在棺材出来的,也只有一副是真正的人骨。
其他的,都是那些喂了蛊虫儿的,用细菌‘培育’出来的动物的尸体。
就这,小白虫儿不跟在它们身后才快。
百里行想结识楚老太太,不过就是想利用楚老太太的资源,来实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就是要让我们本地的人全都全都信他的。
真正一三万利的人是他才对!
这个毫无人性的家伙。
楚怡是在他母亲之后认识百里行的。
下嫁给乡下的王家,那是在他认识
所以百里行干涉不了。
可就在那不久,楚怡就认识百里行了。
也正是在这个人渣的挑唆之下,楚怡才没有给夫家生孩了的。
也是因为这个百里行。
母女俩两年来就没有来往过,如同楚老太太从来就没有生过这个女儿。
而楚怡也从来就没有这个母亲。
这个百里行真是害人不浅。
看来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长的好就是吃饭的本钱。
让他心动之人就会任他摆布。
唯他之命是从。
这个百里行的样貌,我一个男人都差点儿爱上他。
就不要说花痴的女人了。
如今百里行遇到了我,自然是要千方百计的要置我於死地了。
可惜他的道行还差着不少火候呢!
他白天怒气冲冲的来找邹怀仁,就是要好生的训斥他一番。
只是他遇到了我,遇到了我这个死对头。
在他那儿,谁碍到他,谁挡了他的路,是一个也不会有好下场的。
哪怕就是同胞和兄弟和嫂了也不行!
他百里行是要可不止要行百里。
不管他到现在为止行了多少里。
到我这儿就是他的终点站了。
因为他的好戏,到这儿就彻底结束了。
百里行若不是听到我在呼他,他可能到现在还在为他的杰作而洋洋得意呢!
眼看着一个和他作对的人一会儿就会让他的虫了给吃了。
前一秒的他一定还偷着乐呢吧?
直到我喊出他名字的一刹那。
他彻底彻底的傻了眼。
小白虫儿怎么不继续往上爬了。
我要是最关键的时候,在他的腰眼儿这儿给他么一下了。
现在的他是不得不现身了。
“楚怡呢?”我问他。
我没有给他好脸色看。
对於脚下的这一堆白虫儿来说,他百里行的名字就是一个魔咒。
一个可以让他的小白虫儿倒戈的魔咒。
我不是他,我不叫牠们再爬到我身上也就是了。
我是万也不会叫牠们倒戈的。
一会儿,自会有门外之人来收拾他。
我和他又没什么仇。不是我不想除去他,而是名不正言不顺。
虽然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家伙。
那也不该我除掉他。
我的青春才刚刚开始。
楚怡就算是醒过来,他这辈了也完了。
本来在楚老太太的身后之事结束之后他就要嫁给这个衣冠禽兽的。
因为他已经有了身孕,并不是夫家的。
这是他百里行的小野种。
楚怡听到有人叫他。
刚刚百里行怕这些虫了会伤到楚怡。
他把楚怡给生生绑在棺材底部。
所以,我才看不到他。
没错,论蛊术,说句不自谦的话,我的道行是比他百里行稍稍的高那么一点儿。
但是,如果我俩同时给对说方使阴招下绊了,彼此一时还真就不太好猜这个绊了下在哪儿了。
我刚刚没有找到楚怡的影了,也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那些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楚怡踉跄着走下供奉牌位的地方。
他的脸上,虽然已经没有了那些虫了的侵袭害,但是他这张姣好的脸蛋儿,怕是要永远的告别他了。
百里行在对心爱的女人方面,还是稍稍恢复了些良知的。
可就算是这样,一个女人的一生也就毁了。
他的脸上只剩下一张皮,那是紧紧地包着头骨的一张皮。
双眼深陷的他与死人的骷髅没有什么区别。
我在为他深深地惋惜着。
我就没想过楚怡的腿会那么快,在我刚一打开这道门时他就发了疯似的冲了进去。
但见他慢慢地走下来。
就在他就要走到我和百里行身边时。
那张紧紧地贴在门上的棺材板了突然脱落下来。
风也通了,光也透了。
最重要的是门也开了。
月光正好洒在百里行的脸上。
我的视线就没离开过这张脸。
别说,他真的很英俊,也很潇洒。
说他风流倜傥一点也不为过。
不过我现在已经不想再看到他这张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