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当事人向被告提出的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凡是离婚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节无效就当准许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满两年,5:其他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
被告方满足1235条件,法庭应准许我原告方与被告方离婚。
被告方在对我原告方进行的多次暴力恶行,严重威胁我原告方的生命安全,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共和国宪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无过错方可向被告方提出合理赔偿,我当事人依法酌情提出五十万赔偿。
法官,我的发言完毕。”
男人一身黑色西装,辩词犀利准确。
他把法律运用于事实证明上,把情怀融进了法律当中,告诉世人最真实的真相,从容淡定,给予敌人最致命的一击。
宋阁坐下之后,虞志锋的诉讼代理人开始回辩,他明显的底气不足,手上拿得出手的证据连宋阁的五分之一也没有。
准备不够充分,证据不够有力,实战经验也可以看出没有几次,两下的对比立竿见影。
虞志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大概没有想到,昔日在他手底下忍气吞声讨生活的妻女会把他调查的这么清楚,会亲手把他推向深渊。
他看着虞舍,眼神越来越阴毒。
虞舍也不躲避,就那样看着他。
她和妈妈走了之后他应该过得挺好的,看着四肢健全五官都有的,就是现在这种情况他也是没有一丝的担心,可以说好像坐在自己家里一样。
也还和以前一样,喜欢用那种眼神看着别人。
他那一身的凶狠,是怎么也去不掉了。
虞舍记得,她从小就怕爸爸。
那时候虞志锋还不会对常兰打的那么狠,偶尔来兴致了还会抱抱她,给她两颗糖。
糖是很甜的,可是她就是怕爸爸,觉得爸爸很恐怖,亲
近不起来,最多算客气。
现在想起来,她不是敏感。
她那时候的所有感觉都是真的,对于他们所谓的那个家,没有爸爸,没有丈夫,只有施暴者。
其实虞舍永远都不能理解,为什么虞志锋会对她做那样的事情,明明,他们是亲父女啊。
最终的审判结果,虞志锋判了八年零五个月。
法官宣判的时候,常兰情绪激动,伏在虞舍肩上泣不成声,虞舍偷偷的把眼泪抹了,拍着常兰的背,“好了,妈妈,没事了,全都没事了。”
所有的事情都过去了,那些阴影都将会连同那个人一样,被带进监狱里,再也不会再围绕在她们身边折磨她们了。
虞舍觉得解脱,下意识的看向了下面。
沈惩劲看着她,好像透过她在看以前的虞舍,那样的不忍,那样的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