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蜂蜜酒 (捉虫)(1 / 1)

在彻底认清自己所处的环境之后,托尼很快的就接受了事实,同时很爽快的和安玛奈特确定了合作关系。

基建的第一步从吃开始,民以食为天乃是一句至古名言,古今中外,不知道有多少暴动都是因为饥饿而起,只要解决了饥饿的问题,至少古埃及可以再维持个数百年。

但是对于安玛奈特准备派人到美洲去取玉米和红薯这两样高产作物的想法,托尼是持反对意见。

托尼双手环胸,不赞同道:“你知道从非洲航行到美洲要花多少时间吗?你知道王米和红薯的产地吗?你要如何确定船不会在海上迷路?而且以埃及现在所建造的船足以做这种长途航行吗?”

那怕他和印何阗、塞特,多少有那么一些不合,但他还不屑用这种办法来解决/小三。

咳咳,是的,在懂了古埃及文之后,他也明白了印何阗还有塞特对他的敌意从何而来。

讲真的,他真的没想到他这个‘王夫’都还没有上任呢,法老王就迫不及待的介绍小三给安玛奈特,而且还一次来两,也不想想自个女儿的小身板受不受得住。

托尼的心情很复杂,虽然他没把王夫这个身份放在心上,但他这辈子只有他甩人,没有别人甩他的份,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想在他头上硬生生的载上这么大的绿帽子,而且还是两顶!(划重点)

托尼下意识的把内心里的那一丝怪异抛开,就事论事。

对于托尼一连串的质问,安玛奈特还没有说话,但印何阗便先不满了,他傲然道:“我有神力。”

他是受神明所宠爱的男人,有埃及诸神庇佑,他无所畏惧。

而且他也不怕牺牲性命,印何阗傲然道:“为了公主,我愿意奉上我的性命!”

不只是印何阗,就连塞特也点头赞同,为了法老而死,是他们的荣耀。

托尼不赞同道:“死也要死的有价值。”

死在海上,连美洲大陆都没踏上,多郁闷啊,而且在早期殖民时间,很多人并不是死在海上突发意外,而是死于饥饿与虐疾,想一想拉肚子拉到死的滋味吧,绝对够酸爽的。

印何阗的神力

放在大陆上很有用,几乎可以说是在沙漠中无敌的,不过在海上,就着实不够看了,海上不确定的事情太多了,即使是一个小小的台风,也足以要了一整船人的性命。

“你的神力还远远抵不过大自然的威力,一个台风就足够让你们全军覆没,更别提你们压根就没有在大海上航行的经验。”托尼不客气的直接打脸。

塞特帮着说话道:“怎么没有在海上航行的经验!”他傲然道:“我祖父就曾经从腓尼基那带回满船的木料回来。”

托尼摇了摇头,“腓尼基在地中海里,和大西洋另一端的美洲差远了!”

呵呵,连地中海和大西洋都分不清,这样子还想要去美洲!?找死也不是这种找法吧。

塞特还不服气的想说话,安玛奈特伸手阻止道:“托尼说的没错,是我思考不周。”

也是她太想要玉米和红薯了,这才忽略了古埃及的船压根不足以做这么远的航行。古埃及的船是长狭形的,就像是枣核一样,快是快了,但船只的稳定性不够,不要说台风了,大一点的浪都足以掀了它。

要远程航行,少说也得有种花国郑和下西洋时宝船的规模才行,不过古埃及缺少木头,特别是建船用的大块木头,既使她和托尼都能画出宝船的结构图,但以现在的古埃及想要建那么大规模的船,也绝对没这种容易。

她心下暗暗惋惜,“如果没有办法弄到玉米和红薯,我们只能从小麦下手了。”

如果她没记错现代的小麦,也就是所谓的六倍体小麦,也是从埃及现种的二粒小麦演化而来的,如果无法取得玉米和红薯,她只能想办法效法一下袁隆平了。

“也不必这么麻烦。”

托尼欣赏的看了安玛奈特一眼,知道小麦的人不少,但还知道二粒小麦的人可不多,更别提什么六倍体小麦了。

他要不是之前有个炮/友就是主修遗传学,他也不会略知一二。

托尼沉吟道:“六倍体小麦早该出现在新月沃地里了。”

要得到六倍体小麦,也不必特别效法袁隆平,真正的小麦早就出现在新月沃地里了。

所谓的新月沃地

,也就是安玛奈特的外祖母的老家──巴比伦,不过此时的人们还没注意到六倍体小麦,拿它和二粒小麦混种着。

托尼刷刷的几下直接在纸莎草上画出六倍体小麦的模样递给印何阗,连模样都画出来了,要是印何阗还找不到的话,他也可以真的为法老牺牲奉献去死一死了。

当然,现在的六倍体小麦产量还不能和现代的小麦相比,但这多少也与现今的种植技术有关,以六倍体小麦为基础,再精细耕作,产量怎么说也能比埃及现有的二粒小麦多上一倍。

安玛奈特眼睛一亮,去美洲太难,但是去巴比伦就简单多了。

她当下拍板定案,“就这样决定了!”

但是安玛奈特没有想到,在去巴比伦取小麦种子之前,她得先结婚!

法老王对于安玛奈特口中的小麦种子不置可否,在他看来,他的埃及帝国丰饶富庶,有着尼罗河的庇佑,压根就不缺粮食,根本不需要什么新种子。至于奴隶饿肚子什么的,都说是奴隶了,那重要吗!?

他的奴隶可多了,饿死几个有啥大不了的,况且奴隶还会继续生奴隶,他永远都不会缺少奴隶,所以奴隶饿不饿肚子,重要吗?

比起新种子,还是安玛奈特的婚事更加重要,只要能见到下一代的王子出生,他即使当场死了,也能安心去见拉神了。

“托尼是个有趣的家伙!”法老王笑道:“拉神把他赐给你是正确的,他会让你快乐的。”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托尼是个‘经验丰富’的男人,古埃及对男女之事看的很开,不少男人在结婚之前便就有了好几个女人,也有不少女人在结婚之前就曾经有过好几个男人,即使是像他的安娜苏,在被他收入宫中之前,也曾经跟其他男人相好过。

他并不介意安娜苏在入宫之前有过多少个男人,也不介意托尼在安玛奈特之前曾经有过多少的女人,他看中的是未来,而非过去,只要他们婚后忠于法老即可。

在他看来,托尼经验丰富也好,经验丰富的男人才能让安玛奈特快乐。

安玛奈特一整个无言,那可是堂堂的托尼.史塔克啊,把他当成

工具人用不觉得太可惜了吗!?他身上最有价值的应该是他的头脑,而不是他的身体啊。

但很可惜,法老王真的只看上了托尼的身体,倒不是法老王看不出来托尼的脑袋多好使,而是托尼的很多想法都太超前了,以现今的古埃及的技术根本就执行不了,既然执行不了,那就没啥用处了。

安玛奈特也明白,那怕法老王选了让她继承埃及王位,其实也不过是因为没得选择的无奈之举,对法老王和所有的贵族而言,她不过是个过渡政权,最后权利还是得交换给她的儿子的手上。

是以早点生下埃及真正的继承人是埃及上下所有人民对她最大的期望,也因为如此,她得拿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才行,证明她也可以是一个合格的法老王,甚至是最好的法老。

安玛奈特心中一动,提议道:“父王,我的婚礼必需要是全埃及最盛大的。”

“这是当然。”法老王赞同的点头。

他不但准备了上百头羊和牛供婚礼当天享用,还有足足一吨的蜂蜜制作各式甜点与蜂蜜酒,就连婚礼上穿着的礼服都是用金丝编成的,足足有十几个埃及金匠赶工制做,绝对能闪瞎全埃及上下的眼。

安玛奈特游说道:“女儿想效法蝎子王,在上下埃及分别举行婚礼。”

在很久以前,上下埃及是分开来的两个城邦,有各自的神明与信仰,直到蝎子王的出现才正式的统一了上下埃及。

为了要融入当时上下埃及的社会,并让上下埃及的人民接受蝎子王这位共主,蝎子王分别在上下埃及遵行上下埃及的古礼,分别举行加冕典礼,即使到了现在,仍然有分别在上下埃及分别举行祭典的习惯,是以安玛奈特的要求并不出格。

当然,婚礼只是一个理由,最重要的,她想趁这个机会,亲眼瞧一瞧这个埃及。

这是属于她的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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